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2012年,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激励下,我省农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545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06万台,分别比上年增长8.1%和7.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6%,比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达到106万户(个),比上年增长1.9%,其中拥有农机原值100万元以上的服务组织和大户超过5000户(个),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和重要依托。今年,我省落实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7亿元,是自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9年以来资金最多的一年,共补贴各类农机具近11.5万台件,受益农户10.5万户。
加大配套资金投入2012年我省财政投入省级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资金1.1亿元,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配套使用,对农机化生产薄弱环节农机具即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实施累加补贴,累加后总体上的补贴比例可达到45%。
突出补贴重点,关键环节农机具实施普惠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申请购买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和深松机四种产品之一的,均可享受到补贴。
提高补贴机具数量将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由去年的不超过1台(套),提高到购买拖拉机或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动力机械不超过2台(套);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由去年的不超过3台(套),提高到购买拖拉机或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动力机械不超过8台(套)。
开展补贴资金县级结算试点在东辽县实施补贴资金结算试点,将补贴资金由原来的省级财政统一结算支付,改为补贴资金由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所在县(市)财政部门结算支付,简化了工作程序,减少了工作环节,补贴资金至少可提前一个月结算,加快经销商或生产企业资金周转。
建立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省、市、县层层签订年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管理,省、市、县逐级考核,内容涉及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全过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相互制约、分级负责的权力结构,全方位监控权力运行。同时,强化政策信息公开,使政策信息达到率得到了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