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期民 霍艳蓉 庄蕾波 高红 胡小菁/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 上海 200062
适应中文的RDA修订建议**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源描述与检索》的中文化及其应用研究”资助(编号:11BTQ004)。
□ 张期民 霍艳蓉 庄蕾波 高红 胡小菁/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 上海 200062
根据对《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与《资源描述与检索》(RDA)的比较,提出RDA用于中文编目实践需要作出的修订。包括:代表作品和内容表达的检索点(名称-题名问题),中文连续出版物题名的主要变化,个人活动时期或朝代,获得方式的价格单位,中国古代地图的比例尺用语。
RDA,修订,中文编目
为了解中文编目实践与《资源描述与检索》(RDA)的差别,“《资源描述与检索》的中文化及其应用研究”课题组选择《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版)》[1](以下简称《规则》),在描述(著录)与检索点两方面与RDA[2]作了细致的对比。对比的结果是两种规则互有异同,总体上RDA规定更细、更明确,且对不同情况提供大量选项,适应性更强,作为一部国际化的编目规则,基本可以适应我国的编目实践。然而,如果要直接用于中文资源的编目,在某些方面仍需要作一定的修订。
RDA与《英美编目条例(第2版)》(AACR2)不同的一些新规定,本来就与我们现行做法一致。如RDA为体现“响应用户需求”的目标,强调采用用户了解的用语,不再采用如S.l.和s.n.这样的拉丁文缩写。由于《规则》原本就采用“出版地不详”、“出版者不详”这样的中译术语,因而就缩写而言基本没有影响。
还有一些RDA与《规则》间的差异,是由于RDA编目理念变化、改变了AACR2的做法,而《规则》在不少地方是参照AACR2或《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规定的。如很多条款都涉及“3的规则”(即当题名、责任者、出版项等多于三个时,在著录时省略三个以上部分),《规则》当初就是照搬ISBD所形成的,RDA基于“充分性”原则而取消了“3的原则”。对于这类差异,顺应RDA所体现的目标与原则,采用RDA的现行做法,应该也是顺理成章的选择。
另外也有一些无明确优劣之分的差异,诸如多册是否要记录所有各册的页码之类,任何一种规定都是可以接受的。
在我们忽略掉所有可以忽略的差异以后,RDA也还是存在一些尚不适应中文编目实践的问题。如果我们要采用RDA进行编目,必须解决这些问题。解决的方式一是向编制机构RDA开发联合指导委员会(JSC)提出修订建议,二是在RDA本地政策中细化规则。本文针对在RDA的框架下,提出适应中文的修订建议。
本部分对RDA的修订建议,来自我们在描述与检索点方面对《规则》与RDA所作对照的分析。
修订建议主要针对中文资源与中文编目实践的特殊性。对于因ISBD(统一版)与RDA差异所致问题,由于JSC与ISBD评审组有着协调机制[3],留待其商讨解决。
2.1代表作品和内容表达的检索点:名称-题名问题
(1)RDA规定
RDA5.1.4检索点:
“规范检索点”指代表实体的标准化检索点。代表作品或内容表达的规范检索点的构成,由作品的首选题名,前置表达对作品负责的个人、家族或团体的规范检索点(如果有的话)。“变异检索点”指代表实体的规范检索点的交替形式。代表作品或内容表达的变异检索点的构成,同作品的变异题名,前置表达对作品负责的个人、家族或团体的规范检索点(如果有的话)。
相关条款还有:RDA17.1.3主要关系之检索点,RDA24.1.4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和单件间关系之检索点,以及其他涉及作品规范检索点的条款。
(2)修订建议
方案一:交替方式
正文规定不变。
增加交替:代表作品和内容表达的规范/变异检索点为作品首选/变异题名,如果需要,可附加代表创作者的规范名称。
方案二:可选省略
修改RDA正文规定,顺序上不要求“代表创作者的规范名称+作品的首选题名/变异题名”。
增加可选(省略):省略代表创作者的规范名称。
(3)说明
A.名称-题名问题是影响我们采用RDA的重大问题,其背后就是在英美编目体系中根深蒂固的主要款目问题。虽然主要款目作为术语已被放弃,但实际上主要款目概念仍然以“代表作品的检索点”的方式存在,因为这涉及其规范体系,难以轻易更改。在美国国会图书馆(LC)的规范档中,“名称-题名”与“题名”是完全不同的,一般只在认为没有创作者时,才单以题名代表作品。比如《红楼梦》查规范记录是查不到的,必须查“曹雪芹”,才能在其下找到“红楼梦”,其形式为:曹雪芹.红楼梦。
然而,也不是所有具有对整部作品负责的“创作者”(creator)的作品,都采用“名称-题名”形式,在其习惯上,也有直接采用“题名”的。比如电影就直接采用题名,尽管制片人被定义为创作者,属于对作品负责的个人、家族或团体。
另一方面,由于有“三的原则”,原来超过3个创作者时以题名为主要款目,即以“题名”作为代表作品的检索点。随着“三的原则”的取消,以题名代表作品的情况将会大大减少,“名称-题名”形式将更为常见。
电影的特例,以及因“三的原则”变化而导致的代表作品的检索点的变化,或许从另一个方面说明,选择“题名”还是“名称-题名”代表作品,并没有一成不变的规则,单以“题名”代表作品,在必要时辅以一些限定元素,不会影响作品的识别,也不是不能接受的。
B.欧洲RDA兴趣小组(EURIG)在2012年1月举办的技术会议上,曾讨论RDA5.14检索点问题[4]。讨论稿认为首选题名和作者名称是不同的元素,主要是为了记录与显示作品与作者的关系,作者+题名的组合不应强加固定的顺序。但EURIG对此并没有达成一致,芬兰代表提出《规范数据功能需求》(FRAD)5.2中也是这样规定的。这只能说明,FRAD反映的是西方的习惯。我们需要更多地参与国际图联(IFLA)的相关标准制订,发出我们的声音,如同2006年参加第4次国际编目条例国际编目专家会议(IME-ICC4),对国际编目原则声明(ICP)发出代表我国实践的声音[5]。
EURIG技术会议曾打算向RDA提出的修订建议中,包括“建议增加交替项,允许构建受控检索点时,对元素不规定顺序、不规定标点符号”[6],可能由于意见不一,此建议未见于JSC的RDA建议或讨论稿中[7]。
C.以“题名”代表作品,是适合我国编目实践的做法。对国人来说,“红楼梦”就代表曹雪芹所写的《红楼梦》,无需附加作者,要查作品时,也没有理由必须由作者入手查。
并且,“对作品负责”的“创作者”如何界定,在我国是个很大的问题。以目前普遍采用的《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为例,论文集主编被视为对文献的知识内容负主要责任的主要责任者[8],而这并不符合RDA对创作者的定义,也不符合AACR2做主要款目的要求。在此环境下,要以名称-题名代表并查找作品,无论对本国用户查找还是编目员编目,都是难以适应的。
D.在RDA中,参引作品或者记录作品间关系有3种方式,即标识符、规范检索点和描述(RDA24.4),规范检索点的形式(或名称-题名问题)不会成为揭示作品间关系的障碍。未来还可能更多地以各种标识符参引作品。虚拟国际规范档(VIAF)的实践已经表明,名称形式上的差异,不影响各国规范间的关联,题名规范也同样如此。
E.因此,针对代表作品的规范/变异检索点,提出以上二种修订方案,目的是可以遵从我国的习惯,选择用首选题名作为代表作品的规范检索点。方案一不修改现有规则,只需增加交替方式,可能更容易被接受。
2.2连续出版物题名的主要变化(或重要变化)
(1)RDA规定
RDA2.3.2.13.1正题名的主要变化:
i)正题名的前5个(如果题名第一个单词为冠词则为前6个)词增加、删除、变化或者词序发生变化,而这些变化不属于次要变化范围;
ii)除正题名的前5个(如果题名第一个单词为冠词则为前6个)词之外的其他各词,因新增、删减、改动或者词序发生变化,而改变了原题名的含义或者涉及了另外一个不同的主题;
iii)包含在正题名中的团体名称发生变化且改变后的名称需要建立新的规范记录。
RDA2.3.2.13.2正题名的次要变化:
i)正题名中一个或多个单词的表现形式发生变化,例如一种拼写方式与另一种拼写方式之间的变化,缩写、字符、符号与完整拼写形式之间的变化,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之间的变化,数字或日期与其完整拼写形式之间的变化,有连字符的复合词和无连字符的复合词之间的变化,复合词分写与合写形式之间的变化,不管该复合词当中有无连字符,首字母缩略语或缩写词与其完整拼写形式之间的变化,或语法上的变化,如单数形式和复数形式之间的变化;
ii)题名中的冠词、介词、连词发生增、删或改动;
iii)正题名中同一团体或下属机构的名称或他们之间的语法连接发生变化;
iv)题名中的标点符号发生增、删或改动,包括词首字母缩略词,以及缩写词的字母之间有句点隔开与无句点隔开的形式的互换;
v)假如原来被选作正题名的那种语种的题名仍作为并列题名保留,那么规定信息源中,有一种以上语种的题名,其相互之间的顺序发生变化;
vi)题名中任何连接题名与编号的字词发生增、删、改动;
vii)多个不同题名有规律的交替出现;
viii)如果题名中任何地方的单词列表发生增、删或是次序的变化,而连续出版物的主题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ix)题名中揭示资源类型的单词,如“magazine”、“journal”,或“newsletter”或者其他同义词发生增加、删减或次序发生变化。
(2)说明
连续出版物题名发生变化时,视变化属于主要变化还是次要变化,决定是否需要建立一个新的描述(记录),因此这是对连续出版物非常重要的规定。
《规则》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由于中西文的差异,RDA规定的主要变化中对前5个单词的判断,以及RDA规定的次要变化中对冠词、介词、单复数、缩写等语法的规定,并不适合中文。
ISBD统一版对主要变化和次要变化也作了规定,在A.2.6.1中对主要变化加上了前提“对于将正文切分为单词的语言和文字……”[9],将中日韩(CJK)等文字排除在了此规定之外,但并未完全解决对中文题名哪些变化属于“主要变化”的问题。
ISSN国际中心于2012年8月向JSC与ISBD评审组提交了“中日韩文连续出版物题名主要变化”的讨论稿,参与“前5个词”规则的讨论,用实例说明在CJK中,题名变化是否主要变化,与变化部分所处位置无关,设想以内容词(实意词)还是功能词(辅助词)的增、删、改或重排,作为判断主要变化还是次要变化的依据。ISSN国际中心将对此进行相关测试[10]。
相信我国ISSN中心会参与这一进行中的讨论,其结果将会对需要创建新记录的题名变化,形成适合中文的国际化规则。
2.3“个人活动时期”或“朝代”
(1)RDA规定
RDA9.3.4.3记录个人活动时期:
如果生卒日期均未知,记录指示其活动时期的日期或日期范围。如果无法确立特定的活动年份,记录其人活动的世纪。
RDA9.19.1.5个人活动时期:
如果需要区别,且当生卒日期或名称的完整形式无法获知时,附加个人活动时期。
可选增加:即使无需区别也增加个人活动时期。
(2)修订建议
增加:RDA9.3.4.3交替:即使已记录生卒日期,仍可记录个人活动时期。
修改:RDA9.19.1.5:如果需要区别,附加个人活动时期。
(保留:RDA9.19.1.5可选增加)
(3)说明
“个人活动时期”指在其主要领域中活动的日期或日期范围(RDA9.3.4),通常是比较具体的年代,甚至是一个具体的年份,如RDA9.3.4.3中所举例子“进士1499”。个人活动时期与《规则》的“朝代”虽然不尽一致,但朝代大致可以归入活动时期。
朝代作为个人名称的附加成分,是中国特色。对用户而言,古人的朝代在识别作用方面甚至优于生卒年。因此《规则》例子中朝代和生卒年并存的做法是符合国情的,而RDA只在没有生卒年信息时才附加个人活动时期,不符合我们的习惯。
修订目的是将个人活动时期(朝代)作为可与生卒年并列的个人名称附加元素。对于将朝代本身作为针对个人活动时期的说明,可放在RDA本地政策中。
2.4获得方式的价格单位
(1)RDA规定
RDA4.2:著录资源获得的方式。如果是购买的,获得方式包括价格(用数字及标准货币符号),若是非购买的,用一个其他方式的简短说明。
(2)修订建议
修改:RDA4.2:著录资源获得的方式。如果是购买的,获得方式包括价格(转录信息源的数字、文字与符号),若是非购买的,用一个其他方式的简短说明。
(3)说明
关于价格单位,《规则》与ISBD规定用标准货币代码(如人民币用CNY),RDA规定用标准货币符号(如人民币用¥)。目前中文编目实践沿用的是ISBD规定的标准货币代码CNY,而中国读者并不熟悉这样的代码。
西文图书如标注价格,用货币符号(如$、€等)较多,但目前中文图书上出现的价格单位多用“元”字。虽然货币符号在我国的知晓度较高,但我国早年(比如民国时期)货币体系相当复杂,对这些文献上标示的价格,很难找到相应的货币代码或货币符号。
因此建议RDA依据其“表达性原则”,照录资源上出现的价格信息,既不规定采用数字,也不规定货币单位形式。
2.5地图的比例尺
(1)RDA规定
RDA7.25.1.3:比例尺未表示为比例的,要改为比例。
RDA7.25.1.3:比例尺无法确定的,记录“比例尺不详”。
RDA7.25.1.4:给出范围,或者记录“比例尺不等”。
(2)修订建议
增加例外或交替:
RDA7.25.1.3:对中国古代地图,如果规定信息源采用画方计里方式,则比例尺记录为:X里方。
RDA7.25.1.3:对中国古代地图,如果规定信息源只画方不计里,比例尺不详,则记录为:画方不计里。
RDA7.25.1.4:对中国古代地图,如果规定信息源采用画方计里方式,但比例尺不等,则记录为:画方计里不等。
(3)说明
中国古代地图绘制的比例尺方式与现在所用方式不同,为准确描述其比例尺,提出作为RDA相应条款的交替做法或例外。
对于中国古代地图的特殊绘制方式,《规则》中有“画方计里不等”(6.3.1.5)、“画方不计里”(6.3.1.6)和“X里方”(6.3.1.2)。
RDA对对特定类型资源的规定,通常做“例外”规则;对古代印刷与手绘地图的尺寸,也有交替做法。
作为一部国际化的资源描述与检索标准,JSC为各国参与修订提供了畅通的渠道,也特别希望有意愿使用RDA的国家积极参与。对于确实有中文资源与中国实践特殊性的问题,可以以中国编目界的名义,向RDA提出修订建议。这些建议应该是具体、明确的,可以作为交替、可选或例外。在可能对不同地区有影响的场合,也可以要求修改因为增加交替或可选做法可能会影响到的正文中规定,如同“首冠词”修改的先例[11]。在RDA中,正文与交替做法并无优先与非优先之分,美国的RDA本地政策《美国国会图书馆-合作编目项目政策声明》(LC-PCC PS)中就有不少选择的是交替做法,因而修改正文规定以容纳交替规则的做法并非必要,只是由JSC根据其全球化的考虑来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提出的建议肯定是很不完整的,原因有三。首先,本课题在描述(著录)部分只比较了普通图书、地图、乐谱、影像资料、连续性资源和电子资源6种类型,在范围上不完整。其次,对哪些规则应保留我国现行做法会有不同看法,如对统一题名所用语言,我们认可RDA规定的原始文本语言,但有专家就认为应该采用编目语言[12]。再次,本课题基本未涉及《规则》中无而RDA有的部分,如RDA强调“关系”,要求采用相应的关系指示词,中文资源中,特别在表示资源与责任关系的术语上会有较多自己的特点,这些部分在本课题中未加研究。
适应中文的RDA修订是一项宏大的工程,需要集全国编目专家之力才能完成,我们在课题中所做的,只是初步的尝试与探索。
[1]国家图书馆《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修订组.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2版[M].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5.
[2]Resource Description & Access [OL].[2012-09-17].http://access.rdatoolkit.org/.
[3]JSC, ISBD RG, ISSN Network.ISBD/ISSN Outcomes [OL].[2012-06-17].http://www.ifla.org/files/cataloguing/isbdrg/JSC_ISBD_ISSN_Outcomesfinal.pdf.
[4]EURIG.RDA Issues for Discussion by EURIG [OL].[2012-06-12].http://www.slainte.org.uk/eurig/docs/1201Paris/EURIG_technical_meeting_Working_document_ with_comments_2012-01-16.pdf.
[5]王松林,等.《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与“原则声明”之比较[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7(1).
[6]EURIG.Outcomes of the EURIG Technical Meeting, Paris January 27, 2012 [OL].[2012-08-10].http://www.slainte.org.uk/eurig/docs/1201Paris/1201ParisOutcomes.pdf.
[7]JSC 2012 RDA Proposals and Discussion Papers [OL].(2012-8-10)[2012-08-16].http://www.rda-jsc.org/2012proposals.html.
[8]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S].2005.
[9]国际图书馆协会与机构联合会.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2011年统一版)[M].顾犇,译.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
[10]PELLÉ F.Major title changes for serials in Chinese, Japanese and Korean (RDA 2.3.2.13.1, ISBD A.2.6.1 and ISSN 2.3.1), discussion paper about the "first five words" rule: [to JSC and ISBD RG][OL].(2012-08-08)[2013-04-01].http://www.rda-jsc.org/docs/6JSC-ISSN-2.pdf.
[11]JSC.Chair Document Series, JSC/Chair/3: Initial articles [OL].(2011-07-13)[2012-07-08].http://www.rda-jsc.org/docs/6JSC-Chair-3.pdf.
[12]林明.目录的语言/文字和规范检索点——试读《国际编目原则声明》和RDA的语言/文字原则[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2(3).
Proposals for Revision of RDA for Its Use in Chinese Resources
Zhang Qimin, Huo Yanrong, Zhuang Leibo, Gao Hong, Hu Xiaojing/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Library, Shanghai, 200062
Based on the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Cataloging Rules and Resources Description & Access (RDA), proposals for revision of RDA for its use in Chinese resources are proposed.These are access points representing works and expressions (name-title issues), major changes in the titles of Chinese serials, period of activity or Dynasty of the person, price unit in terms of availability, and scale terms used in Chinese ancient maps.
RDA, Revision, Chinese Cataloging
10.3772/j.issn.1673—2286.2013.07.005
张期民,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研究方向:文献编目。E-mail: qmzhang@library.ecnu.edu.cn
霍艳蓉,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文献编目。E-mail: yrhuo@library.ecnu.edu.cn
庄蕾波,上海图书馆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馆藏建设、文献编目。E-mail: lbzhuang@libnet.sh.cn
高红,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馆员,研究方向:文献编目。E-mail: hgao@library.ecnu.edu.cn
胡小菁,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研究方向:信息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文献编目等领域。E-mail: xjhu@library.ecnu.edu.cn
201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