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海峡两岸证券上市制度的异同

2013-03-27 22:31
当代经济 2013年9期
关键词:中小板证券市场主板

○ 胡 玮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 江苏 苏州 215021)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大陆的证券市场处于转轨阶段,于2005年5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大陆的证券市场分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种市场,主板指的是目前深圳和上海两大证券交易所现存的A、B两股票市场;中小板则是相对主板而言,有些公司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就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创业板于2009年9月正式启动,指的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市场,与主板的差异在于上市标准的不同,其创建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大陆的证券市场发展时间尚短,又存在许多人为的投资障碍,因此相较其他市场容量较小,而大陆的有价证券种类也较单一,仅分为A股、B股和可转换债券。

台湾的证券市场起源于店头市场,目前包括集中交易市场和店头市场,除了这两个耳熟能详的市场外,还有兴柜市场。在集中交易市场买卖的称为上市股票,在店头市场买卖的则称为上柜股票,而在兴柜市场买卖的称为兴柜股票,上柜公司的股票在历史、规模、公信力等方面皆不如上市公司的股票。兴柜则次于上市、上柜市场,于2002年1月正式诞生。台湾的投资人众多,交易十分活络,有价证券种类亦多,除了普通股外,还包括了特别股、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受益凭证、新股认购权利证书等。

大陆和台湾的证券市场都分为三类,大陆证券市场的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与台湾证券市场的上市、上柜、兴柜依次对应,三板的上市标准也是依次降低。但台湾证券市场相比大陆证券市场,具有发展历史长、发展速度快、有价证券种类多等优势,众多研究也表明,台湾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更高,因而台湾证券市场在证券上市制度方面的经验更加值得大陆证券市场借鉴和参考。

二、海峡两岸证券上市制度概述

1、大陆证券上市制度

大陆证券市场采取的新股发行制度是较为严格的核准制,辅之以保荐人制度。发行人必须向主管机关提交内容和格式均由主管机关规定的申请文件,同时发行人还必须符合主管机关规定的上市标准。此上市标准是针对一定时期内的证券类型、行业类型、发行人类型而规定的。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后,发行人方能获准发行证券。大陆证券市场的新股上市流程分为十二步:改制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对公司进行尽责调查与辅导;企业和所聘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负责内核并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文件;证监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向投资者推荐与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根据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继续负责持续督导。

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发现,大陆证券市场的主板、中小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基本一致,只是中小板发行的股本和筹资额相对小一点,即新发行股本一般小于3000万,类似于一些小盘股。大陆证券市场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则与主板、中小板有较大区别,主要表现在公司的股本要求和获利能力等关键的上市门槛方面。此外,大陆证券市场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董事及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等方面也作出了细致的规定。

2、台湾证券上市制度

台湾地区采取的同样是核准制,即股票公开发行后,发行公司可向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所经过审查通过后,双方订立上市契约,报主管机关核准,方可上市。台湾证券市场的新股上市流程分为七步:申请公司向台湾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台湾证券交易所承办人员查核;台湾证券交易所有价证券上市审议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证券商办理承销手续;向台湾证券交易所洽定上市日期;正式挂牌买卖。

台湾证券市场一般股票的上市、上柜与兴柜的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且要求逐步降低,对兴柜上市公司的条件几乎没有限制。需要提出的是,政府当局特别出台了专项扶持政策,即新申请上柜(市)的股票都必须先在兴柜股票市场过渡一段时期。此外,台湾地区的证券交易法除了就一般股票的上市、上柜、兴柜作出规定外,对科技事业股票、经济建设重大事业股票、政府奖励民间参与重大公共建设事业股票的上市条件还另行作了规定。

三、海峡两岸证券上市制度比较

1、发行制度

在新股发行制度方面,海峡两岸证券市场都实行核准制,即发行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后报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且流程大体接近,但同时也有区别。

(1)核准机构不同,大陆的审核机构是证监会,而台湾地区则是由2004年新成立的,集银行、证券、保险监管于一体的“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

(2)发行申请提交的机构不同,大陆公司的发行申请是交给证监会,而台湾地区发行申请是交给证券交易所。

(3)大陆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力度较台湾证券市场大,发行申请上交后,证监会还需征求省级人民政府与国家发改委的意见,作为审核决议的参考。因此,大陆证券市场的上市流程也更为复杂,时间也会相应更长。台湾上市(柜)股票申请至挂牌约需六个月,而兴柜股票甚至只需要九个营业日。

2、上市标准

(1)海峡两岸证券市场分别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与上市、上柜、兴柜的上市标准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与划分,且上市标准都是有梯度的,由严入到平入再到宽入。

(2)海峡两岸证券市场都分别将创业板和兴柜作为上市公司进入主板、中小板和上市、上柜的跳板,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宽入标准)的制定来推动创业板和兴柜的发展。但台湾证券市场的推动力度更大:兴柜市场成立于2002年,自2003年1月1日起,台湾当局规定除公营事业外,初次申请上市、上柜的股票都必须先在兴柜股票市场交易满三个月(2005年更是延长为六个月)后,才能转到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挂牌,这一举措使得兴柜市场的发展欣欣向荣。而大陆创业板市场则于2009年9月启动,历史尚浅,各方面都亟待完善。

(3)在股票分类方面,大陆证券市场将其分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大类并分别制定出相应的上市标准;台湾证券市场除了对一般股票的上市、上柜、兴柜的上市标准进行了分类细化,还专门给出了三种特殊股票:科技事业股票、经济建设重大事业股票、政府奖励民间参与重大公共建设事业股票的上市条件。由于大陆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有“三高两新”的要求,所以上市条件也可以比照台湾科技事业股票。

(4)海峡两岸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设立年限,获利能力、股权分散及公司规模这些主要的上市门槛都有所规定,但在具体标准方面有所差异。第一,在设立年限方面,大陆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的年限要求都是三年,而台湾上市年限为三年,上柜年限为两年,兴柜无限制。第二,在获利能力方面,大陆证券市场的主板、中小板具有年度和税前收益的双重要求,且在收益的比率和数值方面都要高于台湾上市、上柜市场的要求;大陆创业板虽然放宽了年限和税前收益数额,但与台湾兴柜市场的无限制相比,仍较为严格。第三,在公司规模方面,台湾证券市场主要考察的是实收资本额,即发行后的股本总额,而大陆的公司规模所考察的股本总额更为全面,包括发行前与发行后两部分,标准更为精确与严格。第四,在股权分散方面,大陆主板、中小板与台湾上市、上柜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股权分散的要求;大陆创业板和台湾兴柜对此则都无要求。总体而言,大陆证券市场的上市要求更高。

四、对大陆证券发行制度的建议

1、削弱行政色彩,简化上市流程

台湾股份有限公司在向台湾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后,经核准机构“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到完成上市这一整个过程只需约六个月,效率更高。而大陆股份有限公司在递交股票发行申请后,证监会在进行核准时还需征求省级人民政府与国家发改委的意见,作为审核决议的参考,使得大陆证券市场的上市流程更为复杂,时间较长。因此,大陆证券市场应当减少行政干预的力度和广度,简化上市的流程,以提高上市效率,推进市场化进程,提升企业的上市积极性。

2、加强扶植力度,放松上市条件

台湾场外交易市场针对中小企业发展规模有限的特点,适时降低上柜标准;在之后更设立了门槛更低、甚至几乎没有门槛的兴柜股票市场。这既满足了不同层次企业的上柜融资要求,更接纳了市场上的众多未上市公司,规范了市场运作,保证了交易效率。大陆2009年启动的创业板则将最低资本额设定为3000万。虽然这一门槛相对于证券主板上市已经降低很多,但这“一刀切”的3000万,还是超过了目前中小企业的平均资本规模。当满足了一小部分企业上市融资要求的同时,还有更多的中小企业被拦在了门外。要真正大面积地解决企业的融资要求,门槛还得往下降。

3、合理设置梯度,打造联动层次

台湾经过多次制度改革,最终确定了证券交易所(上市)、柜台买卖中心(上柜)和兴柜股票市场这样三位一体的市场结构,上市标准的梯度适宜,形成了合理的发展链,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尤其是新申请上市(柜)的股票都必须先在兴柜股票市场过渡一段时期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兴柜市场成为上市(柜)股票的最佳跳板。而目前大陆市场的主板与中小板上市条件基本一致,仅在公司规模上有所差异,创业板的门槛虽大幅降低仍令不少中小企业望而却步。大陆的经济发展水平尚不高,要比台湾市场水平低很多,同时在大陆这样大的市场里,企业水平层次更是高低不齐。因此,大陆证券市场更加需要设置合理的上市梯度,使得创业板市场同主板、中小板市场“连点成线”,由低到高地迎合不同实力规模的企业。

[1]张超:台湾证券柜台交易市场结构及其混合交易模式研究[J].上海金融,2008(7).

[2]陈全伟:台湾证券市场转板机制动因及影响[J].证券市场导报,2004(7).

[3]熊玮:台湾上市公司发展状况分析[J].企业导报,2012(14).

[4]柯原:海峡两岸新股发行与上市制度比较研究[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

[5]过文俊:台湾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的经验及其对大陆的启示[J].当代亚太,2005(12).

猜你喜欢
中小板证券市场主板
2020年《证券市场导报》选题指引
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的未来发展方向
19年一季度上证主板涨、跌幅前50只股票
19年一季度中小板涨、跌幅前50只股票
2019年上证主板涨、跌幅前50只股票
三季报净利润大幅增长股(沪市主板)
三季报净利润大幅下滑股(沪市主板)
三季报净利润大幅增长股(中小板)
三季报净利润大幅下滑股(中小板)
海内外证券市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