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剑
(北京海淀区消防支队,北京 100094)
当前,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火灾隐患动态存在,整治排查力度日益增大。尽管公安消防机构长期在高压力、超负荷、缺警力状态下工作,却很难将火灾隐患全部排查整治到位。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着强烈的、前所未有的冲击。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的深入推行就是要努力破解多年来困扰公安消防机构诸如包揽式、运动式、单打独斗式、主体责任难落实等热议的难题,力争前移火灾防控关口,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应对新时期新阶段的消防工作的严峻挑战。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就是要建立一个警民互动平台,倾听民声,掌握民意,把每一次的举报投诉当做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坚决打击消除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隐患,努力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消防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实现从“权力消防”到“责任消防”的转变,树立消防部队“忠诚可靠、竭诚奉献、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
随着经济的发展,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及次生、衍生灾害的破坏性越来越大,社会承受能力也越来越低,每个火灾隐患都可能转化成为火灾事故或扩大火灾危害后果。在当前信息化社会背景下,社会的开放度、透明度不断加大,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介信息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利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加强火灾隐患的收集研判和预警引导能力,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力争拓宽渠道、最大发现,动态监管、精确打击,形成发现、研判、处置、督导的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链条,适应新时期火灾预防的客观需求。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体现了联合执法、多警联动、全民参与等工作理念,形成了“多位一体”的立体责任体系,尤其为公民参与消防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使其既是消防工作的参与者,也是监督者;既调动了全民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公众消防意识,从而全面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
4A模式高效运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主要是通过受理(Accept)、分析(Analyse)、处置(Accomplish)、督察(Assess),最大限度发现火灾隐患,最大准度指导消防工作,最大程度整改火灾隐患,最大力度推动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落实。
消防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举报投诉核查作为消防监督的一种检查方式,但就执行情况来看,并没有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大量的火灾隐患还是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排查整治。在防火监督一线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无法真正做到最大限度地发现火灾隐患。因而在实践中,要注重将基础建设与创新招法相结合,最大限度扩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一方面,借助热线电话、来信来访、邮件微博、提案议案,认真处理好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处理好上级转办,街乡镇、委办局检查发现,公安机关各警种、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另一方面,要在做好传统工作的同时,进行新的有益尝试,可充分发挥消防中队灭火调研作用,结合“六熟悉”对涉及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电梯、灭火和逃生途径等灭火救援类火灾隐患进行检查和上报信息。同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推动建筑楼宇和社区(村)消防协理员发现上报火灾隐患。消防协理员以物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人员、产权单位人员、居(村)民委员会人员、居民代表或使用人员为主体,实现隐患发现上报、消防协管、消防宣传、志愿服务的“四位一体”功能。
情报分析是情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大程度挖掘情报价值的关键一环。从目前的实践情况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有较为扎实的基础,而分析研判则相对薄弱,大量火灾隐患情报信息的涌入使情报分析的难度加大,这就需要借助情报学中的逻辑分析法、头脑风暴法、时间序列法、层次分析法等情报分析方法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分析判断,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日常工作中,建议将收集的各类火灾隐患按照类别、分布范围、次数等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日收集、周通报、月分析、季度会商等4项分析制度。一是日收集,每日将受理的火灾隐患进行收集整理,按照类别、等级进行划分,进行流转处置。二是周通报,每周对突出的火灾隐患通报属地街道、乡镇政府督促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或重大火灾隐患上报区政府及公安分局提请实施挂牌督办。三是月分析,每月对当月火灾隐患情况进行总结形成隐患分析报告,对火灾隐患分布集中的地区、隐患类别较为普遍的问题或者重复举报同一问题的情况,报请区政府、公安分局进行集中综合整治。四是季度会商,每季度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分析研判全区消防安全状况,研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防火季节和敏感时期的火灾防控工作,研究工作计划和部署工作任务,为上级领导指导消防安全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合力,完善“一个平台,三种机制”,发挥最大效能。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平台,对于违法建设、无照经营、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等源头性城市管理问题衍生的火灾隐患,视情报告区政府、移送和通报属地街乡镇和主责源头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核查处理。消防机构紧盯此类场所存在的现实火灾隐患,强化现场督促整改,必要时采取临时查封、拘留等执法手段消除火患。此外,要发挥三种机制作用。一是积案机制,针对久拖不改,消防机构所有执法手段已用尽仍解决不了的隐患,建立积案制度,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始终纳入防控视线,督促主体责任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手段,坚决防止隐患致灾。二是综合整治机制,依托区综治委、区防火委和区安委会三个平台,推动重大疑难问题的综合治理。三是多警联动机制,消防部门进行分析研判,按火灾隐患等级分类处置。属于紧急类且需多警种、派出所处置的火灾隐患,直报分局110勤务指挥部,即时对各警种、基层所(队)进行部警;属于一般火灾隐患的,由消防支队直接部警。
为保证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质量,消防部门除了在调动和引导群众积极正确举报投诉火灾隐患中逐步推行奖励机制外,还应建立三项长效机制予以保障,推动责任落实。一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组建消防部门内部执法监督队,重点对超期未回复查处案件、群众不满意查处案件和重点敏感隐患案件等进行督察和查办,着力提高隐患查处率、整改率和群众满意率。实行跟踪问效、限时回复,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敷衍了事、违规处置。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纳入综治和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属地政府、各委办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三是建立曝光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及张贴布告等形式进行曝光,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既宣传火灾隐患的严重危害性,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对消防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本文以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支队为例介绍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应用效果。海淀支队尝试并积极探索运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得到了公安部、公安部消防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采访了海淀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在具体应用效果上,海淀区实现了三个目标:一是全区火灾形势呈现了稳中有降的新趋势,火灾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全区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二是专项治理行动目标更清晰,精确打击的力度更坚决,根据举报投诉分析成果,不仅完成了总队部署的专项行动任务,还有针对性地在海淀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学校、写字楼等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了火灾隐患上万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社会整体环境呈现了“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新氛围。海淀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运行以来,火灾隐患信息总量和执法处置总量已经超过以往消防监督员执法的常量,工作量大大提高,工作强度和效率明显增大。
以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引领和带动新形势下的消防监督工作,是消防部门警务模式的必然选择。公安消防机构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和火灾隐患警情进行火患清剿的精度会更准、力度会更大,服务效果会越来越好,全民消防格局也将加快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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