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平
(太原市消防支队,山西太原 030024)
“城中村”是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依托高校、商场等快速发展起来,“隐匿”在喧嚣的城市中的村落。这些地方都是村民自建房,房租相对便宜,吃、住、娱乐设施都很齐全,成为了不少刚毕业的学生、普通上班族、外来务工者的首选居住地。以太原市为例,散落在城市的“城中村”154个,总人口约35.6万人,另有30万务工人员生活在“城中村”内,这一庞大的群体,带动了“城中村”的经济发展,如一家不足20 m2的冒菜馆年收入接近百万元;一间袜子内衣店,年收入可超20万元……这里寸土寸金,高额的店面租金及创造出的商业价值让人咋舌不已。但随之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车道、水源缺乏,防火间距不足等等,从而导致火灾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2013年11月4日,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南岗村一座五层民宅一楼出租屋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 m2,火灾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本文就当前“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通过总结分析火灾案例和2013年前10个月太原市的火灾统计数据,“城中村”火灾特点为:(1)电气和用火不慎是主要原因。如太原市2013年前10个月因电线短路、过负荷及电气设备故障等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共363起,占总数的31.03%;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06起,占火灾总数的9%。(2)住宅宿舍是火灾发生主要场所。太原市2013年前10个月宿舍、住宅火灾居多,宿舍引起火灾203起,占总数的17.35%;住宅引起火灾167起,占总数的14.27%。(3)因火灾死亡人员多为弱势群体。如2013年11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小武基村一汽车配件仓库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其中9人都是12岁以下孩童。该仓库面积约500 m2,仓库内经常堆放纸箱等可燃物,遇难者平时就住在仓库的院子里。(4)人员密集场所是一次火灾亡人较多的主要场所。如2012年5月10日,昆明市官渡区“城中村”一商铺火灾造成6人死亡,起火建筑为二层砖混结构民房,过火面积382 m2。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小街一栋四层楼房发生火灾,导致18人死亡,24人受伤。发生火灾的四层楼房属于违章建筑,房主又违规出租给外来人员,而住户又在这里违规开办服装加工厂,用电超过负荷,酿成这次惨剧。(5)厂房仓库火灾多发,且损失较大。如北京小武基汽配仓库火灾。而且厂房仓库是物资的聚集地,一旦起火,损失较大。(6)小火亡人现象较为突出。如以上几起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都不大,有的甚至就10 m2左右,但却造成了较多人员伤亡。
由于消防建设步伐跟不上城市规划、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城中村”先天性消防规划缺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远远不能满足消防工作的需求,火灾隐患较为明显:(1)“城中村”的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经营基本上不具备合法性。出租房屋多为村民自建,没有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而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15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需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因此,“城中村”营业场所、厂房仓库基本上都是违法经营。(2)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火场供水、应急救援之需要。“城中村”中“握手楼”、“一线天”建筑随处可见,空中多搭设各种管线、电线电缆,道路上多设隔离墩、隔离栏,在消防通道上随意搭建棚户、摆摊设点、堆放车辆等导致原本不很宽敞的街巷、道路根本无法满足消防车通行的需要;市政消火栓数量满足不了火场救火的需求,完好率较低,而且不同程度存在被埋压、圈占、老化、擅自拆除等问题,还有的地方虽然有消防水源,但是消防管网直径一般小于100 mm,压力在0.1 MPa以下,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要求,更有的地方消防用水与生活用水共用并实行定时供水,根本不能满足灭火救援实战需要。(3)出租房屋内部火灾隐患较多。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规划不能办理消防手续,消防检查的前置条件不具备,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因此,“城中村”房屋连成一片,防火间距不足或没有;为追求经济收益,彩钢板建筑、砖混结构随处可见,建筑耐火等级普遍偏低;出租房室内电线随生产生活的需要随意增加荷载,“小马拉大车”的过载现象严重;液化气瓶罐更是这些务工人员的首选,简单方便,但是加大了其火灾危险性;本就惟一而且狭小的疏散楼梯成了租房人员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堆放废弃物品等聚集之地,人员疏散通道被堵塞严重。
当前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就太原市而言,城镇化率已达83.35%。相对而言,“城中村”的建设规划由于牵扯问题较多,改造规划的制定、审批异常艰难,更谈不上改造的真正实施。位于经济、生活中心区,巨大的人流、物流带来极大的商业机遇,增加了村民的利益需求,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短期内难以转变,面对盈利的大好时机,“城中村”增建、扩建现象严重,规划、方案在他们面前就是一张图,远没有赚到手里的租金真实。因此,和“城中村”缓慢改造、拆迁步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益增多的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火灾致灾因素的增加,表现在:狭小空间既住人又经营;既明火取暖做饭又住人;惟一的疏散楼梯被货物或杂物堵塞;电源及设备长时间超负荷运转;小孩玩火、大人吸烟;电磁灶和床、衣物放置在一起;电线乱拉乱接、未进行穿管保护等。
“城中村”日租房是指开在城中村的废品收购站、家庭小作坊、小宾馆、小饭店、小足疗、小网吧等人员相对聚集的场所,这些场所是“城中村”经济发展的产物,一般是居民自建房出租所设,零星设置在各个建筑大院,一个建筑聚集好多家,疏散楼梯就一部,根本没有灭火器材,按照民用敷设的电气线路常有过负荷、短路等现象,而且,此类场所分散设置,村民委员会消防责任意识又不强,单位及业主的消防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相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发生火灾时不懂得逃生自救常识,消防管理相对滞后。随着全国“城中村”改造工程的逐步推进,部分“城中村”得到了改造或拆除,但是,还有大部分“城中村”没有得到改善,“城中村”的消防管理依然需要加强。
厂房、仓库是人们生产、生活资料较为集中的地方,储存物资种类复杂,数量较多,有的还具有一定易燃易爆危险特性。在“城中村”这类建筑大多为老旧厂房、仓库或临时搭建。这类建筑火灾危险性较为突出,表现为: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有效,消防水源缺乏;储存物品种类多,可燃物多,甚至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物品价值大,物资不按性质分类、分堆贮存。而且这类建筑致灾因素复杂,表现为:在库房内吸烟;设有大功率照明灯具、临时用电插座;库房内存在生火煮饭或用明火、高温电热器具取暖现象;库房内住人,携带小孩入库,甚至小孩在库内玩火;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没有避雷设施等。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中村”成了外来务工人员的聚集地。居住在“城中村”的外来务工人员既是火灾隐患的主要制造者又是火灾事故的主要受害者,他们文化程度较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学习消防知识的能力较弱,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相对缺乏,不具备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平时接受消防宣传教育机会较少,全面普及的难度较大。
建议各级政府要以深入贯彻国务院46号文件和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为契机,不断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内容,健全火灾事故处理问责机制,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各职能部门要提前介入,强化政府网格的职能管控,加强对村委会的制度制约,落实村委会消防职责,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全力构建主体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最主要的是要下大力气,从机构架设、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着手,依托安监、综治、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在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宣传,并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内容,不断遏制消防问题的增加,减少既有问题的存量。确实推动“城中村”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建议各级政府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责成村委会组织开展各类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集中整治火灾高危单位的火灾隐患;要利用城市改造、建设之机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进行改造、搬迁等,从源头上根除老建筑、无规划建筑、临时建筑等消防违法行为;要组织相关职能和行业部门对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火灾特点进行科学分析研判,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整治,形成自上而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模式;要责成村委会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紧盯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堵塞、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等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隐患,要集中开展整治,一项一项地治理、一个一个地解决,确保隐患排查整治不流于形式。重点围绕消防基础和安全监管较为薄弱的群租房、城乡接合部、“多合一”建筑、小旅馆、小餐馆等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整改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和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行为;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置消防器材,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工作。
消防培训工作是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公安、安监、文广、电视等职能部门以及乡镇、村委都要结合火灾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针对重点时段、突出问题,采取公众容易接受的方式方法,或以短片形式、或以新闻报道、或以火灾案例、或定期登录像“太原市行业消防知识在线学习平台”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初期灭火等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把消防知识送到各类场所、单位,送到家庭、居民手中,拓宽公众消防知识的普及方式,扩大公众接受消防常识的普及面,确保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逐步实现“城中村”消防培训工作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提高,从而提升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
“城中村”现状复杂,流动人口占很大比例,由于消防知识的欠缺,一旦发生火灾,小火都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建议乡镇、村委分片、分组、分队地制定火灾时的应急疏散和救援方案,并利用一切机会进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定期分批地教会公众使用简易灭火器材的方法和逃生最基本的常识,做到小火会自己灭,大火会逃生,以减少火灾时因慌乱和无知造成的人员伤亡,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和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针对“城中村”街巷狭窄,家户连片,火灾时消防车无法及时到达火灾现场并展开战斗的问题,建议“城中村”建立志愿或义务应急疏散小分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如机动消防泵、灭火器、消防摩托车、铁锹、消防服、水靴等,设置值班电话,实行巡防合一的消防备勤,定期对周边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维护并演练,发现并利用周边河道、水库和池塘等天然水源,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出动,到现场疏散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疏散围观群众,为公安消防队到场赢得时间,同时也能够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现场警戒等工作,有效弥补“城中村”火灾时公安消防机构到场慢、施救难的问题。
“城中村”火灾事故频发是制约城市经济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城中村”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存在是火灾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城中村”消防责任落实到人,消防管理到位,不间断火灾隐患整治是“城中村”在完全拆除之前的应对之策。现阶段,消防工作必须依托政府,逐步提高“城中村”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以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健康和谐发展,为“城中村”公众提供安全保障。
[1]张宏.浅谈城中村消防安全问题及整治对策[J].科技风,2009,(9):181.
[2]董媛颖.浅析“城中村”问题及对策[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8(3):5 -7.
[3]史鹏程.“城中村”绊着城市化发展道路[N].太原日报,2011-06-15.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Z].2009.
[5]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Z].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