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纪元,姚 亮,李巍然
河南林业门户网站建设的问题与建议
宋纪元,姚 亮,李巍然
(河南省森林资源数据管理中心,郑州 450003)
近几年河南信息化飞速发展,但对于河南林业来说,信息化起步晚,水平相对落后,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化的意识相对薄弱,通过网络为公众服务的方式还不太适应,突出体现在网上服务观念意识淡薄、应用不够积极主动等方面,介绍了河南林业信息网的概况、功能设计和使用现状,根据几年来的管理经验,总结归纳出网站现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思考提出一些对策,意在促进河南省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加强网上服务的能力和意识,完善网站的功能,促进河南省林业信息化的发展进步。
网站群;CMS
河南林业信息网自2003年创建以来,始终坚持“宣传林业,服务社会,推进绿色中原建设”的办网思路,以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为重点,历经多次改版,于2010年初实现了由网站到网站群的跨越,形成了以省厅主站,各省辖市林业局、厅直单位网站为分支,统一CMS后台分级管理,与林业系统现行业务垂直管理体系相对应的网站群。网站实现了发布信息流程化审批、统一域名、统一VI、快速建站、站内信息共享等功能。形成了统一、高效的河南林业网站平台。网站建设目标是成为面向各社会公众、林业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林业服务和管理的统一窗口和网上林业厅。
政府部门门户网站拥有新闻发布、网上办事、网上沟通、部门特色宣传及网站导航等基本功能。
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工作动态,是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的首要功能。以“政务公开、为民服务”为原则,发布的政务信息主要类型包括:林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林业 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将林业部门对社会所管理和服务的各种事项逐步网络化,为本省企业和林农提供便捷的服务,是林业政府部门网站的重要功能。林业政府部门网站可以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各类有关部门的办事指南服务,数据查询和办理结果公示。
林业政府部门门户网站是林业部门和本省居民和林农沟通的纽带,通过建立“厅长信箱”、“网上咨询”、“专家咨询”、“投诉举报”等栏目,可以及时反映社会公众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求,近几年林业部门加大了对网上咨询、网络舆情的重视,有专门部门督导,林业咨询数量有着大幅提高,达到紧密联系群众的效果[1]。
虽然河南林业部门网站逐步升级,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与全国信息化排名靠前的几个省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网站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发布信息,但是有的林业网站就出现长时间无信息更新的状况。从管理角度看,导致政府网站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建而不管或管不到位。有些单位部门把林业网站的运转与管理当成一个额外负担,网上办公意识不强,只是把林业政府网站当成一个摆设,才会出现长时间无内容更新这种状况。
网页数据内容的规范是实现林业门户网站内容整合的前提。目前大多数的林业部门网站还存在一些不足。网页数据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内容字段标注不规范、页面属性标注不规范和内容变更索引文件发布不规范[2]。
林业部门门户网站,从整体上看,还处于政府信息发布阶段,不能满足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互动要求,门户网站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从以政府部门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向以人为本、以林农为中心的理念转变,强化服务林农意识。同时,网站建设必须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最能产生直接效果、需求最迫切、最容易实施的关键点作为提升的突破口,让林农感到实实在在的转变[3]。
对于成熟的电子政府门户网站,用户通过在线服务完成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事物处理,而用户不用考虑所办事项经过哪些部门,按照用户需求习惯将相关服务进行集成,针对不同用户提供相应服务。对需要申请网上审批、产品信息发布的用户建议实行实名制登记,对用户登记后所进行的审批、发布建立数据库,方便用户与政府部门人员查询记录、结果[4]。
随着林业电子政务的深入发展,政务信息资源不断丰富,网上办事、在线服务、产品发布等服务逐步推广,为公众提供个性化服务是政府部门网站所要达到的目标。在公众日益呼唤“个性化”和“社会化”的背景下,政府部门网站可以通过一些新技术,例如:博客(Blog)、内容聚合(RSS)、社会性网络(SNS)。把个性化服务理念运用到政务信息资源组织中,将会使林业门户网站更具有活力[5]。
[1] 金江军. 我国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问题与对策[J]. 电子政务,2006(8):69-71.
[2]陈利华.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化设想[J]. 现代情报,2007(11):51-52.
[3]耿连颖. 我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现状及对策研究[J]. 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9):70-71.
[4] 杨秀丹,刘振兴. 我国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建设的问题与建议[J]. 电子政务,2007(3):51-59.
[5]刘惠敏,陈树年. WEB2.0个性化服务理念为政府门户网站注入新活力[J]. 情报探索,2007(1):69-71.
F326.2;F49
B
1003-2630(2013)01-0058-02
2013-02-19
(责任编辑:王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