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由于规范没有规定具体要求,也没有详细的解释说明。因此,施工人员对这一条的理解各不相同。经过具体分析比较,结果发现,加强网铺钉在基体表面出现开裂、空鼓的比例,远大于加强网铺钉在抹灰层中,并且加强网与抹灰表面的距离以5~15 mm为宜,过厚起不到防裂的作用,甚至铺钉在基体表面网孔过密的加强网,容易造成抹灰层空鼓。另外,把加强网铺钉在基体表面,如果抹灰层厚度超过35 mm,这层加强网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且起不到抗裂的作用。所以,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的正确理解是:抹灰加强网应设置在不同基体接缝处的抹灰层中,而不是无论什么情况一律铺钉在基体表面;对于厚度大于35 mm的抹灰层,铺钉在基体表面的加强网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抹灰层防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