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 蔡伟 许亭 陆
根据国际经验及2012年工信部年度统计数据,假设我国转售业务发展较为乐观,即政府支持力度适度跟进、运营商逐步放开合作、转售企业市场策略得当以及市场反应良好,预计国内转售业务用户的平均APRU值为41元,到2016年转售业务用户可超过4000万、市场份额达到2.9%,收入可超过200亿元。
在移动转售业务中,零售大佬们对转售牌照表现得势在必得,苏宁已经完成组织架构调整、正在进行系统开发。200亿的转售盘子对于年收入近千亿的苏宁国美来说,还有些不够看。那么,为什么大佬们如此异乎寻常的积极?
众所周知,实体零售业正在受到电商的冲击,2012年国美销售收入下降20%,苏宁开始谋求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而手机号能够实现网络客户的身份沉淀,帮助其建立线上客户和线下客户的联系。一旦获准进入,苏宁国美极有可能进行业务交叉销售,“买电器送话费”“入网送积分”成为可能。利用移动通信业务增加现有客户粘性,促进主营零售业务的发展,才是大佬们更加看重的。
除了传统的零售大佬外,由于受到电商的价格压榨、运营商直接向厂商定制等一系列冲击,像迪信通天音系等传统手机渠道企业最近的日子也不太好过,而转售业务无疑成为其谋求转型的契机。据悉,迪信通已将虚拟运营业务纳入未来发展战略。如果它们获得转售牌照,对运营商来讲,其虚拟运营商和社会渠道的双重身份,意味着管理上会出现一定的难题。如何让它们在发展自己的业务和代理运营商业务之间取得平衡,如何调整酬金发放模式等,都是运营商要考虑的问题。
最后是京东、淘宝系的积极跟进。对京东、淘宝来讲,运营商的戒备心理、外资比例的限制等都是一道坎,但它们仍在积极跟进牌照申请进程。如果它们获准进入,将打通手机号和网络账号,用户可以通过一个号码,享受打电话、上网、购物、结算等一站式服务,未来用淘宝号或京东号直接打电话也不是不可能。此外,它们还有可能为用户提供上自家网站免流量费的优惠,通过移动通信产品的优惠甚至免费,增加其他的商业收入。这种一点接入、多点开花、流量免费的模式将对运营商的商业模式、产品体系、资费体系产生较大冲击。
其实,不管是国美苏宁系、迪信通天音系还是京东淘宝系,考虑的是利用转售业务促进主业发展,并不想直接对上运营商。而对于运营商来讲,虚拟运营商的进入带来更多的将是间接影响。
如前面所述,尽管转售企业的加入,主要还是为了促进各自主营业务的发展,但不容否认的是,在三家运营商市场份额相对均衡的省市级地区,哪怕虚拟运营商只占了0.2%的份额,也有可能使老大沦落为老二老三,这使得运营商在选择开放省市时必须慎之又慎。
不可否认,转售企业的进入使得通信市场有可能出现针对细分群体的新品牌。例如苏宁国美系可能针对家庭主妇推出家庭品牌,京东淘宝系有可能推出针对年轻人的时尚购物品牌,这种情况下运营商需要考虑现有品牌体系是否需要调整,是否要加入子品牌。同时,用户关注的不再是网络技术的差异,而是差异化的需求能否得到满足,这使得未来整合营销手段会更加丰富、更新周期会更短,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强。
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情况。首先需明确的是转售企业与运营商是复杂的竞合关系,这意味着如果不能发展成公司的合作者,就会被竞争对手拉拢成为强有力的竞争者。所以,试点期间转售企业将更多的成为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手段,这使得竞合策略成为运营商需要考虑的重点,运营商对待新成员要做好拉拢、提防、管理、协助,拉拢对自身有利、对竞争对手不利的成员,提防强渠道型企业与竞争对手的合作,给予优惠政策、协助己方战友进行市场开拓,同时做好渠道合作伙伴的管理。
由于移动转售业务在我国尚属首次,作为一个新的业务形态,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执行过程中,所以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不但必不可少,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移动转售业务的公平与成败。那么政府相关部门应如何进行监管呢?
首先应完善转售企业与运营商的责任划分及监管策略,确保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具体表现在做好码号资源、网络质量、批发价格等配套细节政策的制定以及监管手段的完善,确保转售企业获得公平机会;另外,还应规范虚拟运营商之间、虚拟运营商和电信运营商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申诉举报平台和快速响应机制。
其次需强化转售业务SP监管,细化预付费模式下责任追溯,切实保障用户权益。这需要加强转售企业与SP合作的监管,严格控制SP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提供质量;另外,由于预付费模式将风险转嫁给了用户,为切实保障用户权益,需要细化责任追溯机制,在出现问题时,同时向转售企业和基础运营商追溯责任。
最后还要做好事前引导培训,建立常态化监督闭环机制,确保政策执行力度。在这方面,首先要建立公开培训平台,对转售企业做好相关政策的事前培训;第二,建立常态化的执行监控、督促调整的闭环机制,保证政策的实际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