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2013-01-30 21:17何建中
中国机构编制 2013年2期
关键词:乡镇政府经济社会乡镇

● 何建中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提出要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认真总结过去几年乡镇机构改革的成功经验,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对于做好新时期农村各项工作,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乡镇政权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重要基础。乡镇政权建设,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实施,关系到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大局出发,作出了取消农业税、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战略决策,大力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随着农村工作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村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的矛盾日益凸显。2004年中央决定在部分地区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主要任务是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减轻财政压力,防止农民负担反弹。2006年农业税全面取消,中央又先后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等战略部署,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更加注重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试点范围逐渐扩大。2009年中央要求改革从试点转向全面推开,旨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体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地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守住“乡镇人员只减不增”和“农村社会稳定”两条底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乡镇政权的职能定位、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事业站所管理体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经过八年不懈努力,乡镇机构改革已于2012年底比较圆满完成,初步建立了精干高效、符合农村实际的乡镇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推动了乡镇政权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改进了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乡镇机构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高度审视,我国现行乡镇行政体制仍存在一些不相适应之处。党的十八大对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作出新的部署,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既获得了新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许多新的严峻挑战。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正是从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要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不断深入,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以推进,要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进行突破。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任务相适应;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要求相衔接;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相配套; 与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的进程相协调,全面探索农村改革发展之路,全力破除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如何适应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切实做好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这篇重要文章,是我们机构编制工作者需要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现实课题。我想就此谈几点思考,与大家共同探讨。

深化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把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乡镇政府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公共服务是其本质要求,是其职能的核心。要继续转变乡镇政府抓经济的方式,把为企业、农民和各种经济组织服务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推动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合作改革,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要紧密围绕改善农村民生问题着力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农村用水、管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不同类型的乡镇还应突出不同的重点。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应围绕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把服务重点放在创新农村生产经营体制和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上,具备较好工贸业基础的乡镇应按照城镇化发展要求,把服务重点放在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强化公共服务上。

切实解决好权责一致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乡镇政府功能。长期以来,责大权小、权责不对称是困扰乡镇政府的一个突出问题,这既影响乡镇政府有效履行职责,也妨碍乡镇经济社会事务的顺利开展。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必须解决好这一问题。要把宪法、法律赋予乡镇作为一级政权组织的各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增强乡镇政府统筹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重点要理顺县乡财权、事权关系,适当扩大乡镇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实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上级政府部门在给乡镇下达工作任务时,需考虑匹配相应的财力,授予相应事权,做到财力与事权相适应,权力与责任相对称。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继续减少“条条”管理,通过法定程序将相应的事权赋予乡镇,由乡镇政府自行处理本区域内的经济社会事务。

努力打造乡镇综合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面对面服务。近些年来,各地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从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出发,通过整合基层事业站所、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等载体,初步建立了基层管理服务体系,为开展便捷有效的管理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但目前的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主要是一些部门要求主管的工作自成体系,在乡镇各自设立机构、配备人员、建房屋、配设备,资源分散,信息不能共享,没有形成合力,农民群众办事还不够方便。要在现有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上,切实把满足农民群众需求、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作为衡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首要标准,进一步整合有关服务机构,打造涵盖各项事务更为综合的服务平台,不断改进和深化“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便民服务办法,简化工作流程,改善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做到更加便民、利民、惠民。

创新乡镇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乡镇工作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替代性、综合性特点,综合设置机构,统筹调配人员,一人多岗、一岗多能,既有责任分工、又可形成合力,才比较符合乡镇管理的实际。必须尊重地方政府综合设置乡镇机构的权力和选择,从制度上切实解决上级业务部门以项目、资金、考核等方式进行干预的顽症。积极探索行政、事业编制统筹使用的办法,解决好干同样工作、分不同身份、享不同待遇的问题,充分调动乡镇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改变养人办事的传统做法,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设置公益岗位等措施,做到养事不养人,始终保持乡镇工作人员的精干高效。推进乡镇人事制度改革,在政策导向上向基层倾斜,可进行乡镇干部职务、级别双轨制试点,逐步完善乡镇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制度,真正使一些优秀人才愿意到乡镇工作,并且能够留得住,干得好。

加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力度,为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提供体制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工业化不断推进,农村乡镇发生了巨大变化,近些年来出现了一批产业基础好、人口集聚多的特大镇,不少的镇常住人口已达到二、三十万,经济总量超过百亿元,已远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镇。针对这些经济发达镇发展中“小马拉大车”、“脚大鞋小”等体制机制问题,13个省份开展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理顺财政管理体制,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要认真总结这些试点的有益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在此基础上,不失时机地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深化改革内容,积极探索适应小城镇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促进经济发达镇的健康发展,为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提供可靠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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