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良早
(南京师范大学东方社会主义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46)
东方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国家建立无产阶级政权以后,面临着发展经济和发展生产力的艰巨任务。为了保证完成这一任务,无产阶级国家需要增强经济管理的能力。关于这个问题,经典作家阐述了重要的理论。在当代中国,经典作家的理论得以丰富和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经历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实践,未能从理论上深入地解决这个问题。但他们在一些著作中提出的论断及思想,对于当代人们的实践具有参考的意义。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发表名著《共产党宣言》。他们在这里提出,无产阶级建立国家政权以后,应该采取如下措施: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征收高额累进税;废除继承权;没收一切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把全部运输业集中在国家手里;按照总的计划增加国营工厂和生产工具,开垦荒地和改良土壤;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成立产业军,特别是在农业方面;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等等。可以看出,在他们的思想上,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是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机构,是不断地对社会进行有力和有效管理的机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则不能完成上述任务。
作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列宁,在领导苏维埃俄国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系统而完整地提出了无产阶级国家增强管理能力的理论。列宁认为,增强国家管理经济的能力,应该发挥国家财政职能的作用。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前提是国家具有雄厚的财政实力。因而列宁在实践中十分注意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国家获得足够的财政收入。1922年5月,苏俄政府准备发行国内粮食公债。列宁看到了关于粮食公债的实施方案以后,马上给有关领导人写信,谈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他指出,由于当时市场和物价的特殊情况,发行公债无实际作用,只是一种“无谓的游戏”和“有害的自我安慰”,要解决国家财政困难的问题,必须采取坚决的、有效的措施,“即一方面增加各种税收;另一方面则最迅速、最坚决地缩减编制。”[1]179这里,列宁的意见是,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来源,应增加税收,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同年10月,在莫斯科举行了全俄财政工作者代表大会。大会的任务是制定下一年度的财政计划,确定增设有关的税收项目,提出征税制度合理化的措施。列宁在给大会的信中说,这项工作已成为国家政权“占居首要地位”的任务,如果不能完成这项任务,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都不可能大踏步前进”。还指出:“我们的财政机关必须竭尽全力在最短期间能通过税收保证工农国家得到一切国家机关进行正常工作所必需的经费。”[1]229
发挥国家财政职能的作用,以增强国家的经济管理能力,必须正确地进行财政开支,把财政开支变成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手段。列宁就此进行了许多的尝试。1922年10月,《曼彻斯特卫报》一记者在同列宁的谈话中说,在俄国,重工业掌握在国家手中,这显然是“赔本的生产”。列宁回答说:“对我们来说,恢复被破坏的生产资料,长时期内是不能指望得到任何利润的,……我们只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用租让的收入或国家的贴补来恢复固定资本。”[1]264意思是说,恢复和发展重工业虽然无利润可图,但苏维埃国家将以国家财政来支持这项事业,因为它可以促进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技术改造。
列宁认为,增强国家管理经济的能力,应该充分利用国家经济法规的力量。苏维埃国家诞生以后,立法机关为建立和健全国家的法律体系进行了不断的努力,特别是在经济立法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新经济政策时期,国家已经能够运用经济法规来调整社会经济关系。这时,列宁把利用国家经济法规的力量与增强国家的经济管理能力联系起来,力图以前者促进后者。
在当时的实践中,列宁要求不断地完善经济法律、法令。1921年8月,他领导劳动国防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恢复大工业、提高和发展生产的措施的基本原则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大型企业必须实行经济核算,必须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挥自主的精神。同年9月,列宁领导人民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在提供资金和支配物资方面的权力的法令》。根据这一法令,国营企业获得了较多的自主权。列宁要求严格执行经济法规。在1921年12月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期间,列宁为大会起草了《关于经济工作问题的指令》。在这个指令中,他要求司法人民委员部狠抓两件事:“第一,要让共和国人民法院严格监督私营工商业者的活动,既不允许对他们的活动作任何限制,又要让他们始终不渝地遵守共和国的法律,有半点偏离都要严加惩处。”“第二,要让人民法院加倍注意对官僚主义、拖拉作风和经济工作上的指挥失当进行司法追究。审判这类案件是必要的,……可以达到取得更大经济成就的实际目的。”[2]361—362这说明,列宁对经济执法的要求,讲究严格、准确和有效率。1922年2月,列宁就司法人民委员部在新经济政策下的任务问题,给司法人民委员库尔斯基写信,批评了该部在法制工作中软弱无力,精神不振,没有积极推动人民法院惩办滥用新经济政策的人。他说,在国家推行新经济政策的时候,国家司法部门应该对所有的私营企业主宣告:“做生意吧,发财吧!我们允许你这样做,但是我们将加倍严格地要求你做老实人,呈送真实准确的表报,……不得有一丝一毫违背我们的法律。”[2]428在列宁看来,新经济政策容许私营经济发展,但国家必须用经济法规来规范私营企业主的经济活动,使当时俄国的资本主义成为“训练有素的”、“循规蹈矩的”资本主义。
列宁认为,增强国家管理经济的能力,应该努力提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是通过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实现的。所以,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是增强国家的经济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达到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的目的,列宁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地学习做经济工作。1922年3月,列宁在《论苏维埃共和国所处的国际和国内形势》的报告中说,许多机关工作人员,过去经受过革命斗争的考验,是优秀的共产党员,但是他们不懂经济工作,不会做生意,派他们去领导企业,结果他们“挨了揍”,这说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做生意。在十一大报告中,列宁又指出,苏俄搞经济建设,重要的经济力量掌握在国家手中,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足够了,“究竟缺少什么呢?缺什么是很清楚的:做管理工作的那些共产党员缺少文化。”[1]93他明确地指出,在国家机关中,“共产党员担任机关领导的时候,往往被人愚弄,因为怠工者有时巧妙地故意把他们推到前面当作招牌。”“说句实话,不是他们在领导,而是他们被领导。”[1]94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他向党的十一大代表发出呼吁:我们不懂做经济工作,必须认真学习,从头学起,不然则不能提高工作效率,不能加强国家管理经济的能力。
由经典作家特别是列宁关于增强国家管理经济能力的理论,到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进行国家宏观调控的理论,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列宁的理论是面对苏俄工农政权巩固之初的实践,即面对恢复国民经济的实践而阐发的。当时的苏俄,正处于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初始阶段,远未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上述列宁的理论,是解决过渡时期的问题及任务的理论,或者说它解决的问题和任务是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最初遇到的问题和任务。与此不同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处于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由此而形成的国家宏观调控的理论,是面对社会主义制度、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阐发的。它解决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中的问题和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过程中的问题和任务。相对于列宁的理论,它解决的是更复杂、更艰巨的任务。它具有更高的理论层次。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国家宏观调控的理论,具有科学的品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
1.它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认真探索而形成的。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了“该集中的必须集中”的观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的内容之一是下放权力。这无疑是十分必要和正确的。然而需要探索的是,要不要对不同的事物“一刀切”,要不要将那些不宜下放的权力也下放,要不要“集中的权力”。当时,地方上的某些干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是模糊的,或者说是不正确的。1979年10月,邓小平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说:“现在一提就是中央集中过多下放太少,没有考虑该集中的必须集中的问题。中央必须保证某些集中。”[3]201在这里,他提出了“该集中的必须集中”的观点。1980年,党和国家鉴于近两年来基本建设规模过大、财政大量赤字、货币发行过多、物价不断上涨等情况,决定在经济建设方面贯彻调整的方针。邓小平提出,在调整过程中,某些方面要退够,如基本建设要退够,一些生产不足的企业要关、停、并、转,行政费用要紧缩,财政收支要平衡,生产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要量力而行等等。他认为,上述过程的实现,就深刻地体现了我们事业上的集中。这就是他当时所说的:“在调整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是完全必要的。”[3]362
这一时期,邓小平提出了“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的观点。中国是一个大国,也是一个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和国内情况比较复杂的国家。邓小平认为,在这样的国家里搞经济体制改革,或者说实现国家的宏观管理,中央要有权威,中央说话要算数。1988年9月,他在有关讲话中说:“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我赞成边改革、边治理环境整顿秩序。要创造良好的环境,使改革能够顺利进行。中央定了措施,各地各部门就要坚决执行,不但要迅速,而且要很有力,否则就治理不下来。”[4]277他批评“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行为,认为地方不能搞违背中央政策的“对策”,不能各行其是。
在以后的实践中,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形成和提出了系统的国家宏观调控的理论。以1992年春邓小平巡视南方和发表南方谈话为契机,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新事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要不要进行调控,是人们不曾遇到过的问题。需要进行探索并回答。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解决了这个问题。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任务的同时,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这就是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所说的:“在宏观调控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5]227两个月以后,即 1992 年 12 月,江泽民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再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发展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在建立健全市场机制、放开经营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宏观调控。认为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切自由放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毫无制约,这种看法是一种误解,是不正确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有政府干预,也有宏观调控。在当今世界上,百分之百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是没有的。”[5]270上述论述过程足以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地探索了加强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的关系,提出了“该集中的必须集中”的观点、“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的观点,并且在这些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和提出了国家宏观调控的理论。也说明,加强党和国家政权对经济的管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进行国家宏观调控,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一贯的思想。
2.它是在总结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在20世纪30年代罗斯福“新政”逐步使美国经济走出危机的背景下,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出版了新著《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认为资本主义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达到充分就业,必须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如增加公共支出,降低利率,刺激投资和消费等,以实现充分就业。这就是著名的凯恩斯主义。此后,西方各国政府普遍的运用凯恩斯主义,加强国家对经济的调控和干预,防止经济危机的发生。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资本主义国家干预经济和调控经济的历史经验有深入的研究和总结。1992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党校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到了本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出现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也就是明显加强了对经济的宏观控制。凯恩斯强调对全社会进行总需求管理,特别是利用财政政策来调节总需求,这对挽救三十年代西方国家经济的大萧条起了重要作用。此外,凯恩斯主义和后凯恩斯主义还强调通过累进式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和馈赠税进行收入再分配的调节。这表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除了各企业内部加强了计划性,在宏观层次上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计划调节。”[5]199在这里,江泽民一是肯定凯恩斯主义关于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控制和干预的理论对于挽救20世纪30年代西方的经济危机发生了重要的作用;二是肯定西方资本主义不仅主张企业内部的计划性而且懂得了宏观调控的意义和办法。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完成了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内容表现如下:一是国有企业的发展;二是国家财政收支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升高;三是实行中央银行国有化,加强中央银行对国家金融的干预和调节作用;四是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的计划管理。国有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如法国制定了庞大而详尽的宏观计划,并且较长时间地连续执行。对此,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也有深入的研究。江泽民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尤其是60年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矛盾日益加深以及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制定和实施各种形式的宏观经济计划。例如,日本先后制定了九个经济发展计划,法国也连续制定了十个经济发展计划。这些都说明,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是很注意对经济活动进行计划控制的。”[5]200适应于社会化大生产的管理方式,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正是本着这样的思想和认识,研究和总结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经验,从而形成和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进行国家宏观调控的理论。
3.它产生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和领会。1992年江泽民指出:“关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恩格斯在他晚年就已开始察觉到了这个问题。1891年,他在批判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时指出,资本主义托拉斯的出现,标志着生产的无计划性没有了。他说,纲领草案中所说的‘根源于资本主义私人生产的本质的无计划性’‘这一句需要大加修改’。1917年4月,列宁也曾经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战加速了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发展,一般垄断转变为国家垄断,从而‘正直接向它更高的、有计划的形式转变’。列宁又说:‘关于资本主义问题的提法,不估计到托拉斯的作用,却说资本主义的特点是无计划性,那是不能令人满意的。”[5]199江泽民说:“我引用恩格斯和列宁的这些话,是想引起同志们进一步注意,注意加强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变化情况的研究,以利于分清哪些是资本主义的本质特点,哪些不属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点。”[5]199既然资本主义可以做到有计划地生产,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更应该发挥计划的作用,有效地对社会经济进行调控。可见,深入研究和领会马克思主义相关的理论,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形成和提出国家宏观调控理论的原因之一。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积极而努力地实践,探索和构建了实施国家宏观调控的方针和方法的思想体系。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的方针之一是,既要加强和改善国家的宏观调控,又要加强和改善经济的微观基础,使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江泽民1992年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证经济总量平衡和重大经济结构与布局的协调。政府部门不得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具体事务,一定要使微观经济放开搞活,同时搞好必要的宏观调控。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不可能孤立地实现。”[5]203这里他说“两者相辅相成”,意在要求人们在实践中兼顾国家对经济宏观调控和搞活微观经济,不要偏重一方而失其他。1994年5月,他在上海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中再次提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必须同加强和改善经济的微观基础紧密结合起来,并相互配套进行。如果忽视微观基础,不仅要影响宏观调控的效果,而且必然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微观基础是不行的,而企业就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5]367他还说,好比打球,既要有打球的运动员,又要有吹哨子的裁判员,运动员与裁判员的职能是不同的,又打球又吹哨子是不行的。一场好的球赛,如果没有好的球员,即便有再好的比赛规则,也不能保证打出一场高水平的球赛。球赛的水平同主力队员、明星队员的表现关系甚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就处于“主力队员”、“明星队员”的地位,一定要使它们充满生机和活力,发挥好主导作用。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顺利建立和运行起来。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方针。1995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在新形势下,必须更好地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方针。总的原则应该是:既要有体现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要有统一指导下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既要有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权的集中,又要在集中指导下赋予地方必要的权力。”[5]472他还说,应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管理权限,明确各自的事权、财权和决策权,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并力求规范化、法制化。他特别重视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和维护中央的权威。这就是他所说的:“必须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宏观调控权必须集中在中央,中央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地方合理的利益和要求,地方要自觉服从和顾全大局,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必要权力,调节好本地区的经济活动。只有把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都发挥好,才能使国民经济既生机勃勃又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5]472这里他说宏观调控权必须集中在中央,地方要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必要权力,调节好本地区的经济活动,把两个积极性都发挥好,使国民经济既生机勃勃又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深刻地揭示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两方面权力及其作用的辩证统一。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的方针。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从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看,可以理解为由国家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胡锦涛2004年8月在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充分利用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6]17这里他说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就是指由国家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理顺各个方面发展的关系,以恰当的比例推进发展,做到可持续发展。可见,胡锦涛的上述论断,实际上反映了关于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同年3月,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坚持发挥政策杠杆的作用,加强对重要资源供求的宏观调控。……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体制改革,确保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工作人员报酬的落实。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公共领域的投入到位。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农村人口资源环境事业的投入。”[7]13以上论断不仅明确提出“加强对重要资源供求的宏观调控”,而且要求确保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到位,要增加对农村人口资源环境事业的投入。这就证明,他所说的既是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问题,也是科学发展的问题。这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提出实施国家宏观调控的方针的基础上,提出了实施国家宏观调控的方法。其方法之一,是进行计划管理。如前所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经济运行中运用了计划管理的方法。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应该或者说更应该运用计划管理的方法。江泽民1992年指出:“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要更新计划观念,改进计划方法,重点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调控、重大结构与生产力布局规划,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点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5]227意思是说,过去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搞的是计划经济,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建设过程中有失误,现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不要计划,而是要更新计划观念和改进计划的办法。方法之二,是健全和完善法制。要使经济有序的、平稳的、持久健康的发展,需要法制作保障。江泽民1996年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世界经济的实践证明,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市场经营活动的运行、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以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法律的引导和规范;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也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和国与国之间约定的规则办事。这些都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5]511他说,法制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揭示了法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指明了加强法制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方法之三,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20世纪末,爆发了亚洲金融风暴,对中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在此环境下,中国政府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即扩大内需的政策。1999年11月,江泽民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实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政策。实施这一政策,运用财政向银行发债的手段,把居民的储蓄资金转化为建设资金,并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实际上也运用了货币手段。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也有效地利用了多年形成的生产能力和比较充裕的物资储备。我们应该完整地理解这一政策的意义,全面发挥其作用。”[8]432在这里,他具体地解释了什么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求理解它的意义,发挥它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作用。
如前所述,经典作家如列宁提出增强国家管理经济的能力时,虽然也提出了发挥国家财政职能的作用、运用经济法规的作用等等。但是从具体内容上看,具有应付困难局面的性质和特点。如在发挥国家财政职能的作用方面,要求通过税收增加财政收入,要求节省开支和正确地开支等等。在运用经济法规的作用方面,当时的经济立法和执法都是围绕着如何保障各个企业能够正常开展生产而进行的。可见,列宁的理论体现了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初对相关问题的最初步的探索,体现了理论的萌芽状态。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方针和方法,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的条件下,产生于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它包括一系列的方针和一系列的方法,相对于经典作家如列宁的理论,体现了相关理论的成熟和重大发展。
[1]列宁.列宁全集:第4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2]列宁.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6]胡锦涛.在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8]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