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 劲, 项继光
(武汉理工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3)
“天”与“人”的关系问题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主要命题,也是中国传统生态思想的重要内容。儒家文化中“天人合一”、“仁爱大德”、“物我平等”、“圣王之制”和道家文化中“道法自然”、“物我为一”、“慈俭四知”等观点蕴含了丰富的生态思想底蕴,是当代人类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宝贵思想资源。深入探究儒道文化中的重要生态思想,对于建构当代生态思想观念文化和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主流,儒家思想体系中蕴涵着丰富的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思想资源,主要可以归纳为“天人合一”、“仁爱大德”、“物我平等”和“圣王之制”四个方面。
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中包涵了关于人道与天道一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丰富的生态思想内容。“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①故而“知其性,则知天矣”。①儒家从积极入世的态度出发,用人道塑造天道,进而以伦理化的天道论证人道,倡导人道与天道贯通于一体,人道与天道、人性与天性是同一的。“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而为一”,②即“天人合一”;儒家基于人道与天道相互贯通的思想,认为在人类社会活动中的普遍原则与自然法则应该是一致的,伦理道德规范不仅可以调节人类社会领域的行为活动,同样能够适用于自然界。“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②“上下与天地同流”,生态道德与人类道德是一个不可割裂的整体,人类应当按照万物的现实境遇调整自己的道德行为,妥善地解决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善待自然万物的问题,自觉维护自然万物的多样性,使多样性的自然万物在相互作用中形成循环发展的和谐整体。“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①因此,儒家生态伦理思想从天人整体观的高度出发,深刻地揭示了自然规律与人类社会规律既各有其特点又和谐统一,自然规律与人类社会规律相辅相成,自然生态道德与人类社会道德协调一致。
儒家生态价值的最高准则是“仁民爱物”的“大德”,仁爱好生、长养万物是儒家生态思想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所体现出来的重要的生态“仁”德情怀。儒家思想把“仁”与世界本源相联系,倡导物我同根同源,太极创造万物、具有至高无上的德性;天地之心就是要化育万物的生长,“生生之德”便是“仁”,“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②“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节于万物者也”,③人类生态伦理的价值情怀不能仅仅只局限于人类自身的生命价值,还要包涵动植物等其他的生命形态甚至整个宇宙内的生命的价值。《正蒙·至当》中说:“大人者,有容物,无去物,有爱物,无殉物,天之道然。天以直养万物,代天而理物者,曲成而不害其直,斯尽道矣。”因此,效法天道“仁”德,从根本上关爱生命,尊重万物并促进天地自然的发展而使其天赋和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应该是人类作为天地之德孕育的最高产物而应固有的志趣,“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①所以,儒家认识到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存在体现在所有的生命形态在由其所共同构建起的具有普遍联系、平等一致的生态系统网络中共同演化、发展的统一过程。这样儒家就把其推崇的生态“仁”的道德关怀推及整个世界,要求人类应心怀与一切生命同乐的“仁”德情怀去关爱万物、尊重生命,在利用万物实现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要遵循自然万物生育的天理,对万物加以合理地利用。
儒家生态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界中存在的其他一切生命都是自然孕育的结果,是天地生理的集中体现,也是天地“仁”德的集中体现,因此它强调人类同其他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具有万物一体、价值平等的“物我平等”的生态价值思想。人与万物虽然有“类”的差异,但从其价值本源的绝对意义上看,“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太极是永恒的终极实在、万物的本源,也是一切事物的最终价值源泉,因此它也决定了宇宙万物具有独立而不可替代的价值,自然界包括人类社会中的任何事物的价值都应该是平等一致的。人作为自然界的最高生命形态,其德行本源于天的德行,因此人应当具有与天道相一致的生物“仁”德情怀,以“仁”爱物,平等共处。“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④因此,人与万物的个体价值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具有不同的工具价值效应,而这种环境工具价值效应的差异也恰恰反映了儒家生态价值思想中万物平等的重要思想。人不分高低,物不分贵贱,人在利用其他自然资源的时候应当严格遵循生态发展的规律和要求。
儒家生态思想不仅是从伦理道德的层面强调自然万物平等和谐的重要性,而且其经典文献中还蕴涵了丰富的有关人对待自然万物的态度以及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的生态保护的“圣王之制”思想。孔子从保护生态平衡、维持和谐发展的角度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⑤孟子则从国家治理的高度指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⑤而从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思想中衍生的各种“月令”、 “时令”等“时禁”思想更是体现了朴素的生态保护的追求。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田律》中亦有关于保护山林的条文,其译文是,“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取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取幼兽、鸟卵和幼鸟,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饼和网罟,到七月解除禁令。只有因死亡而需伐木制造棺椁的不受季节限制”。⑥这深刻反映了当时人们已经能够较科学地认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再生的周期性规律,并开始尝试通过法律来调节自然资源再生规律与人类向自然界攫取的矛盾;也反映了儒家倡导人道与天道一致、万物平等、“仁”爱好生的生态思想以及生态保护的“圣王之制”思想,这些宝贵的生态文明思想与治国方略融为一体并对后世封建王朝的统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道家思想是荆楚文化中的重要代表,今日仍具有十分巨大的文化魅力。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一样包涵了丰富的关于“天”、“人”关系问题的重要生态思想。道家理论中所包涵的“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等重要的生态思想与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基本观点从根本上不谋而合,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总体来看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涵了“道”的生态思想、生态伦理原则思想和生态伦理规范思想三大部分。
道家认为“天人和一”是建立在“道”的基础之上的,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⑦老子认为宇宙中有“道”、“天”、“地”和“人”的四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⑦因此,“道”是最伟大的、是天地万物的本源。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产生和存在也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因此,天地遵从自然之道,人也应该遵从自然之道。道家告诫人们应摆正自己在天地自然中的位置,天与人不相胜,也不能把自然视为可以随意被人掠夺和攫取的对象,任何“人为”破坏自然的做法都会导致整个生命系统的和谐关系的破裂;庄子则在“道”的基础上提出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生态思想,强调人们要“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⑦顺应“道”的客观规律,“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⑦“道法自然”和“物我为一”等观念是道家生态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它主张人们应该把整个世界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自然万物都在“道”的统摄下共存于同一的系统之中并各以自独特的方式来体现其“道”的渊源。因此,从“道”的哲学高度出发,道家生态思想既认识到了天人不相胜的一面,又认识到了天人相融合的一面,这是道家生态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
道家认为,既然万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源都是同一的,即“道”,那么万物从本源上就是平等的,因此“物我为一”的平等思想是道家生态思想中又一重要特色。《齐物论》中明确指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马蹄》中“万物群生,连属其乡”,“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的思想也都直接反映出人与自热万物平等的观念,道家思想站在“道”的基础上强调人与万物的平等性、同一性;而且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既保持了人与自然各自的生存权利及其特性的自然而然的融合,也保护了人与自然维持各自的生存方式的“自然无为”的关系,其根本目的就是维护自然的和谐状态。《文子》说,“天地之所覆载,日月之所照明,阴阳之所煦,雨露之油润,道德之所扶,皆同一和”,因此万物生成、发展都取决于“和”,只有达到了天地和谐人与万物才能各得其所。人以自然而然的方式对待自然,自然也以自然而然的方式运行,“泽难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于樊中”。道家“自然无为”思想规定人不仅不可妄加作为,而且还应该以自然而然的方式去维护生态和谐和平衡,一切凌驾于其他生命价值之上的违背自然天性的“为”都是不道德而且不合理的。因此,“自然无为”是“道法自然”的直接体现,也是道家“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理论中最基本的生态原则思想,也是保证自然万物平等和谐的重要途径。
《老子》说:“我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日不敢为天下先”,这也就是道家基于“道”的生态思想和“自然无为”的生态原则思想而提出的“慈仁益物”、“节俭有度”、“四知”的生态伦理思想。
“慈仁益物”。“慈”是由老子提出的重要的生态伦理道德规范,它既是天之“道”也是自然的本性;“慈”的本质是宽容,要求人类应当效法自然之道,具有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广阔胸怀,生长万物使其维持特性、协助万物使其生长繁衍、引导万物使其完善自己。道家不仅主张爱物,而且与儒家“亲亲仁民爱物”的“仁”德的思想一致,主张“爱人利物之谓仁”,⑦人类的行为不仅不应当破坏他物的自然状态,而且应当益于他物的自然存在。“慈仁益物”体现了人以自然为师,顺其自然增益万物,无私心、不居功的人文情怀。
“节俭有度”。“俭”是道家的另一重要的生态伦理道德规范,也是人在对待自身欲望时所应有的自律准则。《老子》道:“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⑦人类维持其生存必然要从自然界获取所需的自然资源,但从自然界汲取生命养分的行为必须有度,超过了一定的度就会适得其反。“节俭有度”规范要求禁止一切极端、奢侈、过度的行为,不奢求过多的资源,把自己的欲望和行为节制在合理限度之内,有节制地开发和利用自然生态资源,积蓄能量,厚积薄发。
“四知”。“四知”是指道家思想中的“知常”、“知和”、“知止”和“知足”四种重要的生态思想。“知常曰明”就是要理解和把握万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知和曰常”则强调万物存在与发展的根本规律是和谐的状态;“知止不殆”是强调人要适合而止、适度利用生态资源;“知足不辱”则是要求人们要克制自我欲望。尤其是道家将“和”视为宇宙万物生成的主要机理,“阴阳和静”是“道”的本质内涵,认为宇宙万物都是在阴阳相互对峙与和谐之中共生共存的,自然界的阴阳两气相互融合、和谐才使世间万物得以产生发展。人应当效法自然,谨遵“四知”的生态伦理道德,遵从天地之“道”,遵从自然本身的和谐,达到“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和之至也”的最高理想境界。
首先,儒道生态思想坚持了“天人合一”的有机整体观。 整体性是系统论的一个基本原理,儒道生态思想中最重要的共同点也是对当代社会影响最大的就是“天人合一”的有机整体观。儒家关于“天人合德”、“性天相通”、“天人一体”,道家关于“天地并生”、“物我为一”等思想都反映了他们从朴素的角度对于人与自然的整体关系的把握。“天人合一”思想将整体性作为基本点把本体论、价值论和实践论融为一体,将人和自然两个不同质的系统视为同一本原体。儒道生态思想反对将“天人”割裂甚至对立的观念,无论是“天”,还是“道”,人与万物都只有一个本源,并且都是其整体中不可分割、息息相关的组成部分;而且“天人合一”的整体观不仅仅只是强调人与自然的整体关系,也包涵了自然万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整体关系,它把人与自然万物视为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并且将天地万物的存在、发展和灭亡的变化过程当作是一个和谐、有序的整体系统。也正是天地万物各自有序地运动才保证了天人有序和谐。
其次,儒道生态思想强调了人与万物和谐平等的价值观。 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关键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万物之间的关系问题。儒家的“仁民爱物”、道家的“慈仁益物”等生态思想都强调了人类同其他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价值观,儒道倡导把人类生态伦理的价值情怀推及到整个宇宙内的生命的价值,正确认识人在天地自然中的位置。人们应当以“仁爱”、“自然”的方式对待人与自然、人与万物之间的关系,不能把自然视为可以随意被人掠夺和攫取的对象,强调不平等地利用和破坏自然都会导致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破坏,儒道生态思想极力试图劝诫世人营造和维持自然界的和谐、平等的大环境,以保护人与自然万物之间的和谐发展。
最后,儒道生态思想提出了天人协调适度发展的伦理观。 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互支持的客观要求。儒家主张“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注重人要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发展自我,“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其“圣王之制”思想则更具体地规定了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如何保护生态平衡、保持适度发展的伦理规范;道家强调“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提倡人们适当地克制自我欲望,适合而止、自然而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以至“常足”。儒道生态思想中关于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合理利用自然自然实现自我发展、保护生态系统平衡等方面天人相协调和适度发展的生态伦理道德观念也是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我们探讨儒道生态思想的价值并不是说要用急功近利的态度去用传统文化思想来解决现代社会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任何时代、任何民族创造的文化财富都要受到其特定的历史条件的制约,儒道生态思想毕竟是一种朴素的、直观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很多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局限性。
首先,儒道生态思想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伟大智慧成就,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它更多地是强调在农业文明时代人类应该如何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及实现自我发展的问题,它更适合于自然经济下的传统的、局部的、表层的生态环境问题,而现代社会中出现的生态问题则更为复杂、深层的,这也注定了儒道生态文化无法完全适用于今天的生态问题。其次,儒家的“仁爱”思想具有人类价值和利益的本位观及其狭隘性,人际道德是最基本的道德,而生态道德是次要的道德,是一种有亲疏差别的道德阶梯结构;道家的生态思想强调“无为”、“自然”,顺应“道”是人的一种本质规定和行为准则,是一种被动地适应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思想。最后,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仍具有朴素的、直观的、甚至是猜测的特点,它的伦理思想的是主要表现一种大宇宙观的人生哲学,而缺乏对于人的行为规范的构建;而道家的“道”思想则把自然本源高度抽象化、神秘化,有一种神秘主义色彩,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儒道生态思想在当今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扬其积极作用。
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带来了人类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也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疏远甚至对立。在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儒道生态思想得到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重视,成为人类解决当前生态危机的一种极为宝贵的思想资源。德国著名汉学家卜松山指出,“在环境危机和生态平衡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强调儒家的‘天人合一’,或许可以避免人类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⑧美国物理学家和文化学家 F·卡普拉则认为,“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是最完善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和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潜在两者的基本一致”。⑨儒道传统生态思想尽管存在其固有的局限性,但是同样也以其所内涵的丰富生态思想而具有极其重要的当代价值。
儒道生态文化注重整体思维,“天人合一”思想将人置于自然之中,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持续发展,把人与自然贯通于一体,看作是一个统一的有机系统。“天人合一”思想不仅揭示了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不能离开自然而存在,更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人们只有正确地认识自然、合理地利用自然才能更好地适应自然,更重要的是它也认识到了人在认识、改造自然中的主观能动性。中国传统生态文化辩证地回答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我国古代辩证思维在生态伦理问题上的深刻体现,为现代生态伦理思想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合理的、思辨的思维方式,是树立现代生态环保意识的重要哲学基础。
中国儒道生态文化包涵了丰富的“仁爱万物”、“慈仁益物”等生态伦理思想,并且把对人的道德关怀推及整个世界,要求人类应心怀与一切生命同乐的“仁”德情怀、“慈仁”态度去关爱万物、尊重生命,这是一种生态伦理学意义上的重大突破。儒道生态伦理思想所追求的是一种广义的道德,将人的伦理关怀推及整个自然界,表达了对自然万物的朴素的关爱、同情和保护情感,在伦理道德层面上实现了人道与天道的融会贯通,实现了人际道德与生态道德的和谐统一,这种生态伦理的诉求与现代的生态伦理学主张和原则非常一致,儒道生态伦理思想的道德价值取向是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的核心内容和重要体现,对于现代伦理学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现代社会追求可持续发展强调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长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首先是一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儒道生态思想要求人类重新审视自然及其发展规律,重新认识自然万物的价值;儒道提倡“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节俭有度”、“知止不辱”,反对暴殄天物,在生态文化思想方面表现出一种对于物质享受的节制和对自然资源和合理利用。儒道生态思想丰富的可持续发展内涵有助于促进传统生产方式由粗放到节约的转变,形成绿色、环保、节能的可持续性的生态生产方式,在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的同时,又要保证其他物种的生存、发展,保护万物生存、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人与自然持续发展。儒道生态思想不仅对于促进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促进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具有重要的价值,而且也是现代社会追求可持续发展重要的生态思想资源。
人的文化意识具有决定和塑造人的行为的内在力量,从深层次制约和支配个体和社会活动影响。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力量,文化的价值更是体现在社会制度、战略目标、经济模式、技术形态等方面上的选择和创新方面。儒道生态思想不仅为我们从深层解析生态和谐社会建设、发展的内在机理提供了极其重要的启示,也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文化资源补充、精神支撑作用和广阔的生态系统视野,传承和发展儒道文化中积极的生态思想是健康发展生态社会、构建与两型社会相适应的崭新文化观念体系的必然要求。
现代社会发展对于生态伦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极大的压力,如何实现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和谐、可持续发展也成为了现代人类社会发展的主题。生态文化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研究,传承和发展儒道生态思想对当代社会,尤其是两型社会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当然,儒道生态文化的价值不只是对于社会现代化建设拾遗补缺,更重要的是要批判地继承和发扬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正确地吸收儒道传统生态思想中积极的文化养分,促进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融合、互补、发展和完善;摒弃其固有的局限性,极大地发挥传统生态思想的文化推动力作用,使儒道生态思想在推进现代生态伦理学理论的发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健康发展并为建构与之相适应的崭新的观念文化体系的方面展现其更加鲜活地生命力。
[注释]
①崔高维校点《礼记》,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61、336、190、11页。
②冯国超《春秋繁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91、130页。
③章诗同《荀子简注》,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175页。
④王夫之《张子正蒙注》,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15-316页。
⑤刘宏章、乔清举校注《论语·孟子》,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58、160页。
⑥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27页。
⑦傅云龙、陆钦校注《老子·庄子》,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43、31、147、266、203、45页。
⑧卜松山《儒家传统的后现代意义》,收入季羡林等编选《东西文化议论集》下册,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396页。
⑨王泽应《道莫盛于趋时》,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年版,3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