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鹏,杨明光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 300191)
警民关系社会环境指标体系研究
黄 鹏,杨明光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 300191)
社会环境基础是警民关系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大地区范围和基层基础单位两个层次。将风险社会预警与社会信息监控结合起来,构造大地区范围社会环境监测体系,并通过总值法、对比法、极值占比法三种方法对此进行判定。基层基础单位警民关系社会环境调查可以丰富发展警用地理信息系统。
警民关系;社会环境;指标体系
警民关系是当今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警民关系直接体现着国家政权与人民大众的关系,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警民关系受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影响,不能脱离社会整体社会环境来理解。组织变革管理理论认为,对组织社会环境进行分析是组织变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前提。在社会转型变迁的背景下,公安机关加强警民关系建设首先要分析社会环境的变化。
现有警民关系研究和警民关系建设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忽视社会环境的调查研究,也都注意到了社会环境变化的影响,很多研究和具体工作还把社会环境变化作为专门的内容进行了研究。这些内容在研究中往往习惯于被概括为客观因素,主要包括: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造成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人们向“钱”看的思想意识突出,社会利益格局复杂化,社会矛盾日益多元,违法犯罪大量增多,造成治安形势严峻。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公众的法治意识、民主意识、权利观念、个性要求,以及社会整体信息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治安管控的潜在难度快速攀升。2007年陈伟达、叶慧琪俩学者提到了干群关系淡化[1],李怀泽学者2009年提到了国家权威碎片化,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做了补充说明[2]。这部分内容论述通常都是宏观整体上的分析,远远说不上成熟,亟待进一步深化研究。从逻辑的角度看,这些内容属于对现象的概括总结,属于归纳的过程,方便读者在观念上形成共同认识。但是,将研究具体结果应用到工作中的过程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演绎行为,这个过程较之于归纳过程更为困难。笼统性的描述容易显得太大而让具体的工作缺乏操作性和应用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会削弱研究的指导性。
笔者认为,警民关系社会环境研究应当作为一项专业性工作引入警民关系日常建设。对社会环境判断分析几乎没有门槛,但是要全面、系统把握和分析,还需加强专业性建设。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责任也最重。公安机关每年都会对社会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警民关系社会环境调查与社会形势分析之间存在共通性,也应当成为警务工作的一部分。通过专业警民关系社会环境调查分析,有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可以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最优的质量,全面系统地把握社会状况和发展趋势。二是可以将现在对社会环境形势的笼统判断条分缕析具体化,把主观感觉量化,使决策建立在更为准确、全面的数据基础之上。三是可以通过调查的连续性,进行时间上前后的对比,在同一问题上形成研究分析的持续性,有利于揭示社会环境变化发展的路径和趋势。四是可以以此为基础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平台,通过历时性和标准化的数据,实现历史比较和横向比较。
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怎样对警民关系产生影响?这是一个实践问题,同样也是一个理论问题。我们从理论的视角出发,获取解读社会现实的工具。现实本身客观摆在那里,但是解读成什么样却存在不同。民众和警察天然生活在社会环境中,他们对社会环境的认识通常也都具体体现在生活和工作中,并不会进行单独详尽的思考,也就不存在一个以社会环境为对象的事实上的全社会统一共识,能达成共识的往往是受社会理论影响而“学习到的知识”,但是人们在“具体行动”时,与“知识”之间并不必然存在一个对应过程。按照社会学理论,人类社会会形成超越于个体的社会事实,警民关系社会环境大体就属于这个范畴。从这里可以看出,人们的行动在前,社会事实在后。根据现代互构论的认识,虽然人们的行动构造了社会,但是反过来构造出来的社会又限制了人们下一步的行动。行动和社会环境之间成为一种复杂的互相影响关系。这个过程可以用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来说明,甲乙两个人进行谈话,彼此一问一答,当第三个人丙加入进来时,他很难分清楚究竟甲和乙谁是这场谈话的首先发起者,但是这对丙并不重要,只要他加入谈话,以某一时间为截面,分析甲、乙两人的谈话内容,就可以读懂两人之间的谈话,甚至预判甲乙两人的回答。如果我们把社会环境和人的行动分别比作甲和乙,我们只要以某一时间为横截面,把甲的谈话内容(即社会环境基本情况)说清楚,然后再把乙的谈话内容(即人们的行为情况)说清楚,这样就形成甲乙对话的一问一答。进一步分析甲、乙、丙三者谈话过程,有一个基础的前提,即三者之间对话的语言必须要相通,也即理解对方言语的基础是共通的,确保彼此的用语都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具体到社会环境和人们行动之间,社会生活的共识确保了这个对话基础的存在,至于共识是怎样产生并运行的,我们不作过多探讨。在对话言语相通基础上,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对对方言语内容和意义的理解。对话主体基于各自自身理解对话,彼此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偏差,也即人们对社会环境的理解必然不可能与社会事实完全一致。社会环境作为超越于个体的客观社会事实,虽具有动态性,但是其本身并不能作为一个理解主体而存在。在这场对话当中,人具有主观认知能力,既是参与对话的一方,又作为唯一的理解主体而存在,其对社会环境的理解状况决定了自己下一步的行动选择,再下一步还会影响到社会环境的“回答”。以人为中心理解对话,包含三个具体的方面:一是社会环境的客观社会事实状态,二是人们认识理解的社会环境状况,三是人们就认识理解到的社会环境对自己影响的认识。具体到警民关系社会环境,包含的三个部分分别是:警民关系社会环境的客观社会事实状况,人们对社会环境的认识理解状况以及对自己工作生活影响的认识状况。
我们把警民关系社会环境划分为两个调查层次,大地区(如整个天津市)整体形势分析和基层基础单位(如公安基层派出所)的社会环境普查。对大地区范围社会环境调查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将这个地区范围作为一个整体,通过抽样调查、典型分析等技术手段,直接进行整体上的研究。另一种方法是将大地区一级一级地分成若干个组成部分,对每个部分进行详细的普查,然后汇总得出整个地区的整体社会环境。这样分到最后的每一个最基本基层的部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调查的第二个层次。从调查实际操作角度看,如果把普查作为专门的活动,花费的人力物力将是巨大的,一般情况下对大地区范围社会环境研究采取的是第一种方法。需要指出的是,从长远来看,我们不能仅仅把社会环境调查看做是一项专门性的活动,而应该建立一整套常态的社会环境信息调查与监测体系,这是民意导向警务战略所需要的,因此基层基础单位的社会环境普查就会成为信息数据来源的第一线,而成为调查的关键部分。虽然当前还不具备一整套从小(基层基础单位)到大(整个地区)科学规范的社会环境调查监测体系,但可作为今后工作的一个方向。
(一)大地区范围整体警民关系社会环境分析
1.从社会风险预警到社会环境研判
在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多发,政府为了保持社会整体稳定,加大了对社会的监控。近些年来政府在社会环境监控方面投入不断增加的事实,很好地说明了政府对这一研究领域的重视。我们分析梳理当前政府对社会环境监控的思路,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条是以社会风险预警为主的指标化监控体系,另一条是以社会治安动态监测、预警防范、综合处置为主的社会环境信息化监控体系。
社会风险预警在国内外已经有广泛研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提出社会风险理论,指出现代工业社会,使得人类社会所处的社会环境面临严峻挑战,日渐成为风险社会[3]。国内关于社会风险研究较早的学者宋林飞认为,社会风险是所得分配不均、发生天灾、政府施政对抗、结社群斗、失业人口增加造成社会不安、宗教纠纷、社会各阶级对立、社会发生内争等因素引起的风险。社会学者建构社会风险理论是为了选择一种能够保证预期的社会稳定性在较小幅度内波动的社会结构、制度与机制[4]。社会治安动态监测、预警防范、综合处置系统,是公安机关在信息化建设的背景下,加强社会技防的新成果,主要是通过摄像探头和信息网络为主的系统对社会进行实时监控。公安部第一安防所“十一五”期间完成的《社会治安动态监测、预警防范、综合处置系统集成平台技术研究与示范》,通过标准的、统一的通信平台(传输、交换及控制协议)和管理软件,将城市范围内各自独立的区域型动态防范系统联网,使得整个城市的动态防范系统能够互联、互通、互控,从而实现资源共享和必要时的集中统一监控。
在公安实际工作中,社会风险预警与治安监控最好能够结合起来使用。我们分析这两类社会环境预警和监控的特点,可以发现各有不同的长处。社会风险预警侧重于从宏观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带有一定的抽象性,能在一定程度上预测社会矛盾的发生。社会治安环境监控则侧重于对社会具体运行进行监控和记录,可以真实的再现社会场景,能够为社会治安管控提供极大的帮助。这个系统只能监控记录社会上发生了什么,却不能反映矛盾冲突为什么会发生,将来的发展趋势是什么等内容。我们认为,在加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应当整合指标化的社会风险预警内容。广州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测评估系统项目招标就要求,以构建指标体系的方法对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社会治安动态实时监测评估,并对未来一段时期全市、分局、派出所治安状况的发展趋势作出预测[5]。
社会风险预警实际上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社会运行监测机制,另一个是判断响应机制。现在大多社会风险预警体系把这两部分的内容结合在一起研究,这也是为什么会在预警指标体系中既看到警源性指标,又看到警兆性和警情性指标的原因。我们在警民关系研究过程中,把这两部分内容分开,将警源性指标归为社会环境进行重点研究。出现警兆和警情,则应当立即进入判断响应机制,已经不属于社会环境方面的研究。我们对警民关系社会环境研究的出发点和关注重心与社会风险预警有一定的不同,社会风险预警对警源性指标的研究,主要强调的是对社会风险的发现与处置,研究的视野主要指向对现有或潜在社会矛盾、社会冲突以及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与预警,而警民关系社会环境研究的目的是揭示当前警务工作和警民关系建设面临的具体社会环境,对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的分析是其第二步内容。因此,在警民关系社会环境具体研究中,我们把重点定位为社会环境调查与研判。
2.社会环境研判指标的设置
社会环境一般通过设置指标的方式来把握。因此,怎样设置指标就成为社会环境研判的最重要内容。在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中,已经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宋林飞提出了由收入稳定性、贫富分化、失业、通货膨胀、腐败、社会治安、突发事件7大类40个指标构成的“社会风险监测与报警指标体系”[4],邓伟志提出了由经济、社会、政治、价值观念4大类17个指标构成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6],朱庆芳提出了包括社会结构、人口素质、经济效益、生活质量、社会秩序、社会稳定6个子系统38个重要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7]。综合已有研究,我们把社会环境划分为经济、政治、社会、技术和人口结构五个方面,即表1中的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这五个方面划分为更细的14个三级指标和43个四级指标。
围绕遴选出的考察指标,我们需要得出两组密切相关的数据,一组是“社会事实”数据,一组是“民众感知”数据。一般的指标体系通常只会有一组数据,但是根据我们的理论假设可知,“客观”和“主观”(这里的“主观”,主要是指民众的感知,主观事实也是从客观社会社会环境中来,并不是纯粹的想象。西方哲学理论认为,这种感知也是唯物的。)两组数据都很重要。正如我们所指出的,民众虽然生活在客观社会环境中,但是他们对社会环境的认知并不是绝对客观的,而是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主观事实”和“客观事实”可能会一致,也可能会不一致。现实中出现过这样的例子,政府公布的CPI数据并不高,但是民众现实感受到的物价压力却很大,主观事实和客观事实不能有效的统一。民众对社会环境事实的认识既与认知能力和解释能力有关,也包含着复杂的情感。人们生活在真实的社会环境中,要做到不受情感影响而绝对理性地看待自己生活的社会环境是不可能的,因此客观事实与主观事实之间总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指标体系忽视了这种差异,但是我们强调这种差异却是至关重要的。从研究操作的角度看,有些指标数据因为客观测量的难度,我们最后的测量结果往往用的就是“主观”事实。对于我们的评价指标体系还要区分哪些指标要进行双向测量,哪些指标作单向考察。我们确定的主客观双向指标有27个,在表1中用“双”表示;客观单向指标有9个,在表1中用“客”表示;主观单向指标有7个,在表1中用“主”表示。
表1:警民关系社会环境研判指标体系
3.社会环境研判指标体系的量化与分级
在对指标体系量化分级之前,首先要区分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在我们的社会环境测评体系中,把能够保持社会环境和谐稳定的指标定为正向指标(在表1中用“+”标示),共24个。把危及社会环境和谐稳定的指标定为逆向指标(在表4中用“-”标示),共19个。采用简单评分法,对各个指标进行量化处理。各个指标均使用五级计分法,设五个分值:1,2,3,4,5。对逆向指标,换算成正向指标值,换算公式为:6-逆向指标值。在指标量化的基础上,我们把社会环境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形势,得分越多代表社会环境稳定的形势越明显,得分越低代表社会环境越不稳定。四个等级按照社会环境稳定性由强到弱,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我们采取三种方法对社会环境形势的等级进行综合判断。
(1)总值法
取主客观双向指标的主观值和所有主观单向指标、客观单向指标的值进行相加。通过总值法计算,得分分布范围为43-215。当得分处于215-173区间时,表示社会环境稳定和谐,冲突较少。当得分处于172-130区间时,表示社会环境相对稳定,虽然存在局部问题,但是社会大局是稳定和谐的。当得分处于129-87区间时,表示社会环境紧张,局部问题严重,社会整体形势也不容乐观。当得分处于86-43区间时,表示社会环境非常紧张,冲突较多,社会整体形势压力很大。
表2:总值法社会环境研判
(2)对比法
考察主客观双向指标,用主观值减去客观值,构造指标主客观对比值。指标对比值所得分数可能为正可能为负也可能为零。指标对比值为正,表示人们对社会环境形势的估计要比实际真实情况乐观;指标对比值为零,表示人们对社会环境形势的估计与实际真实情况相吻合;指标对比值为负,表示人们对社会环境形势的估计要比实际真实情况严重。正负差值越大,说明主客观之间的认知差距越大。将所有指标对比值相加,得出的结果如果为正,表示人们对社会形势的判断总体偏乐观;得出的结果如果为负,表示人们对社会形势的认识总体偏严重。所得结果正得越多表示越乐观,负得越多表示认知偏离越严重。用对比值为负数的指标个数比上所有主客观所有双向指标的个数,占比越大说明,人们在越多的领域内对社会环境形势认知偏严重。表3根据经验给出了对比法社会环境等级研判的数据区间。
表3:对比法社会环境研判
(3)极值占比法
考察主客观双向指标的客观取值、主观取值,考察出现极值1的指标个数,客观取值和主观取值只要有一方出现极值1,该指标就入选。同时考察主观单向指标和客观单向指标出现极值1的情况。将出现极值1的指标个数比上所有指标个数,比例越大说明社会环境越不稳定。表4根据经验,给出了极值占比法社会环境等级研判的数据区间。
表4:极值占比法社会环境研判
我们建议在具体研判社会环境时,将三种方法综合起来使用,这样既有指标数据整体上的反映,又有指标数据内部结构的反映,更为全面和系统。
(二)基层基础单位警民关系社会环境调查
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单位主要包括派出所、交警大队等。各单位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平常也都对辖区范围内的社会环境进行调查,对社会风险点进行排查,可以说每个公安基层基础单位对辖区情况心中都有一本清晰的台账。我们强调对社会环境进行数据化的系统梳理,依然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可以做到对辖区社会环境的掌握了解更为全面系统,保证不缺漏项目内容;二是可以实现区域间的调查内容一致,方便彼此间对比和整体性数据的合成;三是可以实现大范围内的社会环境数据信息共享。
公安部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开始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是“金盾工程”二期建设任务的三大平台之一,利用空间地理信息技术,以电子地图为基础,以公安宽带网络为依托,以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为目标,将各类警务信息空间化、可视化,实现公安基础信息基于空间电子地图的可视化查询和分析。我们设想,通过基层基础单位的社会环境调查,可以对警用地理信息系统进行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在地理性数据的基础上补充社会性数据,使之成为一个综合性的警用社会地理信息系统。更为精细的研究内容有待今后深入专题研究。在当前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要推广完成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社会性建设,是相对比较困难的一件事情,从长远考虑来看,可以采取服务外包的专业方式逐步完成。
[1]陈伟达,叶慧琪.论构建“山水相依”式的警民关系[J].公安学刊,2007,(2).
[2]李怀泽.西方警务战略发展演进对于我国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启示[J].公安研究,2009,(12).
[3]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20-22.
[4]宋林飞.中国社会风险预警系统的设计与运行[J].东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5]广州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测评估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国政府采购网[EB/OL].http://www.ccgp.gov.cn/cggg/ dfbx/gkzb/201009/t20100924_866660.shtml.
[6]邓伟志.关于社会风险预警机制问题的思考[J].社会科学,2003,(7).
[7]朱庆芳.从指标体系看构建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改革纵横,2006,(2).
Research on Social Environment Index System of Police-Citizen Relationship
HUANG Peng,YANG Ming-guang
(Tianjin Public Security Profession College,Tianjin,300191)
Social environ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olice-citizen relationship,including large area and basic unit.The risk society and social information early warning monitoring are combined and constructed in the area of soci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system,which isjudged by summation method,comparison method,and extreme value accounted.Basic unit police-citizen relationship society environment investigation can enrich the development of police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police-citizen relationship;social environment;index system
D631.19
A
2095-1140(2013)01-0044-05
(责任编辑:王道春)
2012-09-28
黄鹏(1985-),男,江苏海安人,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助教,社会学硕士,主要从事警民关系、公安社会学研究;杨明光(1963-),男,山东临朐人,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教授,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社会管理、法社会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