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龙 袁艳品
近日,经省政府批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同意洛阳市开展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意洛阳市为落实《国土资源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合作协议》,开展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市。
《意见》要求,洛阳市应紧紧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提出的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内容。一是在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方面,洛阳应巩固提升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加快洛阳新区建设,优化老城市区功能,增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影响力。二是在县城建设方面,按照现代城市规划建设标准,推动县城老城区集中连片改造和新城区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建设,成为吸纳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推动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加快发展,形成与中心城区优势互补的功能区,具备条件的逐步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完善规模比较大的县城城镇功能,增强吸纳人口的能力,培育形成一批新兴城市。三是按照加快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五级城镇体系,通过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推动农村规模化经营,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向下延伸,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面貌,改变农村管理体制机制,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推动城乡分割向城乡统筹、城乡一体的转变。
洛阳市将按《意见》要求,结合洛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际,认真进行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工作方案,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在实现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土地利用更合理、农民权益更有保障的前提下,为全省提供开展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工作好办法、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