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印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西太原 003006)
山西是我国重要的煤炭大省,煤炭产业的发展也有多年历史,衍生出许多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利益团体。资源产权,成为各类经济团体争夺的重要元素之一。
我国矿产资源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为国家所有,但实际操作中管理者与各类利益团体有很多买卖关系。矿产资源产权经过多个中间环节的层层委托,形成赋权体系,县和乡级政府机构最终成为产权的直接代理人和执法者,其能够对资源型社区发展做出合理规划,协调资源型地区各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对于资源型地区的发展可发挥实质性的影响作用。所有权的委托成为影响所有权代理者的直接诱因,成为影响矿村社区生态治理的关键因素。因此界定产权,明确所有者及对资源的权、责、利关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产权制度就是调整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制度。
据统计,全国煤矸石累计堆积已达30亿t,占地55×104m2,每年煤矸石外排量为2亿t,增加占地约3万m2。国有重点煤矿有121座矸石山在自燃。排放大量烟尘、SO2、CO、H2S等有害气体,对矿区和大气污染严重。同时引起水资源问题。据统计,有71%的煤矿缺水,40%的煤矿严重缺水,80%以上的煤矿职工饮用不洁水。而煤炭开采对地下水资源的破坏却相当惊人,当前全国煤矿外排矿井水达22亿t,选煤水0.28亿t,其他工业废水0.3亿t,生活污水4亿t,北方矿区平均吨煤破坏地下水资源约10m3,使生态环境恶化。并且这些问题已不再是单一的环境要素问题,而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和区域生态环境发展的综合性制约因素的系统问题。
随着矿区环境的破坏,矿区政府意识到改善矿区环境的重要性,县和乡级政府机构最终是矿区产权的直接代理人和执法者,同时县和乡级政府积极参与制定整体矿区的整治政策。政府层面建立倾斜政策,构建煤矿区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的措施,凸显政府责任。
政府省、区、市通过人大颁布实施了矿山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出台专门性的法规,以促进该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依法加强资源开发的管理,各级政府及有关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管理。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严格勘查、开采审批登记,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强化人们的矿区生态保护意识,摒弃“先破坏,后治理”靠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不等价交换等获取短期的经济发展。整顿矿业秩序,坚决制止乱采滥挖、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取缔无证开采,关闭开采权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企业效益差的矿点,逐步使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加大对矿山科技进步的投资,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目前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面临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技术水平落后,设备陈旧化,生产规模不经济,要逐步实行改革,强制化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政策,努力提高矿山开采水平,更新改造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矿山企业采选三率指标,降低能耗,减少采矿过程中的损失,是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减轻破坏的重要措施。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对所有矿山生态环境开展调查评价,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档案和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开展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示范,对新建矿山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使矿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把美好的家园留给子孙后代。
煤矿企业作为与矿区最重要的生产主体,在生产过程中利用新的开采设备以提高开采效率和资源回采率,采用与革新通风技术、防尘技术、瓦斯预防报警技术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安全生产,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有效管理企业生产、管理及服务中与环保、资源和原材料利用等相关的问题,从而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标准化矿区与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涵盖煤炭工业采、贮、运和深加工的全过程,重点在“采”。在总体规划中,就必须对煤炭资源保护、洁净生产、采煤工艺、井下瓦斯抽放与利用等做出优选设计,提高块煤率、矿井水分类排放率与水循环率,并做好矸石井下处理、改革支护技术、降低坑木消耗等工作。
矿区产业生态管理。传统的末端治理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污染物从一种介质向另一种介质转移,并没有真正地消除污染,而且也无法解决复杂的、系统的环境问题。作为对清洁生产的一种升华和补充,基本思路是:以主导产业链为核心,依据生产“食物网”供给关系,向下纵向延伸和横向环向拓展。向下纵向延伸就是对矿产资源进行深加工,横向环向拓展是将向下纵向延伸的生态产业链排放出来的副产品或废弃物再度深加工,从而形成纵横交错的矿区生态产业结构网。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是预计矿区潜在影响的最佳方法,也是从最大程度上控制和减轻恶性环境影响和取得良好环境效果的承诺。环境影响评价的核心内容一般是从探矿、施工、开采到最终关闭整个过程中的环境和社会关心的问题。它是把环境因素按生态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方式纳入项目规划和决策的过程,通过考虑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来保护环境,帮助采矿公司尽可能减小项目施工、作业和报废过程中所造成的影响。
对矿产资源勘探者和开发商来说,最佳环境管理是与矿区居民讨论有关开发项目的各个方面并听取他们的忧虑、需要和建议。采取的开发方法是不断变化的。它是以整个矿区为中心,而不是以项目为中心,让矿区内的公众共同参与。
矿产资源是人类重要的能源,是经济效益的重要支柱产业。经济发展同时应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政府是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监督者。矿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应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强化人们的矿区生态保护意识。政府应增加科技投入,引入环境评价,建立矿区信息体系,综合治理。企业是矿产资源经营者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企业对标准化矿区与清洁生产、矿区产业生态管理及服务中与环保、资源和原材料利用相关的问题进行有效管理,在生产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增加公众对环境保护参与,从而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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