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会霞
(河南行政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2)
随着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推进和社会的加速转型,由利益分化所引起的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出现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格局。如果不能有效整合多方利益关系和矛盾,利益群体间的矛盾和争斗将会引发系列冲突与混乱,给社会带来的压力过大,这必然导致社会风险加剧,易酿成突发的、区域性的群体事件,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在当前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并实现利益共享是当务之急。而包容性增长自身所确立的公平、合理的发展理念,已成为当前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整合利益关系的重要机制保障和战略选择。持续关注并深入研究社会利益矛盾,用包容性发展理念整合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是一项社会要求迫切、影响未来深远的意义重大的课题。
“包容性增长”这一概念最早由亚洲开发银行在2007年首次提出。随着亚洲银行等国际组织对“包容性增长”概念的概括和提炼,并在实践中不断拓展、演化和升级,“包容性增长”成为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胡锦涛主席曾在亚太经合组织两次重要会议围绕“包容性增长”进行专题演讲,深刻阐释这个概念的内涵与要义,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明新的方向和路径。因此,从发展趋势来看,在包容性增长视域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指导下,正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失衡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矛盾,强化统筹协调发展以及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性,已成为新时期应对需求多样化、利益多元化挑战的重大战略性思考。[1]
包容性增长强调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包容性增长理念指导下,我们必须在经济上实现提升和跨越,必须坚持统筹协调发展,高度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增加GDP的含金量,增强民众的幸福感。一是注重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依赖性强、创新含量低、技术水平落后、比较优势不明显的问题比较突出。[2]因此,在未来发展中,我们要改变过去一味跟别人拼总量、比速度的发展战略,避免为了进入世界经济实力第一方阵而盲目求大求高求快,坚持“好”字当头,坚持“重在提升”,将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更加注重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通过调整布局、工业提升、科技创新、整合重组、体制改革、节能减排等措施,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二是坚持统筹协调发展。从城乡情况来看,我国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农民收入低、农村发展慢;从区域情况看,“南快北慢、东富西穷”是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典型写照;从阶层情况看,社会建设的滞后和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导致贫富差距逐年加大,弱势群体问题凸显,社会矛盾激化。因此,未来的发展应“重在统筹”,校正重城市、轻农村,重发达地区、轻落后地区,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发展,重物质财富创造、轻财富合理分配等片面的发展取向,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特别是要在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工夫,实现同步提升,均衡发展。
包容性增长的根本目的是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群。一段时间以来,改革成果不能惠及多数人,与政策不公有着割不断的联系,甚至是因政策不公导致不和谐事例时有发生。[3]美国著名伦理学家罗尔斯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维护公平正义是包容性增长的重要原则,也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切实保证。[4]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出现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格局。人民内部矛盾大多与直接的或间接的利益矛盾相联系,当前,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成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这就要求我们深刻认识我国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趋势,正视当前的矛盾和问题,很好地统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要求,并有效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实际上,维护公平正义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是妥善处理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必须以增进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公共政策的设计与安排上要坚持“共享”的价值取向,充分考虑社会整体结构中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避免民众由“不公平感”发展到“被剥夺感”,重点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生存状态和权益的保护;在社会保障性政策的制定与选择上,要向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倾斜,确保这部分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利。
包容性增长强调共享性、公平性增长,因此,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政府必须以民生为出发点,破解发展中的一系列困境,才能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5]从当下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方面来看,政府应该着力化解以下难点。一是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深化收入分配领域改革,对初次分配格局进行大的调整,让普通劳动者获得更高的报酬与收益;对再分配要加大力度,让不同群体能够通过再分配的环节获得收入的调剂或补偿;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划定工资封顶额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保障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应首先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要立足国情,根据现有的经济发展实力,适度提高社保标准,使社会保障更加有力。第二,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使社会保障能够普惠到更多的人。第三,完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同时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家属的社会保障问题,养老金全国统筹。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统筹发展。三是进一步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从对近年来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的分析和对基层干部的问卷调查可以看出,很多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都与民意表达渠道不畅有直接关系。在利益主体、利益需求多元化的今天,畅通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和削减社会不满情绪的“泄洪闸”。推进社会和谐建设,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利益诉求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使社会各阶层的要求、意见都能及时反映到决策层。事实证明,像民意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都是公众利益诉求民主化、科学化的基本制度,应该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完善这些制度。四是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工程为重点,加大住房调控力度,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要严格使用标准,重点投向城市低收入家庭、棚户区等住房弱势群体。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我国社会领域发生了急剧的社会转型和快速的社会变迁。当前我国正处于多重转型时期,从一元到多元,从传统到现代,从农业到工业,从政府集权到公民权利、从权治到法制多重转型,社会变迁是市场体制、社会结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多个方面的变迁。而且这种转型和变迁是急剧和快速的。用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的语言,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仅用了三十年就跨越了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上百年的路程。与此同时,中国必须要把市场化、工业化与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等重大的社会转型浓缩在同一历史时空。在这个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必然更复杂、更突出。传统社会管理中既有的做法、经验和模式面临许多挑战,其中有些已经不能再持续下去,因而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而,我们要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必须创新社会管理。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创新的任务空前繁重。当前践行包容性发展,面对社会需求多样化、思想观念多元化的严峻挑战,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着重解决“为谁管理”和“靠谁管理”的问题,牢固树立“尊重人、解放人、发展人”的管理理念;社会管理必须以增进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上充分考虑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把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的和可承受的范围内;必须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必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社会成员的不断分化与重组,传统计划体制下的“两大阶级一个阶层”的社会结构被打破,许多新的社会群体生成以及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形成了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相互交叉、彼此渗透的多元化社会格局。不同阶层间的利益认同和群体归属日趋明显,阶层间固化现象明显,由于人才和户籍政策、部门管理体制、社会结构分工机制、财富分配机制、行业规则和潜规则、生活与安居成本等都成为个人进步的阻碍,个人发展的代价太大,底层社会群体向上流动路径越来越窄。在这种境况下,弱势群体要么就通过持续大规模上访来维护自身权益,要么就铤而走险,通过极端方式“讨回公道”。从2009年开始,富二代、穷二代和官二代这几个来自网络的新鲜词汇开始成为公共话语。每个词汇都和一些引人注目的极端社会性事件联系在一起,如富二代的飙车,基层的官位世袭现象,大学生自杀事件等等。如何调整这种偏差,化解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整合各阶层多方利益是新的发展时期面临的重大问题与任务。包容性增长在承认差异性的前提下,寻求彼此间的有机对接与和谐交融。通过利益的整合来有效控制和调解社会的分化与冲突。此外,包容性增长指导下,优化阶层结构,增进各阶层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合理化流动。
[1]倪明胜.共享式改革与包容性发展——利益整合时代的现实逻辑[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2,(3).
[2]周宝砚.创新社会管理与实现包容性增长[J].管理世界,2011,(10).
[3]张亚勇.包容性增长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深化[J].党政论坛,2011,(2).
[4][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5]郑航生.社会建设:改善民生与公平正义[J].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