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銮披汶时期的文化政策及其意涵

2013-03-27 14:32
东方论坛 2013年5期
关键词:民族主义泰国国家

金 勇

(北京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871)

泰国銮披汶时期的文化政策及其意涵

金 勇

(北京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871)

銮披汶1938年出任泰国总理后大力推行极端民族主义政策,其中不少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文化改造国家法令推行的,因此也被称为“文化民族主义”。这一文化政策对泰国的艺术文化、社会发展等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泰国现代社会的身份认同和文化塑造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銮披汶时期的文化改造以西方社会作为模板,以作为民族国家的泰国能达到西方国家文明水准为目标,这与他对文化实用主义的认知有关。梳理并剖析泰国銮披汶时期的文化政策,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其民族主义政策及泰国现代文化的生成根基。

銮披汶;文化政策;泰国;民族主义

1938-1944年、1948-1957年,銮披汶先后两次出任泰国总理,是泰国任职时间最长的总理。在总共长达15年的执政时间里,銮披汶以让泰国发展成为一个强盛的以泰人为主导的现代民族国家为目标,大力推行极端民族主义政策。在銮披汶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案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与文化改造和文化建设有关,因此也有学者称其思想为“文化民族主义”[1](P128)。銮披汶的“文化民族主义”政策通过国家法令的方式自上而下强制施行文化改造,对泰国的艺术文化和社会发展很多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泰国人的思想行为和生活方式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泰国现代社会的身份认同和文化塑造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对銮披汶的文化政策进行梳理和剖析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銮披汶的民族主义政策,以及泰国现代文化生成的根基。

一、銮披汶执政时期的文化政策

1938年12月26日,銮披汶成为“1932年民主革命”之后泰国的第三任总理,在他的施政纲领中,国家的文化改造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重要高度,他上台不久就采取了一系列文化改造的举措。从1939年6月到1942年1月,銮披汶政府陆续出台了12个名为“叻塔尼永”(Ratthaniyom)的国家规范,这一系列文件通常也被译作“文化训令”(Cultural Mandates)①单就“叻塔尼永”这个词的泰文本意而言,译作“国家主义”更为合适,它是规范国民的行动准则。,它从一个侧面表明这些文件的核心内容即为文化改造,意在推动泰国的社会和文化变革。

銮披汶出台这12个文化训令主要有三个目的。首先,要在泰国的国民中培养起泛泰民族主义的意识,激发出民族凝聚力。他签署颁布的第1号训令就将国名由“暹罗”改为“泰”,后在第3、第9号训令中进行补充,统称所有境内的公民为“泰人”(Khon Thai),并要求每个泰人都应重视和尊崇泰语,并以使用泰语而感到自豪。銮披汶在下发给各政府部门的关于更改国名的说明文件中指明,此举的另一个目的是要唤起居住在境外的泰族的共鸣,以促进境内外泰族人之间的亲密和团结[2](P41-42),他的泛泰民族主义思想在这时就已经表露无疑。其次,銮披汶希望国民可以通过文化训令团结起来,共建泰族主导的民族国家。在第2号训令中,他要求以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至上,不能为谋求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和安全,如泄露国家机密、充当外国势力的买办、向外国人秘密交易土地等。第5号训令中要求泰国人消费本国生产的产品,在第7号训令中更是直言“每位泰国国民必须帮助建设国家。每个有行动能力的国民必须从事一个稳定的职业。不工作的国民对国家是无益的,并且不会受到其他泰国人民的尊敬。”[3](P3641-3642)此外,在第4、第6和第8号训令中,銮披汶反复强调国民要对象征国家主权、体现国家凝聚力的国歌、国旗和《颂圣歌》表现敬意,并修改歌词以体现国家的意志。最后,銮披汶希望能迅速提高泰国的国民素质,向那些文明国家靠拢。泰国的现代化需要具备高素质的现代公民,而当时泰国民众普遍的散漫随意的性格对国家建设显然是不利的。在第9号训令中,銮披汶明确指出:“泰族人必须以做一名优秀公民为己任,积极指导那些还不清楚自己职责的人明白一个泰国优秀公民应有的责任。”[4](P152)在第10号训令中,要求国民在公共场合着装得体,符合礼貌原则;第11号训令对每一位公民的日常作息进行规定,如划分每天的工作、个人活动和休息时间,按时吃饭且不能超过4顿,保证6-8小时睡眠,午休不超过1小时,下班后要进行有益身心的运动或读书、听广播以充实自己等;最后一个文化训令非常简短,銮披汶号召人民在公共场合能尊老爱幼,辅助残障,要做一个受人尊敬的“有文化”(Mi Wathanatham)的人。

“叻塔尼永”这一系列行政指令言简意赅,是銮披汶文化政策中的核心观念和指导原则,体现了官方的态度,但是在细节上比较含混,执行起来操作性不强。因此,为了配合“叻塔尼永”的贯彻执行,銮披汶不断推出其他条例法规,如1940年的《文化维持法案》、1941年9月颁布的《文化约束敕令》、1942年的《佛历2485年国家文化法案》(次年又推出第二版修正案),以及不时下发给各部门的行为指南和补充说明,而銮披汶本人也会通过颁布总理令以及在各种场合的讲话作出指示、发布精神。特别是1942年9月28日颁布的《佛历2485年国家文化法案》,在“叻塔尼永”的基础上正式对文化改造立法,使文化改造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使政府在强制推行文化改革的时候“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不仅如此,为了顺利推行文化改造政策,銮披汶动用了一切能够调动的官方和非官方的力量。为了推行“叻塔尼永”政策,銮披汶专门组建了一个“叻塔尼永委员会”,以推敲发布的训令的文字细节,使之更严密和有针对性。为了推行泰语改革,于1941年成立“语言文化促进委员会”,委员会由26名委员组成,汇集了当时很多著名学者,銮披汶亲自挂帅任主席,帕耶阿奴曼拉查东任第一副主席。1942年通过《国家文化法案》立法组建一个由总理直接指挥的机构——“国家文化院”,专门负责研究、修改、保护和推广紧跟时代发展的国家文化,体现国家意志,同时让国民能够自动自觉地接受并实践新的国家文化。国家文化院在1952年3月12日升格为文化部①1958年銮披汶下台后,文化部被撤销,并入教育部,直到2002年10月2日才重新设立文化部。,当时第二次出任总理的銮披汶兼任文化部部长。国家文化院分工明确,除一个负责总体事务的行政机构秘书处外,下设精神文化所、风俗文化所、艺术文化所、文学文化所和女性文化所等几个部门。文化院的职权很大,成立任何文化相关组织机构必须经由文化院批准,否则视为非法,予以取缔,公民违反文化院的规定,会被处以最高2000铢的罚款或最长1年的监禁,或二者兼而有之。除了这些专职机构,内政部、教育部和公共卫生部等部门也会出台有针对性的条例或规范,配合总理府的方针;而泰国艺术大学、皇家学术院、文学协会和女性文化俱乐部等非官方的机构和组织,也在民间积极活动,教育和宣传推广政府的文化政策。

在宣传的形式和手段上也渐趋多样化,灵活多变,能够深入到民间各个层次。最主要的渠道是大众传媒,通过报纸、宣传册、招贴画,特别是当时新兴的广播媒介来进行宣传。报纸上成篇累牍地刊载銮披汶及其他军政要员和文化名人的讲话和宣传文字。当时无线电节目已经可以放送到乡村,电台组织知名人士进行演讲,播放官方制作的文化知识节目,播放带有文化民族主义色彩的爱国戏剧和歌曲,以及带有煽动性的宣传口号,尤其是一档叫做“曼先生—空先生”的电台对话节目非常受欢迎,该节目通过对话的形式评论和宣传官方的文化政策和民族主义的思想,影响很大。该节目中的一位主持人是泰国资深的媒体人桑·帕塔诺泰,他也是銮披汶内阁的高级幕僚,銮披汶任命其为政府的官方发言人,主管所有政府宣传工作。另一位銮披汶极为倚重的人是銮威集瓦塔干,他也是一位带有强烈民族主义情绪的历史学者,在思想上与銮披汶一拍即合,他创作了一批新式的历史戏剧和歌曲,不遗余力地宣传銮披汶的民族主义思想,通过文化娱乐方式达到向泰国民众进行思想灌输的目的。此外,为了扩大民众的参与程度,政府还组织一些民间的评选比赛,如为宣传西式的服饰文化,举办“晚礼服小姐”的评选活动[5](P134);为了巩固民众对新更名的泰国的接受,以及培养民族主义,特意举办了新国歌的征集评选活动,应者云集,最后经过内阁投票,銮萨拉努巴攀(暖·巴津帕亚)代表陆军参评的词作胜出,曲子仍然使用帕珍杜里扬(比迪·瓦塔亚功)在1932年时创作的乐曲,并以第6号文化训令的形式正式公布。

二、銮披汶时期文化政策的影响

銮披汶的文化政策极大地改变了泰国的社会和文化面貌,特别是泰国一些传统的风俗习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衣着服饰礼仪。銮披汶认为衣着服饰是一个国家的颜面,政府必须指导人民的穿着,特别是禁止“不文明”的穿着,如男性在公共场合不能赤裸上身,只穿一条内裤,要穿外套和西裤;女性不允许穿撩幔尾,改穿裙子或素筒裙。在第10号训令颁布之后,内政部随即推出关于着装的详细指导说明,着装分为三大类,即普通着装、特殊场合着装和工作着装,要视场合而定适宜的着装。简而言之,无论男女都要穿着外衣、戴帽子、穿鞋子,在一些正式场合男性要系领带或领结,女性还要带手套,在颜色上也有细致的规定。銮披汶还特殊提到在丧礼上致哀的衣着礼仪,男性要穿白衣服、长裤,戴黑领带,左臂戴黑纱,脚上穿黑袜子黑鞋;女性则要求全身黑色着装。

(二)禁食槟榔。銮披汶认为槟榔不仅不能作为三餐充饥,而且有损健康,还污染环境,要想成为文明国家,就必须取缔吃槟榔的旧俗。他不但通过卫生部向人民宣传吃槟榔的害处,还从武装部开始禁食槟榔,为人民做表率。

(三)改革语言文字。1940年銮披汶颁布关于推广泰语使用的第9号训令之后,又于次年专门成立了语言文化促进委员会,旨在改革泰语,以利于推广和使用。泰语改革的主旨就是简化:简化文字,简化语法。泰文中有许多同音不同形的字母,在改革中有5个元音和13个辅音字母被简化掉了,只保留29个元音和31个辅音字母,个别保留下来的字母的字形也简化了。此外,委员会还对一些词语的使用作了规定,如一些人称代词和人名前的称谓的使用,统一句尾应答的敬语,男性用“Khrap”,女性用“Kha”等等。

(四)规范姓名。銮披汶认为姓名是一个人的符号,姓名的形式特征能反映民族的文明程度,因此他颁布了关于姓名问题的总理令,并成立专门的委员会重新制定了取名的规范,要求国民在取名时考虑性别差异问题,姓名不管是从音韵还是含义上都应能体现出阴阳属性,并尽量使用纯粹的有意义的泰语来命名。

(五)取消爵位制度。1943年,銮披汶宣布取消昭帕耶、帕耶、帕、銮和坤①相当于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这几级爵衔,他认为泰国人在法律上应人人平等,爵衔制度会滋生特权。銮披汶率先放弃了爵位銮披汶颂堪,改用贝·披汶颂堪这个名字,泰国人习惯称他波·披汶颂堪将军(Chomphon Po Phibunsongkhram)②这里的Po来自其泰文名Plaek的泰文缩写。。当时的公务员大多数响应了这项举措,像比里·帕侬荣(銮巴迪玛奴探)、威集·威集瓦塔干(銮威集瓦塔干)等人都放弃了爵衔。

(六)改造文艺形式。銮披汶规范了一批文艺形式,取缔了一些他认为粗俗不雅和陈旧过时的文艺形式。他在泰国传统的文艺形式中加入了大量西方文化,将古典的文艺形式创新成泰西合璧的新艺术,最成功的就是喃旺舞(Ram Wong,或意译圈舞)和西式泰国音乐和戏剧。喃旺舞是一种男女对跳的集体舞,源自民间,后被精致化改造,加入传统宫廷舞蹈舞姿和西方舞蹈样式和音乐,逐渐成为泰国具有代表性的歌舞表演之一。此外,銮披汶还对传统戏剧和音乐进行了改革,他认为泰国古典戏剧和音乐太简单粗糙,没有标准和规范,不够“文明”,必须通过改革使其更加现代。他将泰式音乐改造成能用西洋乐谱记录、用西洋乐器演奏的作品,称之西式泰国乐曲,大力推行西方的戏剧形式,泰国传统的戏剧则用西方戏剧形式进行改造,否则就禁止演出。这样的结果是不少传统泰式的音乐和戏剧形式都消失了一段时间,有些最后甚至失传了。

(七)提高女性地位。銮披汶在位期间,泰国女性的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他在军中建立了女子部队,成立了女子尉官学校和女子军士学校,并为女子军官授予陆军中校军衔。在新成立的文化研究院中还专门设立了女性文化所,研究宣传女性文化,努力提升女性在社会中的作用,鼓励女性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在每个府都成立了女性文化促进协会,还颁布法律保护妇女免受丈夫的欺侮,呼吁男性尊重女性等。

(八)强化公共意识。銮披汶对关乎公民素质的公共场合的举止文明十分看重,认为其重要性丝毫不逊于着装问题,泰国人应注意的公共礼仪,如禁止在公共场所肆意吵闹、污言秽语或羞辱讥讽赞颂国家文化的人,禁止在乘坐公共交通或排队买票时争抢拥挤,不得作出诸如随意涂鸦这种讨人厌烦的举动,禁止在人来人往的公路边冲凉洗澡等,禁止在马路或人行道上随意吐痰等。

(九)其他。如变更新年,为了与其他文明国家一致,从1941年起将新年定在每年的1月1日,而不是传统上泰国人习惯的泰历4月13日,即宋干节那天为新年;用餐礼仪上,左手持叉,右手持勺,代替之前的用手抓饭菜;夫妇之间要敢于表达情感,每天早上上班前丈夫要吻别妻子等等。

三、銮披汶文化政策的意涵

銮披汶之所以如此重视文化改革,与其对文化的实用主义的认知密不可分。在《国家文化法案》中明晰了“文化”(Wathanatham)的含义:“能表现出繁荣进步、秩序井然、民族和睦和人民的美德的特质。”[2](P71)整个法案贯彻其实都是銮披汶的意志,他在其他场合也详尽表达过他对文化的认识:“‘文化’意味着一种井然有序的、能产生进步和卓越的行为、实践和活动,体现在如饮食、寝卧、衣着、言谈、举止和各种生产创造等方面……所说的有文化,简而言之,即指能引领人达到有序、进步的行为活动……这就是所谓‘文化’的含义,因此文化与民族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建设民族国家首先需要让国民有文化,因为国家要想繁荣安定、富强昌盛,必须依靠具有文化素质的国民……政府便努力加速对文化的改进,成立文化院,着手调整并提倡新的规章、风俗、文学、艺术和精神等……”[6](P329)由此可见,在銮披汶眼中,文化并不是要达到的某种文明状态,而是一种手段,一种行为活动,可以促进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富强进步,最终达到人民的文明开化,和西方社会接轨,从而跻身于那些先进的“文明”国家行列。因此,銮披汶文化改革的实质是对泰国人民进行的文化规训,通过权力的干预,自上而下强制推行,按照福柯的说法,规范化是这种技术的核心特征。要真正实现这种规范化并非易事,特别是要人们在短时间内放弃一直以来的文化习惯,需要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国家文化法案》在最后一项条款中,赋予总理銮披汶监督执行法案的权力,并有权力出台新的法规以便更好地施行法案。实际上,在法案颁布之前銮披汶就已经在这么做了,法案只是为其提供了一个合法依据。此后,銮披汶在推行政策的时候态度也愈发强硬起来。比如在戴帽子这个规定上,不少泰国人都觉得非常可笑,也无法理解。銮披汶要求国民无论男女,从早上一直到晚6点,外出必须戴帽子,不戴帽子是违法行为,会被警察处罚,不能够乘坐电车,更不能到政府机关办事,到政府办事时不能脱帽,那样会被视为是不礼貌的举动。对帽子的颜色政府也有规定,必须和身上的服装匹配,只能在黑色、白色、棕色、肉色和海军蓝几种颜色中选择。[2](P74-75)当时甚至还有一句口号,叫“帽冠引领泰国步入强国”,难道銮披汶真的相信靠戴一顶小小的帽子就可以解决泰国国民的素质问题,从而实现国家富强?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对于銮披汶而言,帽子不同于泰国传统的遮阳用的竹编斗笠,它是源自西方的舶来品,表征着西方文明,戴帽子也是西方文明社会的礼仪,让泰国人养成戴帽子的习惯可以立竿见影地提升国家的形象。另外,銮披汶的文化规训最需要的是执行力和行动力,需要民众的服从和配合,因此并不是帽子本身有重要意义,它也可以换成其他事象,只是检查有没有戴帽子是最直观和经济的检验手段,可以观察文化改革施行的成效,以及文明推广的程度。

銮披汶重视文化改革,还因为文化与他本人的民族主义思想结合得十分紧密,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个没有文化诠释的民族主义是无根的、空泛的,而没有民族主义保障的文化则是松散的、杂芜的。对于致力于建设泰民族国家的銮披汶而言,文化是最重要的建构手段之一,他在1941年6月24日一封名为“总理致泰国姐妹书”的信中指出:“‘民族建构’是一个仅有两个音节的单词,却蕴含着更多的意义。也许有人会争辩说民族古已有之,为何还要说要建构一类的话呢?实际上,民族建构的意思是,泰民族早已出现,但是有些状态尚未充分形成,需要我们全体泰国人上下一心,将其充实改进,共同改造,直到我们每个人都感到满意,或至少能达到那些文明国家的程度。”①总理府秘书处:“总理致泰国姐妹书”,1941年6月24日颁布。这里所谓“尚未充分形成的状态”正是与西方文明国家的差距所在。銮披汶需要的作为文明国家的公民是“爱国、相信领袖、受教育、有道德、懂礼仪的现代公民”[7](P251),他的文化政策正是瞄准了这些,通过文化改造使泰民族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获得提升,才能保证民族和国家的真正强盛,泰国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文明国家。

在銮披汶的文化政策中,“文明”一词出现的频率很高,他建设国家的最终目标是使作为民族国家的泰国能达到西方文明国家的水平,希望泰国的文明程度能够达到“国际化”(Sakon)的目标。在当时泰国精英阶层的眼里,国际化就意味着西方化,国际化的文明就是西方的现代文明。銮披汶的许多政策都带有西化的特征,如衣着按照西方的礼仪,戴礼帽、穿西装、打领带,用西洋音乐来改造传统的泰国音乐,推广西方公共场所的礼仪,按照西方习惯以1月1日为新年等。但这并不意味着銮披汶不重视泰国的传统文化,相反他非常强调“泰国特性”(Thainess),他笃信泰国传统的价值观念中有许多是非常优秀的,需要大力提倡。他的文化改革并不是一味地西方化,而是从泰国传统的文化资源中取材,以此为基础创造出新的文化符号并赋予时代意义,因此有泰国学者称銮披汶建构出的文化体为“西方化的泰国文化”[7](P305-309)。以喃望舞为例,它在本质上仍是泰国的传统舞蹈,是源自泰东北地区一种民间舞蹈喃通舞(Ram Thon)。喃通舞通常在各种节庆活动中跳,主要使用单面鼓,有时也有辅以铃铛和响板打节奏,喃通舞也因此得名②喃通舞的“通”是单面鼓的意思,该舞意为一种用单面鼓伴奏的舞蹈。,非常受地方民众的喜爱。据说泰国在卷入二战之前正陷在法属印度支那战争中,首都曼谷和湄公河流域的府县实行灯火管制,人们感到无聊便纷纷聚在寺庙前的广场上跳起喃通舞自娱自乐。[2](P87)銮披汶看中了这种娱乐形式可以将人们团结起来,增强凝聚力,便命艺术厅将喃通舞改造成一种具有一定程式的新娱乐样式,艺术厅在原有舞蹈基础上加入部分传统的舞剧孔剧的基本舞姿,改用西洋鼓和铃鼓打节奏伴奏,称作“标准喃望舞”。由于喃望舞本身就来自民间舞蹈,即使加入舞剧的舞姿也不必严格遵守,可以随性而跳,男女老少咸宜,因此迅速在全国风靡起来,成为泰国具有代表性的歌舞表演之一。喃望舞借鉴了西方舞蹈男女对跳的形式,但又不必相互接触,不违反泰国的传统;它加入了西式乐器伴奏,同时专门创作的一批跳舞时配唱的歌曲,都是经过改造的西式泰国音乐和歌曲,不再使用传统的泰国音乐。最重要的是这种舞蹈易学易跳,西方人也很容易掌握,但舞蹈的氛围又是泰式的,有明显的泰国民族特色,也是向西方展示泰国文化的独特渠道。

此外,在有关宗教的问题上,銮披汶没有半点让步。他是一名虔诚的佛教徒,他在位期间仍大力发展佛教,并未因为文化改革而影响佛教的发展。1942年6月24日,他授意兴建的帕希玛哈泰寺建成,并从印度延请佛舍利子供奉于寺塔内。銮披汶希望能将佛教与民主政权结合起来,该寺建于民主纪念碑附近,最初定名时一度考虑过使用“民主寺”这样的名字,以护佑泰国的民主政体。銮披汶第一次黯然下台,除了因为想要迁都碧差汶外,在北标府附近兴建“佛城”作为佛教中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两个劳民伤财的奢侈行为并没有得到议会的同意,加上二战的时局变化,銮披汶被迫下野。对銮披汶而言,对国民的文化改造并非用西方文化来取代泰国文化,而是用西方文明作为标尺,以促进泰国文化使之变得更为现代化,加速它的发展。他的大多数西方文化色彩较浓的文化举措,都集中于如何培养一个现代国家的合格公民上。那些不利于国家建设、有碍国家形象的传统会被禁止、取缔或改造;那些能够彰显泰国文明、有利于民族建构的传统会被利用起来,大力宣传或稍加改造,使之更有时代特色。因此,我们应当认识到这些西式泰国文化本质上的“泰国性”。

銮披汶在位期间施行的诸文化政策在泰国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但有些政策因过于激进或与泰国国情不符而被放弃。当銮披汶在1944年被迫下台,宽·阿派旺接任总理之后,取消了不少銮披汶的文化政策,如恢复爵位制度,恢复被取消的泰文字母,取消关于衣着的硬性规定,特别是关于戴帽子的规定等,在二战结束后还将国名重新改回暹罗。銮披汶1948年第二次上台之后,改变了之前的一些激进做法,只是将部分他最看重的政策予以恢复,如重新将国名改为泰,将国家文化院升格为文化部,大力推广爱国主义的戏剧和歌曲等。相比之下,更多銮披汶的文化政策得到了保留,已经成为泰国人习以为常的事象,如泰国的国名,跳喃望舞,使用叉勺用餐,使用Khrap、Kha的语尾敬词,西式的泰国音乐,葬礼上的服饰礼仪等,泰国国民的整体素质也通过銮披汶的文化规训得到了提高。在这一点上,说銮披汶为现代泰国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是不为过的。

附录:

12个“叻塔尼永”文化训令分别是:

1.《关于国家、民族与国籍之名字的使用》(1939年6月24日);

2.《关于保护国家的安全》 (1939年7月3日);

3.《关于泰国对人民的称呼》(1939年8月2日);

4.《关于对国旗、国歌与〈颂圣歌〉的致敬》(1939年9月8日);

5.《关于要求泰国人消费泰国生产的产品》(1939年 11月1日);

6.《关于国歌的曲调与歌词》(1939年12月10日);

7.《关于号召泰国人团结一致建设国家》(1940年3月21日);

8.《关于〈颂圣歌〉的内容》(1940年4月26日);

9.《关于泰国语言与文字以及优秀公民的责任》(1940年6月24日);

10.《关于泰国人民的衣着规定》(1941年1月15日);

11.《关于泰国人民的日常活动》(1941年9月8日);

12.《关于对老、弱、伤、残的援助和保护》 (1942年1月28日)。

[1][泰]提拉育·汶密.民族主义与后民族主义[M].曼谷:溪流出版社,2004.

[2][泰]禅威·潘盖.颠覆文化的元帅[M].曼谷:坛书出版社,2010.

[3] [泰]泰国总理府秘书处.总理府关于文化训令的第7号公告“关于号召泰国人团结一致建设国家”(1940年3月21日)[Z].曼谷:总理府秘书处,1980.

[4] [泰]泰国总理府秘书处.总理府关于文化训令的第9号公告“关于泰国语言与文字以及优秀公民的责任”(1940年6月24日)[Z].曼谷:总理府秘书处,1980.

[5] Chris Baker,Pasuk Phongpaichit.A History of Thailand(second edition)[M].Australi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9.

[6] [泰]查迪·巴基侬塔甘.泰实用民族主义时期暹罗建筑艺术中的政治和社会[M].曼谷:民意出版社,2004.

[7] [泰]禅威·格塞西里,探隆萨·沛叻阿南,维甘·蓬皮尼达浓.銮披汶元帅与现代泰国政治[M].曼谷:社会学与人类学教材计划基金,1997.

责任编辑:潘文竹

The Cultural Policy and Its Meaning during the Phibunsongkhram Period of Thailand

JIN Yong

(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Beijing 100871, China )

In1938after Phibunsongkhram became Prime Minister of Thailand,he vigorously promoted extremist nationalist policies,which were largely based on atop-down cultural transformation implemented by way of national legislation,also known as"cultural nationalism".It had aprofound impact on Thai art and culture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many aspects,and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shaping modern Thai identity and culture.His cultural transformation took western society as astandard and hoped that Thailand,as anation-state,could reach the level of civilization of Western countries,which was related to his awareness of cultural pragmatism.Reviewing Phibunsongkhram's cultural policy and analyzing its implication will help us better understand his nationalist policies,as well as the foundation of modern Thai culture.It should be recognized that the transformed Thai culture with atypical western style still preserves"Thainess"in nature.

Phibunsongkhram,Cultural policy,Thailand,Nationalism

K336

A

1005-7110(2013)05-0039-05

2013-06-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方文化史”(批准号: 11&ZD082)阶段性成果。

金勇(1979-),男,吉林长春人,朝鲜族,文学博士,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东南亚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泰国社会历史、民俗文化和民间文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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