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评审计划和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关于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的通知》(国认水字[2012] 48号)计划安排,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会同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6位国家级计量认证评审员,于2013年1月8日至12日,对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进行了国家级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评审组首先听取了 “中心”自2009年复查评审以来,检测工作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介绍;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07)的要求,核查了上次监督评审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省中心及吉林、延边、四平、通化和白城5个分中心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抽查仪器设备70台(套)、原始记录 120 份、检测报告16份,并查阅了其他相关的技术档案和记录。评审组采用了听、问、查、看、考等多种形式,检查了“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以及与评审准则的符合性。
评审组抽取了具有代表性的19个参数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占申请参数的33.9%),共有21名检测人员参加了现场操作考核,共使用仪器设备 23台(套),进行了人员、方法和仪器比对,参加现场操作考核的检测人员操作熟练,标准使用规范,数据处理正确,考核结果全部合格;“中心”有8名检测人员参加了理论考试(占中心人数的20%),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评审组对省中心和5个分中心的主要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员及授权签字人进行了座谈考核。
经全面复查评审,评审组认为:“中心”为独立法人单位,组织机构健全,能够独立承担第三方公证性检验。“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质量监督等均按计划进行,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诸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经考核“中心”具备申请评审的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水及再生利用水共4类56项参数的检测能力,同意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