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亚静,阎 薇
(大连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8)
区域性金融中心是指把某一区域作为发展腹地,建立密集的金融机构、发达的金融市场,实现频繁的金融交易,从而对该区域经济产生极化和扩散效应的地区。综观全球经济,凡是经济发达地区,其核心城市都是金融业集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量大的特征,能对周边地区经济产生强大的辐射效应。一个地区如果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建立高度发达的区域性金融中心,通过它集聚资本,推动该区域的经济发展。为此,各地区竞相采取各种措施,吸引金融资源,开展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与竞争,例如北京、上海、深圳、沈阳、青岛、大连等地纷纷提出了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具体规划。
自从2003年10月大连首次提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规划,迄今已经九年。九年间,大连市政府出台了多个文件致力于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如2004年5月,大连市政府出台了《金融业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年)》,勾勒出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宏伟蓝图。2009年1月出台了《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09—2030年)》和实施方案,提出大连要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东北区域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这些规划的出台为大连市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和挑战。但目前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在具体模式的选择、战略定位、空间布局等方面指导思想仍有些含糊。本文在这些方面力求有所突破,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要素,它能够通过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区域性金融中心是当金融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自然集聚到某一区域形成金融集聚后产生的。金融集聚可以通过规模效应、辐射效应、溢出效应,降低各种交易成本,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增加劳动力就业机会,提高国际化程度,从而提升城市竞争力。
实现经济增长是政府追求的主要政策目标,而高度发达的金融机构和体系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大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对于大连地区经济增长乃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区域性金融中心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促进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实现的。首先,可以促进金融产业的发展。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成意味着大量金融机构在该区域集聚,那么各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之间势必要协调配合,增加收益,使自身的实力不断增强。其次,可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增长。随着大批金融机构在区域内的集中和发展,为金融机构服务的相关辅助性产业如律师、会计、投资咨询、资产评估、电信电话等行业会蓬勃发展。目前房地产业仍是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而房地产业与金融业联系密切。房地产商需要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进行房地产的开发,消费者购买住宅需要从银行获得贷款,而银行持有的抵押资产又需要发达的房地产市场提供必要的流动性。再次,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产业结构优化是指各产业根据社会需求和资源条件水平,通过调整达到协调发展,使其数量比例最终达到合理配置,从而最有效地被利用。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转化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与协同发展。金融集聚可以促进产业集聚,而产业集聚又会进一步带来新兴产业的出现及集聚,从而促进本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促进就业是政府追求的另一个主要政策目标,它直接关系到地区的改革、稳定和发展。近几年来,民生问题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重点,而就业是民生之本。目前,全球经济相对比较萧条,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也呈下行趋势,大连各企业用工需求明显减少。随着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步伐加大,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总部和分支机构纷纷设立,将会带来相关辅助性产业和社会中介服务业的繁荣,不仅对于金融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需求会增加,而且对于一些技术水平要求不高的工作如清扫、维修、司机、门卫等需求也会增大,同时还会带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来促进劳动力就业。
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将会促进经济的国际化。大连是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迫切需要进一步对外开放,特别是加快金融的对外开放程度,通过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立,可以促进大连建设成为国际化的大城市。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立,一方面直接吸引外商投资基金,另一方面吸引各地区及各国的金融、商业、产业精英进入,这些精英会带来国际化的经营理念,帮助该地区产业提升国际竞争力,为该地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问题一: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定位是否准确
在2009年出台的《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09—2030年)》中,提到要把大连建设成为东北地区金融中心,并进一步演变成为东北亚国际性金融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必须依托于某一腹地。大连位于东北地区辽宁省内,属于国家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在东北地区与大连可以展开区域性金融中心竞争的只能是沈阳。而沈阳是省会城市,拥有雄厚的工业基础,对周边地区如吉林、黑龙江等地的经济辐射作用是大连所无法比拟的。同时沈阳的金融基础已经比较雄厚,如沈阳金融机构密度和资金总量居东北首位,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六位,如果大连和沈阳同时争夺东北地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大连势必处于劣势。大连和沈阳同为辽宁省的两个城市,如果过度竞争,都把东北地区作为自己的腹地,势必带来竞争无效率。因此目前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是东北地区金融中心,还是东北亚区域性金融中心,或者是其他类型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值得探讨。
问题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空间布局是否合理
2009年出台的《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09—2030年)》指出,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空间布局是根据现有的城市基础条件,架构“二二一”的金融格局,即以星海湾金融城和中山区金融商务区为两个核心功能区,以旅顺北路甘井子地区和旅顺南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两个金融后台服务基地,依托保税港区发展金融业。这个布局分布于大连中山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伦敦、纽约是世界著名的区域性金融中心,而伦敦金融中心只是指伦敦市区内约5 km2的金融城,在这个城中城中,聚集了500多家外国银行,180多个外国证券交易中心,每日外汇交易量达6300亿美元。而纽约金融中心指的也不是纽约全城,仅指纽约曼哈顿岛上的一条狭长街道——华尔街,长不超过1英里,宽仅11m,聚集了大量金融机构。由此不难看出,区域性金融中心并非指整个城市都是所谓的金融中心,往往指的是城市中的一个狭小区域。那么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不够紧凑,值得探讨。
问题三: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微观基础是否完善
金融体系构成了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微观基础,它自身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能否成功。在2009年6月国务院综合开发研究院首次公开的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中,大连被评估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名列环渤海及东北地区第一,大连商品交易所是中国最大的期货交易所,交易量连年位居全国首位。因此,有学者认为大连在东北地区各城市中拥有最为完善的金融体系。事实是,大连拥有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很多有利条件,如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完善的基础设施、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但大连金融机构自身仍存在一些问题。
(1)金融体系的发育仍不完善。目前在大连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的比例仍处于绝对优势,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所、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金融租赁公司等所占比例并不大。同时在商业银行中,仍然是以国有为主,地方性、民间性、外资性银行所占比重不大,金融体系的国际化程度还不够高。
(2)金融运行仍存在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首先,各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不良率高,特别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效益不佳,抗风险能力差,潜在金融风险增大。其次,中小金融机构潜在支付风险严重。金融机构自身不良贷款率上升情况下,一些证券机构又违规运用拆入资金,无法收回大量资金,当居民到期债务需要兑付时,就会形成巨大的风险。
(3)高级金融人才匮乏。虽然大连的金融从业人员数量在东北地区排在第一位,但是缺少高层次的金融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金融专业人才,特别是缺少既懂国内金融又懂国际金融规范运作的银行家和金融家。
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发展模式无非有两种。一是自然渐进模式,即由于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增加,金融机构增多,金融市场扩张,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反过来又会促进金融发展,最终形成区域性金融中心。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如伦敦、纽约和法兰克福等区域性金融中心都是这样形成的。而政府推进型区域性金融中心,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单纯依靠自然条件并不能形成区域性金融中心,政府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政策,人为设计,大力支持,在短时期超常规地建设成区域性金融中心。毫无疑问,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应采取第二种模式,即政府推进型区域性金融中心。
根据国内外成功经验,在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政府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通过各种手段增强大连对国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的吸引力,扩大金融资源的集聚程度。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为金融业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二是政府完善交通、通信、中介组织、结算、清算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政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营销方式,创造金融中心品牌;四是建立相应的金融人才激励机制。应该注意的是,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应该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自然过程,政府介入虽然是必要的,但政府应该把握好尺度,既不要越位,也不要缺位,政府的作用应是通过规划和制定政策,为金融集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不是直接插手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直接建立金融产业集群。
区域经济发展高度依赖金融的积累和支持,区域内的金融总量和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了区域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如果大连与沈阳争夺东北区域性金融中心,无论是自身条件还是外部条件如政策支持力度等,都不占优势。为了避免盲目竞争中自身实力的损失,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可直接定位为东北亚和环渤海区域性金融中心。东北亚是一个地理概念,是指亚洲的东北部地区,包括俄罗斯联邦的东部地区(萨哈林岛等地)、我国的东北和华北地区、日本、韩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及蒙古国。环渤海地区,是指以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京津冀为主的环渤海地带,同时延伸辐射到山西、辽宁、山东及内蒙古中东部。大连是东北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核心城市,东临日本、韩国,背靠东北腹地,是东北腹地与国际市场连接的主要通道和航运中心,是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是北方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和东北地区最大的货物转运枢纽。
所谓单中心模式是指在大连城区内,确定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作为金融资源集聚区。实行单中心模式,其优点在于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集中。任何一个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形成,都离不开金融资源的大量集聚,也离不开这种资源在空间上的合理配置。如果建设的是多中心模式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即以几个不同区域来聚集金融资源,将不可避免地形成金融资源的分散化,难以形成合力。目前大连市金融业的布局实际上属于多中心模式,即以星海湾金融城和中山区金融商务区为两个核心功能区,这容易造成金融业的内部无序竞争,影响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综观发达国家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实质上也都是城市的一个狭小地带。而单中心模式实质上就是在城区内划分一个狭小区域集中发展金融产业,实现金融集聚。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把某一区域作为金融集聚区,并非指其他任何区域都不再有金融资源流入和金融机构入驻,而只是指在金融发展规划上不能再作为金融集聚区。目前比较合理的选择是大连继续拓展人民路金融商务区,完善各种配套措施,大量引进银行、基金公司、国际财团等金融机构。
(1)壮大金融实力,重点发展期货业。如果把大连建设成东北亚和环渤海区域性金融中心,必然在特定区域内集聚大量金融资源。为此,大连应该加强本地区金融机构的建设,壮大地方金融机构的实力。目前,国内大多数银行、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租赁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都在大连集聚,但外资金融机构较少,特别是一些大型外资金融机构更少,大连应充分利用各种政策,吸引外资金融机构的入驻。同时应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引进金融创新工具,促进金融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有机融合。
拥有全国交易量最大的期货市场是大连在金融产业最大的优势。要持续保持这种优势,并扩大大连商品交易所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交易产品种类应该更加多样化。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易量在全国是最高的,但交易额却与上海相比差距很大,这主要由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商品单位价值低。大连商品交易所应在现有期货产品基础上,开发新品种,提高交易量,特别是交易额,从而巩固大连商品交易所在期货市场中的核心地位。
(2)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金融行业本身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金融机构集聚的同时也集聚了大量的金融风险。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近年发生的美国次贷危机都是实例。前几年由于流动性过剩导致的房地产泡沫,都已经构成了金融危机的隐患。为此,需要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力度。例如,银行应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银行的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指标,强调事前防范;再如,大连的三家金融监管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中国证监会大连特派办、中国保监会沈阳办公室等应既各司其职,又共享监管信息。
(3)加强金融人才队伍的建设。金融竞争的核心是金融人才的竞争。首先,为了提高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可通过优化组合和资格考试相结合的形式,淘汰现有金融队伍中水平低、能力差的员工,可以采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员工素质;其次,可以建立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再次,可以充分发挥高校对金融机构的支持作用,支持金融机构与高校、科研人员合作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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