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锦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工商管理学教研部,江西 南昌 330003)
“科学通过它所促成的技术改革,不自觉地和间接地对社会产生作用,它还通过它思想的力量,直接地和自觉地对社会产生作用。”[1](P449)事实上,人类历史上每一次科学技术革命都曾对社会秩序产生过重大影响,它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对传统社会结构与社会秩序产生冲击力,它“削弱旧权力系统的每一根支柱,最终改变着家庭生活、商业、政治、民族国家以及全球权力本身的结构”[2](P18)。进入21世纪,以互联网为核心的虚拟技术正在把人们带入数字化时代。如今,人们可以足不出户知晓天下大事,完成社会交往,例如发送邮件、网上支付、远程教育、查找信息、发送微博、微信互动等等,互联网为人们的现实生活提供了太多便利。网络正全方位地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大到政治活动、经济往来、思想交流,小至社会交往、娱乐购物,网络与我们的生活已经密不可分,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一句话:“我可以不要纸笔,但请给我电脑;我可以没有办公桌,但网线一定不能少;如果你约我见面,没问题,但请先给我发个Mail”。这是网络时代的真实写照,是网络时代的“浪漫宣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有它天生的优势,就在于它的传递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完全超乎人们的想像。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跨越时空的“赛博空间”,在这个四通八达、没有边界、没有中心的分散式结构里,信息可以自由翱翔,“无论是通过法律还是炸弹,政客都没有办法控制这个网络。信息还是传出去了,不是经由这条路,就是走另外一条路出去”。[3](P274)互联网正以自己的节奏改变甚至摧毁传统意义上的社会秩序实现机制。在这种形势下,探讨互联网与社会秩序的关系,分析互联网在社会秩序建构中扮演的角色,显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因为“一个永恒的主题告诉我们:技术是一把双刃剑”[4](P274),技术从来就不是一种中立力量,它总在用某种我们并不总能预见的方式,规定我们的行为,重新定义我们的价值观,重塑我们的生活方式。“每一种技术或科学的馈赠都有其黑暗面。数字化生存也不例外。”[4](P9)互联网作为现实社会反光镜的虚拟空间,“它决不是一个‘一尘不染的数字化乐园’,因为从前作为一种社会系统的性质及其相应的功能后果的角度来看,它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与人类既存的任何现实的社会系统一样,必然也是正负功能兼具的”[5](P233)。社会秩序正在面临网络技术的挑战,如果不能有效应对,互联网则有可能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成为社会秩序的破坏者。
互联网的兴起,对于人际交往而言,毫无疑问是一场科技结合心理的革命。今天,人们可以借助互联网,把自己的家建设成为人际交往的天堂,从而使人际沟通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达到一个新的层面。同时,由于人际互动完全依靠虚拟网络传达,在真实世界面对面交往时起重要作用的一些关键因素,如表情、语调、身体语言等,在网络人际交往中不再起特定作用,相对于现实的人际互动,网络人际互动显得更少限制、更多自由、更多创意。而且,网络空间中的去中心化交往,也使网络人际交往显得更为平等,没有群体压力。在这种模式下,没有传统的权力压制,没有因权力分配而导致的信息、地位差距,使个人能够完全平等地享有信息与权力,一种新型、高效、高应变能力的组织产生了。当然,谁也不能保证这种新的组织方式必然会向积极的一面发展。实际上,这种新的组织方式也为更高效的犯罪提供了可能,从而使得某些有组织的集体事件更难控制和预防。有人断言,互联网是历史上存在的最接近真正无政府主义状态的东西,网络信息正成为政治颠覆的工具。“人们有理由担心,在政府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电子荒野上,亿万个网民亿万种声音,多数同意的民主原则被损害后难以找到有效协调社会整体利益的手段,可能导致日益严重的无政府主义,甚至是国家的崩溃。”[6](P169)互联网为群体行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平台,信息传递与交流完全自由或在相当程度上不受政府管理和控制。在网络虚拟社会中,任何一个想法也许都可能导致一群人的盲目赞许,所有人都有可能被同化为“无个性的群氓”,自觉自愿地放弃自我意志,放弃信念,而把它们呈送给蜂房,从而变得愚蠢无知,变得跟小孩一样容易上当,“人家说的我们都相信”,最后可能因此而危害社会。“事实表明,以网络为中介的群体行动,会在网络之外产生现实性的后果”[7](P135)。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出现也改变了公众与政府的对话方式,正如有学者所言:“传媒上的每一进步,都对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对话有极大的影响。”[8](P331)互联网创立了全新的、平等的、没有强权和中心的信息空间,信息的获取与传递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引起政治沟通从单向到交互的质变,提高了民意在政府运作中的分量。“政治家可以有自己的主页和地址,公民随时可以把想法和意见反映给政治家,甚至可以在网络上进行交谈、辩论,政治家可以对公民感兴趣的话题直接作出回答。这样,在政治家和公众之间、在公众与政治之间的距离就会越来越短。”[9](P235)互联网的出现将改变主流信息传播权力完全由国家垄断,信息传递自上而下单向运行,公众是信息接受者,政府是信息发布者的局面,这为实现公众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提供了可能。毫无疑问,在人类日趋走向理性时代的今天,虚拟技术对于建立新型的国家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官民关系可能会产生更为积极的影响。
互联网作为一种作为模糊真实和虚幻之间界限的现代虚拟技术,它改善与促进了公民与政府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了社会系统的适应能力,成为现代社会秩序的重要支撑力量。互联网在信息传播中具有的快速化、同步化、即时性等特点,使得它比以往任何大众传播媒介都来得大、来得多、来得快,而且“不再有任何风险威胁他们,不再有任何因物质存在带来的责任束缚他们,这些无所畏惧、自由思考的独特个人将组成一个欣欣向荣的国家。非物质的空间将卸掉人类的爪牙和武器,我们最终将获得大同乐趣”[10](P124)。网络空间的社会互动虽然是一种亲身经历的非中介交流,但确是一种“身份缺位”的人际交流,很容易消除参与者的时空限制,很方便地为公众获取信息与数据。在传统时代,人们的生活始终处于一种矛盾对立状况:一方面,人们渴望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保持一定的个人隐私和自我边界;另一方面,又渴望与他人交往,处于一种集体狂欢之中,这种矛盾的对立状况不利于公共空间的形成,也不利于交往理性的发展。网络的出现创造了新的对话机制,不仅消除原有空间的限制,而且使得国家作为原有信息控制的角色逐渐消融。与此同时,互联网也为公众社会情绪的宣泄开辟了新的通道。公众因特定的利益或诉求对现实社会怀有不满与怨愤,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然而,如果一个僵化的社会制度,不允许这些不满与怨愤宣泄出来,将有可能把灾难性的崩溃危险增大到极限。因此,“让它们以某种方式公开表现出来难道不比偷偷摸摸表现出来更好吗?”[11](P10)通过公开地在社会上表现潜在的不满情绪,显然有助于消除社会矛盾的根源,最终帮助实现社会秩序,社会也正是通过这种反复出现的怨愤宣泄,从根本上避免了使社会走向崩溃与分裂的可能。如果在一个宣泄渠道不畅通、体制性迟钝的社会,公众不满无处释放,公众就会感到不堪负重,极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社会冲突的爆发,威胁政治统治。“精明的政治家都懂得,容忍在议会中和在报刊上对政府批评是一种防止造反的疫苗。自由抗议是一种安全阀,它让蒸汽溢出,因为,如果蒸汽受到限制,就有可能把锅炉炸毁。”[12](P151)网络作为一个自由、开放的虚拟社区,它避开了现实社会的种种限制,在这个独立的空间中,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自由地表达其观点,无论这种观点多么奇异,都不必担心受到压制而被迫保持沉默或一致,它为公众释放不满与压抑开辟了新通道,不至于因怨愤的长期累积而导致能量的集中爆发,起到“安全阀”的功能。
互联网之于社会的重要影响在于:“把自我排他的私人空间扩展到联机共享的精神空间,同时为隐私保留目前的社会空间。”[13](P264)在网络公共空间里,人们可以很好地解决个人空间的隐蔽性与公共领域的公开性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人们可以关起门来,舒适地呆在自己熟悉的场所里,在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和秘密的前提下,与他人进行沟通和互动,人们好像进入了一个公共场所,能够同时和许多人聊天或发表自己的意见。“网络空间以一种颇为特殊的方式,将传统的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结合了起来。在这一特殊的社会空间中,人们可以隐匿自己在真实世界的部分或全部身份,并自由地决定自己要呈现给他人的面貌。”[14](P192)网络空间很好地消除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的矛盾,加速了公共空间的发育与成长。在网络空间中,现实生活中的社会提示与社会差异很难设下沟通的障碍,网络的种种优势令乐观论者与未来学家产生无限希望,他们认为:理性的沟通似乎就在眼前,网络公共空间就是哈贝马斯笔下的理想的公共领域,网络的诞生为营造一个理想公共领域提供了便利,网络很容易削减传统的精英话语垄断和控制状态,也可以使人们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的话语和思想,可见,网络的出现使得“非强制的交往空间”得以彰显,它营造了一个免受骚扰的公共领地。互联网开创了信息多元化和言论自由的新局面,改善了人们社会参与的技术障碍,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参政工具,使人们能够更加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并表达政治愿望。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收集信息,形成对社会事件的价值判断,向政治系统输入支持或批评信息,从而影响政治决策。互联网还为新兴的中产阶级和文化层次较高阶层的政治参与开辟了渠道,减缓了他们由于现实政治参与的不足对政治体系构成的压力。“网络技术将是21世纪最重要的民主参与手段和工具。”[6](P57-58)因此改变了传统的行政过程,使政府行政过程变得更加透明、更加公开。而透明的政治过程至少会产生以下两方便效应以增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秩序:一是公众可以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减少腐败,“腐败浪费了一个新国家拥有的最重要的资源,即政府的合法性”[15](P20)。腐败常常是引起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原因之一。网络改变了传统的监督方式,使公众对政府的监督由间接监督转变为直接监督,公众可以跨越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将监督意见直接送达被监督对象。二是政治过程透明度越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就越经济、越快捷,而政府过程就不再是神秘的东西,有利于加强公众对政治体系的忠诚度,增强政权的合法性,而这是实现社会秩序的前提与保障。
社会冲突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和扩散性,“在自由社会,冲突极强的扩散性构成了政治的核心特征”[16](P2)。社会冲突也从来就是社会大众媒体关注的焦点,大众媒体作为正义化身,其导向功能直接影响公众的选择与取向。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正是媒体的关注才引起了冲突,也正是媒体的关注才使得一场微弱的冲突最终演化为一场动乱或者战争。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伴随大众传播媒介的日益发达,社会流动性加强,一场小规模社会冲突很可能瞬间放大,在全国、全世界范围内扩散。社会冲突一旦发生,整个世界就会立即知晓,其规模和强度也会在瞬间得到爆炸性的扩大与升级,在虚拟社会空间和现实社会空间同时形成两个巨大的冲突场景,形成新的社会冲突——网络群体性事件。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信息渠道骤然成为能纳百川的汪洋,各类信息可以自由散发,没有一个可以控制信息的单一权威,每个人都可能是信息创造者或提供者。每个人都能在信息渠道上对等互动、沟通,进而直接参与政策过程,达成电子民主的众声喧哗荣景,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人们很容易因为在网上发现很多与自己的见解由这样或那样共通之处的帖子而获得某种想象出来的群体认同感,这个意见群体中的人彼此不会谋面,没有人知道其确切的规模,置身其中的人往往倾向于把意见群体的力量夸大,从而完成自我肯定,并且这种自我肯定还会很快地复制,以至于事实本身常常淹没于口水之中。因此,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可以出于种种目的歪曲事实的制造假新闻、假消息,在网上进行宣传,并通过巧妙编辑操纵信息。正如罗斯扎克所说的那样:“没有管理的互联网,所呈现出来的也只能是一片丰富的荒凉、混乱的自由,是信息量大而尽垃圾、新闻条多而没信度,是公民的隐私被侵犯、百姓的行为被误导,假冒违劣充斥,少数人浑水摸鱼、乱中取胜,多数人穿行雾中、如履薄冰。这里存在着一系列的悖论。”[17](P48)这样的境况下,网络信息的可信性遭到了质疑,蒙面下的狂欢虽然撕破了平时生活中各种伪装的面具,但却为宣泄、报复等提供了土壤;另一方面在于互联网加速了现实社会谣言的传播速度与扩散程度。“谣言是对失衡或社会不安状况的一种反应”[18](P125),“从未有一场暴乱的发生不带有谣言的鼓动,伴随和对激烈程度的激化”[19](P141)。近些年,我们已经发现在谣言和社会冲突之间存在着多么紧密的联系。谣言与社会冲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谣言孕育于社会冲突发生的前夜,它激发了冲突的爆发,而谣言的传播却同时也加剧了社会冲突的强度和扩散范围。“谣言是国家权力的敌人,秩序的对头”,“国家把非正式言论看作是诱发无政府状态及骚乱的极其危险的因素”[20](P175)。谣言传播是现代社会冲突发生的重要根源和是其催化剂。而互联网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时效性、低受控性、匿名性等诸方面特点与谣言传播特性不谋而合。一些对执政当局不满的公众、恐怖组织、邪教组织等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进行政治煽动,制造混乱,攻击和诋毁政府,并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政治运动。互联网则起到“一面大墙”的作用,造谣者可以自由地在上面胡乱涂鸦,让全世界阅读。使得网络群体性事件瞬间放大,对社会秩序构成严重破坏。
曼纽尔·卡斯特尔认为,互联网既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也是一种新的社会模式。在他看来,社会正经历着一场信息技术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信息技术就像工业革命时期的能源一样重要,它重塑着今日社会的基本结构。互联网作为现代社会的普遍技术范式,引导着社会的再结构化,从而改变了社会的基本形态。
伴随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政府信息垄断的地位己经不复存在,政府话语垄断权力被平等互动的对话解构了,网络舆论对现实公共舆论产生着巨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良性社会秩序的形成显然有必要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正确引导。对网络舆论的引导,既要发挥网络的减压阀功能,又要使它运行在理性、健康的轨道上。加强网络公共空间的舆论引导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加强网络舆论引导的宏观机制,主要包括在遵循舆论传播规律的基础上,以柔性方式主动牵引与疏导网络舆论朝着健康方向发展,继而引导整体社会舆论,使三大舆论场(社会舆论场、传统媒体舆论场和新媒体舆论场)良性运行。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舆论引导的操作机制建设,主要包括加强主流网站与品牌栏目(论坛)的建设、推介与评选力度,扩大它们的影响力与公信力,形成舆论示范效应;拓宽网络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使网络成为汇聚信息与观点的集散地、疏导不满情绪与怨恨表达的减压阀;让网络舆论在多元中占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在多变中促和谐,形成舆论合力;掌握消息与意见发布的主动权,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重视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引导时效与力度,设计延伸报道与议题置换;多途径培养具有主流社会认同感的网络舆论领袖,建立权威人士上网沟通机制,以公共协商与远程民主的精神促成议题的解决与理解;提高网民的网络(媒介)素养,关注网民群体倾向与网络弱势群体意见表达。
在当前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加强网络立法工作,做好网络管理。从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角度规范互联网行为,防止极少数人借题发挥攻击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也防止网络间谍利用网络事件实施渗透活动。同时还应不断提高网络日常管理水平,目前许多网站虽然设立了网络警察,但主要职能是防控不健康网页,笔者以为网络警察也应承担“治安警察”职责,对网络上出现的各种事件及时进行疏导,对故意挑拨事端、散布谎言、煽动闹事的网民予以制裁,将网络言论控制在合法、有序的范围内。相关网站也应做好自我管理,对博客和版主实行实名注册制,对故意发布虚假信息的网民进行适当处罚等,以此确保网络规范、有序运行。有关方面可以在一些大的网站和知名度较高的论坛设立网络监测员,随时了解网民意见,掌握网络动态,一旦发现网络事件的苗头就迅速反应,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提醒其加强警惕,采取应对措施。同时,有关部门可以成立一支网络工作队伍,对网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跟帖、回复,在第一时间把客观的、真实的信息发出去,澄清事实真相并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及时纠正错误、虚假的网络信息,通过客观及时的信息发布对网络舆情作出适当引导,防止事态复杂化、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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