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今字看汉字的构形理据

2013-03-22 03:59陈拥军
关键词:理据构形形声字

陈拥军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 海口 571127)

一、古今字的内涵

“古今字”原本是传统训诂学术语,其概念产生于训诂学盛行的汉代。历来受到训诂学家和文字学家的关注,但在概念范围的划定上宽窄不一。

《汉书·艺文志》录有《古今字》一卷,早已失传。现存文献中最早使用“古今字”术语的是东汉经学大师郑玄。例如,《诗经·小雅·鹿鸣》:“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郑笺:“视,古示字也。”《礼记·曲礼下》:“君天下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郑注:“余、予,古今字。”郑玄遍注群经,对后世影响很大。郑玄以后的训诂学家,一般都沿用郑玄的训释体例。但郑玄所说的“古今字”,主要是指在汉语史上不同时代表示同一词义时先后使用同音而不同形汉字的一种用字现象。

魏人张揖所编《古今字诂》已失传,但从现在能见到的《古今字诂》辑佚本来看,张揖所用“古今字”基本上沿袭郑玄“古今字”的概念。唐人颜师古对“古今字”有不同的理解。从其所注《汉书》来看,颜师古使用的“古今字”包括三类文字现象:狭义异体字,如“睹、覩”“咏、詠”之类;由于文字孳乳分化而成的母字与分化字,如“县、悬”“娄、屡”之类;通假字,如“蚤、早”“攘、让”之类。

段玉裁关于古今字的论述主要体现在《说文解字注》中,而段氏关于古今字的观点与其训诂实践很不一致:

首先,段氏明确提出“凡言古今字者,主谓同音而古用彼,今用此,异字”(《说文》“余”字下段注),即“古今用字不同”这一判定标准。而他又把许多孳乳分化字看成“俗字”,似乎将它们排除在“古今字”范围之外。例如,“队、坠正俗字,古多作‘队’,今则‘坠’行而‘队’废矣。”(《说文》“队”字下段注)“凡倾吐曰‘写’,故作字作画皆曰‘写’,俗作‘泻’者,‘写’之俗字。”(《说文》“写”字下段注)

段玉裁直接用“古今字”这一术语来注释的,约有两百多处。其“古今字”所包含的文字现象十分广泛,其中包含大量因汉字孳乳分化而产生的古今字。例如:

“共、供,古今字”(“具”字下注)

“牙、芽,古今字”(“管”字下注)

“保、堡,古今字”(“涌”字下注)

“卒、猝,古今字”(“窣”字下注)

“涂、塗,古今字”(“杇”字下注)

“陟、骘,古今字”(“马”字下注)

其次,段氏明确提出“非如今人言古文、籀文为古字,小篆、隶书为今字也”(《说文》“谊”字下注),即“形体演变”不能算作古今字这一判定标准。而他又在“潒”字下注:“瀁者,古文为漾水字,隶为潒瀁字,是亦古今字也。”从段氏的观点和训诂实践来看,其对“古今字”的判定相当复杂。

王筠提出了“分别文”和“累增字”的概念。他在《说文释例》(卷八)中指出:“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其加偏旁而字仍不异者,是谓累增字。”王筠用“分别文”和“累增字”这两个概念来观照汉字分化现象的同时,仍沿用古今字这一术语。从王筠的论述及所举的例子来看,王筠的“古今字”主要是指汉字孳乳分化而形成的母字与分化字。其后,徐灏针对《说文》段注进行补充和匡正,编著了《说文解字注 笺》。他在《说文解字注 笺》中广泛论及古今字,并对古今字提出新见解。他说:“古今字有二例:一为造字相承,增偏旁;一为载籍古今本也。”(《说文解字注 笺》“祐”字下笺)

王力在主编《古代汉语》教材时,也运用“古今字”这一术语,但没有给古今字明确定义。他认为“上古汉字‘兼职’现象多,后代不断分化”,产生了今字,今字承担了古字一部分功能,并以“责、债”“舍、捨”等古今字为例。王力先生在《同源字论》中,改称古今字为区别字。可见王力先生认为的“古今字”,就是汉字孳乳分化所形成的母字和分化字。

洪成玉在1981年第2期《中国语文》上发表《古今字概说》,又于1995年出版著作《古今字》。其中,洪先生对古今字进行全面的阐述、研究,详举实例。他认为古今字有以下共同特点:“(一)古字和今字有着造字相承的关系,两者是历时的关系。(二)在语音上都是相同或相近的。(三)在意义上都有这样那样的联系。”裘锡圭在《文字学概要》中也有专节谈到古今字,“‘古今字’也是跟一词多形现象有关的一个术语。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通行时间往往有前后。在前者就是在后者的古字,在后者就是在前者的今字”。孙雍长对“古今字”概念使用历史进行全面回顾和评议,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不同历史时期的文献语言在表达同一词义时,分工明确地、不相混淆地使用了音同而形异的两个汉字,它们便构成历史上的一对‘古今字’”。

对“古今字”概念的使用情况和“古今字”现象的研究状况进行简单回顾,可见对“古今字”名称的使用出于不同目的:有人把它用在随文注释中,讲的是同词异形在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先后情况,为的是读经文通训诂,着眼于训诂的范畴,在于文字的实际使用情况,如郑玄、颜师古、段玉裁、裘锡圭等诸家;有人把它用在字书中,讲的是汉字形体演变发展状况,为的是弄清汉字孳乳繁衍的发展规律,着眼于文字学的范畴,在于文字的孳乳分化规律,如王筠、王力、洪成玉等诸家。

但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着眼于何种范围,在各家研究“古今字”的视野中,由分化而形成的母字和分化字是不可或缺的。“随着语言学科研究的不断深入,古今字已逐渐定义为有造字相承关系的字。”①洪成玉:《古今字辨证》,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3期,第94页。古今字之分化字的产生,源于词义的发展运动,表现为文字功能的分化。分化字选择形声化途径,重构构形理据,坚持了汉字的表意性。

二、古今字之分化字的产生

一方面,为了满足交际需要,现有词义逐渐引申出新的词义,使得新词不断出现;另一方面,由于造字速度适应不了记录语言的迫切需要,汉语中许多词又无法构意造字,因此同音替代的借字现象在早期书面语中普遍存在。为了增强汉字记词的准确性、明确性和突出词义特点,随着词义发展运动,逐渐产生别词、别义的需要。汉字形体进行孳乳分化,母字和分化字构成了古今字关系,分化字分化了母字的部分记词职能。根据分化字的来源,可分为以下两条途径。

(一)文字假借

辟—譬、避。“辟”,本指“法”。《说文》:“辟,法也。从卩,从辛,节制其辠也。从口,用法者也。”例如,《诗经·小雅·雨无正》:“如何昊天?辟言不信。”后被借用来表示多个词。例如,《礼记·中庸》:“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借“辟”表示“譬”。《孟子·滕文公下》:“(陈仲子)辟兄离母,处于於陵。”借“辟”表示“避”。后增益“言”“辶”等偏旁,分化出形声字“譬”“避”等表示假借义,分化字“僻”“壁”“避”皆为今字。

莫—暮。“莫”,本义为傍晚。《说文》:“莫,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例如,《诗经·齐风·东方未明》:“不能辰夜,不夙则莫。”后借为不定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没有谁”。例如,《诗经·小雅·采薇》:“我心伤悲,莫知我哀。”又为否定副词。例如,李白《蜀道难》:“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后加“日”分化出“暮”,用来表示本义“傍晚”,“莫”与“暮”形成古今字。

(二)词义引申

取—娶。《说文》:“取,捕取也。从又,从耳。”“取”,引申为嫁娶。例如,《诗经·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国语·越语下》:“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后来增益“女”旁,分化出形声字“娶”来表示引申义。“娶”分担了“取”的嫁娶义,“取”与“娶”形成古今字,分化字“娶”成为今字。《说文》:“娶,娶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说文释例》:“娶为取之分别文。”《说文句读》:“以取释娶,明娶为分别文。”

竟—境。《说文》:“竟,乐曲尽为竟。”段注:“曲之所止也,引申之,凡事之所止,土地之所止,皆曰竟。毛传曰:‘疆,竟也。’俗别制‘境’字,非。”“竟”,引申为边境。例如,《仪礼·曲礼》:“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左传·宣公二年》:“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后来增益“土”旁,分化出形声字“境”来表示引申义,“境”分担了“竟”的边境义,“竟”与“境”形成古今字。

景—影。《说文》:“景,光也。从日,京声。”段注:“日月皆外光,而光所在处,物皆有阴,故谓之景。光如镜,故谓之景。……后人名阳曰光,名光中之阴曰影,别制一字,异义异音,斯为过矣。”“景”,引申为阴影。例如,《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墨子·经说》:“首蔽上光,故成景于下。”后增益“彡”旁,分化出“影”字来表示引申义,“影”分担了“景”的阴影义,“景”与“影”形成古今字。

益—溢。《说文》:“益,饶也。从水皿,皿益之意。”“益”,原义为水溢出器皿,引申为增益、利益。后来增益“水”旁,分化出形声字“溢”来表示本义,而“益”分担了增益、利益之义,“益”与“溢”形成古今字。

三、古今字之分化字的构形理据

汉字的构形理据,指的是汉字采用某种形体结构的理由和根据。汉字的构形理据探寻的是汉字字形与其所代表的词或语素的联系。由于词义引申、文字假借等原因,一个字承载着的词义增多,就会造成多词共用一字的现象。文字是记录语言的。这样既影响了文字有效地记录语言,也造成了汉字构形理据的弱化。

然而,汉字是依理构形的。“原初汉字是以它所记录的词义作为构形理据的,形义统一是其主要的制符原则。”②王宁:《汉字的优化和简化》,载《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1期,第71页。字形所载词义的有限和字形所载词义不断增多的矛盾,可以通过字形的分化解决。这也使得表意汉字形义关系重新走上统一,母字和分化字构成了古今字关系。

古今字的母字和分化字在形体上一般都有造字相承的关系。新造的分化字,一般是利用母字原有的形体,或增加偏旁,或改换偏旁,或改变形体,造出来的分化字一般都是形声字。形声字在结构上通过义符和声符提示所记录词的意义和读音,重建构形理据,以坚持汉字的表意性。下面分三种情况讨论:

1.增加偏旁。在原来母字的基础上,增益义符或声符,分化出形声字,使分化出来的新的形体与所表示的词义重新走上统一。母字和分化字构成古今字。

孰—熟。《说文》:“孰,食饪也。”“孰”本为生熟义,借为疑问代词,后加义符“灬”分化出“熟”,“孰”“熟”为古今字。

乌—呜。《说文》:“乌,孝鸟也。象形。”“乌”本为鸟名,借为象声词,后加义符“口”分化出“呜”,“乌”“呜”为古今字。

昏—婚。《说文》:“昏,日冥也。”古人的婚礼一般在黄昏时举行,因此称结婚为“昏”,“昏”由本义日暮,引申出结婚义,后加义符“女”分化出“婚”。

奉—捧。《说文》:“奉,承也。从手从廾,丰声。”“奉”本义为捧物,引申出奉献义,后加“扌”分化出“捧”,表捧物义。

2.改换偏旁。由于词义引申等原因,汉字构形理据弱化。形义统一的另一途径是改换原来母字的偏旁,分化出新的形体。

雅—鸦。《说文》:“雅,楚乌也。……从隹,牙声。”“雅”本义为乌鸦,借为雅颂义后,替换义符“隹”为“鸟”,从而分化出“鸦”来专表本义乌鸦。

赴—讣。《说文》:“赴,趋也。从走,仆省声。”“赴”本义为趋,引申出奔赴告丧之义,后替换义符“走”为“言”,分化出“讣”。

3.改变形体。分化字不是在母字基础上追加或更易偏旁,而是另起炉灶,改变形体,造出一个全新的形声字。母字和分化字构成古今字。

吕—膂。《说文》:“吕,脊骨也。象形。”“吕”的本义是脊骨,借为国名、姓氏,另造形声字“膂”,表示本义“脊骨”。《说文》:“膂,篆文吕,从肉旅声。”把“膂”作为“吕”的重文收在“吕”下。

亦—腋。《说文》:“亦,人之臂亦也。”“亦”的本义是腋下,借用为副词“又”,后造形声字“腋”表示本义“腋下”。

四、结论

古今字之分化字选择形声化途径,遵循了汉字制度的发展规律。早期汉字以形表义,抽象词义的记录只能采用毫无意义关系的同音字来表示,由此产生的假借现象破坏了汉字形义统一的关系;另一方面随着词义的引申,同一字形记录多个义项,出现了一字多能的现象,影响了文字记录语言的明晰性。在这种背景下,古人在原有母字的基础上增益义符或声符,就形成了最初的形声字。

形声这一构形方式,有其独特优势:一方面具有能产性;另一方面其所含信息量大,能提示词的意义和读音。不仅体现出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性,还体现了汉字的表意性特征。形声字产生后,得到迅速发展,并成为汉字体系发展的重要规律。

[1]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洪成玉.古今字[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5.

[3]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4]孙雍长.“古今字”研究平议——兼谈字典词书中对“古今字”的处理[J].五邑大学学报,1994(5).

[5]洪成玉.古今字辨正[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3).

[6]王宁.汉字的优化和简化[J].中国社会科学,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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