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松鹤,蔡志华,李海涛,郭奕君,田 丹,张英梅,苏景宽
(第四军医大学,陕西 西安 710032)
研究生教育是我国最高层次的学历教育,肩负着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重任,是我国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证。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为适应新世纪对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国家从1998年开始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缓解了社会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不断提升的“供需”矛盾[1-2]。进入新世纪,国家对应用型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医疗卫生行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更加受到关注,开始招收临床医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此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但在具体培养过程中还有一些困惑与矛盾,需要积极研究和应对。
透析问题所在,明确解决之道,我们首先要了解历史。从目前我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大致可以分为前期酝酿、制度确立、试点工作和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四个阶段。
上世纪70年代末,恢复招收研究生之后的十余年,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培养一直非常注重科研能力的训练,因此出现了一些研究生毕业后无法胜任临床工作的现象。针对这一状况,国家开始改革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模式。1986年颁布的《培养医学博士(临床医学)研究生试行办法》把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分成两类:一类以培养科研能力为主;一类以培养临床实际工作能力为主。经过几年实践,解决了一些存在问题,为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提供了宝贵经验。但由于在其他制度方面的缺失、培养数量过少满足不了社会需求等原因,没有在根本上解决问题。1993年,卫生部颁布《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为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提供了有利条件。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为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提供了重要依据。
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方案》,明确了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及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基本思路、框架和基本内容。医学研究生教育分为“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同时界定了这两种类型的学位授予范围和标准。之后又下发一系列办法及措施,成立了“全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等多个专业学位教指委。这些举措标志着我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相关制度基本确立,将迈入试点实施阶段。
经过严格遴选,国务院学位办于1998年底正式下发《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协和医科大学等23所院校开展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另外20所院校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2000年,批准北京大学等6所高校开展口腔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另外13所高校开展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同年又新增38所试点院校。在这一过程中,各专业学位教指委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讨论完善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开展起到了指导和协调作用。为适应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发展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又联合发文将“全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更名为“全国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工作。
历经十余年积累,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于200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4],并于次年在国家招生计划中,首次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单列下达[5]。虽然这一系列政策出发点是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但更高的着眼点在于以此为契机,加快调整和优化硕士研究生的类型结构,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力度,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不断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之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种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医学领域新增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等专业学位,这一系列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情,预示着我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在全日制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开展以前,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基本均为本科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而招收全日制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后,应届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成为了主体。由于这两类生源在临床经验和知识背景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素质的参差不齐。此外,由于部分培养单位对考生的本科毕业专业把关不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专业除临床医学外,也出现了基础、预防、护理学、药学等多个专业的毕业生。这些现象给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带来很大难度。
从现实来看,对专业学位尤其是全日制专业学位存在考生和家长不理解、社会认可度不高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可能存在以下认识误区:一是部分导师及培养单位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等同于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制定的培养计划与规范化培训计划相同。二是部分培养单位在实际的培养过程中,仍按多年来培养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的模式来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强调开题报告、实验记录、毕业论文等环节。甚至一些培养单位和导师用同一标准评价专业学位论文和科学学位论文,导致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等同于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还有个别导师因业绩考核、职称晋升等个人原因,要求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大部分时间进实验室,发表科研论文,并提出“专业学位科学培养”的错误观点。三是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界定不够规范,学位证一般仅显示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等,而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证却可以注明到二级学科,如内科学、眼科学等,导致部分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对自身文凭产生困惑,害怕对就业产生影响。以上归根结底,均与培养单位对专业学位培养工作不够重视、专业学位培养基地建设投入不多以及大部分医学专业导师习惯于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有直接联系。这方面的改变和提高,需教育主管部门在相应政策配套的同时,进一步注重加强宣传引导,使学生、家长、导师、高校及用人单位对专业学位有正确的认识,使全社会真正认同和认可这一学位类型。
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学高等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需经一年的临床实践方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6]。2010年之前,许多培养单位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均已取得执业医生资格证书,可以独立从事临床实践。而目前,应届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却遇到了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不能获得相应执业资格、不能独立进行临床医疗实践的尴尬局面。这一现实情况导致许多培养单位制定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与考核办法很难得到落实,这也是“专业学位科学培养”的成因之一,相关研究生在校期间也很难达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的临床能力要求。
1998年颁布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临床能力必须达到1993年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第一阶段水平,博士专业学位临床能力必须达到第二阶段水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制度有密切联系,很多培养单位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简单等同于住院医师培训,没有深层次考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与思路,使已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考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后,和应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相同的临床学习,导致临床素质未能得到有效提升。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经历和实际工作能力参差不齐的现实情况,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须更深入改革,区分层次,明确目标,分类培养。同时,也是由于制度原因,目前即使是专业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很多用人单位还是强制要求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致教育培训资源重复浪费。
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临床训练后,既要在本学科所在科室进行临床能力的专业培养,又要在其他相关临床科室进行轮转学习,在轮转期间许多导师无法对学生开展及时有效的指导与管理。相关轮转科室由于同期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轨道进行见习、实习、进修、轮转等不同方式学习的人员较多,很难保证安排有丰富培养经验的专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科学有效的轮转指导,在管理上形成很难弥补和解决的缺失和漏洞。部分培养单位和教学医院,由于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还没有积累丰富经验,培养制度还不够科学,管理环节还有待完善,也严重影响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
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促进卫生事业发展,适应社会医疗需求要而设置的,可以说是现代社会的必然产物。这一教育模式对培养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的整体水平和医疗工作质量起到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未来也将是医学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点。培养单位应该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认识,摒弃狭隘的自身眼前利益,要放眼未来,加强基地建设,完善培养制度,为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造良好发展氛围。
加强校内外对专业学位的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制定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建设规划,严格遴选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及聘任制度,明确专业学位导师的教学责任和义务,定期举办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培训班,提升专业学位导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不断优化专业学位导师队伍结构。
医学专业学位与医学科学学位是相同层次的不同类型,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有足够的临床训练场地和完备的操作模拟设施,与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必须拥有配套的实验场所和先进的仪器设备同样重要。临床实践教学基地作为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主阵地”,各培养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做好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整合各方资源,建好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和基层实践教学基地。
管理部门应从法规或制度层面解决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之间存在的矛盾与问题。这方面,上海市作了很好的尝试,值得借鉴。2010年,上海市开展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改革试验,基本思路是医学本科生毕业以后,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和住院医师招录,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具有住院医生和研究生双重身份。学生毕业时,合格者可以获得“四证”,即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执业医师执照。这一模式很好地实现了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标准、职业准入的紧密衔接,既符合我国医疗卫生改革方向,体现了临床医生成长规律,也符合高层次临床医学教育特点,体现了医学教育规律。
医学专业学位的建立与实施,是我国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历经十几年的探索实践,目前取得的进展实属不易。因为医学与其他学科相比,不仅涉及专业多,而且培养质量直接关乎生命、关系健康,改革必须慎之又慎,难度很大,但这也顺应医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于提高我国临床医疗总体水平及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国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疗队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各培养单位和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理清发展思路,提高培养质量,确保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1]胡玲琳,潘武玲.学术性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现状调查及对策[J].教育发展研究,2005(10):20-23.
[2]郭亚平,姚勇波,郭亚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工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比较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0(28):28-30.
[3]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的工作通知.教发〔2009〕6号,2009.
[4]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R].教研〔2009〕1号,2009.
[5]黄宝印.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时代[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10):1-7.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