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和他的两个“妈妈”

2013-02-23 07:42王雍尔
检察风云 2013年2期
关键词:林林陈老师社工

文/王雍尔

再过一个月就满18岁的林林一身休闲打扮,极其不情愿地跟在父亲身后跨入街道司法所的大门。

长得虎头虎脑的林林曾经是本市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因为失足犯了盗窃、抢劫罪,又因为他犯罪时尚未成年,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这一天,是2012年的7月10日。街道司法所专职干部向他宣告纳入社区矫正。会议桌边,还坐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的俞国花检察官、新航社工站的社工陈佩芬老师和社区民警等。

没有想象中的严肃说教。迎接林林的是街道司法所专职干部言辞恳切的希望,是俞检察官和蔼的笑容,以及社区民警、社工陈老师亲切的叮嘱。林林悬着的心稍稍放下了。

“你妈妈今天怎么没来?”签署帮教协议等仪式结束后,俞检察官和社工陈老师一起与林林聊聊。

“为什么要她来?”林林一脸不屑。

“她是你妈妈呀。啥时咱们约好一起跟你妈妈聊聊。”

“她来,我就赶她出去!”林林的目光里透出仇恨。

尽管事先对林林的身世已有所闻,但是他对母亲的反应如此强烈还是令俞检察官和社工陈老师吃惊。

在随后的家访中了解到,林林的父母长期关系不和。当年他母亲把尚在襁褓中的林林交给其外公外婆抚养,自己在外结识吸毒男友后染上毒瘾,长期居住在外,根本不管儿子。林林的父亲也在远郊独自租房生活,偶尔与儿子见上一面。

林林全由外公外婆一手抚养长大。目前这个家的经济来源是两位老人的退休金,年近七旬的外公还在发挥“余热”补贴家用。为了这个外孙,两位老人没少操心,有时想想本该颐养天年了,还在为外孙操劳,不免抱怨叹气。在对外孙的教育问题上,外公凡事较真,外婆相对随意,由此一发生事情二老不是相互指责,就是教训常惹事的外孙。

每每这时候,不买账的林林顶撞一通后就躲进自己的小屋,“砰”地把门关上。他烦,烦所有的人。他觉得自己成了外公外婆的累赘,他觉得自己被父母抛弃了:连生母都对我不管不顾,还能指望谁会真的理解我、爱我呢?

于是,他和小伙伴一起疯玩,结交和自己成长经历相似的单亲或离异家庭的同龄人,结伴一起去飙车、去网吧、游戏机房、甚至去酒吧等娱乐场所,从中寻找刺激。

消费需要钱。弄堂里停着的一辆插着钥匙的电动车被他悄悄骑去卖了,换回的800元人民币转身就花了个精光。案发后他老老实实交代了全部经过,外公外婆忙不迭赔偿。因为才16周岁,他被警方取保候审。

学校自然是回不去了,林林无奈休学。不过他并不难过,甚至有些如释重负。因为这个书并不是他要读,他不喜欢读书,况且那个专业不是他喜欢的。当时是外公帮他填的报考志愿,说是毕业后好找工作。

于是,林林又回到了昔日的伙伴圈里。没有了学校的约束,不用上学,他感觉更自由了。某一天,他心血来潮想要买一辆助动车,没钱,就想到抢一部苹果手机卖了换钱。他和几个伙伴一合计,当晚骗来某同学,先是语言威胁,再加上拳打脚踢,抢得该同学随身携带的一部苹果iphone4手机。

“成功”后的林林感觉很得意。不过,第二天一觉醒来他就察觉自己又犯错了。当天向警方投案自首。

林林是黄浦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参与社区矫正的第一例。他的心理测试结果表明存在重返越轨行为的可能性。怎么帮助他回归?专职从事未成年涉案对象帮教考察的俞国花检察官觉得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

对于这样一个出自问题家庭的问题孩子,社区矫正该怎么做?有着近10年社工工作经历的陈佩芬老师同样感到棘手。

心智不成熟、行为易冲动、缺少父母关爱、家庭教养方式偏差……围绕林林的成长经历和越轨原因,她们细细分析,拟定了以“尊重、接纳”为原则,让“爱”先行的个别化矫正方案的实施步骤。

第一次个别访谈,林林显得拘谨,目光躲闪,不愿说话。之后,社工陈老师特意组织了由年轻社工、志愿者以及青少年矫正对象参加的乒乓赛,邀请林林参加,五十开外的陈老师也挥拍上阵。一场比赛下来,林林的脸上出现了笑容。之后又搞了一场篮球赛,林林很投入,还和一位大学生成了朋友。

带林林参加社工站组织的青少年成长性小组活动,寓教于乐,通过良好的同伴互动,林林的性情开朗了。他的目光不再躲闪,也愿意和陈老师沟通了。陈老师则利用带他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机会,结合日常生活中的事例告诉他什么行为是符合社会规范的,是值得肯定赞赏的,进而让他明白一个公民遵纪守法的必要性。

俞检察官和陈老师一起定期上门家访,除了关心林林的转变,还主动与林林的外公外婆沟通,倾听老人的心声,同时也让他们了解这个年龄段孩子渴望被尊重被理解的需求,以及探讨与青春期孩子的沟通方式等。另一方面,她们也在和林林的沟通中,启发他学会体谅和尊重老人。

家访中了解到这个困难家庭的生活现状后,社工陈老师及时向其居住地的社区干部反映,为林林申请临时补助;还把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他……

林林变了,在家里能和外公外婆正常沟通交流了,家庭气氛也缓和了。每个月他主动交上接受社区矫正的思想汇报,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态度也积极认真。他在一份思想汇报中写道:“我现在只要安安全全过完了每一天,就会提醒自己,你又成功了一天。”

转眼林林的18周岁生日快到了。他悄悄去参加了义务献血作为给自己的成人礼。而俞检察官和社工陈老师也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要给林林送上一份有纪念意义的成人礼。

那天,在黄浦检察院为林林等7位社区矫正和帮教考察对象举行的18岁成人仪式上,林林面对国旗举起右手,随着检察官的引领庄严宣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他说,他懂得了责任。

8月中旬,眼见林林的休学期即将届满,俞检察官和社工陈老师苦口婆心规劝林林复学。他原来就读的职业学校也同意接纳。无奈林林坚决不愿意回原学校,希望去学烹饪专业。于是,为了林林的转学事宜,俞检察官和陈老师多方联系,其间费尽周折,甚至动用了所有能想到的社会资源,但最终由于种种原因他的这个愿望没有实现。懂事的林林表示先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俞检察官就和社工陈老师一起陪伴他跨入职业介绍所寻找就业信息——不久后,他在本市一家西饼店找到了工作,开始自食其力。

转眼已是中秋。就在那个团圆的节日,林林突然接到了母亲因车祸去世的噩耗。虽然他恨母亲,虽然他从没有体会过母爱,但是真的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还是不由得悲从中来。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心底对母爱的渴望竟是如此强烈,而那份渴望随着母亲的去世将成为永远的遗憾。

获悉此情,俞检察官和社工陈老师及时赶到林林家里,送上关怀。得知林林将代表家人处理丧事,她们握着林林的手给他力量,关照可能遇到的问题包括细节。

2012年10月,俞国花检察官被评为上海市“十佳检察官”。在众多的祝贺声中,俞国花最珍视的是一条质朴的短信:“俞老师,听说您被评为上海市十佳检察官,我为您感到高兴,感谢您在我困难的时候拉了我一把,不计前嫌地帮助我,爱心妈妈这个称号您当之无愧。”这条短信发自林林。

相关链接: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主要负责检察机关承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以及参与综合治理预防犯罪等工作。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 其目的是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俞国花工作室

林林是一个被法院判处缓刑并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之前,我们开展对不捕、不诉以及诉前考察的未成年对象的考察帮教已取得一定效果,但不包括像林林这样的非监禁对象。2012年3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后,我们积极尝试参与社区矫正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并执行监督。

林林的个案是我院参与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第一例。他的转变和成长体现了爱心和正向关怀的力量,亦是对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探索。

在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来自父母的关爱必不可少。对林林这样来自特殊家庭的孩子捧出我们的爱心,让他体会到被尊重、被理解、被关爱,逐步提升其内心的正能量;同时帮助改变其家庭的沟通模式,重建家庭支持系统,进而促使他改变认知,自觉遵守社会规范,达到行为自律。我们欣喜地看到,林林开始懂得了责任和奉献——以参加义务献血作为送给自己的18岁成人礼。

对林林的社区矫正还是现在进行时。我们将继续关注他的进步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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