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点》记者 杨萍 实习生 李羡
“扶持农业产业,切忌急功近利”
《支点》记者 杨萍 实习生 李羡
湖北省扶贫办副主任柳长毅
少量干部有些急于求成,总想着这个县这个乡镇在我这一任的两三年内,有一个重大变化。这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观念,可能会导致城镇化草率推进,易出现规划不科学、基础不牢靠等问题。
原本是连片特困山区,在短短几年内,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是本刊记者通过走访秦巴山腹地三县看到的景象。当地政府通过整合各路资源、扶持龙头企业等诸多措施,试图通过城镇化建设探索脱贫之道。带着三县调查情况,本刊记者专访了湖北省扶贫办副主任柳长毅。
《支点》:我们连续走访了竹山、房县和郧县,先反馈基层政府的两个意见:一是竹房城镇带城乡一体化试验区未来是否会有专项资金下拨?二是很多项目资金能否打包切块,直接分到县一级部门,增加县级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对此,您怎么回应?
柳长毅:县乡两级政府都要学会用两种手段去搞建设。一是行政手段整合资源。二是市场手段经营城镇并招商引资。
如果希望上面给多少钱去建城镇,这个可能性不是很大。重点乡镇每年能拿到省里支持的几十万元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这点钱用于城镇建设是杯水车薪。实际上,国家每年会下拨很多专项资金到基层,比如水利、交通、教育、卫生等各行业各部门,通过财政手段会下拨到各个县,甚至能拨到乡镇和村。县里完全可以利用行政手段,把各部门下拨的专项资金整合起来使用。比如竹山县一个移民新镇建得很漂亮,就是整合各方面资源。水利上的钱拿来修自来水厂、铺设管道,交通上的钱拿来修镇上的街道和对外的交通干道等,教育上的钱拿来在镇上建学校,卫生上的钱拿来建镇卫生院,文化上的钱建镇文化站。通过整合资源,不就把这个镇建起来了么?
当然上级政府也要赋权。比如说省级政府可以赋权,允许县里进行资金调控和资源整合,允许县里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各个厅下拨的资金。比如整合水利部门的专项资金,在镇上搞水利建设,整合交通部门的专项资金,在镇上搞交通建设,既专款专用,又整合在一起。
此外,还可以利用市场手段。县里和镇上要学会用市场手段寻找建设资金,发展小城镇。我在基层工作时就探索了一条经验,2003年组建了一个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是个融资平台。通过公司把县里有效的国有资产打包作为注册资本,然后贷款搞建设。这就是市场手段,用市场手段来经营空间、经营城市、经营城镇。
市场手段的第二个方法是招商引资。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除了整合各项资金外,还有一部分是可以经营的。比如用招商引资的办法来建镇上的自来水厂,政府给一些补贴,经营者可以依靠收水费来营收。城镇上的文化娱乐设施、部分医疗设施、幼儿教育等,都可以用招商引资的办法来建设。一个是“看得见的手”,一个是“看不见的手”,两只手一起抓,才可以更好地推进城镇化嘛。
《支点》:您认为,山区县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柳长毅:乡镇的城镇化建设,看起来资金是主要矛盾。实质上,主要矛盾应该是理念、观念、机制、制度和规划问题。美国在西进过程中,短短几十年内涌现出那么多城市和城镇,难道都从政府拿钱了么?
我们一些干部说,“建设速度跟不上啊”,“没得钱啊”等等,这个问题要两方面看。
一方面,确实是因为手段、投入或者理念问题,导致配置资源强度不够,建设进度跟不上计划。另一个方面是各级干部有些急于求成,总想着这个乡镇这个县在我这一任的两三年内,要有重大变化。以政绩论英雄,加快发展。加快的是什么?加快出形象,修了几条路,盖了几栋房子,搞了多少设施出来。
听说有些领导向乡镇提出要求:“半年一个新变化。”这种急功近利的倾向,推着城镇化草率前进,易出现规划不科学、基础不牢靠等问题。
城镇建设,首先得要有非常详实的测绘资料、地勘资料、历史资料等。详细的勘测都没出来,急于搞建设,基础不牢。其次,规划是分层次的,从总规到控制性的详规、修建性的详规,再到单体结构设计。就我的工作经验来看,把一个县城或者把一个镇几个层次的规划做到位,没有三到五年是不可能的。
现在城镇化建设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规划缺失,或者是规划不详实、不科学。在没有科学详实的规划指导下,盲目搞建设,将来是要走回头路的。中国的城镇化,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城镇化,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我们应该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要在有目标、有规划的情况下,科学有序地加快推进。
《支点》:产业扶贫中,“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备受推崇,现在出现一种担忧:企业姓“商”,讲究经济效益,如果有一天他们认为农业产业效益不好,在拿到了政府的扶持资金后抽身而出,转战其他领域,应怎样规避这种现象?怎么更好地扶持企业长期扎根农业产业?
柳长毅:利益驱使,弄一个项目,去争取国家补贴,这种功利思想和做法肯定会有,但不是那么普遍。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还是要从制度和机制方面下功夫。
在制度上,扶持龙头企业时,不能只靠地方官员的口头承诺。结果到实际操作时,这个部门说不行,那个部门说不行。因此,给企业的优惠政策,比如说减税或免税等,要有相关的制度和法律规定,要让企业感觉到,自己的权益是有法律保障和利益回报的。
在机制上,要有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转机制和监督机制,来保证国家的优惠政策是真正扶到了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一般的老板不愿意投,就是一些老板愿意投资,很多也是盯着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而不是真心投资。这就要想办法从机制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如果国家资金不以专项资金的办法每年下拨给地方或企业,而是用这些钱建立一个基金,然后通过基金进行担保贷款,再通过政府和企业合资组建股份制公司,以国有资本参股、私营企业为主的方式来经营。这样既解决了企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又解决了农业产业周期长、见效慢,企业投资不放心的问题——国家都有投资在里面,企业主当然要心里安定一些。另外,因为是股份制公司,有董事会,有监事会,可以监督企业的资金流向。
至于分红的股份比例,可以让民营投资者多占一些,分红也可多一点。放手让民营企业家去经营,分红时让企业经营者拿大头。不要怕私营业主富了、捡便宜了。他们捡便宜的同时,产业也会发展起来,要学会算大账。
在这个过程中,国有资本起着导向作用,吸引民营企业投资者来经营。一定要明确一点:投资是要回报的,经营是要效益的,要让企业有利可图!既要有法律法规作保障,又要有机制作支撑,还要有国有资本的参与和导向,再加上优惠政策的利益驱动,就会形成较强的投入回报机制,就一定会有民营企业或私营业主投入到农村产业龙头企业的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