孙瑞杰,李双建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天津 300171)
全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态势及对我国的借鉴*
孙瑞杰,李双建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天津 300171)
由于受到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世界海洋生态环境退化趋势不断加剧,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世界各国通过制定国际公约、建立保护区等方式,积极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合作,促进各国共同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资源。我国应借鉴国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采取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形成可持续利用海洋环境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氛围。
生态环境;海洋保护区;可持续发展
海洋生态环境在全球生态环境中占有重要地位,健康的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环境是人类获得资源能源的重要基础,是渔业、旅游业等海洋产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但是,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由于全球气候变暖、海洋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陆源污染物排放、外来物种入侵等因素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的压力持续存在,使全球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在局部海域反而有所增强。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环境资源,国际社会密切合作,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制度,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效保护了全球海洋生态环境。
海洋生境的变化主要是人类活动影响的结果。全球一半左右的近岸海域遭受活动威胁,其中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的海域主要是北海、挪威海、东亚和东南亚海域、南海、东加勒比海、北美洲东部沿岸海域、地中海、波斯湾、白令海以及斯里兰卡周边海域。地处高纬度的南北极海域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小,但是人类活动对南北极海域的影响强度也在持续增强[1]。
1.1 全球海洋生态环境遭受陆源污染严重
陆源污染是危害近海环境的主要形式,约占海洋污染的80%,这种危害通过食物链传递等进一步波及全球范围的人类健康、食品安全,造成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陆源污染的形式包括未经处理或者处理不当而直接或间接排海的生活和工业污水、人类活动造成的生境改变、过多的营养物、有机污染物、放射性物质、重金属、由于扰动导致的沉积物活化作用、固体废弃物、油类等。其中,污水是最主要的陆源污染物类型,世界各地污水处理情况有很大差异。总体而言,北美洲、西欧国家经济发达,污水处理达标率较高,周边海域海洋环境较好,中东欧、非洲、亚洲等发展中国家附近海域海洋环境质量较差。
另外,近岸海域出现死亡区是一种典型的陆源污染物排放导致的生态环境安全问题。由于含氮和磷的污染物大量排入近岸海域,海藻和其他植物大量繁殖,这些植物死去后沉入海底,并且植物体的分解耗费水中溶解的氧气,由于海水缺氧导致鱼类、甲壳动物及其他动植物死去,整个海域变成无生物存活的死亡区。在过去50年中,死亡区的面积持续扩大,波罗的海、卡特加特海峡、黑海、墨西哥湾及东海等尤其严重。至今全球已有400个此类死亡区,所占面积超过24万km2[2]。
1.2 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破坏严重
根据 《2008世界珊珊礁现状报告》,全世界范围内54%珊珊礁处于危机状态,其中的15%将在今后10~20年内消失 (特别是在东南亚、加勒比海海域),另外的20%将在20~40年内消失。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报告指出,由于大量红树林被砍伐,大面积红树林被围垦转变为农业和海水养殖用地,导致红树林面积日益缩小。1980年世界红树林面积约1 880万hm2,到2005年红树林面积下降为大约1 520万hm2[3]。与红树林、珊珊礁等的消失速度相比,海草消失的速度更快。自1980年以来,每年有110 km2海草消失。据估算,全球剩余海草面积约17.7万km2[4]。
分地区来看,东南亚是海岸带生境破坏最为严重的地区,88%的珊瑚礁遭受人类活动的威胁,60%以上的红树林被砍伐。加勒比海地区超过2/3的珊珊礁正遭受人类活动威胁,珊瑚礁大面积退化。仅在1995—2001年间,苏弗里耶尔地区47%的珊珊礁消亡。在北海沿岸地区,海砂开采比较普遍,对底栖生物群落破坏严重。波罗的海90%的群落生境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拉丁美洲地区海岸带原始生境大量消失,直接导致渔业资源衰竭。例如,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河三角洲商业性渔业资源减少了90%。
1.3 全球气候变化加剧了海洋生态环境恶化
全球气候变化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的深刻影响,已经成为讨论各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的大背景。全球气候变化最主要的特征是温室气体增加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研究表明,从1906—2005年,地表温度的全球平均值增加了大约0.74℃[5]。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极地冰川融化,加快了海平面的上升速度。海平面上升不仅会引起潮滩湿地与其他低地淹没,加剧海岸侵蚀、低洼地洪涝和盐水入侵等海洋灾害,风暴潮等海洋灾害还加速海岸侵蚀,并降低海水盐度、增大海水混浊度、减少溶解氧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进而影响生物群落,给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带来了严峻的威胁[6]。
同时,全球海水表面温度上升造成的大量珊瑚礁白化的现象,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注意。1982—1983年,发生在印度尼西亚、澳洲大堡礁和巴拿马附近海域的珊瑚白化以及1997—1998年的全球珊珊礁大量白化,都与水温升高有关[7]。自1980年以来,全球珊珊礁生物的疾病频频发生,科学家发现许多怪异的疾病都与气候变迁有关[8]。臭氧层破坏导致太阳辐射或紫外线增加,也会导致珊珊白化和死亡。降雨异常集中等气候异常现象,使珊珊礁区的海水盐度产生剧烈改变,也可引起珊珊白化。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增加致使海洋中吸收溶解的二氧化碳也在增加,并导致海水正在逐渐变酸,海洋酸化会使珊珊和其他含石灰质海洋生物的碳酸钙骨骼部分崩解。
2.1 实施全球区域海行动计划
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大会之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开始积极推动区域海项目 (regional seas programme)的实施,区域海项目作为管理海洋及海岸资源、控制海洋污染的地区合作框架,为全球区域性海洋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可操作平台。区域海项目在其所涵盖的地区内是以行动计划为支点的。从1975年第一个区域海行动计划——地中海行动计划开展以来,迄今为止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已经制订和实施了西非和中非、非洲东部、东亚海、南亚海、西北太平洋、波斯湾和阿拉伯湾、红海和亚丁湾、南太平洋、东南太平洋、泛加勒比海、黑海、东北大西洋和波罗的海等14个区域海行动计划,参加的国家和地区已超过140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下属的海洋与海岸带规划行动中心(OCA/PAC)负责组织协调区域国家的具体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的研讨会与沿岸国家协商开展环境评估、环境管理、环境立法、机构设置、资金安排等事项,并通过有关的国际机构和专家咨询机构,确定每个行动计划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2.2 建立海洋保护区
海洋保护区的概念在1962年举办的世界国家公园大会上首次被提出。目前,根据世界保护区委员会 (WCPA)的统计,世界上已经建立了超过5 000个海洋保护区,覆盖海域面积累计超过250万km2,约占海洋总面积的0.73%,占各国管辖海域总面积的2.0%。美国和澳大利亚拥有的海洋保护区面积最大,分别达400万km2和88万km2,占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分别超过36%和10%。尽管世界海洋保护区数量不少,但是各沿海国家建设的力度并不均衡。在12个管辖海域面积超过300万km2的海洋大国中,美国海洋保护区面积占其管辖海域面积的36%,新西兰只占0.3%。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关于建立有代表性的海洋保护区网络这个目标,不少沿海国家提出了自身的海洋保护区建设目标。这些国家普遍提出在2020年之前,把至少20%的海域设为保护区。
2.3 建立公海保护区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的高度重视,公海保护区建设开始成为热点。2000—2003年,澳大利亚在联合国海洋和海洋事务非正式磋商进程会议上连续提出了有关养护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文件,并提出了在公海设立海洋保护区的建议,推动对该问题的讨论。欧盟对澳大利亚的建议予以呼应,表示欧盟高度重视海洋环境的保全,还建议制订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个执行协定,目的是建立公海保护区。2008年,海洋保护生物研究所、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保护区委员会等共同宣布将推动南极附近的罗斯海等10个公海区域的保护。一些非政府组织也在积极推动设立公海保护区。联合国已就此问题设立了非正式的特设工作组。2009年,公海保护区建设取得突破,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委员会批准了关于建立南澳克尼岛海洋保护区的提议。
2.4 设立禁渔区
当前国际社会已经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工作。其中,区域性渔业组织通过建立禁渔区、限制特定捕捞方式等手段,在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例如,东北大西洋渔业委员会在罗科尔和哈顿浅滩设立了禁渔区,禁止底层拖网捕捞和使用固定渔具捕捞,包括使用底层刺网和延绳钓捕鱼,该委员会还制定了保护脆弱深水生境的临时措施,禁止在赫卡特和法拉第海隆、雷恰内斯海岭的部分地区、阿尔泰海隆和安蒂阿尔泰海隆进行底层拖网捕捞和使用固定渔具捕鱼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已经成为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手段,一些海洋国家通过划定海洋保护区和禁渔区变相扩大管辖海域面积,另一些国家则通过在争议海域设立海洋保护区和禁渔区来行使管辖权,体现实际控制。
世界各国政府高度关注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积极通过立法、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致力于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尤其是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产生之后,各国的海洋意识空前提高,海洋法规和海洋管理机构逐步完善,一些发达国家提出了 “大海洋生态系统”和 “海洋环境综合管理”等新的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原则和思想,建立了一些新的海洋环境保护制度。
美国积极倡导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在原有海洋管理部门的基础上,成立新的内阁级海洋政策委员会,协调海洋与大气局、渔业管理委员会、交通部、海岸警备队等多部门协作负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更好地管理海洋环境资源。同时美国还与加拿大、墨西哥等国一起建立地区性的海洋保护区行动计划,并为国际社会提供经验借鉴及相关技术与方法支持,共同推动全球海洋保护区网络建设。
加拿大是世界上第一个制订国家行动计划来保护海洋环境的国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实施跨部门的 “海洋环境质量(MEQ)”计划,形成了 《联邦政府海洋环境质量管理框架》和 《联邦海洋环境质量行动计划》,对海洋环境管理相关部门行动进行了统筹规划,实现联邦政府相关政策与计划的整体协调,并出台了加拿大海洋环境质量管理战略。1996年成立了防治陆源海洋污染国家行动计划办公室,负责协调与推进海岸带水域保护计划,2000年发布了 《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活动污染国家行动计划》[9]。
韩国于20世纪90年代开展了海洋污染和海洋生态的调查,并积极参与西太平洋保护行动计划和东亚海洋环境保护计划。同时为加强陆源污染物控制和防治海洋环境恶化,出台了多部抑制海洋废弃物产生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律,如 《海洋污染防治法》《港湾法》《渔港法》《废弃物管理法》《渔场管理法》等,并适时修订与完善,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01年,韩国制订了 《海洋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从 “七大推进战略和五个实施领域”来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10]。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仍然难以得到根本遏制。在当前世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趋势已经从单一的国家行为向国际合作迈进的形势下,我国应充分借鉴国际海洋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和措施,坚持海洋开发与保护并举的方针,走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4.1 制定完善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
目前,我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相对比较完善,但是法律的协调性不佳,可操作性差,还存在诸多模糊和空白地带,亟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尤其是配套制度建设不足,导致在具体问题的执行过程之中很多行为难以受到约束。2011年渤海湾的蓬莱l9-3油田发生漏油事故的讨论与相关处理结果充分印证了这一点。因此,应进一步加强海洋污染防控、生态多样性等立法进程,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建设,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在区域层次上,由于区域海洋经济保护法律制度的缺乏,导致此类严重损害中国海洋环境利益的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约束,中国也无法有效保护本国的重要海洋环境利益。因此,中国一方面应积极推动渤海区域等管辖海域立法;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与周边国家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
4.2 继续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目前,中国已缔结和参加的国际环境条约有50多部,其中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主要有10多部。积极参与了联合国环境署区域海组织之间的合作,还先后与美国、加拿大、印度、韩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签订了20多项环境保护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通过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当前,由于中国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有限,在海洋污染防控技术、典型性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技术、渔业资源的养护、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海洋环境的监测方法和手段、GIS及RS等海洋环境监测技术等领域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规范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行为,努力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4.3 推进海洋保护区网络建设
迄今为止,主要海洋国家都在其海岸附近建立海洋保护区,也有一些国家已通过或正在通过国家立法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建立海洋保护区。中国在这个方面的工作也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截至2010年年底,已建成珍稀濒危海洋动物、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及自然景观等各类海洋保护区,初步形成了海洋保护区网络体系。未来,中国应继续推进海洋保护区网络建设,通过建立部门间合作机制并加以制度化,利用科学决策工具来确定和选择新的海洋保护区,共同确定海洋保护区网络建设目标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代表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的海洋保护区网络体系。加大海洋保护区网络建设与陆地保护区网络以及地区或全球海洋保护区网络的紧密联系,促进国际化的区域海洋保护区行动计划实施,推动区域性、全球代表性海洋保护区网络体系建设。
4.4 加强海洋环保意识的教育和宣传
目前中国民众虽然对于海洋生态环境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从整体来看,海洋法制观念与海洋环保意识相对仍然较为淡薄,中国应当加大对于民众的海洋环保宣传力度。首先,对广大的渔民、沿海居民、企业职工等进行海洋环保知识普及性宣传教育,在人民群众内心树立起海洋环保意识。其次,要加强对于海洋法律法规的宣传,不能够等民众触犯了海洋法律后再进行处罚,而是应当注意培训广大民众的自觉性。再次,要充分利用世界海洋日、海洋文化周等海洋主题活动和海洋馆、海洋公园等生态环境保护基地,开展海洋环保主题实践活动。最后,要加强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的海洋知识教育,从小培养海洋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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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要国家海洋战略调整对我国影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