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观照下的《红楼梦》英译本

2013-02-01 08:58吴婷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2年9期
关键词:目的论红楼梦

吴婷

【摘要】本文从目的论的角度分析对比了《红楼梦》两英译本的翻译片段,从译文的翻译策略、文学性及艺术再创造等方面探讨了翻译目的对翻译效果的影响,指出目的论在翻译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

【关键词】目的论:翻译效果;《红楼梦》

一、引言

《红楼梦》是中国文坛上的一座丰碑,被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她以其包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艺术,生动活泼的语言赢得了各个阶层读者的喜爱和赞赏。同时,也吸引了国内外诸多学者、翻译家纷纷前来问津。然而,迄今为止,被译界公认的两种最佳英文全译本分别为著名翻译家杨宪益及其夫人戴乃迭(GladysYang)合译的ADreamofRedMansions和英国汉学家大卫·霍克斯(DavidHawkes)的译本TheStoryoftheStone。本文拟从翻译目的论的视角对两英译本进行比较分析,讨论两译文在翻译策略、文学性及艺术再创造等方面的翻译效果。

二、目的论简介

目的论(Skopostheory)是由德国翻译家汉斯·威密尔(HartsVermeer)于1978年提出并加以发展的,是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威密尔把人类行为定义为发生在一定语境中的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他将翻译视为一种交际性的人类行为,认为翻译是一种基于源语文本的转换行为,而任何翻译行为都有一定的目标或目的,甚至产生一种结果、一种新的语境或事件。根据目的论,翻译过程不是由原文或原作者的目的决定的,而是由译文的预期功能或翻译目的决定的。

在目的论中,原文已不再是翻译过程中参考的唯一标准,译文要达到的目的则很重要。目的论确立了翻译应遵循的三个法则,即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

诺德(Nord)在继承目的论基本思想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功能加忠诚”原则。“功能”就是使译文在译语语境中按预设的方式运作的因素;“忠诚”即译者、原文作者、译文接受者及翻译发起者之间的人际关系。她在《目的性行为》中指出:“要在原文意图和译文功能之间达到一种调适。译文既要考虑原文,也要考虑译文环境;既要对原文作者负责,又要对译文读者负责。”(2001:6)

在实际翻译过程中,译者很少出于自己的目的而开始工作,通常有一个“发起者”让他们进行翻译。“发起者”可能是组织或者机构,也可能是个人——原文作者,潜在的译文读者,甚至译者本人。尽管发起者规定了翻译目的,翻译的责任还是在译者身上,因为他负责实施“翻译指令”,并采用与翻译目的一致的翻译技巧来达成译文的预期功能。译者既是原文受者,又是译文作者,因此他接受原文与创造译文的过程必然来自译文的预期目的。目的论为文学翻译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开辟了一个新视角。

三、《红楼梦》英译中翻译目的的体现

翻译的目的主要体现在译文文字中,译者翻译策略的选择、译文的文学功能及艺术创造性等都能反映出不同的翻译目的。杨氏夫妇一贯强调对原文的忠实,力图在翻译中向外国人如实介绍中国文化。霍克斯在前言中阐述了自己的翻译态度和原则:“…Myownguidingprinciplehasbeentotranslateeverythingevenpuns…Icannotpretendalwaystohavedonesosuccefully,butifIcanconveytothereaderevenafactionofthepleasurethisChinesenovelhasgivenme,Ishallnotlivedinvain.”Hawks,1980:6)由此可见,霍克斯更重视译文的文学美学功能和读者阅读体验,传达文学的欣赏价值便是他的翻译目的。两位大家翻译目的不同,最终所产生的译文也各有千秋。下面从翻译策略、文学性及艺术再创造等方面对部分译文进行评析。

1、翻译策略的选择

在目的论看来,翻译批评的重要标准是合适原则,即考察具体采用的翻译策略是否合适于翻译目的,以此来评价译文的成功与否。霍克斯和杨宪益夫妇不同的翻译目的决定了他们各自不同的翻译策略。试看下例: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第六回)

杨译:Manproposes,Heavendisposes.

霍译:Manproposes,Goddisposes.

从译文来看,杨译采用了异化译法,用“heaven”来表达中国人心中“天”的内涵,保留了原文的佛教色彩,达到了向西方介绍中国文化的预期目的。霍克斯选择了归化译法,引用译语读者所熟悉的西方谚语,使他们跳过中国佛教文化,直接到达西方所信仰的基督教文化。这一“捷径”虽方便了西方读者阅读流畅,却也使他们与中国佛教文化在此失之交臂。可见,译者不同的翻译目的,产生的翻译效果也截然不同,从而使读者的阅读体验也各不相同。

2、译文的文学性

王东风先生认为,文学之所以成其为文学,是因为它具有审美或诗学功能。文学作品具有文学性,其文学性是依靠作品的诗学语言、文学构思等表现出来的。而《红楼梦》正是一部诗化了的小说。例如:

试看春蚕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第二十七回)

杨译:See,whenspringdrawstoacloseflowerfalls.

Thisistheseasonwhenbeautymustebbandfade;

Thedaythatspringtakeswingandbeautyfade.

Whowillcareofthefallenblossomordeadmaid?

霍译:Aspetalsdropandspringbeginstofail.

Thebloomofyouth,too,sicknessandturnspale.

Oneday,whenspringhasgoneandyouthhasfled.

TheMaidenandtheflowerswillbothbedead.

这是林黛玉所唱《葬花辞》中的最后两句。杨译与霍译都忠实再现了原文的意境。杨译韵脚为abbb式,霍译为aabb式,两者都达到了音美的效果。他们对“红颜”的理解不尽相同,因此表达也各有千秋。在汉语中,“红颜”一般指代少女。杨译用“beauty”,霍译为“youth”,都各有姿态。从整体上看,霍译将“youth”与“spring”相对照,“Maiden”与“flowers”对照,使人与自然融为一体,相互辉映,把黛玉由伤春到伤已,悲花到悲人的哀情表现的恰如其分。杨译将最后一句用反问来烘托“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伤之情,读来令人不由为之哀叹。两位大家都将诗歌的意象美发挥的淋漓尽致,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禁触景伤情。

3、艺术再创造

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创作与艺术审美建构完美结合的典范。文学翻译又并非一般的创作,而是一门特殊的艺术创作。正如埃斯卡皮所说:“说翻译是叛逆,那是因为它把作品置于一个完全没有预料的参照体系里(指语言),说翻译是创造性的,那是因为它赋予作品一个崭新的面貌,使之与更广泛的读者进行一次崭新的文学交流;还因为它不仅延长了作品的生命,而且又赋予了它第二次生命。”(1998:215)优秀的译者总是能在脚镣的束缚下依然呈现出动人的舞姿,为读者带来审美享受。功能翻译理论提出的以译文预期功能为目的,考虑原作者、读者、接受环境等因素,对原作进行适当的删减和改译在翻译过程中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例如,

花影不离身左右,鸟声只在耳东西。(第二十八回)

杨译:“Shadowsofblossomallaround,Birdsongoneveryside.”

霍译:“Flowersinmyeyesandbirdsonginmyears,Augmentmylossandmockmybittertears.”

这是黛玉独自怜花葬花时唱到“……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而这一幕正映入宝玉眼帘,他不由思绪万千,由花枯叶落想到黛玉及大观园诸芳艳影的宿命。在这种心境下,所谓花影、鸟声则更反衬出宝玉当时的感伤。两译文都忠实再现了原文内容。霍译不拘泥于原诗的表层意思和结构,将“花影”与“鸟声”两句合二为一,紧接着用“Augmentmylossandmockmybittertears”一句增原文形式无但内容有的一种情境,使原诗的深层含义在译文中闪现。杨译只停留在原诗的文字和表面的语义上,虽简洁却也少了些原诗作者想表达的那种情境美。可见,文学翻译的过程离不开译者的艺术再创造,唯此才能为读者带来阅读文学作品的那种享受。

四、结语

《红楼梦》两译本体现了翻译目的对翻译效果的影响,两译文采取的翻译策略、达到的文学功能及艺术再创造的翻译效果各有千秋。杨译本重在传达中国文化特色,倾向于异化,霍译本更是看重文学创造与读者可接受性而倾向于归化。通过以上分析笔者得出结论,威密尔提出的翻译目的论在翻译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究竟是保留异国情调,还是创造性的发挥译语优势?这需要译者根据预期的翻译目的选用合适的翻译方法,在翻译过程中灵活运用,最终创造出与预期目标相吻合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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