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庆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上海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之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围绕大局,改革创新,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突出重点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推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思考党的十八大后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趋势,将党的十八大精神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丰富“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上海城市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善于运用各种新媒体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积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任务渗透到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和市民教育的方方面面,扩大社会共识,推动实践养成,完善政策导向,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上海市民的群体意识和自觉追求。
2.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递文明、树立形象、引领风尚方面的积极作用,集中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视觉冲击力强的公益广告,率先在上海门户地区、地标性区域和重点交通要道附近发布。逐步实施“市里抓媒体,区里抓户外,街道抓灯箱”的公益广告阵地拓展战略,推动各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发布公益广告。探索公益广告可持续发布模式,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市、区两级公益广告统一发布平台、发布机制和响应机制,定期发布公益广告宣传计划。建立全市公益广告协调考评机制、投入发展机制和保障机制,将公益广告发布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测评体系,拓展社会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
3.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以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发表50周年为契机,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精心组织3月5日的学雷锋集中活动,召开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发表50周年大型座谈会,总结50年来上海学雷锋活动的历程和经验。以崇明的上海雷锋纪念馆开馆和巡展、南京路民兵青年学雷锋为民服务、高行“爱心妈妈”学雷锋做志愿者等为抓手,推动形成一批学雷锋服务品牌,持续扩大学雷锋活动的社会效应,鼓励更多的人岗位学雷锋,营造时时可以学雷锋、处处有人做好事的社会氛围。
4.继续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和宣传。开展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树立有德光荣的鲜明导向。继续开展好人好事评选、“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上海好心人节”活动,广泛开展“好心人关爱好心人”活动,给予各种好心人切实帮扶,使有困难的时代楷模、身边好人得到帮助。
5.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巩固和扩大浦东、长宁、静安3个全国文明城区先行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教育的成果,全面推开全市食品行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等领域的专项治理教育,着力解决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两个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信任感。推动上海市诚信体系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相衔接,深化“企业诚信建设”活动,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加强诚信建设。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和市民代表等组成道德评议会,到食品行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明察暗访,评估状况,督促整改。组织上海市民巡访团等志愿者组织到食品行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巡访,宣传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劝阻不文明行为。
6.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深入挖掘和表现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用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民俗活动,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把“我们的节日”过成文化节、爱国节、仁爱节、传承节,使“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成为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重要载体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特色,探讨节日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推陈出新,形成特色,树立品牌。发挥传统节日文化基地的作用,总结经验,推动发展,使传统节日蕴含的爱国情怀、人文关怀、欢乐喜庆和缅怀先贤等文化广为弘扬,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同创共建为突破口,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新测评方法,提高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
1.加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制订和颁布新版《上海市文明城区创建管理规定》和相关测评体系,启动新一轮上海市文明城区创建评选工作,并与2014年全国文明城区考核评选工作有机衔接。探索建设全国首个文明城区测评在线系统,创新考核评估模式,简化材料审核流程,实现文明城区创建发展的长效管理。开展2012-2013年度上海市文明社区创建评选工作,严格控制增长幅度在15%以内。围绕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办好实事好事,强化公共管理,突出环境卫生、社会服务、市民行为等重点,挖掘社区文明创建新亮点,树立文明社区创建新品牌。推动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文明小区创建工作,适时召开“上海市文明小区建设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扩大文明小区创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示范效应。
2.促进文明行业创建。加强文明行业创建,做好上海市文明行业推荐、申报、评选表彰工作,开展“学雷锋、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服务示范标兵的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推进邮政、电力、自来水等行业服务文明进社区、小区,落实邮政行业与各区、县同创共建精神文明的相关项目,不断提升电力行业社区、小区的用电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自来水行业“节水型小区”的建设。完善2013年41个窗口行业社会公众满意评价调查方案,改进城市文明指数关于“服务文明”相关指标的测评。根据窗口行业社会公众满意评价调查报告和城市文明指数测评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通报及整改工作。开展新一轮规范服务达标先进行业的推荐、申报、考评工作。
3.强化农村文明建设。
结合“道德讲堂”、“五好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的开展,努力改变农民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改变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陋习。试点开展进城农民及来沪人员适应城市生活规范的教育,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并融入城市生活。结合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开展村企、村居文明共建,促进以城带乡、以城促乡、城乡互动,实现共建共赢,尝试城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等的文化项目结对,形成城乡文化互动交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文明村镇创建的生态文明要求,引导农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打造美丽乡村。
4.扩大同创共建。推动市区联手、条块联动,整合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文明创建资源,加强同创共建,扩大文明创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协调申通地铁与相关区开展地铁、社区同创共建文明站点活动,实现地铁车站出入口周边的环境整洁、通道顺畅、秩序井然、氛围文明。继续推进“上海文明和谐西大门”创建工作,积极打造“精品西大门、活力西大门、绿色西大门”。继续推进上海文明航空港同创共建工作,以“文明在空港、满意在机场”为目标,推动驻场600多家单位打破行业壁垒和分工藩篱,为广大旅客办实事、办好事。继续推进文明口岸同创共建工作,围绕“优化通关环境、优化口岸服务、优化协作配合”主线,提升窗口形象,为上海航运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5.深化秩序文明建设。进一步培育市民讲文明、守秩序的良好习惯,深化秩序文明建设,树立上海安全有序的形象。重点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开展新一轮文明交通创建工作。每月25日开展主题宣传,重点对来沪人员、中小学生,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市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实践、自我示范”的文明交通意识。巩固市级文明交通创建路口交警、协管员、志愿者“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横道线、非机动车超越停车线停放、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和宣传劝阻,提升市民交通文明素质。加强与市经信委、征信办及申通地铁的协调配合,支持开展“地铁逃票”的专项治理,促进上海市诚信体系建设与公民道德建设相互支撑,取得实效。
6.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人们增强节约意识、减排意识、环保意识,树立合理消费观念,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现代生活方式和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重点推进由市妇联、市绿化市容局、市文明办等牵头开展的“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宣传实践活动,努力以2010年为基数,实现“十二五”期间本市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每年减少5%的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创建评选工作,逐步拓展垃圾分类减量活动的覆盖面,增加分类试点场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深入开展。
7.推动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指数和评估体系,完善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使履行社会责任成为文明单位共同的文化自觉、价值追求与使命担当。加强不同行业文明单位创建的分类指导,指导和推动行业形成各具特色的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加强对两新组织文明创建的探索,引导两新组织担当更多社会责任。整合和优化文明单位测评系统、文明单位风采展示系统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评估系统,逐步建立量化数据指标,为文明单位创建、考评及研究分析提供依据。举办文明单位社会责任论坛,扩大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号召力、影响力。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指导各相关单位完善各项创建工作,组织检查测评。
把握志愿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着力营造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切实加强推进志愿者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1.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行政组织性与群众自主性志愿服务的优势互补,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把3月5日学雷锋、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志愿服务活动设计成为志愿文化大践行、大弘扬的重要平台,在全社会形成浓郁的志愿文化氛围。继续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和各种常态化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市绿化市容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生态文明、美丽上海”志愿服务活动,支持民政局、老年基金会等相关单位开展关爱老人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国资委等相关单位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做好“好心人关爱好心人”志愿者募捐等大型活动,使大规模志愿者活动成为弘扬志愿精神的重要载体。开拓援疆、赴滇及其他志愿者援建项目,开展与发达国家、国际志愿服务组织的交流合作。
2.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成立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推动多渠道筹集和提供志愿服务的资金。启动上海市志愿者协会换届工作,使志愿者协会真正成为志愿者的精神家园。强化文明办统筹协调职能,完善“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形成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处)、市志愿者协会、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相互支持、立体发展、共同推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建立志愿服务工作会议制度,市文明办与工青妇组织以及民政、教委等共同推动上海志愿服务事业的联动发展。推进上海社区志愿服务中心建设,细化文明创建中关于志愿服务的指标要求,推动志愿服务与文明创建同促共建。
3.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围绕民生热点及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更多行业、单位成立食品安全宣讲志愿团、城市巡访员志愿团、社区应急安全志愿服务总队等多种志愿者队伍。强化市志愿者协会直属总队建设,发挥行业优势,开发更多党政所急、群众所需的志愿服务项目,培育更多为各种社会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志愿服务队伍。重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的创意力和执行力,在公共服务尚未到达、市民有迫切诉求的领域,推出更多创意项目,鼓励和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基地建设,重点抓好医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场馆、公园以及社区等领域的队伍培育。加强志愿者服务基地联谊会、志愿服务总队联谊会建设,开展各类沙龙、研讨等活动,促进志愿者队伍之间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4.加强志愿服务运作管理。加强上海志愿者网建设,使之成为公益供需的交互平台、公益项目的孵化平台、公益组织间的交流平台和志愿服务文化的宣传平台。推进各类志愿服务基地、项目、岗位的网上发布和认定,丰富网上志愿者库、项目库、课件库的建设,开展在线培训,推进全市志愿服务网络如苹果APP、安卓志愿服务手机客户端等的“多网融合”。启动全市志愿者培训工作,按照“全面、分级、分类、整合”原则,完善培训内容,丰富培训课件体系,全面培训志愿者骨干和志愿者。组织新加入志愿者的网上培训,对已经在上海志愿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的100多万志愿者开展后期培训。
整合协调各类资源,发挥部门、区县积极性,更加注重强化活动有效性,更加注重扩大阵地覆盖面,更加注重提升日常工作创新力,更加注重加强机制保障度,全力打造特色品牌,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1.拓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开展“核心价值”实践活动,举办“我倡导 我践行”中小学生情景剧大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和“洒扫应对”、“日行一善”、“文明小博客”等活动。开展“经典传承”文化活动,倡导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组织未成年人优秀童谣唱游大赛,继续开展“童心向党”歌咏等活动。开展“美好生活”科普活动,宣传“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围绕“垃圾分类”等主题,开展科技环保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和“幸福生活”安全教育创意大赛,普及环保和安全知识。
2.推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大力开展学校少年宫建设,组织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示范点申报、评估工作,推广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覆盖面,加快课程资源开发、推广和应用。开展学校少年宫现状调研和师资培训,组织开展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推进未成年人社区实践指导站建设,组织对已建成的指导站进行督导评估,在全市再建设15-20个未成年人社区实践指导站。继续推动区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开展校园心理剧汇演和心理健康知识辅导讲座,普及“治未病”理念。
3.巩固未成年人教育基础工作。做好2013—2015工作行动计划,全面筹划今后三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在暑期及开学前后,开展对网吧、网络及手机、荧屏声频、校园周边和校园安全等方面的集中专项整治,发挥“网吧”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六一”的协调工作,整合全市资源,向未成年人推荐活动项目;向基层赠送书籍、儿童剧等文化产品;关怀来沪务工人员子女,开展以“手拉手”为主题的融合活动。继续抓好传统节日、纪念日及18岁成人仪式、入队入团仪式等时机的教育活动。
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体系建设,更加突出社会化运作,更加突出方法方式创新,更加突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1.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理念。力戒形式主义,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大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明创建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让人民群众在参与中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凸显人民群众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既依靠民智民力,又注意体恤群众,既借助社会力量监督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的模范带头作用。创建活动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效果请人民群众评议,创建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
2.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文明委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党的社会工作部门和工、青、妇组织,联动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和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发展,实现公益资源、志愿队伍和志愿需求的便捷对接。明确优先支持领域,根据党政所急、群众关注的原则,选择环境保护、文明出行、道德倡导等领域,扩大公益组织参与,探索形成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区,在社会公益组织培育、支持等方面有政策、有成效、工作有基础的区域,试点降低注册门槛,引导与吸纳更多社会公益组织和两新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3.创新城市文明测评机制。进一步发挥城市文明指数的导向作用,市、区两级共同探索和开发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文明指数”考评体系,创新可供各区(县)、行业选择的测评方法。实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与新一轮文明城区创建相结合,逐步将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分别测评向“三个文明一体化”、“区县一体化”、“城区与社区、乡镇一体化”测评转变,使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城区创建管理走向常态化、集约化,降低创建管理的成本,提高创建管理的实效。加强测评队伍建设,做好市民巡访团转向社会公益组织的工作,扩大第三方参与评议、测评。
4.完善文明创建支持机制。
加强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联动,实现道德实践和教育引导与城市管理积极配合,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开展。把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落实职责,统一考核奖惩,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开展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办好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学校、居(村)委活动室、东方讲坛、东方信息苑等,充分发挥群众文化、群众体育、群众科普在吸引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中的作用。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强上海文明网、上海志愿者网的创新与管理,充分发挥网络在文明创建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专家咨询队伍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机制,为新一轮文明创建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责任编辑 谭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