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燕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近一段时间以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治理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网络大V薛蛮子、甘肃张家川少年发贴等一系列事件,引起了广大网民和专业人士的广泛关注。本文将通过对这些事件的分析,帮助网民更加清楚地了解网络谣言的特征和危害,有助于规范网民的网络传播行为,同时激发人们强化社会正能量,弱化谣言负效应。
负面的波及性。近年来网络谣言的传播成为一大社会公害,“自来水里的避孕药”、“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南京猪肉含铅超标”、“惠州猪肝铜超标”等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都引起了不同程度的社会恐慌,损害了公共利益,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历史经验表明,每逢党和国家的盛事,国内外敌对势力总会借机兴风作浪,有意制造和传播谣言,目的就是挑拨离间,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我们党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各种谣言、小道消息不时出现在网络上,实际上是子虚乌有的凭空捏造,相关责任人虽已被惩处,但这类谣言造成群众恐慌心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真伪的难辨性。网络谣言由于其传播主体隐蔽性强,因而网络中传播的谣言真假难测。虽然说大多数谣言最终都被证明是经过恶意歪曲的虚假信息,但是从网络谣言开始传播之时,网民很难从中理出头绪。网络具有开放性与匿名性,使谣言的真正源头不易暴露,有时发现的源头只是其中之一;有时看似起于网络,实则来自生活;虚拟与现实互联互通、交叉影响、叠加传播。大众媒体传播的一些虚假信息,一经刊发和转载,很容易变成网络谣言,这类网络谣言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对受众而言,大众传媒的可信度较高,容易得到受众的信任和支持,出自大众媒体衍生的网络谣言,由于“有图有真相”、支持者众多,往往看起来就是真的。接着,谣言由可信度较高的大众媒体传播,再经过网络的转发,慢慢变得声势浩大。普通受众难辨其真假,涉及的有关形象也受到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传播的交叉性。基于网络的数字化与超时空特性,以及近几年来网络传播渠道的不断拓展,网络谣言也具有实时性和全球化特征,与口耳相传、书信递传、电话转传等方式相比,网络谣言可在极短时间内侵入网络,以几何级数扩散,迅即传遍世界。互联网为生活带来了便捷,但是客观上也给一些人造谣、传谣提供了空间和渠道,一些人只需轻点鼠标就诋毁他人名誉,破坏稳定,甚至危及国家安全。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网络谣言不仅可通过网络社区、聊天室、博客、帖吧、即时通讯等方式传播,而且可通过微博转发、微信传播等方式扩散,实现线上传播与线下互动,人际、网络、手机等多种途径叠加。
变异的快捷性。网络谣言的鲜明特征还在于其迅速变异。最初传播的网络谣言与最终接受的网络谣言可能风牛马不相及,相差十万八千里。这是由于在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中,有的传播者只是点下鼠标,进行转发而已,有的传播者则加入自己的喜好,有的则是为了出名或者满足某种阴暗心理而制造谣言,在传播中不断改变最初的文本形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全面客观地了解网络谣言的特征,可以增强网民的信息鉴别能力。
网络谣言的分类方法比较多,一般的分类方法,就是按照网络谣言涉及的事件性质进行分类。众多学者都倾向于将网络谣言分为:网络政治谣言、网络经济谣言、网络军事谣言、网络娱乐谣言、网络自然谣言等。不同的谣言因其涉及的利益集团不同,其产生的危害和影响也有不同。研究和应对网络谣言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解网络谣言的性质和产生的背景,深挖网络谣言背后隐藏的事物。这样才能更加有针对性地、有效果地应对网络谣言。
网络政治谣言。网络政治谣言是谣言的一种,它所涉及的是政治性问题,是人们传播的毫无根据的政治消息或虽起之有因但却严重失真的政治消息。例如,2012年初著名的“王立军”事件发生以后,国内外反华分子和极端分子以及一些不明真相、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互联网络,大肆制造网络政治谣言,影射国家政要,企图挑起各种矛盾,干涉国家政治生活。
网络经济谣言。网络经济谣言则是有关经济生活的网络谣言。做空过中国概念股的美国调查机构Citron曾发布报告称,恒大地产集团已经资不抵债,公司滥用资金以换取个人的中饱私囊,将股东的钱大肆挥霍在各种个人爱好上。此外,Citron还表示,恒大过去一直在向投资人汇报虚假信息,误导投资人,是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上一个极佳的做空机会。受此消息影响,恒大地产H股股价大幅跳水,一小时内竟暴跌17%。恒大地产迅速发布公告,称美国调查机构Citron报告严重失实,并同时提醒股东及投资者在买卖该公司股份时务必谨慎。这是一则典型的网络经济谣言,谣言制造者通过发布虚假信息制造恐慌来获得经济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网络经济谣言越来越多,经济谣言的制造者往往具有政治色彩,企图利用信息不对称、金融体系不完善等漏洞达到掠夺他国利益的目的。
网络军事谣言。网络军事谣言是有关军事生活和军事行动的网络谣言。中菲黄岩岛事件发生以来,菲方不顾中方反对,公然侵犯我国利益和领土完整,更无耻的是,菲方经常散布网络军事谣言,企图引起国际上其他国家对菲的同情,以达到抗衡中国的目的。事后证明,菲律宾的指控子虚乌有,纯属谣言。
网络自然谣言一经出现,政府部门大多数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发布信息,进行辟谣,这里不再一一举例说明。
人们愤慨地称谣言为“信息毒品”,视制造谣言为“制毒”,视传播谣言为“贩毒”,视听信谣言为“吸毒”,其痛恨之情和忧虑之状,可见一斑。一条荒谬不堪的谣言,借助于网络和手机,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流布四方。网络谣言的危害,在于其经常以莫须有的信息,扰乱人们的思维,扭曲人们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和谐稳定是党和国家的大局,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之所以能快速发展,人民之所以能安居乐业,最根本的是因为有了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随着网络的发展,微博的应用和普及,各种网络谣言通过微博等迅速扩散,造成人们认知上的误区和心理上的恐慌。一些网络大V出于各种目的,也通过微博、利用网民,获取各种利益。例如,在微博圈里比较知名的一些人,随着粉丝的增多,发现微博是一个能快速积累人气、扩大影响力、不用花钱就能宣传自己的平台,于是编造各种虚假信息,借“科普”之名行谋私利之实,严重危害了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运行。
谣言是故意捏造事实,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的虚假信息。通常所称网络谣言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的谣言。那么怎么区分故意造谣和无意传谣?“谣言倒逼真相”是否有道理?的确,有的网民出于无意传播了谣言,需要加以区分,但故意传谣的特征是明显的。有的已经被证明是虚假信息,仍然被反复传播、炒作;有的甚至在传播中被加工、夸大,给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谣言倒逼真相”这个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传播谣言找借口。谣言和真相是两码事,不能黑白颠倒、是非不分。“谣言止于智者”同样不能成为容忍谣言的理由,因为不能假定所有人都是“智者”而允许谣言传播。“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不同的利益集团通过网络政治谣言攻击我国的指导思想,企图扰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政治谣言在网络上的迅速传播也必然动摇了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破坏了良好的道德风尚。作为研究网络的学者和有一定网络素养的网民,在转发与传播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认真鉴别,仔细区分,不能到头来好心办了坏事,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今年以来,为了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相关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依法管网对正确利用网络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但与此同时,一些网民片面地认为,实行网络管制就是压制言论自由,很多人对转发“500次”也认识不深刻。仔细阅读规定可以发现,解释中所指定的“被转发500次”的对象是特定的诽谤信息,而不是其他信息。网民来自于人民,网民会在网络上传递民意,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互联网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充分重视并保障民众发表建设性的言论,深入了解并及时回应网上的民意呼声。广大网民通过互联网发表意见建议,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其积极意义日益凸显,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打击网络谣言有利于保护正当的言论自由。我们的网络空间不能成为谣言空间。放任谣言传播,无异于自毁网络。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谣言传播。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成为时代和社会的鲜明特色。在这一趋势之下,让网络更多释放“正能量”,无疑是一道需要求解的社会管理课题。“正能量”本是物理学名词,现已被喻为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给人力量的、充满希望的人和事,并付诸全社会营造。网络谣言的负效应,有待于强有力的社会正能量来应对。
舆论性正能量应对:重在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及时揭穿各种谣言。世界发展进步的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国民收入达到1000至3000美元时,就会进入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当前我国社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人们在维持既有利益的同时,开始意识到自己应该有的权利,如知情权的呼声日益高涨。对传播的有效管理和危机本身的处理一样重要,因为外界对危机的态度取决于他们接受的信息。而这需要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共同努力。对政府以及其他权威机构而言,在发生谣言时,需要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用尽可能翔实、清晰的事实证据阐释事件的来龙去脉,澄清迷惑。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是应对包括网络谣言在内的一切公共事件的基本原则。
机制性正能量应对:重在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加大网络监管力度。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建立网民和网站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等“七条底线”,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来使信息的传播者和接收者能自觉鉴别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求证信息的真实性。二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种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集中清理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三类信息;各类传播网站也应该从自身的特点出发,制定各种法规,如新浪网制定了《新浪微博社区共约(试行)》。三是要设立网络谣言举报、整治热线,以实际行动来打击网络谣言的传播者,不能把网络谣言的治理仅仅停留在宣传与教化层面。例如,近几个月来,国信办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信部、公安部、文化部等多个部门开展净化暑期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关闭、整顿、处罚近千家违法违规网站;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五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活动。此外,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120多家利用负面虚假信息进行敲诈勒索的网站。这些实际行动都有效地打击了网络谣言,从根本上保护了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受到广大网民的欢迎。
疏导性正能量应对:重在完善信息发布渠道、迅速回应网民质疑。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下,政府应当利用现有的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发言人制度、主流媒体的报道特别是党报,对社会现实报道做到客观公正,“报喜亦报忧”,树立官方信息渠道的公信力。官方权威媒体要通过连续报道,详细阐述事情的真相和来龙去脉,使网民了解真相,打消他们的顾虑。
实务性正能量应对:重在消除相应社会矛盾、消除谣言产生根源。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产生如此巨大的负面影响,既有技术因素,也有社会因素。在社会的转型期和改革的攻坚期,尚未理顺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解决的社会矛盾,都容易带来急躁情绪和焦虑心态。而在身份隐蔽的虚拟空间,这种情绪极容易酝酿膨胀,掩盖事实、冲破理性。这固然不是谣言产生的主要原因,却能成为谣言大面积传播的心理基础。因此,在依法打击、信息公开之外,还应该从更深远的角度着眼,提供更多表达诉求的途径,及时疏导、解决种种有代表性的社会矛盾,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理顺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网上的焦躁情绪提供现实出口。注意到深层的社会原因,进行整体性的情绪疏解,对防范此类事件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本性正能量应对:重在强化媒体职业道德、提高公众媒介素养。网络谣言捕风捉影、似是而非,带有很强的迷惑性。但谣言之所以成为谣言,就是因为它缺乏事实根据。因此,事实与真相是谣言的天敌,只要用事实就能打败谣言。对公民个人而言,则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发言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的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蜚语,“不信谣、不传谣”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媒体而言,要加强媒介素养教育,提高职业道德,依法保护网民使用网络的权利,加强对论坛、微博等互动栏目的管理,积极引导网民文明上网、文明发言,坚决斩断网络谣言的传播链条。网络供应商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站作为一个信息平台,应通过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减少谣言信息传播的几率并能够及时阻止网络谣言信息的传播。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行业自律公约,不为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行为。
总而言之,网络谣言的负效应值得关注,以社会正能量加以克服值得倡行。我们要按照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的要求,积极制作和传播合法、真实、健康的网络内容,把互联网建设成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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