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上访60%与土地有关

2013-02-01 13:08
资源导刊 2013年11期
关键词:征地比重抵押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刘守英刊登文章说,现行土地制度支撑了我国经济多年的高速增长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但由此也形成了以土地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模式,其不协调、不健康、不可持续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到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万亿元,占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比重达81.2%。由于近年来土地出让收入不稳定性加大,并且政府实际可支配的土地收益占出让收入的比重仍在不断下降,以此作为最重要的偿债来源,会显著增加地方政府尤其是县市级政府的潜在债务风险。

二是银行金融风险。银行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最大的资金供给者。2010年底,银行贷款占到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的79.01%,而土地抵押是政府获得贷款的主要手段。2007~2012年,84个重点城市的土地抵押面积从12.84万公顷增加到34.90万公顷,年均新增4.41万公顷。土地抵押贷款金额从1.33万亿增加到5.95万亿,年均增幅为34.8%。

三是社会风险。群体性上访事件60%与土地有关,土地纠纷上访占社会上访总量的40%,其中征地补偿纠纷占到土地纠纷的84.7%,每年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达400万件左右。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价值大幅上升,农民权利意识觉醒,加上一些地区的城镇用地逐步从新增转向存量用地,征地拆迁成本快速提高,被征地农民和拆迁居民补偿水平占出让收入的比例显著上升。2008~2011年,征地拆迁补偿、失地农民补助和企业安置费以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补偿性支出占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的比重从47.0%提高到55.39%。尤其是2012年,征地拆迁相关费用占土地出让收入总额比重达到60.2%。中国经济发展正在告别低价补偿征地的低成本时代。

由此可见,要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改革现行土地制度。 (摘自《半月谈》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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