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小亮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常德 415000)
2005年3月,教育部颁发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并从200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作为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是各高校在今后学生管理的政策依据,也是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当前,各高校把贯彻实施新《规定》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新《规定》精神实质的指导下,积极确立学生教育管理的新观念,构建学生教育管理的新制度。其中,建立合法、合理、实施效果好的学生违纪处理制度是新《规定》的重要内容。
学生违纪处分预警是指在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出现不良情况时,学校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警示制度,是学生违纪处理的新途径和新办法。
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是法制社会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是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新《规定》要求“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对其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违纪处理作为一种行政制裁,既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的需要,也是学校基于与学生之间的特殊关系,完成法律所赋予的义务的需要,同时还是学生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生对学校教育的认同,关系到教育目标的全面实现。新《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应对其给予退学处理;第四款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也应对其给予退学处理;第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而旷课的学生,学校可根据有关规定对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生,对其给予纪律处分。这些规定只注重了对结果的处理,但从学生管理的角度来讲,也应注重过程管理。例如,当发现学生的学习成绩有下降趋势时,或其心理出现问题时,学校有责任也有义务对这类学生实行预警制度管理。通过收集相关信息,对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尽可能地把出现的危机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让学生的问题达到不可挽救的地步[1]。
构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建立和谐校园,就能在无形中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和谐能够凝聚人心,和谐可以团结力量,和谐可以促进事业发展。通过建立学生违纪处分预警制度,能促使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广大师生互相尊重、融洽相处,在校园内形成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环境,从而建立和发展平等、友爱、高尚、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相互尊重、彼此关心的良好育人环境[2]。
处分仅仅是手段,教育才是真正的目的。学生违纪一直以来都是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虽然从总体上说,违纪人数只占很小一部分,但违纪事件在校内和社会上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却不可低估,它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进步,成为学校不安定的一种因素。因此,在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时,要严格学校管理,整顿校风校纪,切实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传统的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是采取当众、公开点名的办法,这样既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又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新的处理办法严格遵循“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协调统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依照校规校纪,对违纪的学生采取处分前预警的办法,根据“以人为本”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教育的宗旨和目标出发,将学生的违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了教与学、教与管“双赢”的良好效果。
在建立学生违纪处分预警制度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要根据“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的立法原则,严格按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确立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管理规则,明确和规范违纪处分的标准、程序、内容,建立起有效保护学生权益的制度;对哪些行为应给予纪律处分预警,哪些行为应给予纪律处分,要有严格的界限,不可混淆,且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
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预警是对学生的一种特殊形式教育,对学生的心理和行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要充分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基本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管理育人、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理念,把纪律处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使学生在受处分的过程中感受到关爱、真情和尊重。
一是指违纪处理预警制度的建立过程要规范,要以新《规定》中关于学生违纪处分的内容和制度为依据,对原有的纪律处分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在此基础上覆盖、消化和扬弃原有的制度或政策,履行起草、认证、审议、公示、通过、公布等程序;二是指文本体例要符合相应的规定,以增强纪律处分预警制度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要增强违纪处分预警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要处理好创新与继承的关系,要采取扬弃的态度,对原有制度中的合理部分加以保留,对不合理部分进行全面调整和完善;二是要处理好一般化与个性化的关系,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形成与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一致的违纪处理制度;三是要明确定性依据、定量标准和实施程序,克服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倾向,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要让广大学生和专业法律工作者参与到学生违纪处理预警制度的制订过程中,多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
学生违纪处分预警就是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学生的日常行为如考试、出勤、打架斗殴等即将出现的问题进行提示或预先告知,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为了促使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相关的运行机制和系统程序设计,其内容主要如下。
学生处分预警制度的建立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学生相关信息的收集与整理,这是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之一,主要内容有学生基本数据库及相关信息的建立。信息管理设计有两个层面的工作要做:(1)建立信息采集系统,根据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采集系统,通过各种渠道建立可靠的信息系统[3]。(2)信息加工系统,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规定比较多,且每项管理均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指标规定,这就需要学生管理工作者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首先要建立实施处理的基本依据,规定并告知学生应该坚持什么样的正确行为和避免哪些不良行为,违反这些规定会受到什么处罚。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为依据,制订《学生秩序管理办法》,从报到注册、请假销假、课堂纪律、学生活动、公寓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做到既简洁明确,又全面系统。学生违纪处分预警系统必须依靠具体数据的充实才能发挥作用,但所用数据是非常庞大的,所以,必须建立依靠计算机辅助管理的数据管理系统。这个系统由数据库和计算机模块组成,数据库的任务是完成数据的分类、录入、汇总、储存和更新;计算机模块则由学生的学籍、考勤、违纪、考试及德育素质测评等模块组成。
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管理都有明确的量化规定,学生违规达到什么程度,就应对其给予相应的处理,在新《规定》中,对具体的处理程序未作明确规定,这就需要学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管理实际加以明确。新《规定》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5种,违纪处分预警制度就是在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间设置“违纪警示”,对有较严重违纪行为,但尚未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学生给予违纪警示,如对违反作息制度、放养宠物、穿着不雅、私自调整宿舍等违“规”不违“纪”、更不违“法”的行为给予警示。同时,建立警示与处分之间的转换关系制度,可以规定“连续受到两次违纪警示者,对其给予警告处分”,把违纪警示和纪律处分联系起来,体现教育管理的渐进性。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都没有实行完全学分制,学校还在承担着“看护”学生和维护稳定的责任。但如果没有纪律规定仅靠思想教育,对学生经常离校等外出的约束力就显得明显不够,因此,可以对学生不请假离校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加以限制,规定对旷课达6学时的学生即给予违纪警示。这样,通过违纪警示与违纪处分的转换机制,给予了学生恰当的纪律处分,增强了对学生不假离校行为的约束。
当学生的学习、生活出现问题时,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对信息进行反馈和沟通。辅导员、班主任等应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加强对学生特别是某些学习、生活习惯不良学生的管理,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学生处分预警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学校的基础工作,需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指导。因此,必须统一领导,统一认识。深刻认识预警工作对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重要性以及对提高学校声誉和形象的意义。做好预警工作的同时,也转变了学风和教风,教学管理者应对教学信息、考试信息、成绩信息、违纪信息等通过各种合理渠道给予及时反馈。
系部学工办同教务办,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思想(心理)素质等信息进行实时跟踪,建立预警生档案,实行跟踪管理。明确督促、帮助、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学习是学生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对不及格课程的累计临近试读或退学处分的学生提出警示,对旷课时数临近6学时的学生提出预警,根据警示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做好对学生的帮扶工作。
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学习,更新观念,紧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脚步。因此,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必须重视自身学习的提高,研讨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求接受新信息,掌握新知识,吸纳新的教育理念[4]。在日常工作中,管理者也要注意预防与转化的有机结合,防止只预防而不转化,并且要把转化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根据学生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跟踪调查,从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深入学生,了解和获得学生日常表现的第一手资料。对于被预警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不定期开展包括学习目标、学习方法和专业思想教育的讲座、谈心、沟通等,引导和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为被预警学生制订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做好被预警学生的转化工作,提高被预警学生的转化率。
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校或本系的实际情况制订学生违纪处分预警制度的实施或管理办法,在全校或全系范围内予以公示并严格遵照执行。
学生违纪处分预警是一个连续性、长期性的工作。帮助学生解决违纪危机只是一个开始,要真正使学生化违纪危机为机遇,从有关危机中得到警示,从危机中得到成长,这就需要教师后续的跟踪教育,这不仅是对预警效果的保证,也是促进学生思想素质提高的需要。因此,要充分重视对出现危机迹象的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和后续教育,强化预警的转化效果,从而有效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构建真正的和谐校园。
[1]鲍勇剑,陈百助.危机管理——当最坏的情况发生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刘茜.危机管理团队(CMT)与危机沟通:一个“释经阶层”的视角[J].中国软科学,2005(1):78-83.
[3]薛澜,钟开斌.科学应对危机[J].科学中国人,2004(2):12-13.
[4]徐士强.学校危机管理[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