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主义与农村个体化趋势

2013-04-07 18:05徐京波
关键词:村民农村

徐京波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上海 200444)

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加,传统崇尚节俭的主流价值观开始衰落,消费主义价值观开始在农村萌芽。另外,在作为大众媒介主要手段的电视在农村已经十分普及的今天,奢侈消费再也不是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里所描述的那种与大众无关的一小部分上层社会成员的事情。无论多么封闭遥远的乡村,只要有一台电视机,千里之外所发生的事情也近在咫尺,使你有身临其境之感[1]。电视里的广告和“肥皂剧”不断建构着农民的消费欲望。农民因此开始追求物质享受和对财富的占有,并导致物欲的极度膨胀。从而“物”逐渐成为了乡村生活的中心,日常生活中的物品不断繁衍,农民的各种需求也一直在增加[2]。村社成员通过“物”的生产、安排、使用和消费活动来组织其日常生活。此时的“物”不再是客观的、被动的存在,而是作为一种符号漂浮在乡村社会关系中,对其进行瓦解,社会日趋个体化,建立在个人和民间实践基础上的“助”的理念和体系遭到破坏。

针对上述问题,本研究采用资料搜集的主要方式是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笔者以“局内人”的身份,参与到真实的村民日常生活中,现场观察村民的生产、生活和村里的重大事件。访谈是在参与观察的过程中同时进行的,在初步访谈了35位村民以后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15位访谈对象进行深度访谈。本文采用的访谈是一种“无结构式访问法”,这种访问是一种无控制或半控制的访问,不需要提前对访问过程进行严格控制。通过深度访谈,搜集到了丰富的研究资料,从而奠定了本研究的实证基础。

一、农事活动:从“帮工”到“雇工”

农事活动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活动过程。没有农业,也就无从谈起农民,农民及其组成的社会的许多性质和特点是由农业的特性决定。首先由于农业有着很强的季节性,“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因此农民便依次安排了四时节气,并以农时安排一年的生活,“抢春头”、“猫冬儿”都成了形象的例证。又如农取“辰”意正指出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节奏。又由于农业所导致的分工和强度差异,形成了传统的男耕女织和自给自足的家庭模式[3]。以家庭为核心的独立生产模式有其灵活性的优点,但也有抵御风险、困难能力弱的缺点。因此在传统乡村的农事活动中互帮互助很普遍。在访谈过程中,对笔者印象最深的是小麦收获的场景,村民R11(注:字母代表姓,数字代表访谈序号,下同)对此场景也感触颇深:

过去村里有句土话是“拔麦子,贴对子”。也就是说割麦子(“割麦子”在此统称麦子收获的整个过程)的时候和过年前忙活差不多。这时候光靠自己家的人根本忙不过来,如果出现连雨天,麦子会发霉烂在地里。为了抢收,邻里之间就会相互帮忙,不分白天黑夜的轮流收割。每年俺一般得去7、8家帮工,当然这7、8家的人也会帮俺家收割。相互之间也不要工钱,因为这几家关系处的都很好,不好的话也不会在一起帮忙。人嘛,就是一个情意。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一种没有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4]。因此,收割时期的合作,不是通过精心筹划、思考和选择而采取的行为,而是基于熟人之间的情感而做出的超功利的,指向某种不可选择的行动。当然这种“换工”也不是在全村范围的换工,而是在“7、8”家的小范围内进行互助,这是一种小群体行为。这种小群体行为为什么会在收割时期发生呢?首先是由于“收麦子”这一外部环境,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和天公不作美等特点迫使农民必须对自己的平常活动作出相应的调整,从而适应环境的影响,而此时的情感发挥了纽带作用。这种情感意义上的劳动交换不可能是严格意义上的等量交换,而是平日里的人情往来所构筑的社会支持网的重要体现[5]。Y村的“帮工”现象还体现在玉米种植与收割、生姜种植与收获、农田灌溉等方面。虽然,这些农事活动中发生的互助的性质完全是家庭分散经营中的暂时联合,但这一现象告诉我们,这种活动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互助是必不可少的,是维持传统农村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关键[5]。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的崛起和打工经济的出现,农民的经济水平显著提高,收入明显增加,“时间”和“金钱”在农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Y村的情况也不例外,许多村民在居住地周围打工,并没有背井离乡,可以说过着一种“准上班族”的生活。这种现象也是东部发达地区农村生活场景的缩影,由于并没有完全实现“离土又离乡”,因此许多村民仍然保留着自己的土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花生等农作物。到了种植和收获的季节,许多仍然过着“准上班族”的生活,用自己打工挣来的薪金去雇人代理他从事农业活动。换言之,这是一种消费行为,花钱购买“劳动服务”。31岁的农村青年T13在访谈中谈到:

今年俺种了3亩玉米,产了2000多斤。秋天掰玉米的时候,正好厂子里有一批大订单,为了赶任务,老板给俺们每天外加50块钱的加班费,加上俺每天100块钱的基本工资,收入还是很多的。所以那段时间俺也没时间回家收割,即使不加班每天基本工资100元,找个人帮着掰玉米才一天50,这样俺还剩50,玉米还掰完了。但是如果找邻居或亲戚帮忙的话,还要管饭,还得欠人家人情,不合算。俺这些年轻人对这些事情还是想的比较开,这与电视里的城里人雇保姆、家政没什么区别,就是一种市场交易。

与传统互助模式不同,当代农事活动主要体现为一种理性选择行为。这种行为追求的是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上面访谈资料是在权衡了收益和支出成本之后做出“雇佣工人”帮助其秋收的决定。霍曼斯曾经指出,人的行为不是单纯的刺激——反应,而是一种理性行为,也就是说人们在选择行动时,不仅考虑行动后果的价值大小,而且考虑获得该后果的可能性,通过理性全面权衡,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行动[6]。当今的Y村村民认为“雇人”比“找帮工”对自己更有利,韦伯理想类型中的以利益为行动目标的工具理性发挥着直接支配作用。另外,访谈资料中的村民已经意识到了“雇工”与城市里的“雇保姆”和“请家政”相似,都是一种购买服务,是一种满足自身需要和欲望的消费行为。当然这种消费理念的形成,与电视等大众传媒对城市消费生活的传播是分不开的,媒体传播的消费信息将逐渐构建农村未来的消费模式。

二、住房建设:从“邻里志愿”到“工程承包”

在中文中,“家”和“住宅”没有区别,指同一个意思,即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没有一所自己的固定住宅,一群人不成其为家。在村庄里,住宅是社会地位的标志[7]。因此,建房是乡村社会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能不能住上好房子,不仅是在乡村中混的好不好的面子问题,也是人们生活“踏不踏实”的心理问题。传统乡村社会,住宅的建设基本上是由亲戚、邻里以及关系紧密的村民在非农忙季节免费提供[5]。X05是Y村一位74岁的老人,他在谈到过去房子修建时,感触颇深:

以前建房子相对比较容易,一般都在地里活少的时候盖房子。那时候人与人之间比较合得来,你盖房子我来帮你,他盖房子你再去帮他。男的负责盖房子,女的就过来帮忙负责做饭。那时候大家也不挑剔,就是家常便饭,大家伙就满足了。只是上梁(竣工)的时候大家在一起吃一顿比较丰盛的饭。因此,那时候盖房子基本不需要花什么钱,都是大家伙相互帮忙的结果。到了没有活的时候,就是村里开始盖房子帮工的时候。

在农村,父母在女儿许配给人家时总要了解男方家的住房情况,一方面可以据此判断这个家庭的经济情况[7]。另一方面,还可以判断这个家庭在村子里社会声望的高低和关系网络的范围与密度。后者主要体现在建房的过程中,“你帮我,我帮你”是这一过程的真实写照。帮忙盖房子不索取报酬,对饭菜的质量也没有特别的要求,可以说是一种自然人之间的联系,完全处于习惯、情感或者义务感。在传统乡村,建房子并不是指这一房子的工程建设本身,它甚至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活动,会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参与。特别是上梁的时候,简直是村里的一项重要仪式,不同的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族里的老人主持整个仪式。从“建房的动机”到“房屋建设”再到“上梁仪式”无不体现邻里之间“人情”和“互助”的存在。传统农村的熟人社会性质,人们长年生活在一起,彼此信任使得这种关系成为可能。

当今Y村的住房不仅结构上发生变化,整个盖房的程序及方式都发生了变化。从90年代开始,农村开始出现工程队,村民将建房的全部过程交给工程队,“邻里志愿”渐渐退出农村住宅建设。这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育和消费主义的渗透关系密切,从而建构了以现代理性为基础的契约关联[9]。村民在住房建设过程中,开始刻意避开熟人关系,逐渐向市场关系靠拢,将“互助”变为“购买”。W09,今年39岁,2011年秋天自己花了将近10万块钱盖了五间平房,关于这笔“巨款”的花销,他谈到:

盖这房子花了俺家的所有积蓄,还借了三万多块钱。所有的东西我都承包出去了,其中沙子、砖头和石材直接承包给了村里的一个小运输队;房屋建设承包给了咱村的一个包工头,建材、钢筋、水泥直接在镇上的建材市场订购,送货上门。最后上梁的酒席也直接安排在了咱村头的饭店。现在盖房子需要很多钱,但是省心,也不用欠什么人情。

在传统乡村社会中,住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或者仪式活动。在当今农村社会演变成为一项生意或者买卖,房主出钱,工程队出卖劳力和服务,是一种遵循市场原则的交换形式。另外,房主在住房建设这笔生意中成为了“消费者”,因此他就不需要亲自参与这项活动,只需要家人对其进行监督就可以了。同时,房主还要去工厂上班,这时他扮演的是一个“生产者”的角色,只是这一角色的扮演不是发生在住房建设过程中,而是发生在工厂里。此时,“生产者”和“消费者”两种角色在户主身上同时存在,从活动空间上看,两者似乎关系不大,但正是通过前者劳动报酬的获得,才能够享受后者提供的服务。与传统住房建设活动不同的是,影响住房建设的重要因素不再是过去的社会网络密度,而是单一户主及家庭的经济实力的强度。由此可以看出,在当代农村住房建设活动中,熟人之间的情感纽带在断裂,取而代之的是情感的异化、淡化,这也是现代性的代价之一。

三、公共事务:从“义务劳动”到“购买服务”

农村公共事务主要是指植树造林、防汛、公路、水渠建设等村集体公益事业。过去这些事务主要是以“义务工”的形式完成,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劳动者,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无报酬的劳动日。起初,“义务工”来源于村民之间的自发组织,90年代初国家对义务进行了一定的规定,每个农民劳动力每年承担5-10个义务工。义务工体现的是一种作为村民的责任,一方面维持村庄的日常秩序,另一方面共同抵御各种风险。Y村老支书X06在访谈中谈到:

以前,村里的水渠和道路都是咱村人自己修的,就连咱村的老学校也是村民自己建的。建小学的时候,每户至少出一个壮劳力,村里的木匠、瓦匠、石匠都参与进来。那时候村里的人,有热情,比较好使唤,大家也愿意来。除了学校的房子外,五保户的10间房子也是村民通过义务工的形式建起来的。其实,以前义务工村里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村里喇叭一喊,大家伙就自觉的带上工具参加义务劳动了。

公共事务是全村人的事务,这些事务直接关系着村民的生产和日常生活。“义务工”这一劳动形式实质上也体现着互助关系,因为参加“义务工”的更多是村里的壮劳力或者年轻人,而老年人和小孩由于生理或者体制因素,没有能力参与进来。而许多村里的公共事务又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青壮年担负起帮助老弱病残的责任。当然随着青壮年的年龄增长,他们也会需要他们曾经帮助过的儿童的帮助。访谈资料中,学校和五保户房舍的建设体现了上述关系。另外,村民从自己狭隘的私人领域中走出来参与公共事务,也可以和村民之间开着有效地交往行为,在交往中结成社会关系,从而为以后私人的事务的互助提供基础和平台。

当今消费主义向农村渗透的同时,也助长了消费个人主义。尽管消费个人主义不等于“自私”,但它至少助长了自私,削弱了对社会公共事务和对他人的关心[10]。在我国许多地区的农村“义务工”在制度层面上开始取消,即使没有取消也已经名存实亡。取而代之的是“购买服务”,现任村支书X11对此进行了一下解释:

咱村现在都是水泥路了,这些路都是村里承包给工程队干的。另外,村里现在也专门雇人定期清理村里的垃圾和修建道路的树枝,这些都是给钱的,按月付工资的。

在村里的参与式观察中,笔者还发现了从事村里清理垃圾、修剪树枝、打扫卫生等日常公共事务的大多都是老年人,村里按月付给他们报酬。这就使得“义务工”劳动形式中对弱势群体的帮助颠倒,不是年轻人帮助老年人,而是村里通过支付报酬雇佣老年人来服务年轻人,这是对传统乡村互助模式的破坏。可以说当今农村公共事务的解决方式是一种农村公共消费,目的是为了解决乡村公共事务,满足村民的生活需要。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将村民完全排除在公共事务活动之外,村民基本上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私人事务,村民的活动也仅仅局限在私人领域范围内。从而导致个人与公共世界的疏离,并出现村民游离于公共生活之外的社会原子化现象。

四、红白喜丧:从“凑份子”到“随份子”

在传统乡村,红白喜丧不仅是家庭的重要事件,也是一个村落的大事。婚礼和葬礼的内容也是十分繁多,包含着大量的社会习俗。本部分不过多的讨论这些礼仪内容,而是以红白喜丧中的宴席为切入点,阐述红白喜丧背后互助关系的变迁。在传统乡村社会,红白喜丧的宴席主要是村民相互合作的结果,由于当时生活资料匮乏,宴席的内容更多的是通过“凑”的形式收集起来,关系近的可以不用还,关系远的记在账本上,日后偿还。传统的红白喜丧特别是结婚宴席,全村的人都会来吃饭,因为这是村里的节日,大家也不会算计随礼的多少和人数的多少,对于事主来说,来的人越多越好。Y15,65岁,在访谈过程中谈到:

以前的婚宴那叫个热闹,提前一个月就要准备,那时候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事主一般都会向大家借,有的借钱,有的借实物。大家也都愿意借,因为每家都会有自己解决不了的大事。而且谁家结婚,全村人基本上都去,大家也不算计礼金多少,只要你来事主就高兴,在婚宴上大家有说有笑。

结婚的宴会为亲属提供了相聚的机会,除了巩固原有亲属关系和承认新建立的亲属纽带以外,还可以调节社会关系[11]。这主要是通过两个方面完成的:一是在婚宴材料的准备过程中,大家相互之间的借贷。二是,婚礼是全村人的重大节日,全村人都会赴宴。这既是邻里之间的社会义务,也是邻里之间的互动[12]。

葬礼由于其突然性和事主要守丧等任务,几乎没有精力准备宴席。这时更体现出互助的重要性。与婚礼不同,葬礼体现的是一种低落的心情,不仅物质上需要邻里的帮助,心灵上也需要安抚。事主低落的状态使其无法完成庞大的葬礼仪式,因此,大量的事情都需要邻里、亲戚和朋友帮忙。可以说,葬礼使死亡这一最为个体性的事件变成了村里的一项公共事件,这种使人们因此而“聚在一起”的社会性礼仪帮助人们战胜死亡造成的削弱、瓦解、恐惧、失望等离心力,使受了威胁的群体生活得到最有力量的重新统协,从而保持文化传统的持续和整个社会的整合[13]。

当今我国许多农村的红白喜丧仪式开始简约化,宴席的形式也随之简单。酒店在红白喜事宴席中开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喜宴的筹备中,事主将其以一种服务的形式承包给酒店,酒店按照市场规律索取报酬,从而完成交换。参与宴席准备活动的“帮忙人”变成了出席宴席的“嘉宾”。宴席前的准备材料变成了重重的礼金,礼金也变相成为参加婚宴的真正“入场券”,而请帖变成了一张形式“入场券”。这样使许多人挡在婚宴之外,过去全村人参与的热闹场面荡然无存。X14,47岁,由于中风偏瘫,家境困难,属于村里的低保户。他在谈到此问题时,感触颇深:

村支书和俺是一个家族的,按理说结婚得去,也给俺请帖了。但是去的话俺得随礼啊,至少得随二百吧。人家是在县城的酒店里办的,一桌据说800多,一桌十个人,每人80块钱,俺和俺妻子去,不能白吃白喝吧。俺还得经常看病、吃药,又不能干活,所以俺采用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俺家不去人,随他一百块钱。等俺孩子结婚再随俺一百就好了。

红白喜事的宴席,成为了村民“打小算盘”的舞台。“随礼的多少”和“去不去参加婚宴”成为了村民纠结的焦点。酒店宴席的价格直接决定着参加婚宴者礼金的额度,事主向酒店提供报酬,而最终的消费者不是事主,而是参加婚宴的村民,村民消费了明码标价的服务,必然要付出相应的报酬,而参加婚宴的村民与酒店并不存在直接的消费关系,事主是连接两者消费的纽带,可以说这是一种由“中间人”介入的间接消费。总之,婚宴由“村民的节日”变成“简单的饭局”,由“情感交流”变成“精打细算”,村民不再是宴席的主角,酒店成为了婚宴的“舞台”。

五、结 论

消费主义开始向农村渗透,炫耀性消费、超前消费、享乐式消费等不合理消费形式在农村开始出现。这些现象不仅在改变和塑造着村民新的精神世界,操纵着村民的日常生活实践[14],还严重影响着农村社会关系,特别是互助关系。许多村民开始告别村社团体,进入市场,通过交易、消费、买卖等现代性方式满足生活的各种需要。传统互助团体开始走向衰落,村民从各种共同体中“游离”出来,成为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存在,人际关系开始疏离,走向原子化,陷入利己主义的小圈子[15]。从而使农村失去了村民自由交往的公共领域,使交往空间不断缩小,不断吞噬着村民的生活世界。更为严重的是,作为局内人的村民并没有意识到消费主义的危害,甚至没有感知到消费主义的存在。在消费主义无形的影响下,为了更好的消费,不断地获得更多的财富,只顾忙于打工赚钱,认为消费可以获得一切。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减少了与其他村民的沟通和交流,仅仅局限在自己所属家庭的小团体内活动。这些都使得村民进入公共领域的途径被堵塞,情感交流发生畸形,共识和理解都难以获得,甚至出现了信任危机,从而导致了农村社会关系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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