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为治
战时兵险(以下简称兵险)是在战争环境下开办的一种特殊保险项目,即保险人负责赔偿直接因战争行动(包括海、陆、空)对被保的财产、物资所造成的损失。这是保障战争期间的生产、生活不致中断的有力措施。
我国开办兵险,最早可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即国民政府财政部委托中央信托局开办的战时运输兵险和战时陆地兵险。
战时运输兵险:免除企业内迁之忧
抗日战争初期,沿海城市相继失守,日机空袭频繁,中国的物资生产、运输与储存均处在不同程度的危险之中。在此情况下,洋商保险公司对于货物的储存与运输一律拒保兵险。为保存沿海工业,鼓励工厂企业内迁,免除内迁工矿企业主对物资设备遭受损失的担忧,1937年8月,国民政府召开行政院常务会议,决定由财政部拨款1000万元(法币),委托中央信托局保险部开办战时运输兵险。
中央信托局是南京国民政府国家金融体系“四行二局”的重要成员之一,也是国家金融统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35年10月1日,中央信托局在上海成立,不久即设立了保险部。1937年10月,战时运输兵险在上海正式开办,并在重庆设立业务机构,武汉也在10月开办兵险。
那时,运输路线分水路、铁路、公路(同时分战区线路和非战区线路两种)以及航空四种。最初开办的运输兵险以途经上海之水陆交通各线为重要承保线路,即凡途经上海或由上海起运的内迁物资,均属保险范围。上海沦陷后,则以湘江及粤汉、广九两铁路为中心,途经香港的物资也可承保。迨至武汉、广州相继失守,承保地区亦囊括越南、滇缅等线。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侵入越南,便仅剩滇缅一线。日军攻占仰光后,唯一国际通道便只有航空线路了。
战时运输兵险的费率是比较高的,由中央信托局视危险程度确定收费标准。全程兵险以10%为最高限额。1940年10月,由于运输线路转入西南、西北山区,空袭的危险大为减少,一次运程的最高费率减为5%。此外,还订有减收保费的优待办法,例如运输全程经过两线减收20%,经过三线减收30%,经过四线减收40%,至于运送粮食、食盐及出口换汇物资还另有优待费率。
根据中央信托局1943年统计历年承保运输标的的分析,可以看出战时运输兵险的承保对象主要为农产品、矿产品、工业制造品、国际贸易物品等。
从保费收入与赔偿支出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开办9年中,战时运输兵险的保费收入总体上大于赔款支出(赔偿约占收入的78%);有三年(1937年、1942年、1945年)赔款大于当年保险费收入;约有半数以上年份平均赔付率在78%以下。
战时陆地兵险:稳定后方生产生活
随着国民政府西迁重庆,许多国营和民营企业也都迁往山城。当时,大后方约有1/3的工厂和企业都在重庆郊区,如申新和裕华纱厂、章华纺织厂、重庆电力公司、复兴面粉厂等。但武汉失守后,也有一部分工商业者担心内迁后厂房机器设备等遭受敌机轰炸,因而心有犹豫,踟躅不前。加之日军欲速战速决,加紧轰炸,内迁企业也人心惶惶,流传着“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热水瓶(指炸弹)倒下”的顺口溜。
为保证内迁物资一旦遭受日机轰炸能获得经济补偿,从而及时恢复生产,充实抗战所需要的各种物资,1939年7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决定中央信托局保险部继运输兵险之后,开办陆地兵险。接手任务后,中央信托局通过上海保险同业工会和上海保险业业余联谊会,在《保联》杂志刊出招聘消息,半月内报名者达100余人。经过面试,择优录取了张仲良、林震峰、包玉刚、唐雄俊等13名富有保险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业界精英。他们为了共同的目标,抛家别子,不畏艰险,奔赴大后方开始组织和筹备。
1939年12月,战时陆地兵险在重庆正式开办。同月,昆明也开展了此业务。不久,为适应各地要求,此业务在大后方全面开展。贵阳、桂林、衡阳、韶关、万县、成都、广元、宝鸡、西安等地,先后由中央银行派出业务主管,办理陆地兵险,小县城则不另派专人,委托各地中央银行和中央信托局分支机构代理。1943年,中央信托局为扩大兵险业务,准予裕国、中国、宝丰、兴华、太平等民营保险公司代理民营事业产物的陆地兵险业务,作为辅助。
战时陆地兵险的标的限于国内与抗战、民生有关的物资设备:
1、存栈货物(以农产品、矿产品、工业制造品、进出口物资为限);
2、生产工具(包括投保工厂机器设备与直接用于生产的厂房及原材料);
3、建筑物(以经营中的仓库、工厂为限)。
陆地兵险的费率较运输兵险为低,其基本费率为4‰,根据危险程度酌予增减。对抗战有特殊贡献的,可享受优待费率。这一措施使内迁企业消除了顾虑。据有关资料介绍,宝鸡申新四厂遭日机轰炸后,获得的赔偿达70万,为1940年秋全国最大的赔款。
由于战争有时紧张,有时缓和,加之保险费率不低,许多企业在敌机不来时就不投保,遇到空袭后又赶紧投保。因此,陆地兵险时断时续,保额也呈随着危险上升而上升的趋势,从中央信托局1939年至1942年的陆地兵险保额变化表便可看出这种趋势。
1940年,日机大举轰炸重庆,市区遭受严重破坏,大批商店被毁,损失甚巨,影响市场供应。为此,中央信托局又举办了商店兵险(陆地兵险的一种特殊形式)。重庆市社会局呈请政府批准,指定500家商店投保门市商品的兵险。商店兵险的标的为食品、服装、医药、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旅馆等。承保限额为每家商店5000元、消费合作社10000元、旅馆20000元、公卖处50000元等。之后随物价上涨,保险限额有所增加。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美对日宣战,国民党统治区在美空军支援下逐步取得制空权,空袭危险减少,陆地兵险的费率降到3‰。1944年,意大利投降,德、意、日轴心瓦解,第二年,苏军攻克柏林,德国投降,日军孤军作战,再没力量对我后方轰炸,陆地兵险投保门可罗雀。1945年8月,日军无条件投降,陆地兵险因战争结束而停办。
为辅助兵险业务的开展,中央信托局还于1938年聘请保险专家及财政、经济、交通各部代表组成战时兵险顾问委员会。1941年7月,该委员会改组为战时兵险审核委员会,专门负责审核兵险业务与赔偿事宜。
战时兵险从开办到结束,历时9年,几与抗战同始终,这种办法简易、费率合理的险种,对工矿企业资金和物资的内迁以及后方发展生产、充实战争资源起到了一定的经济保障作用,是保险业在抗战中作出的特殊贡献。
(责任编辑:杨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