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地质灾害频发,尤其是2008年的“5•12汶川地震”和近期的“4•20雅安芦山地震”,给我国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汛期来临,我省已进入地质灾害多发期,要时刻绷紧地质灾害防治这根弦。4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会上强调,全系统要按照姜大明部长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全力做好今年尤其是汛期地灾防治与应急工作,在防灾上做最坏的打算,在效果上向最好的方向努力,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4月25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全面部署2013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3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宗旨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持续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扎实推进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切实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力度,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地灾防治工作强大合力。要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联防联动、协同防灾”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防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以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防灾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县、乡、村等基层防灾能力。全省48个重点县(市、区)要在主汛期前完成《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守则》的编制与落实。
二是开展调查排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为做好地灾隐患点调查、科学防范地灾提供依据;要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制度;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落实防灾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三是强化群测群防,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群测群防的技术含量;要加快构建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要强化地质灾害短时实时预警,利用广播电视和手机短信平台,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基层地质灾害防灾人员;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完善防灾预案,提升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协调、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重抓治险避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部署安排,积极组织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要结合下山脱贫、农村住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积极筹措落实治理资金,优先保障避让搬迁用地指标,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切实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
守一方沃土,保一方平安。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过硬的作风,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推动浙江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