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幸福观教育实践研究

2013-04-07 15:15彭永东
关键词:幸福观痛苦理想

彭永东

(合肥学院 思政部,合肥 230601)

大学生幸福观是指大学生对自身一系列幸福问题的整体思考,是大学生幸福感受中的理性部分,它影响和制约着个体的幸福感知和幸福体验,对大学生幸福感具有指引和调适作用。思想政治教育以调整和改变个体的思想观点为着眼点,达到重塑个体思想和精神的目的,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幸福观的发展起着引发和调适的作用,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能够赋予大学生幸福观教育新的理论活力和实践动力。为此,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幸福观教育,通过教育和引导帮助大学生的精神追求与幸福追求达成一致。大学生自身也要积极行动起来,要训练自己在痛苦中体验幸福的能力和发展分享幸福的能力,从而在正确幸福观的指导下收获更加幸福的人生。

一、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幸福观教育契合性分析

幸福是一种高级的情感体验,是主体对客体属性满足其需要的心理体验。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心理感受不是纯粹的心理要素的自我运动,而是受到个体思想观念和价值观的深刻影响,思想观念和价值观是心理活动的理性部分,也是可以通过教育进行引导和调适的。同时,幸福还是一种能力,幸福能力是指发现、创造和享受幸福的能力,任何能力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教育培养的结果,幸福能力的提升离不开教育。乌申斯基说:“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获得幸福,不能为任何不相干的利益而牺牲这种幸福,这一点当然是毋庸置疑的。”[1]通过教育,个体的认识水平和思想观念将不断发展,个体把握和掌控世界的能力就不断增强,他们就能在事实和价值、生活与逻辑相统一的层面领悟幸福的真谛。通过教育,个体的幸福感知能力、发现和创造幸福的能力就能获得更大的发展,从而使得主体在面临各种人生选择时,能够“按照内在的尺度”去感受幸福和创造幸福,从而免于误入幸福的歧途。对此,刘次林认为:“教育是使人在幸福上免于异化的有效途径。”[2]

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的特殊形式,其特殊性在于它不是以知识教育为主要目的,而是着眼于思想的教育,它重在解决人们精神和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与幸福观教育具有内在的契合性。陆庆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这一社会实践活动,就是一定阶级或政治集团,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有目的地对人们施加意识形态的影响,以期转变人们的思想,进行指导人们行动的社会行为。”[3]可见,思想政治教育是塑造人们的精神世界的实践活动,其价值性就在于直指人的精神世界,实现人的思想的转变和发展。可以说,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实现从思想上把握人,并实现人的精神塑造。李合亮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带给人们的不是知识的堆集,而是通过昭示价值、理想,揭示生活的意义,引导人们思考自身、发展自身,导向人的本源,实现质的飞跃。”[4]思想政治教育在超越知识教育限定性的基础上,通过教育实现人们精神的完善和发展,并以超越性存在的角度认识和发现自我、社会和生活的意义,从而树立正确的生活方式。可见,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在于丰富个体的精神世界,改变其不合理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从而帮助和指导个体实现对幸福的合理理解,实现幸福。

当代大学生对幸福有着强烈的诉求,并且他们也在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正在追求幸福。但由于大学生对自身、社会和生活的理解存在差异,以及受到自身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的限制,他们在追寻幸福的过程中常常事倍功半,甚至南辕北辙,导致不少大学生幸福感急剧下降,丧失了学习和生活的斗志。思想政治教育“要发展的不是生理和心理的东西,而是人的精神,通过它对精神的建构,而把心理和生理的东西‘带’出来,……最重要的是‘引出’受教育者的精神来,因为精神是人的价值和力量的表现。”[5]因此,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来消解他们的认知偏差,把他们消极的思想转变为积极的思想,从而为获得幸福准备充分的思想条件,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立足自身生活现实,关注自我、社会和生活,不断思考学习、生活、交往对自身发展的意义,不断提高自己的幸福能力,从而在此岸与彼岸、理想与现实的碰撞中,在体验痛苦和分享幸福的交织中领悟大学生活的真谛,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最终收获幸福的大学生活。

二、高校要教育引导大学生以追求精神幸福为旨归

人是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存在,物质存在是基础,精神存在是人存在的核心,由此,可以把幸福划分为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两大主要类别。物质幸福是幸福的基本形态,精神幸福是幸福的核心,只有实现精神幸福,才是幸福的完美状态。当前,大学生对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关系的认知较为模糊,甚至错位,这是大学生“身在福中不知福”现象的不良认识根源。高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和实践者,科学化、系统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幸福观发展的基石。为此,高校要不断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发展大学生高层次精神需要和指导大学生树立科学利益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把追求精神幸福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如此才能指导大学生获得对幸福的深刻理解,从而使大学生在提高精神境界的过程中享受到幸福的愉悦并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1.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

理想信念教育就是丰富和发展大学生内在精神世界的教育,它可以对抗大学生对人的意义的遮蔽,使大学生在精神层面洞察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核心是树立大学生正确的社会理想,并把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完美融合起来。

个人理想不可能脱离社会理想而存在,只有承认并尊重社会理想,个人理想才有价值和实现的可能。从理想内涵分析,科学正确的社会理想与人本身的发展是同步的,它是从“应当”的角度提炼出了具有超越性的理想,是对人的本性进行反思的基础之上确立的一种理想,因此,科学正确的社会理想包含着个性丰富性的类本质规定,使得个体理想具有实现的可能,并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理想是个人理想的历史前提和最终目的。当代大学生只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把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统一起来,就可以使大学生凝聚不断向上发展的力量,使他们超越现实的困惑和障碍。只有在社会理想的指引下,大学生才能发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才能从个人“生成”的境界上反思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就业,才能在属“人”的世界里摆脱抽象精神的缠绕而进入幸福的殿堂。

2.发展大学生高层次精神需要

受经济全球化、社会关系复杂化和社会阶层结构变动的深刻影响,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需要正在发生着重要的变化,他们的精神需要更加多元和开放。从大学生丰富的生活实际出发,立足大学生主体的特殊性和他们面临的主要矛盾就能准确发现大学生精神需要的内容和实质。当前,大学生面临着急需要解决的两大精神需要,一是学习性需要,二是发展性需要;学习性需要主要指大学生的求知学习需要,发展性需要是指大学生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和感悟世界、欣赏世界的能力。基于此,大学生的精神需要主要表现为求知需要、修身需要和审美需要,从价值哲学角度分析,这三个方面精神需要可以归结为求真、求善、求美的需要,这也是人类精神需要的最终归宿,只是这些精神需要在大学生身上表现得更加集中和显著。

当代大学生只有不断发展高层次的精神需要,他们的精神境界才能极大扩展;立足于发展性需要的高层次精神,大学生将会抛弃自我的狭隘性而学会从“类”的层面认识自我和他人、社会的关系,从而在更高的精神境界层面实现幸福。

3.树立大学生科学利益观

利益观的发生是主体和客体交互作用的结果,大学生只有充分发展主导性利益观和积极应对利益冲突带来的痛苦才能树立起科学的利益观。科学利益观是积极应对各种复杂利益关系和利益冲突的思想武器,从而缓解紧张和痛苦,实现幸福。

第一,充分发展大学生主导性利益观。根据利益主体不同,利益可以划分为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以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为自身利益取舍标准的人,就是科学利益观。具备了科学的利益观,个体在面临大小利益之争、远近利益之惑的时候,心中自有轻重和取舍,他的内心就会被一种主要的利益关系所主导,也就不会做出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事情。当代大学生只有把维护和发展社会利益、长远利益作为自己的主导性利益,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各种社会现象面前把握自己的人生发展方向,才能摆脱各种外在的物质诱惑,静心学习、积极生活,从而收获幸福的大学生活。

第二,正确处理利益冲突带来的痛苦。利益关系的复杂性预示了利益冲突的必然性,利益冲突是利益矛盾不可调和的必然结果。大学生利益冲突根本上可以归结为生存性冲突和发展性冲突,从大学生的现实生活表现分析,发展性冲突是大学生面临的主要冲突形式,它是引发大学生痛苦的重要原因。发展性冲突源于大学生积极向上的良好愿望,更好地发展自己和实现自我更好更快的成长是大学生的天性。但在当下,大学生发展性冲突有了新的不良表现,他们实现利益的动机更加强烈,利益本位主义逐渐抬头,实现利益的手段更加大胆和多样,甚至少数大学生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班级和学校利益之上,把个人利益在自我观念中构建成一种绝对化的神圣存在,漠视乃至伤害他人的利益。当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发生错位时,利益冲突必然会出现,痛苦就会出现。因此,高校要引导和教育大学生抛弃发展性冲突中不良成分,建立并发展大学生科学合理的发展性冲突,只有建立在合理和科学利益的基础上才是理性的冲突,理性的冲突是自我成长的出发点,也只有把发展性冲突引导进入理性冲突的视野,才能缓解和解放大学生因利益冲突带来的痛苦。痛苦的缓解将实现幸福。

三、大学生要训练在痛苦中体验幸福和积极发展分享幸福的能力

大学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主体能否实现目的和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目的,和主体所采用的方法密切相关。可以说,方法是个体主体性活动的中介。大学生发展正确幸福观离不开正确方法的选择和运用。从幸福的本性得知,幸福只有在与痛苦的对比中才显得深刻,幸福只有在分享中才变得博大。因此,大学生需要在与痛苦的对比中、在幸福的分享中深化幸福的感受,从而修正自身幸福观念体系中的不良成分,实现对幸福的正确把握。

1.大学生要训练在痛苦中体验幸福的能力

幸福从来都不是作为独立的存在而存在,幸福在与痛苦的对比中显得更加深刻和更加可贵。痛苦与幸福的关系集中表现为苦与乐的关系。苦与乐是辨证的统一,“苦”是手段,“乐”是目的,“乐”必须通过“苦”才能达到,即“苦尽甘来”。没有痛苦的感受,就不会有幸福的认知。成长于新时代的大学生,自小受到父母家人的精心呵护,他们对痛苦的认知相对肤浅,因此当代大学生需要迫切发展自己主动吃苦的精神和忍受痛苦的能力,给自己提供更多的经历痛苦、磨难、挫折、失败的机会,使自己在与苦难的深切对比中体验幸福。

第一,大学生需要主动吃苦。痛苦与幸福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须臾不可离。离开了幸福的痛苦是不存在的,没有痛苦的幸福是肤浅的,正是在与痛苦的斗争中,幸福才显得弥足珍贵。痛苦本身是人们排斥的对象,而如何对待痛苦却产生了不同凡响的意义,痛苦的真正价值在于启发人们发现生命的价值和幸福的意义。大学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黄金时期,面对人生发展的诸多主题,必须要有主动吃苦的心理准备,困难到来时,不退让,不妥协,迎难而上,特别在面对学习和择业创业等发展性难题的时候,都需要主动吃苦。安逸享受,平淡度日,终将不能创造出辉煌的人生。惟有坚定意志,下意识地主动吃苦,才能为人生发展积蓄能量,一旦机遇来临,能量喷薄而出,就能为通向幸福开创一条合理化的道路。

第二,大学生需要忍受痛苦。忍受痛苦是个体理性品质的表现。痛苦是必然性存在,必然性为个体的活动划定了范围,个体要么超越,要么承受,承受是为了更好的超越。大学生只有忍受求学之苦、人际交往障碍之苦和情感纠葛之苦才能深刻感受个体存在的社会性价值。每个人都不能把自己的需要和欲望毫无顾忌地展示出来,惟有个体的需要和发展和他人的需要和发展保持相对平衡,个体和社会才能获得普遍的发展,“从承受意义上讲,忍受痛苦的男人或女人是有意义的。”[6]孔子和孟子也认为惟有忍受痛苦,才能成就人生的幸福,他们所期许的人生是“先苦后甜”的人生,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也。”经过刻苦的付出,获得真知是人生的大快乐,为此,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孟子则直言苦难对于人生幸福的意义,他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同时,孟子还列举了舜、管夷吾和百里奚的人生经历证明了他的观点,他说:“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孟子·告子下》)人生只有忍受痛苦,经过痛苦的洗礼,才能涅槃重生,才能在与痛苦的对比中深切体验到幸福的难能可贵,才能真正领悟幸福的真谛,在这个意义上,苦难也是一所大学,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2.大学生要发展分享和共享幸福的能力

幸福分享观是指主体把自己的幸福积极地传达给他人,引发对方发生情感共鸣,从而使双方更多享受到幸福的观点。幸福分享观的价值在于拓展、延伸了幸福,把幸福从个体扩展到他人,从单体延伸到群体,它是幸福观教育的理想追求,正是在幸福分享观的层面上,个体的幸福存在超越了一己性而实现了普遍性。

第一,大学生要充分发展分享意识。大学生分享意识是指与他人分享某事物或情感的意识,在本质上,它是一种共情意识,即主体与他人共同体验一种事物和情感,并发展为体验别人内心世界的能力。大学生分享意识受到大学生分享价值观的制约,当大学生在价值观层次上理解分享的利他性和利己性,他们就能不断发展自我的分享意识。大学生分享意识需要通过训练而不断发展,角色扮演和自我控制训练是主要的训练方式。

第二,大学生要积极开展分享行为。分享行为是一种亲社会行为,分享行为是分享意识的展开和落实。分享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行为,在分享行为中,个体创造了一个与主体自身大致相同的世界,主体自身的世界不断拓展,自身的意义不断深化,正如S·阿瑞提所言:“创造活动可以被看成具有双重的作用:它添加和开拓出新领域而使世界更广阔,同时又由于使人的内在心灵能体验到这种新领域而丰富发展了人本身。”[7]分享行为的发生使得个体的幸福更加丰富和博大,幸福在分享中不断延伸、扩大和升华。

总之,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一致性是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理论前提,可以说,思想政治教育视野里奠定了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理论基石,也使大学生幸福观教育具备了超越经验和感性的能力,从而在尊重和发展大学生幸福观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大学生幸福观教育感性和理性、历史与现实、生活与理论的统一,能不断提高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有效性。

四、结 语

逻辑与实践的统一既是方法又是途径。面对当代大学生幸福追求的强烈愿望与高等教育当中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缺位的现实矛盾,需要从逻辑与实践相统一的层面研究大学生幸福观教育以消解大学生面临的各种幸福问题,一方面要从逻辑层面论证大学生幸福观教育何以可能,即界定大学生幸福观的本质规定与价值特点,另一方面要从实践层面阐述大学生幸福观教育何以可为,即构建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方法和模式。本文立足于思想政治教育与幸福观教育的契合性关系,运用生成性逻辑思维,对大学生幸福观发生发展的主客观要素进行了初步分析,在揭示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特有的活动结构及其动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实践理路。总之,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一致性是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理论前提,可以说,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也使大学生幸福观教育具备了超越经验和感性的能力,从而在尊重和发展大学生幸福观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大学生幸福观教育感性和理性、历史与现实、生活与理论的统一,不断提高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有效性。

[1]郑文樾.乌申斯基教育文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213.

[2]刘次林.幸福教育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60.

[3]陆庆壬.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4.

[4]李合亮.思想政治教育探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82.

[5]金生鈜.理解与教育:走向哲学解释学的教育哲学导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113.

[6]贝尔特朗·威尔热里.论痛苦——追寻失去的意义[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133.

[7](美)S·阿瑞提.创造的秘密[M].钱岗南,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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