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济岳、陈涛
(1舟山市统计局、2舟山市人大/1局长,浙江 舟山 316021)
设立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对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意义重大,是舟山市深入实施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有助于培育形成真正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群体,营造以创新为灵魂的创业文化,提高一个城市自主创新的可持续能力。
1.有利于优化金融投资环境。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既能促进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扩大新区影响力,也能带来先进金融发展理念,有效引入基金管理公司、产业资本、金融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大型券商等金融机构以及一大批优秀金融人才落户舟山,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有效发挥金融对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强大助推力。
2.有利于加快发展海洋产业。发展海洋产业存在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等情况,仅依靠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和企业资金远远不够。通过先行先试,改革现有海洋产业投融资制度,实施金融创新,募集社会资本投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基础设施是开发建设新区的必要举措。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将有效缓解新区海洋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3.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把海洋经济产业转型和升级作为投资主线,瞄准高端、高质、高效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植优势产业集群,发挥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功能,可以有效优化新区内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提升新区经济竞争力。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在解决新区资金需求的同时,还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增值服务,产业投资基金在投向产业的上、中、下游过程中,注重以企业为代表的产业链条的打造。由于引入了产业资本,在资金之外,产业资本的更多产业资源可以为被投资企业利用,会相应带来企业管理、技术和产品的升级。
4.有利于汇聚资本、人才、产业等要素。海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的运作过程是一个包括资金汇集、人才汇聚、企业投资、资本运营的完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资金、人才、管理、技术将随着基金的投资输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与此同时,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将吸引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机构和一批金融高级管理精英汇聚新区,新区经济社会建设将因这些因素的注入,而获得更高质量的发展。
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在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下,以股权投资等方式,立足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重点投资与海洋有关的产业领域,如海洋运输物流、海洋装备制造、海洋能源矿产、现代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工程、海洋文化旅游、海洋油气开发、海洋信息服务、海洋化工等海洋产业。
从法律环境来看: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为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这是我国首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含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的运作和备案管理进行了规范。
从市场环境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社会资金较为充裕,机构投资者有了很大发展。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从资产配置和提高收益的要求考虑,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探索综合经营提高竞争力的角度,介入产业投资基金的积极性也不断提高。舟山借助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效应和周边城市充足的民间资本,优势明显。
从各类资源来看:舟山市海洋资源丰富,项目储备不断增加。海洋区位条件和海洋资源环境十分优越,海岸线总长占全国的7.6%,海域面积(内水和领海)占全国的5.6%,深水岸线占全国的18.4%;海洋科研实力不断增强,拥有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院所。
从基金发展成长环境来看:舟山具备良好的基金发展环境。首先是具有良好的功能性平台。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舟山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舟山群岛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控股企业作为新区建设的重要投资主体,实力较为雄厚,适宜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和股东。其次具有良好的人文资源优势。舟山籍知名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众多,通过积极宣传,进一步激发海外舟山人参与家乡建设的热情,加快形成集聚效应。第三是政府重视。舟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不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为各类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提供各种支持。
在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上,鉴于海洋产业投资基金设立、运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创新性工作,工作量大、协调面广、法律和政策性强,有着严格的标准和程序,需要国家发改委备案。建议市政府指定市金融办牵头,联合发改、国资、财政等部门,组织成立基金筹备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基金成立方案(包括基金规模、基金模式、管理体制、基金募集、基金投向等内容)和产业优惠政策。建议利用好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相关平台,实施基金发起设立工作,负责项目准备,落实基金储备项目,统一制作基金募集文件,统一对外进行投资者协调沟通,统一开展基金募集工作。
在基金管理公司中的股权结构上,尽可能发挥国资、民资、甚至外资等多方参与的“复合功能”,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营方式,更好、更多地吸引社会资本服务新区发展。舟山相关平台公司作为基金的发起人之一,在基金管理公司中占据第一大股东地位,但又不绝对控股,有利于承担责任,又符合市场规律,有效规避风险。公司本身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只设立股东会和董事会,由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专业运营和管理。适时安排资金为平台公司进行增资,专项投资于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使政府引导资金起到有效的杠杆撬动效应。
在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上,封闭式“母基金”的运作,能够有效扩大融资规模、放大杠杆功能。通过一定的比例,除一部分直接用于投资项目外,将其中一部分资金,根据不同的地域、产业、项目,发起设立多个产业子基金,应能取得较明显的资本放大效应。建议从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吸引更大规模的社会资金设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海洋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海洋装备制造产业基金等,用足用好国家鼓励政策,通过股权投资,并购、整合1-2家海工企业,切入海洋装备制造产业,瞄准高端海工产品研发,打破发达国家对高端海工制造领域的垄断。
在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规模上,根据新区建设实际和项目储备情况,结合国内涉海产业投资基金的规模,建议100-200亿元人民币较为适宜。首期募集资金规模根据现阶段的项目特别是优质项目储备情况确定。海洋产业投资基金还通过对具有上市前景的项目进行上市发行,实现资金回收,其他阶段性持有项目通过股份转让及回售实现资金回收,建立畅通的资金流转通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基金的快速发展。
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正逢其时,发展机遇难得。但同时,其发展中的人才、政策、氛围等条件相对处于弱势,需要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扬创业创新,以及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担风险、敢破难题的“两创四敢”精神,并取得突破。
1.高端复合型金融人才匮乏。当前,舟山市的金融人才总体上呈现五多五少的结构性问题。一是一般性人才多,高层次人才少;二是操作性人才多,创新型人才少;三是单一领域或行业人才多,满足金融综合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少;四是营销人才多,研究开发和风险管理人才少;五是熟悉本地市场的金融人才多,精通国内外金融市场的人才少。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都需要由金融人才去完成,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金融支持配套体系中重要一环。在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发展过程中,亟需一大批高端复合型的金融人才支撑。
2.争取基金设立协调难度大。与国内相关涉海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不同,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河北省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等都是由省级部门或计划单列市牵头,层级相对较高。如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在批复设立的过程中,由山东省发改委牵头,并得到国家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而舟山作为地级市,在基金设立的过程中,既无相关文件明确支持,又不及其他省市在基金设立过程中的起点高。因此,要在较快的时间内成立并顺利运作的难度可想而知。
3.地方金融实力相对较弱影响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舟山群岛新区传统金融实力相比周边的上海、杭州、宁波等城市较为薄弱,民间金融实力更无法和温州、台州等地比较。同时,金融机构体系尚不完善,本土城市商业银行尚未建立,本地法人金融机构规模较小。金融市场的总体规模不大,市场相对不成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一步发展。
4.海洋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定位难。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行没有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在较为成熟的产业投资基金发起和融资方式下,顺畅的进入通道、便利的退出机制、合理的风险收益比例,这三方面必不可少。其中各项环节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保障,也离不开政府合理的规划与必要的宏观调控。因此,在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过程中,对于政府的职能、作用应当进一步明确,而不能以混同的角色来处理产业投资基金运行的各类问题。政府既不能过多干预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营,将其作为调整本地区产业导向的工具,同时又不能完全放任,失去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有效监管,把产业投资基金当作纯粹获利的工具。
5.海洋产业投资基金投向平衡难。目前的产业投资基金大多数是按照地域划分的,其目的基本是为了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产业投资基金对投资对象的选择,也制约了其持续发展的能力。由地域型转化为行业型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趋势,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在设立及其今后的发展中也会不可避免的遇到这方面的问题,从国内运作较为成功的产业投资基金来看,淡化区域投资色彩,强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合理设计商业赢利模式是基金运作较为成功的基础。所以,如何平衡支持新区建设与项目选择间的关系,对于基金管理公司而言是一个需要及早关注的问题。
1.上下联动加快推进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工作。设立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事关新区建设大局,要切实获得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在有关重要的规划中,明确提出设立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思路,明确省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在优质项目储备、资深基金管理公司的引进以及实力强、信誉好、社会影响力大的股东进入等方面给予大力引荐和支持。按照按资本放大效应来看,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将有力推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建设。作为市级相关部门也要在基金的设立、发展过程中先行先试,协力推进基金设立的各项工作。
2.强化政策创造股权投资机构集聚环境。要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硬件与软件并重,努力创造适合股权投资机构发展的优质环境。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市场化股权投资机构在新区注册发展,对于国内外知名的优质投资机构入驻新区的,政府应从多方面予以奖励和补助。要探索和鼓励社保基金、银行资金、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境内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和成熟个人投资者支持新区股权投资基金业的发展。依托新城中央商务区等发展载体,着力引进培育一批会计、证券、法律等一系列配套服务机构,切实优化提升新区的金融支撑能力。
3.千方百计引进和培养高级金融人才。人才是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设立、运营的关键因素。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既要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又能理解和把握国内外经济和金融体系现状,更要认清群岛新区金融建设的实际和发展思路,具有较宽阔的视野。在基金筹办过程中,就应考虑面向国际,吸引一批国际一流的金融人才,引进国际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经验。新区要长期留住金融人才,防止人才外流,还要大力改善金融人才的职业发展环境。在深圳特区、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都出台了多项引进和留住金融人才的优惠政策措施。对高级金融人才的扶持从现金补贴、税收优惠、提供住房到子女教育等问题,都采取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多方面为金融人才解决后顾之忧,提供施展抱负的平台。
4.想方设法促进投融资公司科学管理加快发展。以资本运作为手段,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做到土地收益集中、融资平台集中、政府财力集中,着力打造运转高效的投融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投融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建议进一步整合海投、交投、港投、城投、旅投公司等投融资平台资源,坚持科学治理、依法运营和防范风险,建设一批能够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有现金流和净收益的公司,争取实力强、资质好的公司上市,为进一步壮大海洋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打下坚实基础。
5.着力加强对舟山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引导和政策扶持。项目是基金投资的落脚点。抓紧编制《舟山群岛新区产业投资项目指导目录》,引导产业投资基金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新区建设。根据新区不同时期的建设重点和企业的实际需要,搞好各类优质项目资源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对接。制订新的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扶持政策。设立舟山群岛新区重点产业投资专项扶持基金,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匹配投资。加强对舟山市产权交易市场的引导和管理,发挥其为产业投资项目融资和退出的渠道作用。
6.共同推进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和新区建设融合发展。如何实现基金自身和新区更好地融合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产业投资基金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新区实际为导向,根据自身优势和不同产业、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价值,培育、形成、壮大产业链,实现全产业链价值最大化。其次,必须坚持市场化的运营机制。作为立足新区的基金,投身新区建设,推动新区发展责无旁贷,这是其存在的根本价值。但同时,基金的发展也要以市场化为原则,在立足新区的同时,辐射浙江,面向国内外,这是基金发展壮大的根本。第三,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沪杭甬等周边城市在人才、金融、信息、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合作和对接,促进舟山群岛新区与周边城市在各领域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弥补新区建设初期在相关领域的劣势,为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集聚更多的有利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