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社会基础演变的影响因素及发展前景

2013-01-30 05:33任世红
治理研究 2013年3期
关键词:参政党民主党派知识分子

□ 任世红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下,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决定着参政党的进步性和广泛性,关系到参政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是我国多党合作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基本问题。长期以来,学界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大都停留在政策阐释的层面,缺乏必要的学理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新形势下,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必须坚持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战略思想,在不断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同时,还需深入研究中国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问题,以增强民主党派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提升多党合作的团结面和包容力。

一、民主党派社会基础演变的影响因素

“政党的舞台在国家,政党的根基在社会”,政党在连接社会与国家的过程中,也塑造着自身的形象和权威。政党社会基础的演变,既有国家和社会外因的推动,也有政党自身内因的作用。以此考量,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变动,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社会分层。社会的分化是政党产生的基础,政党因代表“部分”而获得了立足社会的力量。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演进,离不开近现代中国社会结构尤其是阶级阶层结构的变迁。民主党派要扎根社会、汲取社会资源,必须适应社会分层结构的发展趋向。二是政策变量。在国民党一党专制的条件下,执政党对在野党政治社会资源的控制往往是严苛的,执政党总是极力压缩在野党的生存空间,以达到一党垄断国家政权的目的。在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条件下,参政党社会资源的配置与拓展也从属于巩固和扩大执政党执政基础的需要,因而执政党的政策也具有极为重要的规范意义。三是政党权威。政党能否植根社会,最终取决于政党自身在社会民众中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取决于政党自身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亦即政党权威的力量。社会的分化为政党提供了一定的社会基础,执政党的政策对非执政党能够拥有的社会资源进行一定限制性的配置,政党权威性和政党形象则是政党巩固和扩大社会基础的最关键的主观条件。

(一)社会分层与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变迁

社会分层是指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因社会资源占有不同而产生的层化或差异现象,尤其是指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制度化的社会差异体系③李强:《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测量与分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页。。社会分层本质上讲的是社会资源在各群体中是如何分布的,因此,资源的类型和占有水平也就常常成为划分阶层、社会地位的标准。不同的理论家对社会分层现象的分析,常常基于各自不同的立场和研究目的,而采用不同的分层标准。如,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所强调的社会资源主要是指生产资料,并根据是否占有生产资料把资本主义社会分为两大对立的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韦伯的阶层分层理论所强调的社会资源是三元的,即主张以财富、权力和声望为社会分层的标准。中国政党政治经历了“多党竞争、军阀操控”、“一党专制、多党抗争”和“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历史演变。虽然形态各异,但始终是多党并存,这深刻反映出近代中国以来社会多元分化的特点。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经历了阶级分层—政治分层—阶层分层的结构变动,民主党派在这种社会结构变迁中,其社会基础也不断地随之发生演化。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层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区分革命对象及其动力的重要理论基础,也是其判断其他政党性质并据以采取联合或斗争策略的重要理论依据。毛泽东指出:近代中国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无产阶级和地主大资产阶级都只占少数,最广大的人民是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的中间阶级。①《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8页。但从近代中国政党的力量格局来看,却是“两头强、中间弱”。在共产党和国民党两大强势政党的中间地带,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民主党派力量明显微弱。我国各民主党派形成时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还有少数其他爱国民主分子。他们是这些中间阶级、阶层的政治代表人物在反帝爱国和争取民主的共同目标基础上形成的,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民主党派成员基本上保持在这个范围之内。正是由于国共两党的强大,中间党派发展空间的狭窄,造成民主党派组织规模偏小,成员偏少。至1950年重新登记的民主党派成员,总计仅有1万余人。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尤其在近20年的“左”倾错误时期,中国社会呈现出政治分层的特殊现象。所谓政治分层是指根据人们的家庭出身、政治身份、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将人们分成高低不同的社会群体。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资产阶级作为一个经济意义上的剥削阶级已不复存在,而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以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仍作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来看待,为了树立阶级斗争的对立面,对已不掌握生产资料的原工商业者仍被作为资产阶级来改造。在这种境况中,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层理论被扭曲,冠之以“地、富、反、坏、右”等要被“打倒”的阶级实际上绝大多数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尽管他们或多或少地保留着旧社会的思想残余。在这种政治分层的社会生态中,由于历史渊源关系,民主党派被认定为“资产阶级性的政党”,因而其社会基础不但不能扩大,反而因政治原因而日益萎缩。1956年,各民主党派成员总数曾达10万多人,到1979年恢复活动时仅有成员6.5万人,比1956年下降了约3.5万人②杜青林主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多党合作理论、政策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华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37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再次发生深刻的变动,原有社会阶级发生分化,新的社会阶层不断产生,借鉴阶层分层及社会分层的多元标准,重新审视和拓展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的必然要求。从“两者政治联盟”到“三者政治联盟”的发展表明:新时期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与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基础已不再相互隔离,两者具有相互融合的一致性。所不同的只是,民主党派成员以知识分子阶层为主体,还保留着各自的历史特点;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一个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具有更大包容性的群众性政党。社会基础的扩大,为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截至2009年底,各民主党派人数总计达80.7万人。近年来,民主党派组织发展保持了每年5%左右的净增率,按2009年的基数,每年4万人以上。目前,民主党派成员中,新社会阶层人士已占7.3%③中央统战部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调研组:《关于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成果汇编》(上册),2010 年12月,第92、88 页。。随着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扩大及相关政策的完善,民主党派组织建设也进入了稳步发展的新阶段。

(二)政策变量与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演进

理论上看,中国社会的多元结构为民主党派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与执政党相比都是非均衡的。这除了与民主党派赖以产生的阶级阶层自身力量的单薄有关,在很大程度上也与一党训政与专政以及一党领导与执政的政党体制有关。民主革命时期,民主党派曾以中间党派的姿态活跃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其历史沉浮主要受制于当时执政的国民党。新中国成立后,民主党派成为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其生存发展又受到执政的共产党政策的决定性影响。

国民党的“一党训政”和一党专政体制,以党权剥夺民权,实质上也剥夺了其他政党存在的合法权利。第一次国内战争时期,国民党对于共产党和其他反蒋党派,采取了以武力解决的“消灭异己”的政策。邓演达被国民党杀害后,受国民党高压政策的制约,第三党的发展曾长期陷于离散的状态,并没能发展成为“以工农分子为主体”的平民政党。抗日战争时期,迫于抗日民主运动的压力,国民党事实上承认了各党派的合法存在。同时,国民参政会的设立也为各中间党派议政建言提供了合法场所,并为各小党派走向联合提供了历史机缘。抗战胜利后,国民党迫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不得不开放党禁,中间党派一时兴盛。但同时国民党对中间党派采取拉拢、分化和消灭异己的反动政策,青年党和国社党先后脱离民盟依附了国民党,民盟因拒绝参加国民大会而被国民党当局宣布为非法,其他民主党派也被迫转入地下。国共相争的政局和国民党对民主党派的限制、严防、拉拢、分化甚至消灭、取缔的政策,使民主党派时常陷入生存危机,其社会基础也主要限于少数社会上层人士和知识分子当中。民主党派对所联系和代表的社会阶级阶层也没能产生广泛的影响力和向心力。

新中国成立后,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演变,一方面体现了各自的历史渊源和历史承继关系,也鲜明地体现了执政党统战分工和界别划分的政策取向。1950年2月26日,中央统战部在关于中国农工民主党第五次干部会议与二中全会的通报中郑重指出:“我党对各民主党派的基本态度是这样:凡参加人民政协会议的各民主党派,过去既有合作奋斗的历史(虽然时间与程度有所不同),今后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之上更有合作奋斗的必要,故在政治上各民主党派皆不发生存废问题,但各党派在社会上应有适当的分工,各党派间的关系由此可作必要而适当的调整,各党派内部更须作必要的整顿和提高,以期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依照各民主党派活动要有所分工的政策思想,中共在开国初期帮助各民主党派协商确定了各自分工活动的主要范围和重点:民革的对象是原国民党员及与国民党有一定历史联系的人士;民盟是文教界的知识分子;民建是工商业资本家和与工商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民进是中小学教师和文化出版界人士;农工民主党是公职人员和医务工作者;九三学社是科技界的高级知识分子;致公党是归国华侨及与华侨有联系的人士;台盟是在祖国大陆上的台湾省籍同胞①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696页。。新时期各民主党派恢复活动以后,组织发展仍继续坚持了原有的重点分工。

2009年,中央统战部下发了《关于协助民主党派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新形势下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范围和重点进一步作了明确的规范,同时对个别党派的发展对象作了局部的调整。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意见》强调要坚持原则。做到注重素质,保持特色,适量发展,协调有序,重点在大中城市中发展高中层次,符合本党特色,有代表性的专业知识分子。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民建可适当发展政治素质和社会影响好,在经济界有较强代表性的人士;其他民主党派可个别发展其中符合本党派特色的代表性人士。关于界别调整和保持特色,《意见》强调各民主党派在发展中形成的特色,是其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各民主党派要继续坚持重点分工内的人士占成员总数的70%左右。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变化,在保持各自特色,坚持原有重点分工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民革可重点发展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员中的代表性人士,农工党可重点发展环境保护和人口资源领域的代表性人士。新中国成立初期至今,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虽然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但从界别分工的角度看仍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贯性。

分析“do/does/did+v.”构式的语域分布特点,对于理解和掌握该构式有实际意义。通过检索分析,发现该构式语域分布特点如表5所示,口语语域占比最大,为47.4%;其次为小说,百分比为16.7%;接着依次为杂志、报纸和学术,其中学术占比最小,仅9.5%。结合构式语义分析,该构式核心构式义为强调人的意识,带有主观性,因此在口语体出现频率较高,因为对话中,说话者往往需要表达自身意识,同样地,小说中塑造人物也需要通过表达人的意识来完成,也充满了人物的主观性,因此该构式也使用较多,但是对于杂志、报纸和学术,语域较为正式,内容多为客观事实,因此该构式出现频率相对较低。该分布特点与构式语义相吻合。

(三)政党权威与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关联

政党权威是政党在运行过程中获得的民众对自己意志(意识形态)的服从关系。这种服从关系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因民众对政党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的认同而自愿地服从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主动地贯彻执行之;其二是因政党掌握着国家权力,民众被动地服从政党的意志②洪向华:《政党权威——一个关系政党生死存亡的重要问题》,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第66-67页。。在政党和社会的互动中,政党必须通过代表社会的利益诉求和张扬自身的价值理念来获得民众的认同和支持,亦即在民众中树立其应有的权威,才能使潜在的民众力量变成政党执掌或参与国家政权的现实的社会基础。在多元社会和多党并存的条件下,各政党社会基础的演变不仅取决于社会分层的变动和国家政策的偏好,也取决于政党权威的流变。

在国共两党对峙时期,以民盟为代表的民主党派试图树立中间政党的权威,以“中间路线”引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走向。1945年10月,中国民主同盟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纲领》,明确提出了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①国会两院制。“国会为代表人民行使主权之最高机关,由参议院及众议院合组之”;“参议院由各省省议会及少数民族自治单位选举之代表组织之,众议院由全国人民直接选举之代表组织之”。②责任内阁制。“国家最高行政机构采内阁制,对众议院负其责任。”③司法独立制。“司法绝对独立,不受行政及军事之干涉。”④ 地方自治制。“中央与省,省与县之权限应以宪法明定其采分权制度”;省县各设议会,制定省宪。⑤国家元首制。“国家设总统副总统各一人,由人民直接选举,行使宪法上所赋予之职权。”①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版,第66-67页。在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下,总统只能是虚位元首。旧政协会议所通过的宪草修改原则,基本体现了民盟的建国纲领。政党纲领是政党权威的一个重要来源,是政党向社会民众公开树立起的一面旗帜。但中间路线的空想性及其在中国的终结,也使民盟一度树立起的“独立性”和“中立性”的政党权威受到削弱和消解。正因如此,有“第三大党”之称的中国民主民盟,也没能真正成为代表广大中间阶级的强大政党。

新中国成立后,民主党派政党权威经历了一个重塑的历史过程,即从战争年代国共之外的“第三方力量”,转变为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参政党。参政党权威的塑造,主要是以下两个根本性的问题:一是参政党的主动性形象。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框架下,“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有着领导(共产党)与被领导(民主党派)的关系。共产党通过自己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工作,来实现自己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②《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61页。同时,“民主党派在共产党领导下,在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范围内,有政治自由和组织独立性。”③《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89页。长期以来,参政党在我国社会民众中“主动性”和“独立性”的形象比较模糊,甚至很多民众对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制度中的“主体性”地位也缺乏基本的了解。参政党主动性权威的缺失造成民众对民主党派独立政党资格的怀疑甚至不认同,从而直接制约着参政党社会基础的巩固和扩大。二是参政党的代表性权威。政党是民众的代表,代表性是政党的立身之本。政党代表民众执掌、参加或影响国家政权,代表性是政党政治的合法性来源。新时期,与中国共产党“两个先锋队”和“三个代表”的定位相比,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却不够鲜明,甚至出现了与中共以及各党派之间的“趋同化”现象。参政党能否在自己联系和代表的社会群体中赢得较为广泛的向心力和影响力,最终取决于其能否解决好“代表谁”、“代表什么”和“如何代表”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民主党派在知识分子和新社会阶层中的认同度已有所提升。

二、新时期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拓展

考察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历史演变,分析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影响因素,其目的是在把握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历史与现状的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优化民主党派社会基础提供理论支撑。综观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演变,可以看出其基本特点有二:一是社会结构中的“中间层”;二是社会分工中的“知识界”。当前,新社会阶层成为中国社会“中间阶层”的主体力量,壮大“中间阶层”成为中国社会阶层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民主党派能否适应这一社会阶层结构变动的新趋势,成为“中间阶层”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政党组织?随着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大量涌现,自由择业的党外知识分子的队伍也在迅速壮大。民主党派能否适应这一知识分子构成变化的新趋势,成为代表和整合“党外知识分子”的政党组织?换言之,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如何实现“知识界别”和“阶层界别”的统一,既保持民主党派的历史特点,又体现出时代特征,可成为优化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路径选择。

(一)从“历史性”到“时代性”:“中间层”的回归

根据社会资源占有的多寡,社会阶级、阶层或群体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可大体分为上、中、下三层。社会的中间层,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指经济、政治、社会地位处于中等层次的社会群体,“其社会结构位置处于以大财产所有者为代表的社会上层和以体力劳动者为代表的社会下层之间。”④李路路:《中间阶层的社会功能:新的问题取向和多维分析框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同时,社会的中间层又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中间层的社会属性也会随之发生演变。就中国而言,在封建经济占主导、民族资本力量薄弱的历史条件下,地主阶级和带买办性的大资产阶级处于社会的上层,广大的农民和无产阶级等体力劳动者处于社会的底层,介于两者之间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则是社会的中间层。因此,社会的中间层是中国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底色。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公私兼顾”的多元化经济结构让位于公有制的一统天下,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失去了生存的经济基础,尽管他们在各种政治运动中仍然带着“资产阶级”的帽子,但这时的“资产阶级”已失去了经济的意义。在剥削阶级消灭之后,我国的社会结构呈现出扁平化的特征,以中等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为主体的传统的社会中间层几乎销声匿迹。“在1949年的革命后到1978年的改革开放之前,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中国的中间阶层是由类似白领的普通干部和知识分子组成的。”①周晓虹主编:《中国中产阶层调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思想改造的民主党派成员大都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其大多数成为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依旧可以看做是社会的中间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处于深刻变动之中,社会中间层的发育和成长成为其标志性的变革之一。一是伴随民营经济的发展,老式中产阶层得以重生并迅速壮大。截至2011年底,全国民营企业达到964万家,注册资本金超过25万亿元,从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突破2亿人②《中国民营企业已达964万家》,新华网2012年4月1日,http://news.xinhuanet.com/2012-04/01/c_122920810.htm.。二是随着现代产业结构的变迁以及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转变,以“白领”为标识的新中产阶层大量涌现并快速扩大。我国社会转型中出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等新社会阶层,基本上可以归入中间阶层的范畴。以新阶层为主体的社会中间层的复兴,为民主党派社会基础实现历史的回归提供了现实条件。执政党通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新社会阶层有序政治参与的政策取向,也为民主党派扩展其社会基础提供了政治空间。适应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民主党派社会基础也应适时调整、适度拓展,着力重塑以社会中间层为基础的参政党。

(二)从“体制内”到“体制外”:“知识界”的整合

民主党派从“阶级联盟”到“政治联盟”的演进中,逐渐成为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政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被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民主党派原有的阶级基础不复存在,因而其历史承继关系逐步淡化。由于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的深刻变革,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所坚持的“以中上层为主”的内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956年,中央统战部印发的《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草案)》强调的是,各民主党派发展对象以它们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的中上层为主。1983年《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座谈会纪要》指出,各民主党派的发展对象,仍维持原商定的、以各自所联系的人们中的中上层为主的原则,即发展各自所联系的人们中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到了1993年,中央统战部向中共中央报送的《关于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调研综述》中,明确提出了民主党派主要在中高级党外知识分子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中吸收成员③中央统战部研究室编著:《统一战线100个由来》,华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39-141页。。这样以来,党外知识分子群体就成为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最主要社会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组织的发育,知识分子的流动和分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出现了“体制内”与“体制外”两支知识分子队伍。一般而言,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有制领域就业的知识分子,是“体制内”知识分子,供职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知识分子,是“体制外”知识分子,亦即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据统计,目前我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知识分子11964万人,其中党外知识分子8986万人,占75.1%④《中央统战部:我国党外知识分子数量近9000万人》,新华网2011年8月18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8/18/c_121879715.htm.。知识分子内部结构的变动和规模的壮大,对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的影响不可小视。民主党派如何在这种时代变迁中扩展社会基础,不仅对其自身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对扩大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包容力也影响深远。

如何重新整合知识分子队伍,不仅是执政党面临的重要课题,也为民主党派发挥自身优势、拓展社会基础、提升整合功能提供了历史机遇。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适应知识分子队伍发展的新形势,中国共产党加强了在知识分子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对知识分子的凝聚力。毛泽东早在1941年就指出,“只要社会上还有党存在,加入党的人总是少数,党外的人总是多数,所以党员总是要和党外的人合作”⑤《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9页。。就知识分子而言,情况大体也是如此。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曾在党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整合旧知识分子队伍作出了特殊贡献。适应我国知识分子队伍变化的新情况,作为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参政党,民主党派不仅应联系和代表“体制内”知识分子的具体利益,而且要呼应“体制外”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群体的政治诉求,着力塑造反映知识分子队伍整体面貌的参政党。

(三)从“大中城市”到“县(市)城区”:“城市化”的延伸

政党组织的分布区域是政党社会基础状况的反映,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政党代表的广泛性和影响力。对比民主党派和中共的组织布局,可以看出,两者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轨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主要“以乡村为中心”,以工农劳苦大众为其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民主党派则大都活动于大中城市,以中上层人士为其开展工作的主要对象。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尤其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共适应执政党地位和使命的需要,逐步加强在知识分子群体和新社会阶层人士中的组织发展,组织网络实现了城乡范围内的全覆盖。新中国成立以后,民主党派基于自身的历史特点和参政党的定位和职能,组织发展长期延续了“三个为主”的基本方针,即“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①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2004年10月25日。。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各民主党派人数总计达80.7万人,其中,在大中城市的成员 73.8万,占总数的 91.5%;中上层人士(指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处级以上职务干部)68.4万,占总数的 84.8%;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界的成员56.1万,占总数的69.5%。②《专访杜青林:永葆多党合作生机与活力》,新华网,2011年2月28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2/28/c_121131674_3.htm.这表明,新时期民主党派成员仍以大中城市的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体,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方针政策得到了较为切实的贯彻与落实。

“三个为主”方针的实质是强调民主党派要保持不同于中共“群众性政党”的特质,即由代表性人士所组成的“干部性集团”③《李维汉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23页。,并为此而在各党派之间对社会知识精英以界别分工的方式所进行的资源配置。在中国工业化起步阶段,知识阶层主要集中于大中城市,因而“大中城市”自然成为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重点所在。1956年中央统战部《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草案)》强调:“我们过去曾建议各民主党派发展的对象以它们所联系和代表的阶级、阶层人们中的中上层为主;发展地区以大、中城市为主。这是因为中上层人士的代表性大、作用大;因为民主党派的对象主要在大、中城市,而且当时它们还只是在少数大、中城市有它们的组织基础。这种建议是适当的。这种建议并不等于说它们只能在中上层和大、中城市发展,如果把‘为主’理解成‘唯一’,那是不妥当的。”④《中央统战部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草案)》,1956年10月。新时期,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由大中城市向下有所拓展。1986年《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中,对1983年《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座谈会纪要》中民主党派“一般不在县发展”的政策作出调整,提出:“鉴于当前统战工作已深入到县,今后民主党派在一部分经济文化较发达、民主党派发展对象集中的县域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成员,建立组织。”⑤《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1986年4月30日。此后,民主党派逐步在部分社会经济发达的县(市)城区开展发展成员、建立组织工作,并取得一定的进展。

实践证明,“三个为主”方针不仅符合民主党派的历史特点,也符合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特点和现实要求,必须长期坚持。伴随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县(市)城区成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成长发育的重要聚集地,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创业就业的重要汇聚点。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作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适应社会结构及其人才流动的新变化,在经济文化较发达和民主党派发展对象集中的县(市)城区,适度扩大组织网络的覆盖面,对于拓展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建设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对于深入实施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战略,对于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事业、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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