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利华
(长沙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114)
《兼名苑》是一部类书,约成书于南朝梁陈时期,至唐末五代时已遗佚,《一切经音义》和《北户录》等书中有少数佚文,日本典籍《辅仁本草》(即《本草和名》)和《倭名类聚抄》等书多有征引。李增杰、王甫两位先生钩沉中日古籍中的遗文佚句,辑录成《〈兼名苑〉辑注》(以下简称《辑注》)。笔者先前曾撰文对该书的部分缺漏作了补正,[1]之后查阅了日本古籍《本草和名》和《倭名类聚抄》,对《辑注》的个别讹误作了校勘,并辑录了数条《辑注》漏收的佚文。本文拟从文本辨析、文献征引、名物考源、文字校勘及佚文辑录等方面对《辑注》再作补缀。
《辑注》第25页:《倭名类聚抄·器皿部·木器·碓》:“《兼名苑》云:‘碓,一名′,鲁班造也。’”按:《兼名苑》有误。“碓”非鲁班造,传说中鲁班所造的乃是“磑”。如《说文·石部》:“磑,也。古者公输般作磑。”《太平御览》卷七六二“磨”引《世本》曰:“公输般作磑。”《广韵·队韵》:“磑,磨也。《世本》曰:‘公输般作之。’”“磑”是磨,而“碓”是舂米的工具,《兼名苑》错将“碓”的发明记在鲁班的名下。《辑注》未指出其错误。
《辑注》第111页:《倭名类聚抄·毛群部·兽名·鼯鼠》:“《兼名苑》注云:‘状如猨而肉翼似蝙蝠,能从高而下,不能从下而上,常食火烟,声如小儿者也。”按:鼯鼠又别称鼺鼠,如《集韵·支韵》:“鼺,鼯鼠别名。”《兼名苑》注中的“状如猨”,从文献对“鼯鼠”的描述来看,其中的“猨”当为“狐”之误。如《尔雅·释鸟》:“鼯鼠,夷由。”郭璞注:“状如小狐,似蝙蝠肉翅,翅尾项胁毛紫赤色,背上苍艾色,腹下黄,喙颔杂白,脚短爪长,尾三尺许,飞且乳,亦谓之飞生,声如人呼,食火烟,能从高赴下,不能从下上高。”又日本高僧空海的《篆隶万象名义·鼠部》:“鼯,如小狐,似蝙翼。”[2]另外,王继先等人编撰的《绍兴本草》卷十九所载“鼺鼠”,[3]从其书所画图形来看,鼯鼠正与小狐相似而与猨迥然有别。
《辑注》对文献中的误字未加审辨,例如《辑注》第39页:《辅仁本草·草上·薯蓣》:“一名延草。”《辑注》引《广雅·释草》:“王延,署预也。”清王念孙《疏证》:“今之山药也。”“署预”即“薯蓣”。“延草”或“王延”俗称。按:《辑注》所引《广雅》中的“王延”当为“玉延”之误。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二七《菜部·薯蓣》释名引吴普曰:“薯蓣,秦楚名玉延。”考“玉延”之得名,“玉”言其色,缘于山药之肉茎去皮后色白如玉;“延”有“绵长”之义,薯蓣中有涎状之汁,牵引绵长,故称山药为玉延。
又如《辑注》第110页:《辅仁本草·虫鱼·牡鼠矢》:“一名唐鼠,一名鼮。”《辑注》注释“鼮鼠”时引《艺文类聚》卷九十五《窦氏家传》:“窦攸治《尔雅》,举孝廉,为郎。世祖与百寮大会灵台,得鼠,身如豹文,焚之光泽。世祖异之,问群臣,莫知,唯攸对曰:‘名鼮鼠。’……”按:引文中的“焚之光泽”,殊为不词。“焚之”当为“熒々”之误,“熒々”即“熒熒”,表示重文的符号“々”因与“之”形近而误作“之”。“熒熒”表示光泽貌。此外,其他文献的引用亦可证明《艺文类聚》所引文字有误。如《文选·任彦昇〈为萧扬州荐士表〉》:“岂直鼮鼠有必对之辩?”李善注引挚虞《三辅决录》注:“窦攸举孝廉为郎,世祖光武大会灵台,得鼠如豹文,熒熒光泽……”[4]字正作“熒熒”。
《辑注》对古人的错误认识未加辨析,甚至把它们作为解释名物命名原由的依据。例如《辑注》第20页:《辅仁本草·木上·虎魄》:“一名江珠。”《辑注》本来已经正确地指出虎魄是松脂入地多年,经过石化而成。然而又错误地引用李时珍《本草纲目·木四·琥珀》关于“琥珀”的[释名]:“虎死则精魄入地化为石,此物状似之,故谓之虎魄。俗文从玉。以其类玉也。”其实“虎魄”或“琥珀”是一个联绵词,不能将虎和魄分开来解释,李时珍对“虎魄”的释名显然有误,但在《本草纲目》卷三十四“木部·松脂”条又云:“松脂则又树之津液精华也,在土不朽,流脂日久,变为琥珀。”[5]同是《本草纲目》的材料,前后对比,两者明显能分出优劣,可见《辑注》在筛选文献方面还存在疏忽。
又如《辑注》第159页:《辅仁本草·虫鱼·鼠妇》:“一名委鼠。”《辑注》解释“鼠妇”的名由时,据《本草纲目·虫三·鼠妇》[释名]引韩保升的说法:“多在瓮器底及土坎中,常惹着鼠背,故名。”按:此说甚谬。首先,将“鼠妇”解释为“多在瓮器底及土坎中,常惹着鼠背”,此论并非出自韩保升,而是肇始于陶弘景。《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九“虫豸部·鼠负”引陶弘景《本草经》曰:“鼠妇,一名蟠负,一名伊威,一名委人。俗言鼠多在坎中,背则负之,今作妇字,如似乖理。”[6]其次,《广雅·释虫》卷十下:“负蠜,蟅也。”王念孙在疏证中已斥陶弘景之误,同时指出,妇与负,黍与鼠古字通用,非有意义。
《兼名苑》本身就是一部收罗事物异名别称的类书,因此在校注时不可避免地需要对各种别名的来由进行解释,《辑注》对大部分名物的命名原由进行了阐释,但个别名物的命名理据还可深究。
例如《辑注》第81页:《辅仁本草·草中·海藻》:“石帆,一名石连理。”《辑注》引南朝梁任昉《述异记》:“消山有石楼树。吴大皇元年,郡吏伍曜于海际得之,枝茎紫色有光,南越谓之石连理。”按:有关石连理的形态记载在南朝其他文献中也有迹可寻,如梁元帝《金楼子》卷五“志怪篇”:“有石连理生树,高一尺五寸,枝头叶皆紫,吴时人献以为瑞。”[7]又《文选·左思〈吴都赋〉》:“香茅石帆。”李善注引刘渊林云:“石帆生海屿石上,草类也,无叶,高尺许,其华离楼相连贯。虽无所用,然异物也,死则浮水中,人于海边得之,希有见其生者。”[8]此处对石帆的生长环境和形态特点作了详细的说明,其中“其华离楼相连贯”的描述说明石帆的枝柯是相互牵连,这在其他文献中也可以得到印证,如明屠本畯《闵中海错疏》卷下:“石帆紫黑色,枝柯相动,连带不绝,生海上石穴中。”[9]可见,石帆因其枝柯连贯层结,故又称为石连理、石楼树。
又如《辑注》第105页:《辅仁本草·果·梨》:“一名紫实,一名紫条,一名缥蒂,一名六俗,一名含须。”注:“已上五名出《兼名苑》。”《辑注》:“‘含须’当‘含消’之讹。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插梨》引□辛氏《三秦记》:“汉武果园,一名‘御宿’,有大梨如五升,落地即破,取者以布囊盛之,名曰‘含消梨’。”按:《辑注》校注是,但有两个地方还可补充:其一,“紫实”代指“紫梨”的文献依据,《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草木典》“梨部艺术”引梁宣帝《梨》:“大谷常流称,南荒本足珍。绿叶已承露,紫实复生津。”[10]其二,对“含消梨”的语源追踪不详。考“含消”之名,当指其梨肉细嫩,入口即化。如《世说新语·轻诋》:“桓南郡每见人不快,辄嗔云:君得哀家梨,当复不蒸食不?(旧语:秣陵有哀仲家梨,甚美,大如升,入口消释。言愚人不别味,得好梨,蒸食之也。)又《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草木典》第233卷“梨部纪事”引《会昌解颐录》:“邺华林苑有勾鼻桃,子重三斤或二斤半,亦有名梨,凡此众果,气味甘美,入口消汁。”[10](P67059)
再如《辑注》第141页:《辅仁本草·虫鱼·蚌蛤》:“一名海月。”注:“出《兼名苑》。”《辑注》引郭璞《尔雅》注:“珧,玉珧,即小蚌。”又引《正字通·玉部》:“珧……《本草》一名玉珧,一名海月。”按:《辑注》找到了蚌蛤又名海月的文献依据,我们在此还可追溯“海月”的得名来由。“海月”乃蚌蛤的一种,因其色白圆如月,故名海月。如《文选·郭璞〈江赋〉》:“玉珧海月。”李善注引《临海水土物志》:“海月,大如镜,白色,正圆,常死海边,其柱如搔头大,中食。”[8](B240)屠本畯《闽中海错疏》卷下“海月”:“形圆如月,亦谓之蛎镜,土人多磨砺其壳,使之通明,鳞次以盖天窗……岭南谓之海镜,又曰明瓦。”[11]
《兼名苑》是一部遗佚很久的类书,《辑注》钩沉古籍,并作了详细的校注,整体质量较好,个别地方的文字校勘尚可斟酌。
例如《辑注》第65页:《辅仁本草·草上·菊花》:“一名女羸,一名廬。”注:“已上出《兼名苑》。”《辑注》:女羸,未详。按:“女羸”当是“朱嬴”之误。《初学记》卷二七引《神农本草经》:“菊花,一名朱嬴。”而“嬴”即“”的省形假借字,如《类篇·草部》:“,怡成切,菊花也,或作萾。”
又如《辑注》第91页:《辅仁本草·木上·女贞》:“一名山节,一名青员。”注:“已上出《兼名苑》。”《辑注》:“山节”疑即“山贞”。《山海经·东山经》:“又东二百里曰太山,上多金玉、桢木。”晋郭璞《注》:“女桢也,叶冬不凋。”“山贞”当是“太山桢木”之省称。按:《辑注》先疑字误,后言省称,解释过于迂曲。“山节”之名无须校改。《本草纲目·木三·女贞》[释名]:“此木凌冬青翠,有贞守之操,故以贞女状之。”又《汉书·司马相如传》:“豫章女贞。”颜师古注:“女贞树冬夏常青,未尝凋落,若有节操,故以名焉。”因此,女贞的别名“山节”、“青贞”,其“节”、“贞”都是对树木凌冬不凋的褒赞。
又如《辑注》第125页:《辅仁本草·兽禽·鹧鸪鸟》:“一名越鸟,一名樢。”《辑注》:樢(mù目),唐段公路《北户录·鹧鸪》:“衡州南多鹧鸪,……前臆文为白圆点,又一名樢。”《正字通·鸟部》:“鹧鸪小类斑鸠,……一名樢。”按:中国国家图书馆(古籍馆)收藏的《本草和名》所引此条,其中“樢”作“”,并在“”后注“音述”。此外,段公路《北户录·鹧鸪》引《兼名苑》此则佚文,字亦作“”而非“樢”,同样有“音述”这一注音。[12]可见,“樢”很有可能是“”的误写。
又如《辑注》第127页:《辅仁本草·兽禽·雄鹊》:“一名神女,雀一名嘉宾,一名,一名。”注:“已上四名出《兼名苑》。”《辑注》:(guǒ果),字义未详。疑是“鳱”字之讹。鳱,亦作“干鹊”,即喜鹊。今按:“”并非“鳱”字之误,而是“鵯”之误。国家图书馆古籍馆藏《本草和名》所引此条同,但在“”后有“音卑”这一注音,从注音来推断,被注音字当为“鵯”而非“”。“鵯”即“鵯鶋”。《尔雅·释鸟》:“鸒斯,鵯鶋。”郭璞注:“雅鸟也,小而多群,腹下白,江东亦呼为鵯鸟。”
《辑注》辑佚工作,主要依据《辅仁本草》(即《本草和名》)和《倭名类聚抄》二书,而据日本学者新美宽编、铃木隆一增补的《本邦残存典籍辑佚资料集成》[13]来看,日本古书引用过《兼名苑》的还有《三教指归觉明注》、《释日本纪》、《尘袋》、《净土三部经音义》、《法华经释文》、《医心方》、《香字抄》、《令集解杂令裏书》、《弘决外典钞》等。在这些古籍中,尤以《本草和名》和《倭名类聚抄》两书引用为多,并且这两部书在中国国家图书馆(古籍馆)就有收藏。《本草和名》是日本深江辅仁等人仿照唐朝苏敬等人的《新修本草》编撰而成,该书成书于日本延喜十八年(918),国图收藏的是日本宽政八年(1796)的刻本,共二卷,索书号为/129866。《倭名类聚抄》则是源顺编撰的一部考释名物的类书,该书成书于承平四年(923),国图收藏的是狩谷棭斋的《笺注倭名类聚抄》,该书为日本大正十年(1921)铅印本,共十卷,索书号是/7808。笔者特意于2011年7月和12月先后两次去国家图书馆(古籍馆)查阅了这两部古籍,将之与《辑注》进行比对,发现《辑注》对《本草和名》和《倭名类聚抄》的辑佚还存在几处遗漏。
如《辑注》第2页:《倭名类聚抄·天地部·景宿类·织女》:“《兼名苑》注云:‘织女,牵牛匹也。’”按:《辑注》遗漏了“一名婺女”四字。狩谷棭斋笺注:“曲直瀨本‘织女’下有‘一名婺女’四字。”从《兼名苑》其他佚文的体例来看,其说可信。如《倭名类聚抄·天地部·风雨类·霡霂》:“《兼名苑》注:‘细雨,一名霡霂,小雨也。’”又《倭名类聚抄·天地部·神灵类·河伯神》:“《兼名苑》云:‘河伯,一名水伯,河神也。”这些佚文的体例都是先标出常用名,然后再列出别名,最后进行解释。因此,曲直瀨本所引用的此条“织女,一名婺女,牵牛匹也”,当为《兼名苑》中“织女”这一词目的全部佚文。
又如《笺注倭名类聚抄》卷四《饮食部·果菜类·笋》:“《兼名苑》注:‘长间笋,笋青最晚生,味大苦。’”《辑注》漏辑此则佚文。又如《笺注倭名类聚抄》卷七《毛群部·兽名·猪》:“《兼名苑》:‘猪,一名豕。’”《辑注》漏辑此则佚文。又如《笺注倭名类聚抄》卷七《羽族部·鸟名·鹅》:“《兼名苑》注云:‘鹅,形如鴈,人家所蓄也。’”《辑注》漏辑此则佚文。又如《本草和名卷十四·木下·地菘》:“地菘一名草。”注:“出《兼名苑》。”《辑注》漏辑此则佚文。又如《本草和名卷十六·虫鱼·人鱼膏》:“人鱼膏,一名。”注:“出《兼名苑》。”《辑注》漏辑此则佚文。又如《本草和名卷十六·虫鱼·鲇鱼》:“鲇一名。”注:“已上二名出《兼名苑》。”《辑注》漏辑此则佚文。又如《本草和名卷十七·果·鸡头实》:“一名,一名鴈头。”注:“已上二名出《兼名苑》。”《辑注》漏辑此则佚文。又如《本草和名卷十八·菜·葱》:“一名波蘭。”注:“出《兼名苑》。”《辑注》漏辑此则佚文。
通过先前及以上的考察,不难发现,《兼名苑》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天文、地理、宫室、服饰、舟车、器具、博戏、草木、果蔬、鸟兽、虫鱼等方;而且《兼名苑》在国内流传时间不长,在日本风行不久后又难逃佚亡之厄运,要对它既辑且注,不仅需要一定的植物学、昆虫学、农学、医学等知识,也要具备文字、音韵、方言、古文献等诸方面的学识,可以说是一项跨学科、多门类的综合性研究。《辑注》能从茫茫书海中披沙择金,析出古逸书的遗文佚句,实为不易,草创之功,固难湮没。笔者连续撰文对《辑注》的漏略予以匡补,并无意于进行吹毛求疵的批评,而是希望通过不断打磨,使沉淹散佚已久的典籍在千年以后的今天仍能熠熠生辉。
[1]冯利华.兼名苑辑注补阙[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2(3):79-81.
[2](日)释空海.篆隶万象名义[M].北京:中华书局,1995.252.
[3](南宋)王继先等撰,尚志均校注.绍兴本草校注[M].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2007.513.
[4]六臣注文选(中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7.719.
[5]本草纲目校点本(下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918.
[6](宋)李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85.4214.
[7](梁)梁元帝.金楼子(丛书集成初编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5.95.
[8]六臣注文选(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7.104.
[9](明)屠本畯.闵中海错疏(丛书集成初编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5.28.
[10](清)陈梦雷、蒋廷锡.古今图书集成(第56册)[C].北京:中华书局,成都:巴蜀书社,1987.67051.
[11](明)屠本畯.闵中海错疏[M].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28
[12](唐)段公路.北户录(丛书集成初编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5:4
[13](日)新美宽、铃木隆一.本邦残存典籍辑佚资料集成[C].东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