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 杰 鞍山师范学院商学院
反倾销是一种被各国普遍认可的限制进口和保护本国产业的贸易措施。随着出口贸易额的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是全世界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我国家电、鞋业、光伏等多个行业在扩展海外市场的过程中,遭遇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不公正的对待。
2012年11月15日,欧盟高等法院裁定中国奥康鞋业公司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件胜诉,致使浙江奥康公司历经六年时间最终赢得了胜利,给中国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树立了榜样。本文详细阐述了奥康鞋业公司胜诉欧盟反倾销案例的始末,分析了奥康公司胜诉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建议。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皮鞋开始大量出口到欧盟各国,由于质优价廉,每年的销售额都较大幅度增加。1995年至2005年,欧盟对中国出口皮鞋实施长达十年的配额限制。2006年10月,欧盟决定对中国皮鞋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面对欧盟反倾销的制裁,在国家商务部、中国皮革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奥康公司于当年10月23日正式聘请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从司法程序上对这一明显不公平的贸易决策向欧盟初级法院提起诉讼。随后,温州泰马、广东金履、新生港元、万邦4家鞋企也跟随奥康联合上诉,理由是欧委会对中国企业出口欧盟鞋类产品的成本分析不准确,成为中国入世5年过渡期结束后的“第一辩”。 然而,欧盟的反倾销制裁并没有因为中国鞋企的奋起应诉而结束。原本征收两年的反倾销税到2008年10月就应终止,尽管大多数成员国反对,但是欧盟委员会仍然决定对中国皮鞋反倾销案展开“日落复审”。2009年12月,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欧盟复审决定对中国皮鞋的反倾销制裁再延长15个月,至2011年3月31日。在法律官司领域,2010年3月,欧盟初级法院宣布奥康等5家中国鞋企一审败诉,至此奥康已经花费了几百万的律师费和诉讼费,可官司还是没有希望,其他4家企业觉得已无力继续消耗大量的成本、精力和时间,宣布退出司法诉讼,唯有奥康不惜承担巨额的成本和时间的考验,坚定必胜的信念,决定继续上诉至欧盟高等法院。
2011年3月31日,在欧盟延长反倾销制裁到期日的这一天,欧盟宣布从4月1日起取消制裁措施,不再对中国皮鞋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至此,持续了近5年的不合理贸易保护措施终于得以终止。这一决定表明了中国鞋企在反倾销的抗辩中从行政上获得胜利。奥康继续向欧盟高等法院进行多轮申辩,经过国内外两个律师团的积极配合努力,2012年11月15日,欧盟高等法院最终裁定欧盟初级法院在审理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件上,个别法律条款使用不当,欠缺公正,终审判定中国奥康鞋业公司胜诉,取消2006年10月欧盟委员会对奥康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法规。法院判决欧盟委员会赔偿奥康公司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的诉讼费用,同时与奥康有贸易关系的进出口商可从欧盟有关方面退回6年来被征收的反倾销税。这个结果标志着奥康公司在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件中,取得了行政上和法律上的双重胜利。
历经六年的抗辩,奥康公司胜诉的根本原因在于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1200多家鞋企的产品都出口到欧盟,反倾销措施令中国鞋企出口遭遇重创。据统计,从2006年到2010年五年间,欧盟的高额反倾销关税致使中国出口欧洲的皮鞋销售额下降20%,约两万制鞋工人因此失业。然而,受制于经验的缺乏和昂贵的律师费,很多企业在遭遇国外不公正贸易制裁时都选择了默认或回避,提出抗辩者寥寥无几。奥康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民营鞋企,在欧盟决定对中国出口的皮鞋征收反倾销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正式聘请律师对欧盟发起反倾销诉讼。在上诉过程中,面对旷日持久的官司,其它鞋企因不堪压力而放弃,只有奥康决定继续上诉至欧盟高等法院。在漫长的6年抗辩中,奥康始终抱着“输也是赢,赢更是赢”的观念,一直在努力,坚定的意志是胜利的根源。
在国内外关于鞋业的论坛或大型会议中,奥康集团董事长王振滔一直在为中国鞋企的权益而积极争取。2006年5月,王振滔代表百家鞋企发表的《重庆宣言》,以及同年6月在西班牙鞋业论坛中作的专题演讲,都表明了中国鞋企抗争欧盟不公平贸易待遇的态度和决心。奥康的积极应对举措,成为中国鞋企的一面旗帜。
在诉讼过程中,相关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同行都给与奥康大力的支持和帮助。在六年的抗辩过程中,2006年5月,商务部支持并组织中国鞋企的抗辩团,参加了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听证会”;2007年1月,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发表了“中国鞋企应对贸易壁垒北京联合宣言”,呼吁制鞋企业联合起来,积极应对国外不公平贸易壁垒。2007年3月,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在北京举行了中欧贸易官员贸易救济工具问题研讨会,这是中欧双方首次就欧盟贸易救济措施问题展开的对话;2010年4月,商务部上诉世贸组织,请求WTO成立专家组,协调解决这场不公正的贸易争端,这些努力都为后来的胜诉奠定了基础。此外,工业行业协会也在信息搜集、组织联系以及对外交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奥康在应诉过程中不断学习欧盟相关法规和反倾销规则,并在实战中加以运用。按照欧盟规则,在终裁之前中国鞋企进行的是“无损害抗辩”,也就是证明欧盟鞋企的衰退与中国皮鞋出口并无直接关系。在2 0 0 6年6月的西班牙鞋业论坛上,王振滔提供了一系列信息和数据,充分证明制鞋行业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同等价位的皮鞋,在巴西的价格比中国鞋的价格还要低1美元左右。因此,中国鞋业并没有在欧盟市场低价倾销行为,欧洲鞋企也没有因为中国鞋的大量出口而受损害和冲击。相反,中国鞋企和欧洲鞋企还可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来进行互补合作,使双方都可以受益。例如,2003年意大利第一鞋业品牌GEOX就与奥康签订了合作协议,奥康成为GEOX在中国的生产基地,全权负责GEOX在中国的品牌推广、网络建设和产品销售。这种欧洲发挥品牌和技术优势,中国发挥生产和制造优势的模式,使双方都能受益。
虽然2006年欧盟委员会在裁定时没有认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仍然决定征收反倾销税,但是以奥康为首的中国鞋企对欧盟法律及反倾销规则的熟悉与运用,列举出的实例和数据,令欧盟内部官员都表示赞许,付出的所有这些努力都为最终的胜诉增添了筹码。
反倾销胜诉的关键主要取决于应诉方式和律师的选择。奥康聘请了被称为“反倾销第一律师”的蒲凌尘作为代理律师。蒲凌尘律师在欧洲生活和工作了22个年头,成功代理七十多起中国企业应诉外国政府反倾销案件,是业界资深的国际贸易法律师。2010年,蒲律师团队代理了中国政府及最大生产商华为应诉欧盟对华无线数据卡产品同时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调查,涉案金额达45亿美元。经过漫长的应诉,最终迫使欧盟国内产业撤销调查诉求。此外,在农产品、钢铁、打火机等行业均有过应诉国外反倾销成功的经典案例。在代理过的案件中,蒲律师每一次都能找到突破口和创新。在奥康案一审败诉两个月后,蒲凌尘通过阅读欧盟初审法院的判决书,发现判决有失公允,在法律程序上也有不少瑕疵。奥康在原审行政程序中未被选为抽样企业,并不属于欧盟委员会重点调查的对象。欧盟委员会只是对奥康进行了书面审理,原审调查中欧盟委员会存在行政程序及法律实体上的错误,违反了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的相关规定。独辟蹊径找到的法律疑点是本案的突破口,也是最终胜诉的关键。
奥康的胜诉,是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争取公平待遇的胜利,使得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得到提升。最近,中国的光伏电池组、陶瓷等产品相继遭遇了欧美国家的反倾销。如何应对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壁垒,是摆在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一道难题。奥康胜诉也是一面镜子,对于指导国内其他行业、企业反倾销应诉工作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四体联动机制’指的是政府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四个主体协作分工、共同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在奥康应诉的过程中,这个机制充分发挥了作用。有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的积极支持和协调,企业应对国外不公正贸易待遇时,抗争的信心会更足,采取的措施也更有效。与此同时,奥康积极与欧洲政商人士沟通交流,促进中欧产业间加强对话与合作,为减少摩擦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氛围,其“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得到国外同行的赞誉。
在这次应诉欧盟的反倾销案中,奥康不仅赢得了胜利,还赢得了尊严。更重要的是在长达6年的抗辩过程中,积累了应对国际贸易纠纷的宝贵经验,从中学到了许多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法律知识,对WTO规则、欧盟反倾销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这些对于企业来说都是很宝贵的财富。中国其它出口企业应从中得到启发,为企业储备既懂外语又熟悉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的人才,在遇到国际贸易纠纷时,要学会利用WTO的各种规则和相关法律,要“多条腿”走路,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地应对,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运用国际规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奥康在本案中聘请知名律师,通过仔细分析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即欧盟委员会存在行政程序及法律实体上的错误,违反了欧盟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从而将欧委会直接状告到欧盟法院,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这种做法以前很少有企业采用过。最终欧盟高等法院推翻了欧盟初级法院的裁定,限制了欧盟委员会滥用反倾销措施和自由裁量的权力。奥康的应诉方法颇具示范作用,提振了中国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出口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的成本比较高,国内大多数中小企业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缺乏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信息和能力,因此政府应通过向涉案企业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协助其应诉,增强涉案企业的应诉能力,将反倾销调查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与欧盟进行反倾销抗辩的几年中,奥康鞋业不仅没有坐等结果,反而加快改进生产工艺,在意大利设立了自己的研发基地,注重新产品的创新,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使产品的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出口产品单价全部超过20美元。这应该是比官司胜诉更大的收获。在国际贸易中,越是低端的产品越容易遭受反倾销的制裁。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让专门针对“低价”的反倾销措施难以找到下手之处。所以,今后在其他产业的发展中,应该着重进行自主创新,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逐步摆脱产品的低价优势,向高科技迈进。同时,做好产品品牌建设,进行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在国际市场上靠实力取胜。
[1]王沛.奥康奋起应对欧盟反倾销[J].进出口经理人,2010(3):36-37.
[2]梁玮.欧盟反倾销案:中国鞋企六年抗辩终获胜诉 [J].西部皮革,2012(23):4-7.
[3]陈国平.昨天反倾销阴霾下的中国鞋企[J].中国皮革,2011(1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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