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后期知识界关于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讨论

2013-03-27 07:06曾凡云
东南亚研究 2013年2期
关键词:知识界南洋华侨

曾凡云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北京100875)

抗战进入1943年后,随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顺利推进,中国各界普遍认为,抗战胜利已“大露曙光”,“研讨战后问题,此其时矣”。在此背景下,知识界掀起了讨论战后问题的高潮,其中对战后南洋①所谓“南洋”,据南洋问题研究专家何启拔说,“南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但在当时一般学者对于“南洋”的研究主要是就其狭义而言的。他说:从狭义上看,“南洋”主要包括英属马来亚,荷属东印度婆罗洲、菲律宾、暹罗、越南、缅甸、摩鹿加群岛与帝问等地 (何启拔:《南洋华侨研究的基础问题》,《华侨先锋》(1943年9月),第5卷第9期,第32页)。华侨问题也特别关注。他们纷纷指出,此时研究战后南洋华侨问题是一“切要问题”[1],或是一个与“战后国际形势的推移有极密切关系”[2]的问题。在关于战后如何处理华侨问题的讨论中,处理华侨问题的原则与策略以及战后华侨的经济复兴问题成为知识界讨论的两个中心议题。他们的讨论与国民政府内关于战后南洋华侨问题的“筹划”相互配合②关于国民政府对战后南洋华侨问题的讨论参阅孟宪军的《国民政府遣返东南亚华侨筹划研究1943—1948》,《暨南学报》2011年第1期。,为国民政府制定有关华侨复员问题及促进战后南洋华侨经济走上快速发展道路的政策作出了一定贡献。

目前,学术界对于抗战时期华侨问题的研究成果不少,但主要集中在研究华侨对祖国抗战的贡献及历史地位,或者研究华侨支援抗战的特点、原因及方式等方面③参见李先伦《华侨与抗战关系研究述评》,《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对抗战后期知识界关于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研究成果还很少见,鉴于此,笔者将对抗战后期知识界关于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讨论作一初步考察,以求抛砖引玉。

一 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提出

战后南洋华侨问题起源于太平洋战争。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大举南侵,仅半年时间,南洋各地便沦陷于日军之手。数百万侨胞,除极少数回国外,绝大多数在侵略者铁蹄之下,惨遭空前未有的劫难。华侨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息息相关,早为国人所熟知。因此,随着反法西斯战争顺利推进,知识界就有人指出:由于地理环境的因素,“南洋群岛,其被我盟军的克服,为期必较祖国大陆战场最后胜利的来临为早”,因此更应当“未雨绸缪”[3];而且知识界也普遍认为,在战争结束以后,“怎样补偿他们所受的痛苦,怎样使他们可以过真正安居乐业的日子,更为战后所必须适当解决的问题”[4]。

其次,知识界认为,从历史上看,华侨与祖国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还是种族上都具有极密切的关系。尤其是经济上,在辛亥革命后,南洋华侨与祖国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而在七七事变爆发后,战时中国经济的最重要支柱可以说就是海外各地侨胞的捐款,而南洋华侨的侨汇在海外侨汇中又占据绝对多数①据国民政府财政部统计,华侨在抗战八年间的捐款,达到国币13.26亿元之多;除此之外,在“八·一三”上海抗战后国民政府发行的5亿元救国公债中,有一半为华侨所购买。(林金枝主编:《华侨华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表31,第180页。),所以他们认为,在战后国家建设中,南洋华侨的侨汇更是起着重大的作用,可以说是“关系着中国之命运”[5]。从战后中国建设来看,实现工业化早已成为全国各界的共识。但是,由于战时中国遭到巨大破坏,战后从事各种建设所需资金必然十分庞大,而近代以来侨资在中国建设中一直就具有重要地位,因此知识界认为,“战后吾国在若干年间,必为一巨额之入超国家,其抵补之法,有赖于侨汇之增加。”[6]同时,中国工业化所需要的原料在南洋各地又极为丰富,如果战后“侨胞仍为南洋各地重要物产的生产者,并且在社会经济上占有地位,那末对于我国新兴工业所需原料的供给,必可有极大的助力。”[7]当工业化完成后,庞大的市场成为必然的要求,然而中国国内市场狭小,海外市场又多半为先进国家所占据,只有南洋为销售中国产品的最理想市场。所以,参与华侨问题讨论的学者们得出的结论是:战后中国要实现工业化必须提早考虑战后南洋华侨问题。

第三,对于战后如何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讨论之所以出现,与欧美各国对战后南洋问题的关注有密切关系。首先,部分知识界人士注意到,1942年8月,美国《幸福》、《生活》及《时代》三大杂志联合编辑的“战后和平方案”中,在讨论太平洋和亚洲问题时,就对“东南亚洲 (即我们所称的南洋)”有了详细的讨论[8];其次,在已经结束的联合国救济善后会议的一个特别小组委员会里,关于战后协助流离失所人民的政策曾引起中英代表的热烈辩论[9]。这就使国内部分知识分子认识到南洋一带侨胞的善后问题,“有从速积极策划的必要”;此外,他们认为,更为严重的是,欧美各国对于战后南洋问题,都在作准备工作。如美国在华盛顿成立了复兴南洋的经济部门,甚至荷兰政府也派员至澳洲成立殖民部,预备战后接管荷印;而美国人林武德 (Dona K.D.Ringwood)与鲁新基 (Lawrence K.Rosingee)在其《关于战后复兴与中国在南洋经济问题》(Chinese Economic Interests in Southeast Asia)一文中,则直陈了中国于战后复兴东南亚 (南洋)一带的种种经济困难,可知国外一些国家对战后南洋问题,已开始密切关注[10]。在太平洋学会第八届年会上,与会各国对战后南洋问题也开始加以广泛讨论。鉴于此,我国“朝野咸能明了南侨地位之重要”,所以从政府到民间都能未雨绸缪,也开始筹划战后南洋华侨问题。

事实上,战后南洋华侨复兴问题,早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不久就引起了归国华侨及部分知识分子的关注。随着1942年6月中途岛海战日军的溃败,当年8月,马来亚归侨徐生理、何葆仁、曾有美等就曾上书蒋介石,指陈战后政府处理南洋华侨问题所应采取的原则与策略。此后不久,斯大林格勒战役苏军取得了胜利,盟国战胜法西斯国家的大局已定。在这一背景下,由南洋归国的百余名侨胞在重庆组织了“战后南洋华侨问题座谈会”。该座谈会从1943年2月10日开始,连续举办五次,分别请来当时的南洋问题专家曾特、吴半农、章力生、余俊贤和黄天爵分别就“万分关切”其本身利害的“战后南洋华侨经济事业复兴问题”、“战后华侨教育问题”等专项问题进行演讲并与众人讨论[11]。当时,知识界普遍共识就是:“现在多一份研究,他日就多一份贡献。”[12]由此可见,在抗战后期,知识界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战后华侨在南洋得到积极而快速的发展以及更加密切南洋华侨与祖国的关系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 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原则与策略

在关于战后处理南洋华侨诸问题的讨论中,知识界首先重点讨论的是如何确定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原则与策略,因为这是制定战后复兴南洋华侨的先决条件,只有确定了合理的原则与策略,才能制定出合适而又具体的复兴措施,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总起来看,知识界关于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原则与策略主要是从政治、经济及国际三方面来考虑的。

(一)政治上:政府积极主导

对于战后如何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原则与策略的讨论,归国华侨及知识界对该问题的关注远比政府早。1942年8月,马来亚归侨徐生理、何葆仁、曾有美等在上书蒋介石时,就对战后政府处理南洋华侨问题所应采取的原则与策略作了说明。他们认为,在制定战后处理南洋华侨的原则与策略上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并具体列举了战后政府所应采取的四点策略:“(1)战后南洋物资为我国新兴工业所必争取,应加强侨务机构,集中华侨人才,早建计划,建立海外万世之基业;(2)应由政府组织资力雄厚之有限公司,吸收侨资,致力建国工作;(3)侨眷侨生贷金尚待增加,迅速拔出,华侨所办学校亦乞设法调查维持;(4)请指定大学增设专科,训练青年,以为吾党派往南洋工作之干部等语。”[13]

对于归侨上书蒋介石时所提出的原则与策略,当时在西南联大任教的何启拔及华侨学者李朴生等人均表示赞同。何启拔明确指出,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时,政府应努力实现南洋华侨“与祖国的国策相配合”[14];而且他还具体指出了政府在战后应该努力做到的几点:如政府应该“以国家的力量,本着胜利国的平等原则,及新约的精神,以外交的方式去谋各国对于移民律的改禁,给以我国移民的解放与平等”;同时政府应“切实办理华侨登记事宜”、“调查华侨状况”、“指导华侨的各方面,指导是战后政府应有的移民政策或态度”[15]。李朴生则认为,这次大战后,政府应在战时回国的侨民回到原来居住地问题、侨民回去的交通工具问题、如何扶助侨民恢复其产业问题、侨民在居留地所受到歧视及不平等待遇问题、提高侨民的文化水准问题、侨民居留地扩充使领馆问题、国内主管侨务的机关健全问题以及侨民国籍等八个问题上予以努力[16]。时任中央大学政治系教授的史国纲则提出,如战后南洋华侨复员的款项,归侨自己无力承担,且凡是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不预备供给的,政府应予以接济。此外,应由外交部立即询问各有关统治政府对于南洋各地战后复兴的政策和方案,至少有两点应该得到各国政府的保证:(1)沦陷前华侨所有法律上的一切权益,均当恢复原状;(2)战后一切措施,尤其是具有扶助或救济的性质的,华侨应和统治者同种族的人员绝对平等享受[17]。当时暨南大学的著名法学家丘汉平先生也强调指出,战后中央政府不但在政治上应将侨务机构强力化,使其能担任侨务行政的切实工作;而且政府也应从经济、教育等方面对南洋华侨进行“主动扶助”[18]。

政府在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上所应采取的原则与策略,也引起了报界的注意。重庆《大公报》认为战后国民政府除了在“外交上要主动,要积极,有周详的计划,确切的步骤,不要马虎应付”外,还应该努力使“南洋各地的领事馆”“早日恢复”、“统一管理侨民事宜的机构”以及对战后“侨汇的比率,政府也应该加以考虑提高”[19];同时,《大公报》还认为,战后政府还应考虑设置一个金融机关作为侨胞的后盾,扶助其复业[20]。当时的著名报人杨选堂也指出,战后国家对南洋华侨的保护政策首先应是在政治上确保“南洋华侨自由平等地位”[21]。总之,知识界认为,在制定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原则与策略时,首先必须坚持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只有如此,才能为战后成功处理南洋华侨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经济上:“与祖国经济一元化”

知识界认为,从历史上看,南洋华侨经济与我国国民经济就具有“一体两面”的关系,因此,战后南洋华侨应努力做到“与祖国经济一元化”[22]。对此,杨选堂、吴半农等人作了具体分析。杨选堂认为,侨胞资本必须与战后祖国民族工业“连成一气”,其联络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投资于祖国民族工业,使华侨的资本与祖国民族工业资本联合在一起,在祖国建立生产总机构,在南洋各地设立各种分机构或辅助生产机构,以减低原料、劳动力运输费而使生产成本降低。第二种是与祖国民族工业取得一种互惠贸易的联系[23]。吴半农则指出:既然战后我国恢复生产、经济建设必以大工业化为目标,那么,此后货物将大量生产,即需要消纳此种大量制成品之市场,所以华侨又将负担推销国货,争取南洋市场之任务;同时,战后华侨在南洋的经营事业,还有一个使命,即应以国内所缺乏之物资原料,设法开发运回祖国,如树胶乃为国防工业的必需原料,其他如铁、锡、铜、汽油等。所以,战后南洋华侨经济事业的复兴,“应与国内的经济建设互相配合互相呼应”[24]。

对于战后南洋华侨与祖国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林海仑作了总结。他认为,战后中国进行工业化建设过程中,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发挥利用侨胞的庞大力量:(1)集中侨胞资本投资于祖国生产事业;(2)吸收侨汇以抵补工业化时期的贸易差额;(3)征集侨胞中之技术人才返国协助建设[25]。可见,知识界已充分认识到:战后国家经济建设与战后恢复南洋经济事业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一方面,只有在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下,南洋华侨的经济事业才能得到最大的发展;另一方面,战后南洋华侨经济事业的发展,也必将极大地促进祖国经济建设的进步。此外,关于战后南洋华侨经济复兴的原则,吴士超还重点强调了两点:一是“经济伦理化”,即强调战后南洋华侨经济发展应以“经世济民满足生活,调整生活为目的”;二是“事业国际化”,即战后华侨事业,“其经济范围与经济意义,不独谋求本身与祖国之幸福,而亦兼谋世界各国经济协调,与人类和平幸福之实现。”[26]

(三)国际上:遵循国际会议倡导之原则并加以灵活运用

在知识界关于战后处理华侨问题的原则与策略的讨论中,李启真认为,战后南洋的政治前途,应以《大西洋宪章》、四强莫斯科会议宣言、开罗会议和德黑兰会议声明中关于民族自决的原则与民主精神为根据[27]。《华侨先锋》杂志的主编陈立人先生指出了战后南洋华侨复员的政治原则。他认为,战后解决南洋问题,应按照《大西洋宪章》所规定的原则及罗斯福总统所提到过的四种自由为准则;但是,对于《大西洋宪章》与罗斯福倡导的这些原则,陈立人认为,中国知识界并没全盘接受,而是认为应根据南洋各地的具体情况再作决定。所以他认为,鉴于南洋各地文化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程度各有不同,故在解决的方法上,自难一概而论。虽然在原则上,“我们赞同一切弱小民族的自由解放,但应如何使其解放成为一个真正自由自主独立的民族,……还要看每一地方的实际情形,依照其所具备的条件,而分别予以适当的处理。”[28]同时,知识界还有人指出,关于战后南洋问题的处置问题,还要看“联合国家,尤其是拥有殖民地的国家的态度是否开明进步而定。”[29]总之,知识界认为,对于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在遵循国际会议中所倡导的一些基本原则的同时,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形加以灵活处置。这样,才不会桎梏战后南洋华侨在南洋各地的快速复兴与发展。

三 华侨经济复兴: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中心问题

在开始于1942年下半年的关于战后如何处理南洋华侨问题的讨论中,战后华侨经济复兴问题成为知识界关注的中心。《经济建设季刊》的主编吴半农在“战后南洋华侨问题座谈会”上发言时就明确指出:战后怎样复兴南洋华侨经济事业,“确实是一个很严重很重要的问题,是关系着战后中国整个经济建设的问题,亦是关连着战后世界的经济问题”,在这一点上,是毋庸讳言的。因此,他认为,一方面,“战后祖国为酬答其以往劳绩计,既应助其复兴”;另一方面则“为国内经济建设计,更宜促其经济力量之发展,以收相互惠益之效”[30]。杨选堂也认为,中国政府应该把战后复兴华侨经济问题作为“建国百年大计中的重要部分”,至于如何复兴战后南洋华侨经济,他认为应有两个先决问题:一为华侨地位的确立,即保障问题;二为华侨错误观念的纠正问题[31]。实际上,知识界也是着重从这两方面来讨论战后南洋华侨经济复兴问题的。

(一)中国政府:战后复兴南洋华侨经济地位的保障

出于战后华侨仍要积极向外发展,努力复兴南洋华侨经济的考虑,战后如何保障南洋华侨经济复兴问题成为知识界讨论的中心问题之一。1943年2月,参加“战后南洋华侨问题座谈会”的知识界及归国华侨经过详细讨论而得出的结论是:在战后复兴华侨经济问题上,政府方面应“从外交途径,争取华侨之平等待遇”,对战后华侨经济复兴起到“保障”作用,即须努力做到:一是应有专职干练人员,指导华侨投资;二是保护民族资本,采取保育政策;三是改善华侨法律地位之不平等,及促成华侨政治教育之进步;四是提高中国国际地位,改善中国对外经济关系,争取华侨在南洋经济发展之均等机会;五是国家贷款协助归侨重返南洋,向外发展经济事业[32]。

对于知识界的上述“结论”,何冀、周寒梅及高叔康等人非常赞同。他们认为战后复兴南洋华侨经济必须要有“强大的国家组织做后盾”;而且政府方面的首要工作,即研究“如何保侨”,否则仍会“重蹈覆辙”,致使南洋各地的“排华事件重演”[33]。国民政府经济部秘书高叔康则指出,政府对于战后南洋华侨经济的复兴,应该有“缜密的,具体的计划”;而对于“如何组织,如何指导,如何贷以资金,如何授以谋生技术”等具体问题都要作出安排[34]。国民政府华侨参政员何葆仁也认为,战后国民政府应与南洋当地政府交涉,使其“取缔排华运动”,“改订取缔华商条例法案及严苛华侨之税率”以及“追返在战时被迫转让之各种华侨商业及物资”,必须以“政府力量为华侨经济事业之改进后盾”[35]。时任东吴大学副教授的吴大琨则指出:战后为了加快恢复发展南洋华侨的经济事业,中国政府“最低限度……决不能允许侨胞再在南洋忍受任何非分的剥削。我们可以有权要求南洋各居留地政府修改或重订一切有损中国侨民的法律与商约。”[36]此外,知识界还认为战后南洋应有政府金融汇款的机关,政府对于侨贷一项应予以支持,在国家力量不能兼顾的时候,应该让国内的侨资银行在境内外多设分行,来作南洋华侨经济复兴的后盾;而不可引用限制普通商业银行的法令来束缚侨资银行的发展,致使南洋侨民“旁徨失望”[37]。

对于政府在战后复兴南洋华侨经济问题上的“保障”、“救济”作用,高叔康则希望政府应努力与盟国达成一致,“解除南洋华侨,在政治、经济及社会上所受种种不平等的待遇。”[38]杨选堂则强调:政府应一方面参加国际机构,取得联络;另一方面在国内设立专门委员会,由有关机关与熟悉侨务之专家组织,藉以明了真相与确定方针;同时也应加强领事馆之组织;帮助安定归侨及侨眷生活。此外,杨选堂还指出:政府还应努力健全商会组织,扩大宣传机构,并设专部,调查南侨经济事业之实况;鼓励富侨资金内移,参加祖国生产事业;成立官商合办之企业公司,从事于大规模之开发工作,并促进中国与南洋之间的贸易[39]。

此外,知识界也注意到:从历史上看,南洋华侨经济事业因缺乏技术人才而致蒙受重大影响,实为无可否认的事实。所以他们认为,战后华侨复兴经济事业所需技术人才实应比较战前更为急迫。因为“新的规模事业必须有新的知识与新的人才,所以在振兴南洋华侨经济的前提下,应努力促进华侨教育的发展,以提高华侨的文化程度”[40];更何况,华侨教育是维系华侨经济发展的工具,是维系华侨与祖国的纽带。因此,时任暨南大学教授的杨国宾认为,政府应在南洋各地举办农工商渔等专门学校,以造技术人才,努力使一般侨民知识程度提高,以为战后“政府应供给南侨以技术人才”;同时,国内的暨南大学应该担负起这一“特殊使命”,即“专为发展南洋侨务工作而施教,既专为发展侨务工作而施教,则应有特殊机构,此特殊机构亦即所以培养侨务工作人员也。”[41]

(二)南洋华侨错误观念之纠正:战后南洋华侨经济复兴的关键

战后南洋华侨经济复兴,除政府大力保障外,其关键还在于战后南洋华侨要有一个“高深的睿智的头脑”,抛弃错误观念,这是知识界的又一共识,并成为其讨论的另一中心问题。从历史上看,战前南洋华侨自身存在的种种“陋习”,确实已经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巨大障碍。如“经营产业的方法,缺少现代化的作风”;华侨各种团体,存在众多“帮派”,缺少坚强团结的精神;而一般华侨所受的教育及知识水准也有不足,却又不愿学习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陋习”,知识界认为战后南洋华侨应该首先予以“排除”。

首先,“改变生产及管理方法”、“统一华侨意志”及重视自身教育。吴半农认为,战后南洋华侨发展经济“不应仍由其散漫的无系统的发展,而应是有计划的有组织有系统的发展”,即在促进华侨经济投资合作方面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减少零售商,改营生产事业”;二是“集中零星资本成为生产事业资本”;三是“利用游资,集中生产”;四是“促进人才,及技术合作”。在改善经营方式方面:一是“改独资合伙方式为现代企业组织”;二是“建立华侨金融流通机构”;三是“直接办理国际贸易,改进华侨中间商”;四是“认识外人经济事业之弱点,力谋发展,并与土人竞争”[42]。此外,鉴于金融业与工商业不可分,周寒梅特别提出过去“南洋‘头家’主义的经营方式必须澈底扫除,而集中资本,雄厚实力”;同时,她还指出,因为“科学发明之不可少,因此‘帮派主义’的作风,必须从根肃清,而唯人才之是亲。”[43]在文化教育方面要创办大规模的文化教育机关,即应努力创办学校、报馆、书社等,尤其是高等教育以及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教育,更须积极筹办。

其次,应与祖国民族工业取得紧密联系,并积极参加所在国的基础产业。杨选堂认为,单靠华侨的经济力量,无论如何都是薄弱的,因此,南洋侨胞“必须与战后祖国民族工业取得密切的联络,发生亦步亦趋呼吸相应的作用,方能有坚固的基础。”[44]何启拔则指出:农业作为南洋各地经济的主要命脉,应引起战后华侨的高度重视。因为欲稳固战后南洋华侨的经济基础,战后华侨积极参加当地农业建设是其“首要的”任务;对中国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如橡胶、石油、锡等产业,应尽力扩充,使之繁荣。同时,鉴于近代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出口业极度落后,何启拔还指出了战后南洋华侨发展贸易出口业对其复兴的重要性。他说:“欲控制南洋的商业市场,我们应进一步控制贸易出口业,以使各种业务有一种联系性,欲完成这一个应行的计划,华侨应群策群力,在我政府的指导之下,集中资本,利用科学方法,去从事经营这个大的企业。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华侨与祖国的经济联系起来,合作起来,而趋于一元化。”[45]此外,华侨还应注意投资组建自己的航运业,协助国家发展国外交通事业,以解决沿海各省与南洋各地海上交通,同时也有利于推销中国生产制成品。

事实上,战后重建南洋华侨的经济基础是一件十分繁重的工作。为加速战后南洋经济事业的恢复与发展,知识界认为,一方面,中国政府应从外交途径,争取华侨的平等地位;同时中国政府应加大对华侨教育的投资,以供给技术人才,并予华侨以适当的指导;而对于战时华侨经济事业遭到的破坏,战后应视事实需要,由中国政府用切实敏捷的方法贷款协助。另一方面,南洋华侨应“放弃过去自由放任 (Laissez Faire)之主义,而与国内经济建设密切配合。华侨经济事业上个人主义之自由竞争方式应加大改进,以达成保护民族资本之目的[46]。此外,为加快战后南洋华侨经济的复兴,知识界还建议华侨联合组织银行或公司,以加快战后华侨在南洋各地经济复兴的步伐。1943年4月,华侨参政员连瀛洲、李文珍、何葆仁、林庆年等在国民参政会上就曾提议增强华侨金融机构,以期战后能协助侨胞恢复经济力量,扩展海外事业。该提案得到当时国民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于5月1日正式成立了华侨联合银行[47]。

结语

抗战进入1942年后,随着国内外局势的顺利发展,中国知识界掀起了一场关于战后问题的大讨论。关于战后南洋华侨问题的讨论,正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知识界关于战后南洋华侨问题的讨论,大约从1942年8月开始,一直持续到抗战胜利结束以后。在这次讨论中,知识界出于对南洋华侨同胞的关心,以及对祖国的使命感与责任感,积极参加讨论,贡献自己的建议。他们所发表的意见和主张,都围绕着华侨与祖国之间的密切关系而展开,尤其是围绕着战后国家建设与华侨经济复兴这一中心问题而展开。讨论中,他们达成共识:战后处理南洋华侨问题时,政府必须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华侨经济建设必须与战后中国复兴建设密切联系起来;南洋华侨复兴的关键之一是必须克服自身的错误观念。总之,他们的这一讨论,不仅对当时国家处理战后南洋华侨问题以及战后复兴南洋华侨经济事业有所帮助;即使在今天看来,他们提出的建议或意见仍然对我们处理祖国与海外华侨之间的关系有所裨益。

【注 释】

[1][12]何冀:《南洋研究问题》,《华侨先锋》1943年第5卷第4期,第18,20页。

[2]苏乾英:《如何解决战后的南洋问题》,《南洋研究》1943年第11卷第1期,第33页。

[3]周秉维:《战后侨政诸问题的商榷》,《华侨先锋》1944年第6卷第1期,第17页。

[4]《战后之南洋华侨》,《大公报》(重庆),1944年9月2日,“社评”,第2版。

[5]周宪文: 《中国之命运与南洋》, 《南洋研究》1943年第11卷第1期,第2页。

[6][24][30][32][42][46]吴半农:《战后南洋华侨经济事业复兴问题》,《华侨先锋》1943年第5卷第3期,第19,18,25,19,19,19页。

[7][9][17]史国纲:《注意南洋侨胞的善后问题》,《东方杂志》1944年第40卷第2号,第10,10,11页。

[8]苏乾英:《南洋改造问题的检讨》, 《南洋研究》1943年第11卷第1期,第4页。

[10]曾纪桐:《战后复兴南洋华侨经济问题》,《东方杂志》1944年第40卷第8号,第8页。

[11]李朴生:《战后南洋华侨问题座谈会》,《华侨先锋》1944年第5卷第3期,第13页。

[1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政治(四),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727-728页。

[14]何启拔:《南洋华侨研究的基础问题》,《华侨先锋》1943年第5卷第9期,第34页。

[15]何启拔:《南洋华侨人口的分析》,《东方杂志》1945年第41卷第5号,第43页。

[16]李朴生:《华侨问题导论》,重庆:独立出版社,1945年,第51-58页。

[18]丘汉平:《战后华侨问题的认识》,《南洋研究》1943年第11卷第1期,第7页。

[19]《海外侨胞的苦难》,《大公报》(重庆),1945年11月22日,“社评”,第2版。

[20]张客公:《如何扶助华侨复员复业》,《大公报》(重庆),1944年10月4日,第3版。

[21][23][31][39][44]杨选堂:《复兴战后南洋华侨经济的途径》, 《南洋研究》1943年第11卷第1期,第37,36-37,9,37,36页。

[22][26]吴士超:《战后华侨事业复兴原则》,《华侨先锋》1944年第6卷第6-7期合刊,第25,24-25页。

[25]林海仑:《侨胞与祖国经济建设》,《华侨先锋》1945年第7卷第4-6期合刊,第39-40页。

[26]吴士超:《战后华侨事业复兴原则》, 《华侨先锋》1944年第6卷第6-7期合刊,第24-25页。

[27]李启真: 《战后南洋问题展望》, 《华侨先锋》1944年第6卷第9-10期合刊,第9-10页。

[28]陈立人:《战后南洋的政治问题》,《华侨先锋》1943年第5卷第6期,第2页。

[29]《想起南洋》,《大公报》 (重庆),1945年7月13日,“社评”,第2版。

[33][43]周寒梅: 《战后华侨经济复员的三大原则》,《华侨先锋》1944年第6卷第4期,第5-6页。

[34][38]高叔康: 《战后南洋华侨经济复兴问题》,《华侨先锋》1943年第5卷第8期,第9页。

[35]何葆仁:《战后华侨经济复员方案》,《东南海》(创刊号)1944年第1卷第1期,第17页。

[36]吴大琨:《南洋华侨经济的特质及其复兴方针》,《南洋研究》1943年第11卷第1期,第32页。

[37]张客公:《如何扶助华侨复员复业》,《大公报》(重庆),1944年10月4日,第3版。

[38]高叔康:《战后南洋华侨经济复兴问题》,《华侨先锋》1943年第5卷第8期,第9页。

[40]何启拔:《战后南洋华侨经济的展望》,《东方杂志》1945年第41卷第12号,第37页。

[41]杨国宾:《今后南洋侨务工作人员之培养》,《南洋研究》1943年第11卷第1期,第53页。

[43]周寒梅:《战后华侨经济复员的三大原则》,《华侨先锋》1944年第6卷第4期,第5-6页。

[45]何启拔:《战后南洋华侨经济的展望》,《华侨先锋》1943年第5卷第6期,第37-38页。

[47]《华侨先锋》1943年第5卷第4期,“华侨动态”,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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