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近日开始实施《葫芦岛市城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污染日分为两级:重度污染日(AQI201~300)、严重污染日(AQI300~500),分别启动大气污染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实行交通管制,根据机动车类型、车牌号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有选择地进行限行;规定在不同响应级别中,辖区内水泥、石油化工、燃煤电厂、有色金属等重污染企业的限排名单,以及各企业限排空气污染物的比例;要求企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明确空气重污染期间,企业应实施减排、限排、提高空气污染物处理效率等措施;禁止小型作坊式企业使用煤炉,加强城市煤炭物流中心监管,禁止硫分和灰分较高的煤炭运入等。采取建议性措施包括: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