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基本价值旨趣和特质探论*

2013-04-07 14:21王泽应
关键词:伦理中华民族道德

王泽应

(湖南师范大学 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81)

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是中华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集中体现,凝聚着中华民族对伦理道德的深刻认识和现实感受,反映着中华民族立身处世和律己待人的哲学智慧和精神风范,是中华民族关于做人和怎样做人以及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才有价值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理性思考和行为实践的总和,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价值追求、行为准则和目标指向。

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萌发于传说中的伏羲时代,炎黄时期曙光初露,唐虞时期进入到有意识的教化和早期成熟或早熟的阶段。而后经历夏商周三代,在其规模和典章文物制度方面初定基调,到春秋战国时期因为社会的转型而发生重大的变革,精神的反思和理性的自觉愈发凸显,奠定了被后世称之为“轴心时代”的价值基础和伦理规模。秦汉之际,伦理道德在百家争鸣中趋向综合统一,道德生活呈现出统一化与制度化的特点,主流道德价值系统的确立以及以孝治天下传统的形成,揭开了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的崭新一页。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道德生活经历了一个从多种道德观念长期斗争、冲突到融合、统一的发展过程。汉代被定于一尊的儒家伦理道德受到玄学、道教和佛教的伦理道德的攻击,道德生活领域出现了名教与自然、出世与入世、正统与异端之争,民族冲突与融合过程中道德生活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震荡、混乱与重组,隋唐统一时道德生活呈现出开明、活泼及多元一体的趋向,儒佛道三教在长期的斗争磨合中趋于统一,儒家道统观念重新得以恢复。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由繁荣至衰朽的历史时期,伦理思想出现了理学与反理学的斗争,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一方面在理学的精神统治和统治阶级对理学的表彰下呈现出某种过分绝对化和极端化的发展色彩,另一方面由于对理学伦理思想的批判出现了为市民和下层人民欲望和生存辩护的功利主义风习,呈现出某种“由圣入凡”和向近代过渡的特色。

立于中西道德生活比较的视野和中华民族道德生活的实际,从宏大与精微相互结合的意义上,我们认为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具有多元一体与和而不同的发展格局,家国同构与忠孝一体的价值追求,修身立德与成人成圣的人生目标,天下为公与仁民爱物的伦理情怀,广大精微与中庸之道的实践智慧,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的精神品质等基本特征。

一 多元一体与和而不同的发展格局

西方社会和民族道德生活史的基本特质是二元对立,斗争性与冲突性成为道德生活的基本格调或主旋律。古希腊道德生活充满着内在的紧张与冲突,感性与理性、德行与幸福、生命与罗各斯,时时处处都表现出它的对抗性和悲剧性。中世纪的理性与信仰、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神道与人道,无不处于一种严重的冲突与斗争中。近代以来,西方道德生活的二元对立格局更加突出,其斗争也无所不在。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乐观主义与悲观主义,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相互指责颉颃,构成道德生活史的一道奇观。

与西方社会和民族道德生活史二元对立的发展格局有别,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史具有多元一体与和而不同的特征。中华民族既是一体的又是多元的,其民族的构成呈现出多元一体的特征。与此相关,其道德生活也彰显出多元一体与和而不同的特征。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充满着多样性和丰富性,并在多样性和丰富性的基础上崇尚和追求和谐统一的价值目标并因之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以一多关系的辩证理解和把握创造了整体性的中华道德文化,这一道德文化具有多元一统、万河归海的价值特质,既母性又多重,是多样态、多层次、多变化的伦理道德系统彼此学习、认同的产物。这一道德文化崇尚“和而不同”,强调“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第三十章)正因为推崇“和而不同”,肯定“道并行而不相悖”,所以显示出多元一体而又包容大度的精神特质。

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是以中国地域道德文化的多元特征为起点,在多元的地域道德文化的交融和汇集过程中,逐渐形成一些基本的价值共识和伦理准则,再通过教育、宣传和推扩的方式,强化先进道德价值的统贯性和普遍性,使其与各地和各族的道德生活情景结合起来,最终形成了既有统一的伦理原则和价值共识又有各自特色和丰富内涵的道德生活格局。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道德生活格局中,各民族都有着强烈的自我意识,发展和保持着鲜明的伦理个性,同时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一些基本的伦理共识和道德准则,创造出了一种长期共生共存、荣辱与共的道德生活局面。落实到伦理价值观领域,在先秦是儒墨道法百家争鸣,在秦汉以后是儒佛道三教并存。就整个中华民族道德生活的结构而言,也形成了一个多元立体和多层次的体系,其中“小德川流,大德敦化”,广大精微和高明中庸集于一身。与此相关,整个社会的道德生活结构也呈现出多层次互补相容的开放共振画面。依传统道德生活架构而言,其上层是以孔子、老子、墨子为代表的,并为历代思想家所承继和发扬的内容形式完备的道德哲学。它设定了中国人的道德理想、道德价值、道德关系、人伦秩序和行为规范,并通过制度和非制度多种形式,渗透和影响着下层的道德文化。中层是制度化、规范化的伦理道德体系,包括各种同典章文物制度相关的礼仪制度、礼仪规范,以及官方所宣传的道德观念、伦理榜样、道德教科书等等,下层则是以潜藏到人们深层心理结构的道德意识、道德信念、道德思维和道德心态为基础而形成的道德伦理实践和具体化的道德生活,包括风土人情、乡规民约、婚丧嫁娶、接物应对等显性的道德行为方式。上层面的道德精神和价值系统可谓中华民族道德生活的大传统,中层面的道德制度和礼仪规范,可谓中华民族道德生活的中传统或者说联系大传统与小传统之间的桥梁,下层面的道德行为实践及普通百姓日常的道德生活可谓中华民族道德生活的小传统,它们三者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道德价值体系。“大传统”从作为民间道德生活的“小传统”中吸取生活的道德智慧,又把其道德哲学的基本原则经由“中传统”贯彻到民间道德生活的“小传统”中。“大传统”与“中传统”、“小传统”的高度同构,是中华民族道德生活与道德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它们共同建构了中华民族的伦理精神和道德品质。

由于多元一体,使得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在历史和现实的展现上具有“和而不同”的特质。和,即是各种要素的相互依赖与相互补充,它在大方向和基本精神上是一致的,但是在具体风格和表现形式上又是各有千秋的。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独自的伦理道德风格和表现样式,然而各个民族在总的价值目标和观念上又有基本的价值认同和伦理共识。中华民族道德生活,作为一个统一体来考察,它的形成本质上是多元融合的产物,具有多元性与包融性的鲜明特点,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集合与组合,而是一种各民族伦理文化的化合,是一种融“小我”于“大我”之中,“大我”之中有“小我”的伦理文化;中华伦理文化的结构体系呈现出兼容并蓄和开放包容的特点,故其“内聚”和“外兼”并重,体现出了“道并行而不相悖”的价值特质。中华伦理文化的发展在不同区域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性导致了不同区域间的互补关系,是中华伦理文化产生汇聚和向一体发展的动力因素。

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在总的结构层面是既讲究协调统一又置重个性自由发展的,把尊重差异与包容多样有机地整合起来,体现了严于律己与宽以待人的气度与胸襟。中华民族道德生活既建立于一体多元价值的基础之上,又在生活和实践的层面推动和提升着多元一体与和而不同的精神建构,这种一体多元的伦理文化复合体既使中华文化内部保存了源于多样性的活力和互补性,又有助于中华伦理文化的长期稳定发展和延续,避免了由于文化冲突可能造成的灾难性毁灭和悲剧性衰落。

二 家国同构与忠孝一体的价值追求

与西方社会和民族以个人为道德生活本位的价值取向不同,中国传统道德生活取向是建立在以家族为本位的“家国同构”的原则基础上的。西方社会进入文明的路径是通过对氏族势力的革命方式而实现的,它斩断了血缘氏族的脐带,用地域性的国家代替了血缘性的氏族,个体观念和私产制度均得到相当的发展,从而为个人本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而中国进入文明的路径走的是一条“维新”或改良的路线,直接由氏族制进化为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1],血缘关系被保留下来,并成为整个社会关系的原型。家国同构实质是这种文明路径的必然产物。

所谓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机构方面具有一致性和共同性。家庭的建构与国家的建构原理相同,意义相近。“家”成为“国”的原型、母体与基础,“国”建立在“家”的基础上并成为“家”的扩充与放大。国家,国家,国就是家,家就是国,国家相连,家国不分,对待国家讲究忠诚,对待家庭讲究孝道,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国家的最小单元,而国家则如同一个大家庭。诚如黑格尔所说,中国纯粹建筑在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中国人把自己看作是属于他们家庭的,而同时又是国家的儿女。”[2]“家国同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定位在以家为本,家国一体的整体结构上,强调个人、家庭、国家有机的结合性,倡导公忠为国、爱民爱国、以身许国,强调个人要秉公去私,以公克私,崇德重义,修身为本。反映在国家、社会的层面上,表现出对德政、德治与德教为主的诉求;反映在个体层面上,则强调个体修身为本和对理想道德人格的追求。其结果是构成了以伦理道德维系社会稳定的差序格局。国家是家族的扩大。君王就是“大族长”,“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代的宗法制度,从上层的政治意识形态领域,初步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家国一体”或“家国同构”的大格局。春秋时期孔子的孝悌思想则从亲情伦理道德的角度为其打下了坚实的民间基础。汉代董仲舒用“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的幌子,又把人道和王道糅合在一起,构建了一套“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纲常规范,大大强化了宗法制度的合理性和道德权威性。

几千年来,直到辛亥革命以前,忠和孝一直是中国封建文化的两大精神支柱。在多民族封建集权的格局下,忠孝既是哲学、伦理准则,又是宗教、信仰准则,既是思想保证,又是组织保证。忠是对一国的最高统治者的服从原则,孝是一家一户小农经济下对家长绝对权力的服从原则。在家庭或家族中,父亲是核心,在国家中,君王是核心,在道德生活方面则特别强调忠孝一体,适应与家庭伦理的孝同样适用于治理国家,教忠教孝成为历代统治阶级治国平天下的不二法门。自古以“忠”、“孝”为尊。忠于国家,忠于明主,不做有损其利益的任何事。孝顺父母,珍惜亲情,方可做谦谦君子,磊落男儿。汉代以孝治天下,皇帝的谥号都有一“孝”字,如“孝文”、“孝武”、“孝景”等。赵宋以降直到明清,不断加强中央政府权力,忠的地位逐渐高于孝。当国家需要臣子在忠孝两者选取其一时,“移孝作忠”被认为合理,并得到鼓励。国君代表国家,君主即国家。忠君与爱国混而为一。移孝作忠,即是将家庭伦理的孝道引入政治生活领域,因此,不忠君、不敬官,都成了不孝的行为。父子关系与君臣关系具有同构的性质,适用于齐家的伦理道德同样适用于治国平天下,这就使家族制度成为政治统治的手段,血缘伦理与政治伦理合而为一。宗法原则、孝悌思想和纲常观念,像一组牢不可破的遗传密码一样,成为中国超稳定的社会政治结构的遗传基因,无论怎样改朝换代,它的功能却历久弥新。

近代以来,忠孝伦理受到一定程度的批判,但也有相当一些人士主张予以创造性的转化。近代很多民主人士如谭嗣同、严复、梁启超、孙中山均主张恢复忠孝道德的本来含义,或者对之作现代转化,使之成为现代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谭嗣同认为,忠是以实心诚意待人的一种品德和精神,绝不仅仅只是臣子对待君主的一种道德规范,它同样也应当成为君主对待臣子的一种伦理原则。严复把忠解释为一种含义甚广、涉及面较宽的一种对待国家的德性,忠的精神决不会因为专制国家的废除而消失。孙中山先生指出:“在国家之内,君主可以不要,忠字是不能不要的……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3]他把“忠”从“事君以忠”的狭隘内涵中解放出来,代之以事国以忠、事民以忠,以适应民主革命这个现实社会的需要。“讲到孝字,我们中国尤为特长,尤其比各国进步得多。……国民在民国之内,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才自然可以强盛。”[3]在孙中山看来,国是合计几千万的家庭而成,是大众的一个大家庭,家是最小的国,家国的原理是一致的。孙中山主张恢复中华民族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道德,认为要恢复中华民族固有的地位,必先恢复固有的道德。这是个穷本极源之举。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传统道德,把忠于理想、忠于祖国、忠于共产主义作为革命战士的价值目标,主张改造传统孝道,建立新型的父子和家庭伦理。在新中国60年的发展史上,人们立于新的时代,用新的精神和时代内涵诠释了“国是最大家,家是最小国”,“有国才有家”的道理。

三 修身立德与成人成圣的人生目标

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在价值目标上确立了“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价值体系,崇尚“内圣外王”,主张把“正德”与“利用、厚生”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个人担当的社会责任与个人道德的自我完善统一起来,主张以修身的精神而齐家、治国、平天下,实现内圣与外王的有机统一。儒家强调内圣与外王的有机统一,既肯定道德化的自我,同时又肯定个人是属于家族和群体的,特别强调个人对家庭和国家的责任,认为个人只有把自己同家族和国家有机地联系起来才能获得自己的道德化的自我,才能实现人的本质规定性。中国人的道德生活在内圣外王并重的基础上尤其重视个人的修身养性,《大学》提出了“修身为本”的主张,强调个人自我的道德改造和提升,注重唤醒主体的道德自觉。中国传统道德教化思想很少他律性的道德压迫和制裁,它尤其重视个人德性的自我培养,注重气节与操守,把崇高的精神境界和完善的道德人格看得无比重要,使其内圣的一面发展得极为完善。

如果说西方人的道德生活重心在于教人明理和成己,那么中国人道德生活重心则在于教人成人和成圣。学做圣贤是中国人道德生活的一贯主张和基本精神。圣贤是道德的楷模和理想的人格,是人们学习的榜样和师法的目标。强调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一直是中华民族道德生活的价值取向和精神关怀。人们常把中国传统文化称道德核心文化,足见重道、尚德的程度。“中国文化在西周已形成‘德感’的基因,在大传统的形态上,对事物的道德评价格外重视,显示出德感文化的醒目色彩。”[4]《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了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叔孙豹与晋国贵族范宣子的谈话。范宣子问:“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谓也?”叔孙豹没有回答。宣子又说:“昔匄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其是之谓乎?”叔孙豹对曰;“以豹所闻,此之为世禄,非不朽也。鲁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匄,世不绝祀,无国无之。禄之大者,不可谓不朽。”“立德、立功、立言”的价值目标决定了中华民族有首重道德价值的精神取向,对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产生了十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左传·宣公三年》王孙满对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说了一段很有名的话。在王孙满看来,国家的真正力量“在德不在鼎。”没有崇高的德行,鼎是保不住的,江山必定异姓。因此,治国必须有明德才能确保天下太平。吴起曾对魏武侯以山河之固为“魏国之宝”也说了一段类似于王孙满对楚子说的话,强调国家最可宝贵的财富“在德”而不在“山河之险”。儒家孟子在总结三代兴亡教训时指出:“三代之所以得天下以仁,之所以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兴废存亡者亦然。”这种认识强化了道德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历史进化发展中的作用,凸显了修身立德的内在意义和社会价值。

这种贵德的价值观落实到德与才的关系对待上,坚持认为 “德者,才之帅也;才者,德之资也”。视“德”为第一位的或主导性的,“才”是第二位的或从属性的。正可谓“聪明用于正路,愈聪明愈好,而文学功名益成其美;聪明用于邪路,愈聪明愈谬,而文学功名适济其奸”。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这种尊道贵德的伦理价值观被纳入共产主义道德的统系内得到了极大的活化和提升。在毛泽东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涌现了一批又一批共产主义的先锋战士,他们胸怀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为了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抛头颅,洒热血,在所不惜。正是由于中华民族赴汤蹈火、前赴后继的英勇斗争,才使得“帝国主义不能灭亡中国,也永远不能灭亡中国”。不仅如此,中华民族还能够以这种精神在和平的年代创造奇迹,推动中国社会和历史不断前进。

四 天下为公与仁民爱物的伦理价值情怀

西方伦理文化,在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其社会价值观念复杂多样,但是西方伦理文化是以个人为本位,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个人权益的实现,并且认为它们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与生俱来的,是天赋的。趋利避害是个体的本能,事功求利是生存的目的,故此,功利主义始终在西方社会中占据主流地位,起主导作用。西方道德生活,肯定并强调个体的自由,注重个体的奋斗,个人的权利,私人的权利与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成为道德生活的主旋律。尽管西方也有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和整体主义的伦理思想,但即便是这些理论最后也不得不向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靠拢,并以补充和完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旨归。

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在处理人我己群关系问题上总的趋向是崇尚人我和谐、己群诸重。在群己合一的基础上,中国思想家更置重群体的利益和尊严,要求人们以群体为最高价值取向,竞相提出了“天下为公”、“贵和乐群”、“大公无私”等理论,使群体的价值在中国社会道德生活中获得了高度的认同。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凸显出一种整体或群体主义的价值导向,一个与众人格格不入的人在中国是没有出路的。中国人的行为注重的是以大局为重,不以自我的私利而去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强调集体至上的原则,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牺牲个人利益而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

儒家《礼记·礼运》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道德理想目标,并主张人不能只爱自己的亲人和孩子,而且也要关爱别人的亲人和孩子。法家管子也十分强调“明于公私之分”,在亲亲宗法制盛行的条件下,他鲜明地提出“社稷先于亲戚”的道德价值目标,主张“爱民无私”,要求君主“不以禄爵私所爱”,“不为亲戚故旧易其法”,(《管子·禁藏》)。墨家倡导“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主张“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把“国家人民之利”当作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可以说,置重群体和公共利益是先秦时代基本的道德价值取向。而这种道德价值取向也深深地影响了后来中国道德观的发展和走向。宋代思想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写下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壮志豪言,深刻揭示了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的公忠体国精神。中国人特别欣赏与众人同乐,强调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与民同快乐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宋代张载提出“民胞物与”的观点,认为天地是人和万物的父母,人与万物浑然共处于天地之间。充满于天地之间的气体构成了我的身体,统帅天地之间的自然之性,构成了我的本性。人民是我的同胞兄弟,万物是我的同伴侪辈,因此,我应当爱一切的人民和世间的万物,培养起一种仁民爱物的伦理情怀。

在中国历史上,“虽也不乏功利主义,但始终没有占据主导地位”。[5]作为支配几千年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其基本主张是“重义轻利”、“见利思义”、“以义制利”,当义利发生矛盾时,坚持“先义后利”,“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和“公者重,私者轻”的原则,自觉地使个人利益服从于社会公共利益。从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到孙中山的“天下为公”,到毛泽东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胡锦涛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乃是大公无私和先公后私。在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上,绝大多数的庶民百姓基本上都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能够顾全大局,“舍小家为大家”。更别说那些具有高洁志向和济世情怀的仁人志士和有为君子了。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的主脉“就是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为人民的整体主义思想”[6]及其所生发的道德实践。这种整体主义思想陶铸了中国人的道德心灵,形成着中华民族的道德性格,不断提升着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造就“连续性道德文化”的动力源泉。

五 广大精微与中庸之道的实践智慧

“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是《中庸》一书里两句经典名言,也反映了中华民族道德生活的基本特点。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强调立乎其大而不忘其小,崇尚高明而落脚在平凡生活的中庸之道。它是一种将伟大的目标与点滴的行为联系起来的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努力的伦理智慧。中国人的道德生活与中庸之道有着一种内在的确证关系,中庸之道是中国道德文化的一以贯之之道和中华民族道德智慧的核心。林语堂在《中国人》一著中直截了当地指出:“中国人如此看重中庸之道以至于把自己的国家也叫‘中国’。这不仅是指地理而言,中国人的处世方式亦然。这是执中的,正常的,基本符合人之常情的方式。”[7]中庸之道强调在做人和道德生活方面把握中正适度的原则并力求在行为上一以贯之,避免过激的行为和不及的行为。中国人厌恶做人和道德生活方面的“过与不及”两种极端,欣赏处世中正平和适宜合度。“被称之为‘中国人’的这一族群,在其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特有的生活方式,不是由‘存在’(being,Sein)、由‘上帝’、由‘自由’,而是由‘中庸’来规定的,这是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天命。”[8]中国人的道德生活是在中庸之道的指导和追求中展现出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的,中庸之道向人们“打开了一个生存的视域:天下或天地之间——它构成了中国人生存世界的境域总体。”[9]中庸之道教人们在天地之间堂堂正正、顶天立地地做人,以中正适宜的方式得以无愧地立于天地之间,进而一群己、合内外、贯本末、通圣凡。

从历史上看,中正平和与行为适度的思想在孔子之前就有人提倡了,尧在让位于舜时就对其提出治理社会要公正、执中,千万不要走极端。舜时皋陶在谈论统治者应该具有的美德时肯定了九种美德,即“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尚书·皋陶谟》)这九种美德无疑具有中庸之道的蕴涵。西周初年箕子向武王进言,要求统治者以不偏不党为行为的美德。他说:“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尚书·洪范》)王道是不偏不党,无过无不及的,它正直、平坦而又恰倒好处,所以是统治者必须努力践行的。孔子对中庸作了高度的肯定,并认为中庸是一种“至德”,它要求人们从内外诸方面深刻地把握道德的本质和特性,努力去达到无过无不及的道德生活境界。“中庸”之道是儒家道德哲学中的核心理论,“不偏不倚”、“以和为贵”正是“中庸”之道的“极高明”处。“中庸”之道并非不讲原则的一味作老好人,而是“极高明”的处世哲学,是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避免和克服片面性与极端主义的基本原则。孔子向往的道德生活是符合中庸之道的,并认为避免了狂狷(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两个极端的君子总是能够做到恰到好处,“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在孔子看来,中庸不仅是道德生活应当追求的目标和境界,而且也是实行道德生活的最好方法。中庸之道,以“过犹不及”为核心,做人处事追求适量、守度、得当,不偏不倚为宜,越位和缺位都不合适。即便是各种道德品质,也有一个相互调适相互补充的问题。中庸之道的主题思想是教育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理想人格,达到至善、至仁、至诚、至道、至德、至圣、合外内之道的理想人物,共创“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和合”境界。

六 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的精神品质

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是一个由多方面因素组合起来的价值系统。这一价值系统以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为基本精神,体现和反映着中华民族“旧邦新命”的内在基质。自强不息,就是永远努力向上,永不停止地改造自然、社会和人生,它表现了中华民族蓬勃向上的生命力,不断进取的拼搏精神和不向恶势力屈服的斗争勇气。自强不息,是《周易》里讲的话。《周易·上经》论述乾卦时有“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卦像天道一样永恒的运行不休,所以君子应当效法乾道,自己坚强起来,不断地求进步,永远不停止不休息的去努力。孔子的学生曾子说:“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志士不可以不具备强劲的力量和坚韧的意志。因为他所肩负的责任重大,他所要趋达的目标遥远。以实行仁爱道德于天下为自己的己任,这一责任难道不重大吗?永远为这一理想而奋斗,至死方休,这一路程难道不遥远吗?三国时杰出的政治家曹操作《龟虽寿》,其中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名句,凸显出了自强不息和发奋向上的精神气概。北宋张载所立下的宏伟志向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凸显出的是一种自强不息的优秀品质。

中华民族依凭自强不息的品质艰苦创业,创造着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在中华文明初曙的时代,我们民族的先祖就开始了艰苦创业、利用厚生的伟大历程。史载炎帝神农氏教民稼穑,始制医药。“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蚌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于是,神农氏乃始教民播种五谷,相土地宜燥湿、肥硗、高下;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淮南子·修务训》)大禹治水,劳身焦思,在外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孔子“乐以忘忧,发愤忘食,不知老之将至”的品格是自强不息精神的深刻诠释。诚如毛泽东所说:“在中华民族的开化史上,有素称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有许多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和艺术家,有丰富的文化典籍。在很早的时候,中国就有了指南针的发明。还在一千八百年前,已经发明了造纸法。在一千三百年前,已经发明了刻板印刷。在八百年前,更发明了活字印刷。火药的应用,也在欧洲人之前。所以,中国是世界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中国已有了将近四千年的有文字可考的历史。”[10]中华五千年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曾对世界做出过伟大的贡献,也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结果,是无数华夏儿女创业、守业和扩大、发展事业的生动体现。

厚德载物,就是具有宽容精神和开放大度的视野和胆识,能够包容各个方面的人,容纳不同的意见,不轻易否定他人、他国的长处和成果,不去侵犯他人和其他国家,始终与他人、他国和睦相处,共同发展。《周易·坤卦》有言:“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徳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厚德载物是一个德量涵养的过程,包含着虚怀若谷、豁达大度、谦虚谨慎等多方面的内容。老子认为,“上德若谷”,真正有道德的人“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老子》十五章)他为人处事胸襟宽广,豁达大度,就好像幽深的山谷一样,能够包容人世间的一切。庄子推崇容纳江河百川的海洋襟怀,《秋水》描写的河神见到海若“望洋兴叹”,含有面对广阔无垠的海洋所生发出的一种对博大浩瀚和宽厚大度的无限惊羡和赞美,中心意思是教人们超越自身的局限,去认识宇宙或自然的永恒或无限。谦虚慎独是一个人应该有的生活态度和美德。人非生而知之者,而是学而知之者,因此只有谦虚向学才能够有所进步有所发展。《荀子·劝学篇》开宗明义地告诫人们:“学不可以已”,意味学习应持之以恒,从不中辍,永无终止。荀子认为,学习的成效来源于辛勤地积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宋代文学家欧阳修在《伶官传序》中从总结历史的高度深刻阐发了“谦受益,满招损”的道理,他说:“《书》曰;‘满招损,谦受益’。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故方其盛也,举天下之豪杰莫能与之争;及其衰也,数十伶人困之而身死国灭,为天下笑。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岂独伶人也哉?”无数历史事实证明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

如果说自强不息表现了中华民族的奋斗或严于律己的精神与品质,那么厚德载物则表现了中华民族的宽容或宽以待人的精神与品质。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架构起中华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的大厦。[11]

总体来说,与西方天人相抗、人我二分的伦理致思趋势有别,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以天人合一、人我和谐、贵和乐群为核心,充满着对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世界和平的向往和肯定,有所谓的“家和万事兴”,“一家之计在于和”,“和气生财”,“协和万邦”之说。中华民族道德生活丰富多彩、博大精深,其核心理念则可以一个“和”字来表示。“和”作为中华民族伦理文化的精华,乃是古代中国社会的共识,“和实生物”则是其理论总结。中国人崇尚“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主张“和气生财”,认为“礼之用,和为贵”。同时,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特别强调团结友善,认为团结是力量的源泉。个人应当与他人团结才能形成力量。友善,是人对人应有的态度和品质。中国历史上,儒家总是主张与人为善,倡导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并把与人方便看作是对自己的方便。道家也强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功成而勿居”,提出了“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的命题,并且主张以德报怨,极大地表彰了与人为善的价值。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中国传统道德强调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认为“获罪于天,无可祷也”。不仅不把人从人际关系中孤立出来,而且也不把人同自然对立起来,构成了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显著特色。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始终把谋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作为人生理想的主旋律。对外来文化,中国伦理文化抱着一种“亲仁善邻”、宽容兼包的和平主义态度。诚如孙中山所说“中国人几千年酷爱和平,都是出于天性”。“说到和平的道德,更是驾乎外国人。这种特别好的道德,便是我们民族的精神。”[12]而这直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效力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和平世界的构建。

[1]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

[2](德)黑格尔.历史哲学[M].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3]孙中山.三民主义·民族主义[A].孙中山选集下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陈来.古代宗教与伦理[M].北京:三联书店,2009.

[5]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6]罗国杰.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A].罗国杰自选集[C].北京:学习出版社,2003.

[7]林语堂.中国人[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

[8](法)弗朗索瓦·于连,狄艾里·马尔塞斯.(经由中国)从外部反思欧洲——远西对话[M].张放译.北京:大象出版社,2006.

[9]李贇.中庸的思想[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10]毛泽东.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A].毛泽东选集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1]唐凯麟,贺才乐.儒家诚信传统与诚信道德建设[J].湖湘论坛,2012,(3):41-44.

[12]孙中山.三民主义·民族主义[A].孙中山选集下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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