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谚语里经常藏着人生的启示,比如: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这样的话如果非用语义学去分析就会索然无味,即便是用修辞学分析也无聊。说这句话的时候,讲话者寻找的是知音,而不是语言学家。就仿佛“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即便你不是背四书五经长大的人,在听到这一连串物象的时候,你的心里也会荡起离愁别绪的涟漪。而一个能熟练地用汉语交流的外国人则未必。由此联想到空间的消费者念兹在兹遵循着的逻辑,也许会完全无视建筑师的初衷,而只求获得属于自己的气氛。
在结束了连续四期探讨高速城市化产生的种种危机之后,我们希望让读者朋友们喘一口气。因此在这期“世说新语”专栏里我们谈论一个比较软性的话题:在电影、照片以及主题公园这些幻象里,我们是怎样使用和消费空间的?甚至出现在我们现实中的空间如何延续了我们的梦想?为什么会这样?以及这样一种体验方式把我们带往哪里?
我们无需否认,当代社会是一个消费主义盛行的社会。建筑和城市空间也逃脱不了被消费化的命运。在这个社会里,消费者握有至高的权利,甚至会曲解甚至能颠倒黑白地使用任何信息,图像,空间乃至整个传统。而我们恰恰需要好好认识这样一个社会,它对于空间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和它最深层的欲念是什么?挖掘和研究这个问题,对建筑师的启发在于了悟我们穷极追问的“空间”到底是什么和由什么构成的问题。假如当代社会对空间的消费聚焦在体验的气氛上,那么我们可能创造的属于这个时代的建筑将会是怎样的呢?
最后,我想引用台湾学者何乏笔先生的一段关于伯梅(Gernot Böhme)“气氛美学”的说明:
“气氛是一种空间,就是通过物、人或各种环境组合的在场(及其外射作用)所「熏染」的空间。气氛本身是某物的在场领域,即气氛在空间里的实存。与施密茨的雏形不同,气氛不是理解为自由飘动的,与此相反,气氛是从物、人或两者的各种组合生发开来而形成的。因此,种种气氛不是客观之物(即不是物固有的特性),但又是物性的,是从属于物的,因为透过其(理解为外射作用的)特性来表述其在场的领域;同时气氛也不是主观之物(如同某种心灵况态的确定属性),但又是主观性的,是从属于主体的,因为是透过身体在场而可以感受到的,而且这样的感受同时便是主体在空间中的身体式的个人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