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爱玛》中道德自我建构的女性主义特征

2013-04-01 01:56陈秀渊
长沙大学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道德观爱玛奈特

陈秀渊

(浙江树人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杭州310015)

简·奥斯汀(1775-1817)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其创作均以英国乡村中产阶层女性的婚恋为主题,文风写实,语言凝练,人物塑造生动,反讽一针见血。英国知名女作家伍尔夫曾高度赞美奥斯汀,称她的“文学成就直追莎士比亚”[1]。中国语言学家梁实秋也在《英国文学史》中指出,“18世纪末,女小说家辈出,至奥斯汀而达最高的成就”[2]。由于她的小说创作表现出强烈的道德关怀,重视社会和家庭和谐,提倡理性的自我控制,因此素有“道德家”之称。英国小说家利维斯认为,正是这种深刻的道德关怀,使奥斯汀跻身于“小说大家”[3]。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女权运动的兴起,奥斯汀创作时的女性主义观点也逐渐引起了批评家的关注,有的称其为“非常有女权主义意识的作家”,也有的专门著书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全面研究她的作品[4]。在简·奥斯汀一生创作及出版的六部小说中,《爱玛》是创作难度最大、也最能代表作家才华的,因而被称作奥斯汀成就最高的作品。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与传统道德小说中塑造的具有高度道德责任感的女主角们不同,她在道德上的缺陷相当明显,所以整部书就是爱玛不断进行道德观的自我建构的过程。笔者试从这部小说入手,将女性主义批评和伦理学批评结合,来分析这一过程的女性主义特征。

一 爱玛——反传统的女主角

《爱玛》创作于1814年,次年一出版即引起轰动,据说连摄政王都大感兴趣,因此奥斯汀特地给亲王送去了一套精装本[5]。然而小说中的女主角爱玛或许是奥斯汀所有作品中争议最大的,许多读者不了解身为道德作家的奥斯汀为何会塑造这样一个满脑子自负念头的富家千金作为主角。爱玛的出身和天资似乎得天独厚,美貌,聪明,富有,精力充沛,但是从小娇生惯养,看待事情主观,又十分注重门第,是个不折不扣的“势力眼”,偏她从不认为自身存在明显缺点,反而自以为头脑冷静,判断力出众,所以非常喜欢多管闲事,尤其是插手周围人的婚恋关系。她的姐夫之兄奈特利经常就这些问题与她争论,但爱玛都不以为然,直到事实证明爱玛的估计和判断都是错误的。爱玛在道德感方面显然并无天赋,需要不断地从生活体验中吸取经验教训,这与过去男性话语叙事中温柔、恭顺、谦和的女性正面形象大相径庭,但是,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爱玛的种种缺陷都具有反传统的意义。有研究者认为,爱玛这个人物集中体现了奥斯汀的女性主义观点[6]。在奥斯汀生活的年代,即以男性为中心的家长制社会,女性仅仅是男性的附属品,不但社交活动有限,受教育与就业的机会也十分匮乏,对绝大多数女性来说,婚姻是唯一的出路,想要得到社会的承认和经济上的保障,就必须捕获一个有家产的丈夫,此后安心相夫教子,做好“家庭天使”。十八世纪末的英国,工业革命兴起,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剧变带来道德观的动荡,女权运动也在悄悄萌芽。这一时期的女作家们崇尚理性,反对男性话语下的道德标准,她们笔下的女主角们不再是顺从的淑女,而是具备独立思想和见解的女性。爱玛看似不招人喜欢,但是她自重、自爱,懂得接受现实的教育,反省自身的道德观,使自己逐步成熟,是一名有独立思考能力、富于自主精神的女主角,这也造就了她独特的魅力。

二 女性主义视角的自我道德建构

在伦理学家眼中,道德关乎个人存在的意义,而文学作品中正面人物的感召力,也往往来自于道德自律,因此,主角在道德上的自我建构便成为重要的一环。爱玛虽然过于自负,虚荣心强,可一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不会为自己辩护,而是勇于进行自我更正,所以这一建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是静止不变的。这里将爱玛的道德观分为三层:

(一)婚姻观

婚姻是奥斯汀所有作品的中心话题。在那个年代,结婚是女性从父母的家庭独立出去的唯一形式,女性只有嫁人,才能“拥有自己的家,和有限的独立自主的领域”[7]。然而身为富家女的爱玛却宣称自己不想结婚,因为“结了婚的女人给丈夫做家庭主妇,很少有像我在哈特菲尔德这样当家作主的”,“别的男人很难像我父亲那样,处处宠着我,事事顺着我”[8]。基于当时的社会背景,这一言论可谓惊世骇俗,爱玛强调了自己想要的是“当家作主”,而不是做丈夫的附属品,希望在家中拥有绝对的主权,而不是听凭男性差遣。她的愿望传达了女性反抗传统婚姻制度的呼声,体现了女性对自我价值与自身权利的要求。当然,在遇到如意郎君的情况下,爱玛也并不排斥婚姻,后来她接受了奈特利的表白,在她眼中,奈特利公正、理智、仁慈、大度,有助于她在思想上的成长,对她有着良好的影响。更有甚者,她一直放心不下体弱多病又优柔寡断的父亲,如果她出嫁了,上了年纪的父亲将无人照顾,因此她向奈特利表示“只要我亲爱的父亲还在世,我就不可能改变现在的状况。我决不能离开他”[9],最终奈特利决定自己搬到哈特菲尔德,与岳父一起居住,两全其美。当然,与奥斯汀其他小说中的观念相似,爱玛的婚姻还是建立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之上,但在爱玛看来,门第般配虽然是婚姻幸福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更重要的是自己能够得到对方的尊重,确认自己能在这段夫妻关系中保留独立的人格,并在未来的家庭里拥有充分的主权。原先打算一辈子单身的念头可说还不太成熟,爱玛在与奈特利不断接触交流的过程中,发现他是符合自己理想婚姻的男性,从而对自己的婚姻观进行了自发的补充和修正。

(二)金钱观

爱玛出生于一个古老世家,财源充裕,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她自幼耳濡目染的门第观念使她变得颇为势利,尤其是看不起穷人。出于女性的审美心理,爱玛认为一个人的风度、教养与德行十分重要,而这些品质唯有丰厚的物质基础方能保证。当她发现青年农民马丁对自己的好友哈丽特抱有好感时,便在哈丽特面前指责马丁毫无风度,土里土气。对于穷人,“她了解他们的习性,能体谅他们的愚昧无知和所受诱惑,鉴于他们没受过什么教育,也不幻想他们会有什么异乎寻常的美德”[10]。这番心理描写正是势利眼的写照。但是爱玛自己势利,却又看不惯别人势利。埃尔顿太太家境富裕,拥有一万镑陪嫁,因而自命不凡,夸夸其谈,处处摆出高人一等的架势,爱玛打心眼里对她反感,殊不知自己有时候也是这样。而自幼失去双亲、被上校夫妇收养的简·费尔法克斯虽然并无财产,但是多才多艺,举止优雅,连爱玛也不得不承认她是个端庄体面的姑娘。这些念头其实是驳斥了她之前将财富等同于德行的观点。此外,爱玛并不吝惜钱财,她心地善良,见村里的穷人生活困难,便慷慨解囊,说明她虽然势利,但并非金钱的奴隶。在她看来,金钱是可以用来扶危济困的工具,而不是人生所追求的目标,体现出女性特有的同情心。值得一提的是,爱玛曾打算终生不婚,而在这一计划里,金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个收入微薄的单身女人,肯定要变成一个荒唐可笑的老姑娘”,而“一个有钱的单身女人,却总是十分体面,既聪明又讨人喜欢”,她表示“只有贫穷才能让独身者让人瞧不起”[11]。这段评论看似荒诞不经,却又蕴含着真理。只有当女性能摆脱对男性的经济依附,真正实现在经济上的独立自主,对于未来才能有更多、更广的选择吧。此处奥斯汀借爱玛之口,肯定了金钱在女性实现人格独立方面的重要性。

(三)社交观

爱玛身为望族千金,又是伍德豪森家的女主人,社交活动是她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小说中爱玛经常邀请上流人士来家吃饭或玩牌,每次都热情大方地予以款待。此外,她还乐于参加各种宴会、午餐会、舞会,甚至表现出非同寻常的热心。科尔家经商致富,论门第不及当地的上流社会,当他们举办晚宴时,爱玛原打算拒绝邀请,但一经旁人劝说便欣然前往,而且“大受欢迎,出尽了风头,充分弥补了所受的损失”[12]。除了这些较正式的社交场合外,爱玛还热衷于慈善活动,某次她去看望一户贫病交加的人家,并施以援手[13]。在当时的社会,女性的生活环境相对狭小,能接触到的人和事都很有限,爱玛积极主动参与社交活动,与周围人交流互动,拓展人际关系,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另一方面,爱玛在人际交往上热心过头,不但过于关注别人的私事,还插手干预。她明知马丁恋慕哈丽特,却认为马丁地位不高,财产不足,劝说哈丽特拒绝了马丁,差点毁了一桩大好姻缘,事后她也非常后悔,深刻地认识到“她的行为多么轻率,多么粗暴,多么不合情理,多么冷漠无情”[14]。爱玛在言谈上也时常表现出傲慢自大,尖酸刻薄,自以为妙趣横生,有一次甚至当众羞辱了看着她从小长大的、心地善良又爱唠叨的贝茨小姐,因此招来了奈特利的严厉批评,当爱玛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时,感到又羞愧又懊悔,觉得“她对贝茨小姐怎么能那么粗鲁,那么冷酷”[15]。爱玛在社交道德上的缺陷毋庸赘述,但这些缺陷的根源另有深意,她之所以会犯这些过失,原因无非是她自视甚高,过于自爱。从性别的角度讲,自重自爱的男性更容易获得谅解,而当女性认为自己最优秀,毫不顾忌他人感受,还明白地表现出喜欢权力,喜爱控制他人时,就会引起人们的惊愕,所以爱玛的这些缺陷实则是对传统道德小说中温文尔雅、善解人意的女性形象的一种颠覆。当然,爱玛本质上是善良的,一旦发现自己犯了错误,就立即反省,并努力更正,在一次次痛苦中实现道德的自我建构。

三 奥斯汀看爱玛的道德观

奥斯汀在《爱玛》出版后曾表示,“除了我,没有人喜欢这位女主角”[16]。她赋予这个人物某种复杂性,使人们对于爱玛的道德观议论纷纷,莫衷一是。纽曼曾在1837年的一封信里风趣地说,“每当我想到她(爱玛)的时候,我觉得应该对她宽容友好”[17]。一语道出了真谛:能否理解爱玛,关键在于是否能从心底里宽待她。尽管爱玛的道德观具有多重性,好多地方呈现出人性的缺点,但是却表达了女性的愿望和理想,她一改旧式小说中女性人物的温顺谦卑,用大胆泼辣的风格挣脱社会习俗所施加的束缚,其反传统的一面是值得人们包容和理解的。回头看奥斯汀的人生,尽管作家本人极富才情,但是身为女性,一生所能接触到的世界也非常有限,这恐怕也是许多女性小说家选择日常家居生活为写作题材的直接原因。根据奥斯汀的传记所述,由于家庭经济拮据,无法提供足够的嫁妆,奥斯汀的初恋并不顺利,最后选择了终生不婚。她专注于写作,多方投稿,曾因资金匮乏而无法将当时未能出版的某部作品赎回,只有待别的作品出版后,才筹齐款子买回那部手稿[18]。这些生活体验对作家自身道德观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而爱玛身上复杂的人性正是奥斯汀道德关怀的女性主义投射。爱玛的道德观在现实的教育下逐步成熟起来,这一道德建构的过程,也说明唯有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女性,才能实现道德转变,完善自我。

[1]Gilbert Sandra,Gubar Susan.The norton anthology of literature by women(2nd ed)[M].New York:W.W.Norton& Company Ltd.,1996.

[2]梁实秋.英国文学史[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1.

[3]利维斯.伟大的传统[M].袁伟,译.北京:三联书店,2002.

[4]玛吉·莱恩.简·奥斯汀的世界[M].郭静,译.海口:三环出版社,2004.

[5]Austen-Leigh J E.A memoir of Jane Austen and other family recollections[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

[6]吕琛洁.论《爱玛》中奥斯丁的女性主义观[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7]Maugham W S.毛姆读书心得[M].刘文荣,译.上海:文汇出版社,2011.

[8][9][10][11][12][13][14][15]简·奥斯汀.爱玛[M].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16][17]苏珊娜·卡森.为什么要读简·奥斯丁[M].王丽亚,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18]Shields Carol.Jane Austen[M].London:Phoenix,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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