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沙道观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

2013-03-31 06:55张晓雷李炳莲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长江大学湖北荆州434023
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 2013年2期
关键词:松滋市道观社员

张晓雷,谢 平,李炳莲 (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长江大学),湖北 荆州 434023)

松滋市沙道观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

张晓雷,谢 平,李炳莲 (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长江大学),湖北 荆州 434023)

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对松滋市沙道观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沙道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调查显示,沙道观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内部制度建立不完善、农民合作意识不强、政策扶持不够、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等。提出应完善合作社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政策扶持以及培养专业经营人才,进而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松滋市沙道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对策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是关乎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中央2013年的一号文件又把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列为了重点工作。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本研究以松滋市沙道观镇专业组织的发展情况为例,在实地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对策,以期为松滋市沙道观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参考。

1 发展现状与主要特点

1.1 兴办主体多元化

近年来,沙道观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每年增长1~3家。截止2012年底已达到21家,网络会员1600多户,辐射农户3000户。合作社的主要类型有专业大户联合型、能人带头型、龙头企业带动型、销售大户领办型等。在沙道观镇专业合作社中,专业大户联合和农村能人带动的15家,是发展的主体类型;企业牵头领办1家,基层服务组织领办2家;其他人员领办3家。

1.2 依托载体的特色化

沙道观镇的农民专业的合作领域已从单一的种养业,扩展到种植、养殖、农机服务等多个产业,多数围绕已形成的主导产业及产品开展专业性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在沙道观的21家专业合作组织中,从事粮食、棉花、蔬菜、油料、瓜果等种植业的13家;从事水产、畜禽等养殖业的6家;农产品产销合作社1家;农机服务1家。

1.3 合作空间的开放化

沙道观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打破了村、镇行政区划的限制,初步实行了区域合作。其服务内容主要以技术和销售服务为主。如沙道观镇绿佳莲藕专业合作社,采取统一技术培训提高社员软实力,统一社会化服务降低社员硬成本、统一产品销售增加农民纯收入、统一内部管理建立服务社员新机制等举措,社员收入比周边农民平均高出30%以上,形成了强大的向心力。合作社从建社初期的8户、3.5hm2耕地,一年内迅速发展到20户、11hm2耕地。

1.4 经营方式的产业化

沙道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领域由主要生产环节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服务内容从过去提供一项服务或几项服务,发展到实行产、加、销综合服务。如大兴垸养鸡专业合作社,就从鸡苗培育、技术指导、饲料及药物采购、禽蛋销售各环节都实现了综合服务。

1.5 内部管理的规范化

沙道观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均按照法律规定建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分配机制比较灵活和规范。大部分合作社实行按交易量(额)返还与按股金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确保入社农户利益,同时提取了公积金、公益金,增强发展后劲。

1.6 产品经营的品牌化

沙道观很多专业合作组织都很重视产品认证和品牌注册,努力扩大品牌效应。沙道观镇的21家专业合作组织已注册商标5个,获得无公害产品认证3家、绿色食品认证1家。初步打造了一批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品牌,提高了产品质量和价格。如松滋市昌本葡萄专业合作社,已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正在申报有机食品认证。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松滋市沙道观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与主要特点中可以看出,沙道观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是在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发现沙道观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存在了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后几个方面。

2.1 内部运行不规范,制度有待完善

一是运行机制不健全。部分合作社内部管理松散,日常运作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理事会和监事会在日常管理中没有发挥正常作用,没有形成真正的风险社员共担机制。有的合作社成员没有按《章程》规定出资,却在享有同等待遇。

二是分配机制不健全。个别合作社只搭台不唱戏,目的是为套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大多数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部分合作社仅有少数社员按规定持股,其他社员只象征性持有少量股份,合作社与社员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影响了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合作社在设置账簿、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落实专门的财会人员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有的合作社虽然设置了账簿、配备了财务人员,但管理不规范、业务水平不高。有的合作社交易额很少,财务账上只有少量的收支记录,没有采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2.2 组织引导不足,合作意识不强

一是基层政府指导缺失。部分基层干部对合作社运行缺乏细致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农村和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和地位认识不足,不能有力指导推进合作发展。有的认为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政府不宜过多介入和推动,放任自流,无所作为;还有不少部分村干部担心合作社发展壮大,将会对现有的村级组织产生冲击和影响。

二是合作组织牵头人角色转变不到位。部分合作组织的理事长对合作社的本质认识不深,把合作社与一般企业混为一体,没有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来规范合作社发展。如在采购生产资料的环节,有的还在从事个人经营活动;在销售产品时,以合作社名义推介引进商贩,由社员与商贩直接进行产品交易,少数理事长还有销售提成现象,严重影响到成员信心。

三是农民合作意识不强。由于目前合作社处于发展阶段,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缺乏广度和深度。许多合作社成员只看到眼前利益,有利则来,无利则退,没有较强的合作意识。有的农民即使组建和参与了合作社,也缺乏信心和热情;也有农民对领办人心存顾虑。

2.3 政策扶持不够,发展资金不足

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培育合作社发展的环境不够优越,对专业合作社管理体制不顺,财政、农业等多部门都参与管理,职责不清,协调不够。与合作社发展有关的水、电、路、运输、用地等问题缺乏相关支持。

二是扶持措施不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有宏观大政策,缺少具体扶持措施。现在合作社普遍资金不足,急需资金扶持,但绝大多数银行信贷部门都不愿意接合作社的业务,合作社要贷款,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得到小额抵押贷款,且利率高、期限短,贷款人存在很大风险,因此大多数农民贷款被拒之门外。

2.4 经营人才缺乏,带动能力较弱

一是缺乏高素质专业带头人。沙道观镇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缺乏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合作社带头人中很少有专业从事管理或者市场营销、专业技术方面的人才,懂国际经贸、法律等专业人员更是缺乏。

二是合作社带动能力不足。发展较规范、效益好的合作社,大多是由销售能人或懂经营、信息灵的种养大户牵头组织并管理。但沙道观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专业生产经营人才,使得其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水平较低,影响力不大,带动作用不够明显,对农业的辐射作用相对较弱。

3 对策与建议

3.1 健全法律法规,规范内部运行

一是要加大立法力度,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外,还应制定出一系列配套法规,以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严格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健全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收入,在留足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采取按交易量还利和入股分红二次返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配[1]。

3.2 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合作意识

一是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的方式对农民进行合作知识教育,让农民真正认识合作社是真正农民自己的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的办社参社的积极性;二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在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更多地提供指导,而不是干预合作社的内部管理。通过政府部门引导农民提高对合作社和自身主体地位的认识,增强合作意识;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培养现代农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本,尤其是劳动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加大对合作社成员进行集体培训的倾斜力度。

3.3 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发展资金

一是地方政府和部门应加大指导力度,促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二是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对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优先予以扶持;对获得相关产品或品牌认证的,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专项资金应优先向农业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产业化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领域倾斜[2]。三是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重点,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通过发放专项贷款或小额贷款等形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3.4 培养专业人才,壮大合作社实力

一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加强社员培训协作力度,铸就一批管理精英、技术能手、理财专家、种养能人,努力打造一支有文化、有谋略、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有奉献精神的合作社管理人才队伍[3];二是增强专业人才的生产标准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普及和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能力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合作社走上科技含量高、技术先进、以质取胜的良性发展道路;三是通过专业人才来带动专业合作社之间的横向交流和发展。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小、散、弱”的特点,专业经营人才要本着优势互补、有利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和联系,培养壮大合作社的实力。

[1]彭科研.泰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D].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10:44-45.

[2]马 丽.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0:30-33.

[3]杨建军,李经文,高 媛,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3,(3):307.

2013-01-10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105)。

张晓雷(1977-),男,硕士生,研究方向为农村区域发展。

李炳莲,E-mail:754743931@qq.com。

F306.4

A

1673-1409(2013)05-00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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