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农福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
农稳社稷,粮安天下。当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择业取向等都已经或正在发生较大的变化,与此息息相关、紧密相连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如何更好地与此适应并进行创新?如何来为“粮食增产增效、农民稳步增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大冶市农福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值得探讨和借鉴。
大冶市农福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创建于2010年6月,位于大冶市金湖街办境内。三年来,我社秉着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为市场服务主体,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就是具有一定植保专业技能的人员在一定的区域、一定的时间、采取统一手段、按照统一的规范、对特定农作物的病虫害实施统一的植保保护方式。这种科学、先进的植保方式,经我社三年的生产实践检验,这一病虫防控措施效果显著,其主要支撑为以下几方面:
我社直接与大型农药厂联系,对农药统一采购,减少中间商环节,降低成本。
我社能够确保既得到防治目的,又不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安排专业人员来实施,我社能够真正做到特定区域防治时间的统一。因此,能够确保同一区域、防治步调一致,防治效果最佳,确保防治目的的真正达到。
鉴于我社专业性、统一性、组织化的程度较高,不仅能够切实做到及时有效控制爆发性、流行性病虫害的发生危害;还能够做到切实加快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
截至目前为止,我社拥有植保大中型器械92台(套),其中担架式喷雾器2台(套),机动喷雾器40台,电动喷雾器50台,日防治病虫作业能力达2700余亩。自2010年6月以来,我社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市场运作、有偿服务”的运行模式,积极探索组建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运行模式如下:
这类型主要围绕粮食农作物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大,服务范围广。我社将政府配给和自购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植保器械统一组成机防队,分片区将机手编成小组,把植保器械以合同的形式确定给社员管理,明确责任权,且根据市植保站提供的病虫害防治信息,有组织地开展有偿服务,在病虫害暴发危害情况下,实行统一调集,应急防治。
这类型主要是围绕社员自身种植经济作物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基本不对外开展统防统治,服务范围虽窄小,但有益于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目前,我社已在市植保站帮助下,成立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围绕主要种植的经济作物,开展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应用。
公司以订单形式向我社收购农产品,我社则根据公司要求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并遵照公司收购订单要求,在市植保站和街办农技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组织社员开展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应用。
我社围绕各种项目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统一调度和管理植保器械,开展政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专业化统防统治。
我社选择有影响力的农资经营网点的老板担任村级服务站长,健全合作社、村级服务站、机防手利润分配机制,厚利支持村级服务站。比如:年终对村级服务站长按6元/亩进行返利,让村级服务站长得实惠,干得有劲头。
我社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制定防控方案,确保成效。
主要有理事长职责、业务组职责、技术组职责、村级服务站长职责、机防队长职责、机防队员职责。
实行理事长一支笔审批制,购置大额药剂或大型植保器械必须经过理事长讨论表决通过。
保证施药质量,交纳机防手保险费,保障机防手安全。
我社的技术人员定期定时到各承包服务区域进行查虫、查病,结合市植保站的病虫预报,确定方法,选定药剂。
我社在开展防治前3d,将防治药剂配送到村级服务站,由村级服务站长组织机防队准备机防器械,及时开展防治。
我社技术组在打药防治后 3d~7d进行防效检查,发现问题,即时出具处理意见。如出现漏喷现象,责成机防手及时补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村级服务站长和机防队长的责任。用该制度来规范机防手田间施药操作行为,加强责任感,确保大面积防效。
若确因喷药质量防效差引起事故纠纷,则及时安排补喷,然后内部追究问责并经济处罚;若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纠纷,我社积极参与调解,并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地查看,耐心向种植户解释,取得他们的信任。
我社现有的服务方式有两种,即全程托管和临时代治,目前,这两种服务方式有序运转,受到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的普遍赞誉。
全程托管,我社对已签订植保服务合同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采取植保防控方式,按照“防治药剂成本+人员工资+费用”的指标来确定收费标准。如:2012年每667m2全程托管承包费100元/667m2。与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签订服务合同后,由村级服务站长在3天内向合作社上缴30%防治服务费,余额由村级服务站长在当季水稻收获时上缴。
临时代治,我社对没有签订服务植保服务合同的散户(农民),采取临时代治方式,在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后,按每亩每次30元收费,包括防治费用和购药费。
近些年,受农民“打工经济”影响,耕地抛荒现象较为严重,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然而,在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的引导下,农民不再追求“口粮”,宠幸于“土地流转”所带来的切实经济实惠。
因而,农民纷纷乐于将手中的土地流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当金湖街办1000hm2土地向种粮大户流转时,所呈现的不仅是种粮规模化经营效益,还为我社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开辟了服务领域。这一模式,恰时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
此外,在政府支持、部门主导的优势下,我社无论是在宣传、还是人员培训上均享有发展平台和运行空间。如我社既定期定时对村级服务站长和机防手开展技术培训,同时利用市阳光工程培训平台,邀请市植保站专家与种粮大户一对一、面对面交流,当植保专家来到田间地头为种植大户排忧解难时,既提高了种植户的业务知识,也提高了我社知名度,更有益于后期发展。
数据显示,2010年,我社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签订服务合同面积318hm2,纯收入3.8万元;2011年,我社与种粮大户签订服务合同面积430.7 hm2,纯收入5.2万元;2012年,我社与种粮大户签订服务合同面积755.8hm2,纯收入9.6万元。短短3年时间,我社共获利18.6万元,收入也实现了倍增,壮大了我社自身的经济实力。
3年来,我社积极探索服务模式和方法,且累积了一定的经验,使我处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村级服务站长和机防手也有了部分固定收入。因此,我社服务“三农”大有可为。
与此同时,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移民搬迁步伐加快,“空壳村”开始出现,大量资产被闲置、土地被撂荒;农业生产关系发生变化,农民成为穿梭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两栖人”。由此,农村大量土地经营效益较低、无序流转,农业缺乏必要的资本支持。希望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一是引进各类社会资本从城市到农村、企业向农业拓展;二是要求大冶市人民政府从现代农业化专项资金中列支部分资金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