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缉捕持枪抢劫犯罪团伙的战术

2013-04-10 13:20:00杨宝强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持枪火力射击

□杨宝强

(太原警官职业学院,山西太原 030032)

持枪抢劫犯罪团伙具有组织严密、预谋性强、智能化程度高、犯罪能量大、作案快捷、手段凶狠残忍、社会危害性严重等特点。在持枪抢劫中,百分之五十以上是团伙犯罪。特别是持枪抢劫银行、珠宝行、储蓄所、现金存放场所、运钞车的团伙犯罪比较普遍。因此,警察与持枪抢劫犯罪团伙的战斗是经常的、长期的。

警察与持枪抢劫团伙发生战斗,大多数不是预期的,而是遭遇性质的。很多情况下,警察在巡逻中或执行某一任务路过时,突然获知或正好碰上某处发生了持枪抢劫,或是接到电话报警,得知附近某处发生了持枪抢劫,于是紧急赶往现场。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只知道发生了案件,而到现场将要面对的具体情况,则是无法预料的。警察从获知案件开始,就要意识到一场遭遇战在所难免。此时,警察必须注重持枪自卫,注重充分运用战术和注重战斗预感,尽早进入战时心理状态。

一、接近现场

(一)准备枪支

要持枪在手,子弹上膛,打开保险。这是争取主动,先敌开火,赢得遭遇战胜利的基本保证。

(二)隐蔽接近

持枪抢劫团伙十分清楚自身前途的严酷性。为了逃避打击,获得自由,他们会毫无顾忌地犯下更为严重的罪行。他们从犯罪开始,就做好了对付警察的准备。只要警察出现在现场,他们就会毫不留情地向警察开枪,甚至滥杀无辜。这也正是持枪抢劫团伙凶狠性、残忍性的体现。所以,警察如果缺乏自卫意识和战术意识,按照常规赶往发案现场,就会遭到袭击而受到伤亡。因此,要求警察在赶赴持枪抢劫现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成功战胜抢劫犯罪团伙和进行有效自卫,隐蔽接近、不被目标发现是关键。

2.要尽量利用地形隐蔽向前运动。如:尽量利用停着的车辆、围墙、灌木丛等地物向前运动,要尽量置身于有掩蔽物的地方;通过开阔地要快速运动,尽量从一个掩蔽点到另一个掩蔽点移动。

3.要避免“鸵鸟效应”,不要因为看不见对方,就认为对方发现不了自己。对方在现场看见的情况可能与你完全不同。

4.要采用一种出其不意的接近方法,在有机会认清面临的形势之前,不使犯罪嫌疑人知道警察已到达现场。

5.要尽可能发现对方担任警戒的人员。接近目的地时,应观察附近所有的车辆和人员。持枪抢劫团伙通常在场外设有警戒或接应人员。例如:现场外停有一辆没有熄火的车辆、现场附近有人将衣服搭在手上或将手插在裤袋内左顾右盼,应当引起警觉。

6.要隐蔽前进到能最大限度地观察到现场的地方。进入现场时,要考虑找一个合适的掩蔽物,以备突然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利用。

二、处置对方警戒人员的方法

1.若能予以突袭捕获时,应予以突袭捕获。

突袭捕获对方警戒人员,一是更有利于突袭室内正在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二是可改变双方力量对比;三是可减少持枪对抗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如能利用地形隐蔽接近或以路过群众身份自然靠近突袭捕获时,应予以突袭捕获。

2.当确认对方为抢劫犯罪团伙接应人员(如持有枪支)又不能突袭捕获(我方着警服且人少,无接近条件),对方又未发现我方企图时,应一面隐蔽监视作好战斗准备,一面上报情况请求增援。待入室抢劫犯罪嫌疑人出来进入对我方有利位置时,我方可突然以火力予以控制。

3.对方接应人员坐于车内且车未熄火时,我方应采取断然措施予以缉捕;对方若举枪反抗,应予以坚决击伤或击毙。

4.当我方企图已暴露,应迅速抢占有利地形。利用掩蔽物将其控制,并发出警告:“不准动!我是警察!”“转过身去!”此时应观察其手中有无武器。若有武器,应立即发出指令:“放下武器!”“向前走!”使其离开武器。若其拒不执行命令,向警察举枪或从身上掏出手枪,警察则应果断先敌开火,将其击伤或击毙。

三、对持枪抢劫犯罪团伙的战术处置

当我方人员是在巡逻或执行其他任务中恰巧碰上持枪犯罪团伙实施抢劫而介入时,一般都是敌强我弱。持枪抢劫团伙一般为3人至5人或更多。而我方在此情况下通常只有1人至3人。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警察只能依托有利地形,以火力进行控制和予以杀伤,不能趋近捕敌。

1.当抢劫发生在繁华场所时,警察不宜突入捕敌,以免发生对射,增大人员伤亡。此时应在现场外设伏,待其抢劫逃走时,再近距离突然袭击。

当抢劫不是发生在繁华场所时,警察应用火力封锁其出入口,断敌退路、等待后援。

2.警察在人群聚集场所是不应开枪射击的。但不开枪射击将会导致更大的危害后果时,必须开枪射击。此时,要寻找和选择最佳角度,抓住时机,尽可能避开人群和其他应当保护的目标;要叫在场群众卧倒,避免误伤;当警察与犯罪分子之间只有3米左右距离时,应突然蹲下,向上举枪,以仰角向犯罪分子腰部以上部位射击;双方处于同一水平面上射击时,警察应沿枪身与目标连线的延长线进行快速观察,尽量避免误中不该命中的人或物。射击时尽量抓住机会进行精确瞄准,一枪一枪地射击。

3.对持枪犯罪团伙的射击方法和射击顺序。

当警察与企图逃窜的持枪抢劫团伙遭遇,抢劫团伙依仗人多势众向我正面发起攻击时,警察应沉着冷静,予以坚决还击。射击时应把握正确的射击方法和射击顺序。

先射击距我最近的目标。例如:距我2米持猎刀的目标比距我10米外的持枪目标更具危险性。

先射击对我威胁最大的目标。例如:应首先射击最先对我使用武器的目标。

先射击为首的或者最猖狂的目标。

先射击持大威力武器的目标。例如:持霰弹枪或持全自动武器的目标。

先射击大目标,后射击小目标。

射击时,无论情势多严重,每次只集中精力打击一个需要打击的目标。首先对其连击两枪,然后再射击下一个目标。如果发现前一目标并未停止反抗,再回过头来对其进行补射,使其完全丧失反抗能力。

射击时应打击目标身体的中心部位(心窝部位)。因为胸部和腹部是身体的宽大部分和要害部位(虽然脑袋是最要害的部位,但脑袋面积小,位置变动较为灵活)。打击这个部位命中的可能性大,又能及时打乱其生命维持系统,使其迅速失去反抗能力。如果击中目标中心部位的射弹没有产生效果,那么目标可能穿有防弹背心。警察应立即转向其头部或腹部射击。

射击时要尽量数着发射弹数,以便能及时更换弹匣。战斗中,不要因为过于全神贯注于前方而忘记顾及自己身后。特别是有群众在现场,双方阵线不是十分明显的情况下,犯罪团伙的成员可能会绕到警察背后进行袭击。

四、战斗中的协同与配合

(一)运动中的协同与配合

当有两个以上警察接近现场时,应散开一定距离利用地形和遮蔽物交替掩护前进。防止战斗打响时,因同时运动失去对目标的压制,从而造成我方人员伤亡或目标逃脱。散开后要保持相互能看得见,彼此照应。一旦发现持枪犯罪嫌疑人有袭击我方的危险发生时,应大声提醒自己的同伴。运动中既要充分发挥火力,又要避免误伤己方人员。要防止我方人员处于同一条直线上向前运动,以避免目标出现在同一直线上时,后面的开枪射击误伤前面的同伴。如果目标出现时需要开枪射击,而我方又出现这种火力重叠的危险现象时,应由前面的人员开枪射击,后面的人员迅速调整位置。

(二)火力配合

战斗中,警察应在相互火力掩护下,分散占领有利射击位置。做到人员分散、火力集中。警察应密切协同,以不间断的火力相互支援、相互掩护。利用地形、组成正面射、斜射、侧射、交叉火力或立体交叉火力(即不在同一平面上的交叉火力),形成严密的火力配系。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火力,避免射击地境相互重叠,避免射击死角。要适时转移火力,实施火力机动,提高火力打击的效果,以对持枪犯罪嫌疑人实施有效的火力控制。要善于秘密、迅速地集中火力,在敌意想不到的时间、地点,以突然准确的行动向敌实施火力突击,使其防不胜防。双方对峙时,警察应用部分警力在正面以火力牵制对方,掩护主力迂回到其翼侧,封住逃路,以侧射、斜射火力将其击伤或击毙。

射击时要严明射击纪律,严禁无目标、无目的、无把握的随意乱开枪射击。当我方人员突入持枪犯罪嫌疑人所在建筑物时,室外人员不得再往建筑物内开枪射击(确实看清是持枪犯罪嫌疑人,且不会造成我方人员误伤时例外)。当持枪犯罪嫌疑人与我方人员及群众掺杂在一起时,我方掩护人员应尽量避免开枪射击。

五、被动情况下的反击战术

当警察正全神贯注接近案发现场时,可能突然遭到持枪犯罪嫌疑人的袭击:对方首先开枪或被对方用枪控制住。要从这种似乎“必败”的情势下解脱出来,完全取决于警察事前的计划和心理准备的程度。

(一)遭持枪犯罪嫌疑人突然袭击时的战术

警察应在事前预测到可能的危险,在心里做好潜在的反应准备。当遭持枪犯罪嫌疑人突然袭击时,大脑的第一信号是“动”,通过使用果断的、出乎对方意料的动作,打破对方的心理平衡,缩短时间,扭转局面,快速移动一个位置反击:

这是一套非常快捷的连贯动作。迅速降低身体高度、降低身体重心、全速横向跑动、离开原地,占领有利位置,快速出枪反击。降低了身体高度,就减小了身体暴露面积,减小了命中概率。全速横向跑动、离开原地,迫使犯罪嫌疑人产生短暂的犹豫,了解当前所发生的事态并做出反应。这就为警察自身赢得了极其宝贵的几秒钟。快速横向跑动,增大了对方命中的难度,可有效地减小或避免犯罪嫌疑人火力的杀伤。占领了有利的掩蔽位置,就扭转了“必败”局面。这时举枪反击,警察就可能重新控制局面。

当持枪犯罪嫌疑人袭警情况突然发生,警察来不及移动或无条件移动时,应迅速后仰倒下,成仰姿进行反击。成仰姿反击有三大优点:一是如果犯罪嫌疑人面向警察已经开枪,在警察后仰倒下瞬间,犯罪嫌疑人会误认为已将警察击倒,而停止射击慌忙逃窜。二是仰姿射击大幅度降低了身体高度,使命中概率大大减小。军事上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战斗情况下,站立姿势被命中的概率约为80%;卧倒姿势约为50%;有效地利用掩蔽体射击时,其伤亡概率约为9%。三是在枪战中,犯罪嫌疑人通常会向正常的胸部或头部高度射击,在警察迅速坐下后倒的瞬间,犯罪嫌疑人会产生短暂迷惑,当其觉察警察的意图和确切位置并调整瞄准点时,警察已经准确地开枪反击了。

(二)被犯罪嫌疑人持枪控制时的反击战术

有时,警察在赶往现场还尚未拔枪时,即被犯罪嫌疑人持枪控制。此时,警察应沉着镇静,惊慌失措于己不利。只要持枪犯罪嫌疑人尚未开枪,就一定还有自卫余地和反击的可能。此时警察迅速拔枪反击是不明智的。即使警察的拔枪动作十分熟练,面对持枪犯罪嫌疑人已瞄准好的枪口,警察的动作仍然要慢半拍。警察在此时要善于创造、利用和把握战机,利用人的思维盲点,抓住其注意力分散的瞬间,果断拔枪反击。

创造和可供利用的反击战机如下:

利用谈话分散其注意力进行反击。警察被犯罪嫌疑人持枪控制时,首先要使自己尽可能说出话来,并且要不停地说下去。犯罪嫌疑人如果能让警察说话,他就会将注意力略微转移到警察说的事情上来。当他思考时,就不可能同时向警察开枪,警察则可趁机采取反击措施。

引导犯罪嫌疑人视线转移进行反击。警察可突然扭头往犯罪嫌疑人侧后看一眼,犯罪嫌疑人势必误认为有什么动静。在其转头看的瞬间,其枪口的指向也会发生变化。此时警察可迅速反击。

利用犯罪嫌疑人使用武器的疏忽进行反击。注意观察犯罪嫌疑人手中枪支型号和状态。如果是单动而不是联动手枪,其击锤在前方位置时,犯罪嫌疑人要想打响,还必须有一个压击锤或拉枪机的过程。如果其保险是关着的,在打开保险前,其枪是一定打不响的。警察可抓住时机拔枪反击。

利用同伴配合转移其注意力时进行反击。行动中应和同伴处在能相互目视的位置上,当同伴发现我方人员被犯罪嫌疑人用枪控制而又不能开枪射击犯罪嫌疑人时,应朝天鸣枪或大喊一声。警察可利用犯罪嫌疑人想弄个明白而转头的瞬间迅速拔枪反击。

利用抓投物体的时机进行反击。如果警察手中有什么东西或身旁有什么随手可抓的物体,可突然将其打在犯罪嫌疑人脸上。利用犯罪嫌疑人眼睛受到威胁,身体机制使其做出不情愿反应时,警察迅速拔枪反击。

可利用外界意外的声响吸引犯罪嫌疑人注意力的瞬间进行反击。

近距离的反击动作:

当警察与犯罪嫌疑人正面相对,犯罪嫌疑人出枪威逼时,警察应用左手突然抓住其枪身,猛力将枪口推向一边,同时右手迅速拔枪射击。

一旦抓住了犯罪嫌疑人的枪或持枪的手,就不能松开。除拔枪射击外,还可用膝盖猛撞其裆部,用手猛击其咽喉和眼睛等。

当犯罪嫌疑人在背后用枪抵住警察头部时,警察应运用转身战术进行反击。反击时,突然低下头,同时向左转身,抬起左臂打击其持枪的手臂,使枪口离开自己的身体;同时左手抓枪,推开枪口,左手抓枪的同时完成转身动作。与此同时,用右手掌侧猛击其喉头,并用膝盖猛顶其裆部,接着迅速拔枪射击。

警察被犯罪嫌疑人持枪控制时,必须明白:迅速作出任何出其不意的动作,无论赢得多么短暂的分散对方注意力,都比等着被打死强。警察必须使自己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看见枪支对着自己就要能迅速地、毫不迟疑地动作。一旦作出攻击动作,就要做到突然、敏捷、准确和猛烈。只有这样,才能反击成功,控制局势。

六、接近持枪犯罪嫌疑人时的战术

战斗的结果,可能是持枪犯罪嫌疑人被迫投降,也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击中而丧失了反抗能力。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警察都要接近持枪犯罪嫌疑人将其缉捕。警察不能因为敌人倒地或准备投降而麻痹松懈,要警惕犯罪嫌疑人以诈降、诈死方式诱使警察靠近,也许持枪犯罪嫌疑人的同伙正在围观群众中等着警察的最后接近。最后接近阶段,是遭遇战中最危险的阶段。

(一)防止后援犯罪嫌疑人的袭击

在持枪抢劫案中,绝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都在两人以上,并且他们也采用警察常用的警戒接应战术。当警察与抢劫的持枪犯罪嫌疑人战斗时,担任后援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正混在围观人群中间观战。担任后援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要等到警察进入最后阶段,陷入最复杂和最分散精力的境地时才出击。因此,警察必须对周围所有人都要保持高度戒备。

接近时最难防范的是警察自己的后面。犯罪嫌疑人往往绕到警察的背后进行袭击。所以,当警察最后向投降的或被击倒的犯罪嫌疑人接近时,应背靠着墙或其他坚固的屏障。这样能减小背后受敌人袭击的风险。

情况允许时,警察应在掩蔽物后将投降或被击倒在地的犯罪嫌疑人用枪控制住,待后援到达后,在有掩护的情况下再向其接近。

(二)受降战术

当持枪犯罪嫌疑人被迫停止射击、要求投降时,参战警察应停止攻击。但不要急于走出去,仍要隐蔽在掩蔽物后面。命令犯罪嫌疑人将枪内子弹退出,然后将枪、子弹及其他凶器扔到警察能够看得见的空旷地。待看清其手中没握有任何东西后,令其转过身去不准动。警察不能让犯罪嫌疑人抱头走出来,以防止其手中藏有凶器。然后,按照二对一的搜身要领,两名警察以“L”形角度相互掩护,接近犯罪嫌疑人,收缴其武器,上铐搜身,将其缉捕。

接近持枪犯罪嫌疑人准备搜身时,应加倍警惕,防其扔出一支枪后身上仍暗藏有枪。当其诈降,企图突然袭击接近搜身的警察时,搜身警察应迅速卧倒,负责掩护的警察应果断开枪射击,将犯罪嫌疑人击伤或击毙。

(三)缉捕被击中倒地犯罪嫌疑人的战术

犯罪嫌疑人被击中倒地后,无论其是死还是伤,警察在接近他时都要假设其还活着,严防其还没有完全失去反抗能力或诈死袭警。

首先对其喊话,警告其不得乱动。然后,警察和同伴成“L”角度持枪靠近。一人从对方脚的一侧或头顶一侧接近,一人从其手拿枪的一侧(但不能对着枪口)接近。如果犯罪嫌疑人诈死,这样警察开枪就不致于误伤同伴。靠近犯罪嫌疑人身边时,用力踩住他的手腕,防止犯罪嫌疑人开枪射击。警察的另一只脚靠近其身体以保持平衡,两眼盯住犯罪嫌疑人,将枪插回枪套。然后右手握住犯罪嫌疑人手中枪支的套筒,以控制枪口方向。同时,用左手将他握枪的手指掰开。安全缴械之后,将其双手铐于身后,进行彻底搜身,防止其还藏有武器。然后把缴获枪支的子弹退下,查看犯罪嫌疑人是否还活着。

无论持枪犯罪嫌疑人最后是投降或是被击伤、击毙,接近犯罪嫌疑人时的许多危险都是存在的。警察只有遵循了自卫原则,成功地运用接近的正确战术,才能逾越接近的最危险阶段,避免警察的浴血奋战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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