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2013-01-31 04:34成思危
中国流通经济 2013年4期
关键词:非公有制市场经济社区

成思危

(全国人大常委会,北京市 100805)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成思危

(全国人大常委会,北京市 100805)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第一,政府要更加尊重市场规律,不违反价值规律,不违反供求规律,不违反竞争规律。第二,要改革审批制,减少审批事项,必要时改审批制为核准制或备案制。第三,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依照《宪法》和《物权法》对待非公有制经济,使之同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深化改革;政府和市场;市场规律;核准制;非公有制经济

十八大报告中有两句关键的话:第一句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第二句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想就此谈一些看法,尤其是针对第二句话。

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近几年来,确实有人对改革的方向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质疑,还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十八大报告明确了要坚持这个方向。

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用市场经济手段来提高效率,用社会主义制度来保障公平。也就是说,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来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益和效率。为此我们就必须认真学习其他国家几百年来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教训,特别是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组织方式和好的管理方式,并且结合我国的实际加以运用。正因为如此,我国有了股份制公司、股市、期货、风险投资等等在市场经济中产生的事物。

同时,更要坚持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特别是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此就一定要推进依法治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正在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向努力。从“有法可依”方面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我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10年间,可以说参与了几乎所有重要的经济立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等等。经济法包括三大类别:一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二是规范市场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三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三方面法律我国都已具备。但关键在于执法,而执法的关键则在于政府官员要依法行政,用俗话说就是依法治官。如果政府官员不能够遵守法律,不能够认真地执行法律,依法治国就落不到实处。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现在有一种误解,说西方就是纯粹的市场经济,甚至有人说西方经济学家是市场原教旨主义者,这种看法是片面的。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是西方最权威的经济学教科书,他在书中就明确指出:所有的社会都是既带有市场经济的成分也带有指令经济的成分的混合经济。从来没有一个百分之百的纯粹的市场经济。[1]

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经济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市场应主要发挥好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政府应主要发挥好保障公平公正的作用。而这两只手之间谁强一点,谁弱一点,各个国家是不一样的。

我们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大体上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称为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例如美国、英国等,政府对市场管得比较少一点;第二类称为莱茵模式,例如德国、法国等,政府管得稍微多一点;第三类称为东亚模式,例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政府管得更多一点。我国政府管得比东亚国家又更多一点,政府对于市场一贯是处于强势的。

由此可见,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如果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配合得好,会收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配合得不好,市场的效率就会下降,而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受到损害。因此十八大报告将这个关系作为核心问题提出来,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

1.更加尊重市场规律

尽管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必要的,但是不应违反市场经济的三个基本规律。

(1)不应违反价值规律。政府补贴和限价都只能是必要时的权宜之计,不可能也不应该作为长期的政策。

例如前几年我国对汽油限价,有时比境外便宜,外国航空公司的飞机到我国着陆都要求加油。这不仅扩大了需求,导致供求关系更加紧张,也造成了经济利益的外流。

补贴也是如此,几年前猪肉一度涨价,实际上这是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在市场经济中,只要猪肉涨价自然就会刺激农民养猪的积极性,不需要政府大量补贴。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只需要补贴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因为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确实有限。如果补贴给生产者(养猪的农民),会过度刺激猪肉的供应,也等于政府补贴了所有的消费者,包括从外国到中国来的消费者。实际上,补贴给生产者的结果,会促使猪肉供应超过需求,导致价格下降。这时候不但增加了财政支出,反而使得有些养猪农民的利益最后受到了较大的损害。

(2)不应违反供求规律。市场需求不是由主管部门官员主观预测和臆断来确定的,而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的。

在这方面也有一个例子。本世纪初,有一次我到浙江调研,听那里的同志说,当时他们从市场上感觉到电力缺乏,需要建设新的电厂。但是有关部门的官员说,按照弹性系数计算,我国的电力足够了,不同意建。结果是杭州有的工厂由于缺电只能一周开四天工;有的居民家里空调因没电开不了,夏天只好跑到防空洞里去避暑。这就说明我们官员的主观臆断,有时确实与市场实际需求严重脱节,这样也会造成经济效率下降。

(3)不应违反竞争规律。市场经济是鼓励竞争的,因为只有竞争才有进步,才能最后使消费者受益。显然,已经占有市场的企业是不欢迎竞争的。以前有一种提法是“反对重复建设”,这是不对的,因为如果单纯反对重复建设的话,就会限制新的竞争者进入。后来这个提法改为“反对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这就对了。只要新的竞争者合乎条件,又具有更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就有可能迫使较差的、成本高的企业退出市场,最终使消费者受益。

在这个问题上,政府的关键作用就是要反对垄断,鼓励竞争。反垄断不是一般地反对某个或某些企业占据垄断地位,因为有些行业本身门槛就比较高,不可能让很多企业进入,关键是要反对这些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也是反垄断法要加以制裁的。

2.改革审批制

我国是审批事项最多的国家,近年来虽然有不少改进(国务院发布了六次减少审批事项的规定),但是现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审批事项仍然不少,有报道说超过1000项。

审批在不少情况下实际上是政府对市场的不公平。审批的权力在政府手中,批不批都由政府来决定,不批的原因也不一定告诉申请者。民间流传一段俏皮话:“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有人加了一个横批:“不服不行”。后来又有人加了个备注:“说你行的人要行”。

虽然不可能完全取消审批事项,但实际上有很多事项是不需要审批的,对市场自己能够调节的、企业能够自主的事项,审批只是强化了政府的权力,限制了市场的效率,同时也滋生了大量的腐败。近年来建设、交通等部门腐败事件频出,当然有腐败分子个人的因素,也有制度上给了他们机会的因素。

为此,要大力改革审批制,减少审批事项,必要的时候可以把审批制改为核准制或者备案制。所谓核准制,就是政府把条件公布出来,在规定的时间里答复申请者核准与否,如果不核准,应当说明原因;所谓备案制就是申请者报备之后就可以去做,出了问题政府再查处。现在我国有些备案制实际上还有点变味,备案后还要主管部门同意,实际上是变相的审批。要真正下决心改革审批制,就应当像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政府不应该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地把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我国政府机关历经多次精简,还是机构臃肿,人员众多,主要是因为政府管事太多,只“精兵”而不“简政”,肯定达不到精简的目的。

3.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

尽管改革开放以后,中央不断强调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从对国民经济“有益的补充”到“必要的补充”;再到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报告提出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十七大报告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在国务院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中提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表明应当依照《宪法》和《物权法》在以下三个主要方面对待非公有制经济。

(1)同等地使用生产要素。对非公有制经济,在土地、资金(包括贷款)等等方面要一视同仁,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过去尽管说一视同仁,但还是有“玻璃门”现象,国有企业在市场准入、政府补贴、银行贷款等方面所得到的支持比非公有制企业要多得多。如果让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同等地使用生产要素,将会大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2)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根据《物权法》的精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在统一的市场运作并相互发生关系,各种市场主体都处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同权利,遵守相同规则,承担相同责任。应该允许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尊重市场的竞争规律,只有公平竞争才能够使得那些成本低、效益好的优秀企业脱颖而出,使消费者最终受益,同时在股市中得到投资者的青睐,使得这些企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融资,加速发展,同时也会给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

(3)平等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任何企业都不能用违法的手段侵犯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是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十八大报告里还有一条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讲的,即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这也是首次提出来的。以前的提法是鼓励民间资本参股中小金融企业,这次的提法不仅承认民营金融机构是合法的,而且还要加速发展。

我担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以下简称“民建中央”)主席时曾经在2005年作过调研,提出要建立社区银行,因为一方面民间有大量的资金没有投资的出路,另一方面小企业需要资金又借不到钱(大银行不愿意借贷给民营小企业,因为有政治风险和市场风险,交易成本又高),而社区银行就可以为社区内的群众和小企业服务。社区银行最了解社区的情况,又没有历史包袱,要是有人失信在社区里是无法立足的。在美国就有大量的社区银行。

办社区银行,要有两个政策。第一,实行存款保险,使存款人放心。在美国,对10万美元以下的存款户是要强制银行给上保险的,我国的存款保险从1993年开始提出,到现在还没有实现,因为国有银行不愿意因付保险费而增加成本。建议先要求社区银行实行存款保险,大银行可以暂缓实行。第二,允许适当提高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这样才能吸引社区的人来存款。2005年民建中央在国内外作了很多调研,建议在温州和天津先搞社区银行的试点,但是由于当时条件不成熟,有关部门没有同意。现在建立社区银行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是一个很好的机遇。

综上所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确实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期待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能够迅速地将十八大报告的精神化为行动,真正促使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8版)[M].萧琛,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7.

Deepen Reform of the Economic Structure and Strike a Balance between the Role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at of the Market

CHENG Si-wei

(The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Beijing100805,China)

The core issue we face in economic structural reform is how to strike a balance between the role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at of the market,and we should follow more closely the rules of the market and better play the role of the government.First,the government should follow more closely the rules of the market,and not violate the law of value,supply and demand and competition.Second,we should advance the reform of the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ystem,reduce the number of items subject to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and implement approval or archival filing management system in necessity.Third,we should strengthen suppor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on-public sector,and give it the equal right in terms of the usage of factors of production,the participation of market competition and legal protection.

deepen reform;government and market;market rule;approval system;non-public sector

F120.4

A

1007-8266(2013)04-0004-04

成思危(1935-),男,湖南省湘乡市人,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著名经济学家、软科学专家和管理科学专家,国际金融论坛(IFF)主席,中国软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院长、虚拟经济和世界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华东理工大学名誉校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化工系统工程、软科学及管理科学,近年来致力于运用复杂科学的方法研究中国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努力探索及阐明虚拟经济的特点与发展规律,并积极研究和推动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被誉为“中国风险投资之父”,在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300篇,出版著作25部,主要代表作有《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成思危论金融改革》、《成思危论风险投资》等。

林英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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