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安妮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浙江 海宁 314408)
所谓税收信息化,就是根据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运用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对实收管理和税收服务进行集成,对实收管理中所需要和拥有的信息资源进行开发和管理,从而提升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决策质量和调控能力,改进税务部门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和工作方式,全方位地向纳税人提供优质规范、符合国际标准的管理和服务。具体而言,税务信息化主要包含以下四方面内容。
1、建设税务信息网络平台。作为税务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通信平台,税务信息网络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税务系统内部网络要与工商、财政、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建立网络连接,共享涉税信息;二是税务系统内部网络与互联网联通,共享社会经济信息。
2、构建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构建以税收业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收业务管理应用系统、以行政管理事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以外部信息交换和为纳税人服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外部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和以税收分析和决策支持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决策支持管理应用系统。通过四个子系统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撑,能有效保障税务信息化的正常运行。
3、培养各类税务信息人才。信息化人才是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只有重视人才、关爱人才、开发人才,通过各类培训加强对信息人才的培养,才能形成税务信息人才的递增化。
4、健全税务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包括各类信息化标准,如应用系统结构标准、软件平台标准、数据交换平台标准、信息开发区规范等。安全体系则包括应用系统层、软件平台层、设备管理层的安全需求与措施。
税务信息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实行税收征收、缴纳、管理、决策的信息化,能够有效地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缴税成本,提升税务机关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将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数字化、智能化,能够提高税务信息的生产效率和准确程度,极大地提升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作为政府信息化的排头兵,税务信息化在未来必定大有可为,也必将大有作为。
自1963年日本学者梅棹忠夫首次提出“信息化”概念以来,历经几十年发展,尤其是电脑和互联网出现以后,信息化的浪潮席卷全球。相比较而言,我国的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发展也较为缓慢。作为政府主要组成部门之一的税务机关,其信息化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以计算机为应用平台,以会计、统计等税务内部信息处理为应用切入点,重点针对基层开展税务信息化建设。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为适应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征管新模式,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两同步、三结合”方针,为税务信息化工作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税收征管新模式促使税收信息化工作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这一时期TAIS和CTAIS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与“金税”工程两大系统的成功建设尤为引人瞩目。进入21世纪以后,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提出了“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四个系统”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加上配套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正式迈入了整合集成应用的新时期、新阶段。
通过大力推行税务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我国不仅成功地建成了包括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在内的一大批应用系统,而且税收信息化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扩大,税收信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税收信息化基础建设快速发展。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税务部门信息化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当前各级税务机关主管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大都不是计算机专业出身,也没有进行过系统的计算机知识培训,这就导致他们对税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由于计算机在我国普及和应用也是最近十几年的事情,税务信息化建设更是一个全新课题,因此税务部门中不懂计算机操作的大有人在,甚至有部分老同志干脆就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这些工作意识上的不重视、不关心、不进取都阻碍了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2、基层税务机关信息技术力量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税务系统虽然人才众多,但绝大部分都是财税专业的人才,真正既掌握计算机软硬件技能、又熟知税务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凤毛麟角。即使是招聘到了这些人才,却往往都是在基层历练了两三年,刚刚将税务信息化的各项工作思路理清准备大干一场时,就被上级机关以各种名义选任或借调走。另外,基层税务机关直接面对基层,每个工作人员到基层之后都会“俗务缠身”,很少再能抽出时间来学习计算机专业知识,这都导致基层信息化技术力量不足。
3、各地经济水平的差异化导致税务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于财力充足,对税务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多、支持力度大,各项工作都走在前列,促进了财税增收,为税务信息化建设保障了资金来源,形成良性循环。而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少,根本无力支持税务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还停留在原始人力手工阶段,效率极其低下,制约了税收的增长。由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引发的“马太效应”,正在严重影响着税务信息化的进程。
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以税务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已成为必然选择。为适应税务信息化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各级税务部门应该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着力打造助动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运营环境。首先,提高对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各级税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转变思想观念,把税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到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高度来认识对待,敏锐把握信息革命发展趋势,积极将信息革命成果运用于税收管理实践。广大税务干部要充分意识到信息化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不能望而却步,而要迎难而上,熟练掌握税务信息化操作要求。其次,加强对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完善培训制度,针对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开展分门别类的培训,以适应税务信息化工作要求。另一方面,要重点引进和培养税收信息化专业人才,对税务系统内热心信息化工作的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并通过考核来提升质量,保证效率,实现机关内部税务人才培养的自我循环。最后,健全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独立的信息化领导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建设协调机制,充分做好信息化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以保障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
2、积极构建适应税务信息化要求的管理体制。首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构建集约化、扁平化组织机构。借助税收征管系统和数据集中的有利条件,大规模缩减基层税务征管机构,设置集中化的信息处理中心,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推动税收征管水平提升。依托计算机网络在基层税收征管机构内部对征收、管理、稽查职能进行专业化分工,减少上下级之间的中间层次,缩小管理层级、加大管理幅度,着力构建扁平化的高校组织。其次,建立规范的信息化运行机制。结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和税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税务机关内部管理进行优化升级,组建同信息化相适应的岗位责任体系。组建数据信息管理中心,强化对各类税务业务数据整理、筛选和优化,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利用数据信息质量建立起量化考核体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转变以往各自为战的分散局面,实行信息的集中处理与广泛共享,通过狠抓数据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来提升信息的加工能力和使用效率。
3、逐步完善统筹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发展战略。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方案》中提出:“用十年时间,建立一个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以总局为主、省局为辅高度集中处理信息,功能覆盖各级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税收业务、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依托这一发展目标,我们要积极制定以信息化为导向的税收发展战略,组建能得到全体税务人员支持的网络组织模式,包括建立以信息化为目标的技术支持系统;重视税务系统内部技术的创新和管理体制的更新,形成人际有机结合、技术配套与体制机制相适应的良性循环;建立以信息化为手段的税情分析系统,对外能迅速获取税源信息、市场趋势、纳税动态等,对内能全面掌握政策信息、技术资源、执法状况等,促使税务系统内部组织、指挥、控制、调节等管理环节更加合理化;建立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申报征收系统,通过合理收缩基层征收机构、集中处理基层征收信息,克服信息流动过程中的变异和沉淀,实现税收征收信息处理效率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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