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立发
(吉林省珲春林业局,吉林 延边 133300)
木材生产是主伐林场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森工企业的支柱产业,加强木材生产管理,对提高森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具有重要作用。为此,笔者根据多年的生产实际,提出主伐林场加强木材生产管理的几点有效做法。
①林场生产场长、采运技术员等有关人员要参与伐区调查设计,并对调查设计提出意见和建议。主伐林场要做好年度伐区布局,并上报林业局生产和计划部门,为全局伐区安排提供依据,也为林场的木材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②林场在采伐前应根据批准的伐区作业设计修建楞场,禁止私设楞场和擅自改变楞场位置。要尽量少动用土石方,尽量避开幼树群,保持良好的排水功能,留出安全距离。同时,生活点位置应选择在平坦、开阔,靠近水源且排水良好、不易受洪水威胁的地段。还要创造必要的交通、通讯条件,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准备作业(包括工舍、桥涵、机库等)不得使用珍贵树种和高价值的树材种,更不准就近就便随意滥伐林木。
③林场依据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伐区作业设计,在采伐作业开始前进行修建集材主道,在采伐时修建集材支道,集材道宽不应超过5 m。禁止私自开道和擅自改道。
①主伐林场的伐区拨交要实行“拨一号,采一号,净一号,再拨下一号”的原则,每个承包组首次拨交2个小班,待小班采集结束,伐区清理完成50%以上时,由林场组织生产场长、监督站长、采运技术员进行自检,填写“伐区作业报告单”,经生产部门确认合格后,拨交下一批伐区。前一个小班作业不合格或出现采伐质量问题没有得到纠正或处理的,不予拨交新伐区。
②主伐林场要建立伐前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形式、内容、期限等。大面积采伐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公示;采伐森林、林木的单位也就是主伐林场要在场部明显位置设置伐前公示牌,标明作业地点、生产量、作业期限以及承包人等,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
③采伐作业前,林场采运技术员要会同资源管理员、现场员、伐区承包者和采伐工等逐小班现场拨交,明确小班界线、楞场和集材道位置、小班采伐株数、出材量、采伐强度、保留郁闭度以及各项作业质量要求、作业期限等,做好现场拨交记录,参与现场拨交人员签名后保存备查。现场拨交对确保木材生产工作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促进生产有序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④采伐工必须配备现场员跟班作业,依据《小班采伐木调查表》逐棵确认应伐木,保证采伐均匀,不留半截号,不超强度,不串树种,禁止采伐赤柏松、黄菠萝等珍贵树种。此外,林场还要重点强化伐区现场的安全要求,一定要确认危险区内无其他作业人员后方可开始伐木;使用油锯伐木时,一定要为伐木工配备助手,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①林场在集材作业时,要大小件子一起集,对集到楞场内不能及时运出的木材必须进行归楞。凡有利用价值的剩余物全部集到楞场单归单放,提倡小径原条集长材,到楞场后造材。
②按照设计批复的集材方式和要求组织集材作业,抚育伐区和更新采伐伐区不能使用履带式拖拉机集材;主伐伐区使用机械集材时,要单根抽,多根集,注意保护好幼苗幼树,严禁机械下道和拉网式集材。
①伐区清理要随采随集随清,拖清面积不许超过作业面积的30%,未能及时清理的,不拨交新伐区。在伐区清理的同时,要处理好倒木、枯立木、砸伤木和机械损伤木,把有利用价值的木材全部集下山。清林时遇到五味子、剌五加、猕猴桃、山葡萄等有特殊用途的植物应予以保留,影响造林时可予以适当清理。
②伐区清理一律采用堆积方式,枝桠堆规格为长2.0 m,宽 1.5 m,高 1.0 m。要避开幼苗幼树,横山堆积,不得紧靠树木,不能影响天然下种或人工更新,枝桠堆间距在10 m以上。
③在伐区采伐结束后,对集材道和楞场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地段,设置水流阻滞带,防止发生水土流失。在伐区清理的同时,将伐区内的生产垃圾清理到指定地点运出处理,保持伐区内的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