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10月31日发布2013年第81号、82号公告称,鉴于案情较为特殊和复杂,决定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和反补贴案调查期限均延长6个月。
近日,国家能源局向各省市发改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下发《关于征求2013、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意见的函》。能源局表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光伏发电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快培育国内市场应用,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将对全国光伏发电实行年度规模管理,综合考虑各省太阳能资源条件,电力市场以及各地区配套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积极性等因素,研究提出2013、2014年度全国光伏发电规模预安排方案,要求各地区能源认真研提意见。
包括:(1)总结2013光伏发电运行情况,分别对地面电站和分布式予以说明;(2)截止目前并网以及预计2013年年底前并网投资光伏电站和执行按发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信息;(3)截止目前已投产以及预计2013年年底前并网投资的“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信息等。
深陷重组漩涡的昔日光伏老大尚德电力10月30日晚宣布收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联集团”)投资意向书。国联将以不少于1.5亿美元现金的形式对尚德进行股权投资,以支持全面重组和恢复尚德的财务和运营。此外,国联集团计划以各利益相关方满意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太阳能相关资产和其他资产注入尚德,并/或与尚德成立合资公司或达成类似的协议,来充分利用尚德的全球平台、分销渠道和其他协同效应。
国联集团是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主要进行财务和产业投资。其产业投资包括下游太阳能企业、发电产业、纺织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的环保和能源项目。至2012年底,国联集团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达到约67亿美元和26亿美元。
尚德CEO周卫平表示,“虽然这个投资意向书是象征性的,不是确定的承诺,但这是与关键利益相关人一起重组尚德非常重要的一步。虽然我们现有股东股权将会大量稀释,但这些措施的成功实施将保留公司的国际平台,重建公司的经营资产,并恢复公司的全球品牌。”
国联集团日前参与了尚德在中国正处于监管中的主要运营资产——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竞标。此前,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10月8日被临时选为无锡尚德的战略投资者,并于2013年10月24日与无锡尚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已经获得地方监管部门批准。顺丰光电11月1日发布公告称,以30亿元人民币的总代价,收购无锡尚德所有股权,这其中包括了尚德电力在中国的大部分制造业资产。无锡尚德的战略投资者将会在计划于2013年11月12日举行的无锡尚德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中被正式选出和批准,最后还需通过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才会正式确定。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方式召开。出席董事9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显示,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陈汉文、罗宾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日出东方以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064.40万元受让自然人陈汉文、罗宾合计持有的鹏桑普公司股份中的1218万股,占股份鹏桑普股份总额的14.82%。
在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335.60万元对鹏桑普进行增资,其中1782.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计为1782万股,剩余部分即8553.60万元计入鹏桑普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鹏桑普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公司最终合计持有鹏桑普30%的股份。
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公示流通领域太阳能热水器类商品质量监测结果,联想天逸、盖普、锐星阳光、清阳浴华、清泉浴华、清华鼎、中星阳光、海裕、光普乐等标称品牌商品上不合格名单。
在2013年商品质量监测中,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市场上销售的太阳能热水器类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本次监测结果显示,北京市太阳能热水器类商品整体质量状况良好,但仍有部分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有:热性能、能效系数、外观、贮热水箱。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监测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0月23日,华夏幸福发布公告称,其下属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大厂回族自治县潮白河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拟共同签署《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能源战略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鼎鸿投资与大厂县政府合作,采用“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新型区域开发模式,负责大厂潮白河工业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软环境建设、招商引资、产业服务和园区综合管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则投资约60亿元,在工业区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总规模约600MW,其中首期60MW。所建电站将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所发电量就地消纳。
日前,山东省物价局发出《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发电项目健康发展的通知》,继续扶持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发展。
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1.2元/kWh(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2013~2015年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在国家标杆电价0.61元/kWh的基础上,按照0.06元/kWh标准给予临时电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