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农村消防工作现状与发展策略初探——以湖南湘西自治州为例

2013-01-30 04:17杨海兰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3年12期
关键词:消防工作全州村寨

●杨海兰

(湘西州消防支队,湖南吉首 416000)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全州下辖一市七县,总面积15461 km2。农村占据了湘西州90%以上的面积,农村人口占全州人口的80%以上。全州现有建制镇62个,乡镇73个,50户以上农村村寨3276个,100户以上大自然村寨1121个,作为湖南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全州广大农村正面临着体制创新、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城乡建设大发展等深刻变革。

由于受到历史、经济、地理、民俗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全州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灾事故频发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2002年至2012年,全州农村共发生火灾771起,死10人、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619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 39.7%、42.2%、46.2%和 23.8%。

一、山区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弱

1.建筑物防火功能差。湘西农村村寨多为耐火等级三、四级的木质结构、竹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一些重点中心镇,由于旅游产业发展和特色民居保护的需要,大量的木质结构建筑将永久性保留。全州农村乡镇、村寨建筑密集。住宅密集区域建筑密度达到了80%,村寨更达到90%。一旦发生火灾,往往火势迅速蔓延,造成整个村寨受灾。2002年至2012年十年间,全州共发生受灾10户以上的农村火灾31起,造成542户农村家庭受灾。

2.农村村寨道路交通条件差。湘西村寨多依山而建、依水而建、依林而建,造成了当前全州农村村寨分布点多面广、交通闭塞的现状,仍有相当一部分村寨不能直通公路。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救援力量很难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3.消防水源缺乏。湘西多山地,地势落差较大,大多数村寨地处半山腰或山顶,水源仅能基本保障人畜饮水和农作需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保障消防用水的农村村寨不到10%。

4.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相当一部分农村村民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没有形成良好的用火用电习惯。柴草乱堆乱放、电线乱拉乱接现象严重。近来年湘西农村火灾高发,绝大多数都是村民用火用电不慎造成的。放火烧荒、清明祭祖、燃放烟花炮竹、熏烤腊肉等成为了农村火灾的重要原因。

(二)消防基础建设远远滞后于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

1.农村中小城镇消防规划进程滞后。在编制相关的建设规划的过程中,消防规划没有做到同步跟进,存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总体建设不配套、不相适应的问题。

2.农村中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在农村小城镇的建设中,很少考虑消防安全布局,微型消防站、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消防室等火灾扑救力量没有做到与城镇建设同步;小城镇现有的消防供水管网水量小、水压低;市政消火栓间距大、数量少,管道陈旧、缺乏检修更新;消防车道基本是城镇对外交通道路,没有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建设城镇内消防车道。

3.农村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当前,全州广大农村村寨还没有建立消防供水管网,几乎没有建设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水泵房;消防报警点、消防器材室、消防宣传橱窗等基础设施在村寨中没有得到落实。

(三)农村消防工作覆盖面小,体制不健全

1.现有警力很难实现消防工作向农村全面覆盖。各县市公安消防监督人员通常只有3到5人,很难把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全州农村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难以在农村消防工作上投入太多精力。

2.试点工作的经验难以全面推广。当前存在试点年年搞,经验难推开的尴尬局面,问题的关键在于消防队伍的组建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保障。许多村寨外出务工人员很多,依托青壮年村民组建农村义务消防队很难实现常态化;在农村经济条件普遍落后的情况下,没有健全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要推广试点村寨建设模式只能成为纸上谈兵。

3.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体系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划分不明确、消防工作责任监督考评机制不够完善、火灾事故的问责追责机制不够健全等方面。

二、山区农村消防工作发展思路

(一)努力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

1.发挥政府部门农村消防工作职能。各级政府应当针对本地区农村区域实际和消防工作发展现状,科学研判和制定有利于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的政策方针,科学制定农村消防工作中长期和短期规划,准确掌控本地区农村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为农村消防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作用,建立政府、部门、乡镇、村委会为一体,自上而下的逐级管理和责任体系。

2.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根据区域实际,将农村道路升级改造、电网改造、水网改造、特色民居保护、生态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纳入到城乡总体规划和重点工程建设范畴,积极争取国家配套建设资金,以解决地方财力不足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拓展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的方式,建立地方财政专项经费保障、部门对口扶持、村民自筹自建等多种形式的保障体系。

(二)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1.合理规划农村消防安全布局。严格按照《农村防火规范》的要求,在农村乡镇、村寨实施建设时,合理规划甲、乙、丙类生产厂房、储存场所、汽车加油站、集贸市场、仓库、可燃物堆垛、学校、集会场所等重点场所的布局,村民住宅区和生产区应分开设置,确保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2.加强农村建筑结构改造升级。在实施农村乡镇、村寨新、改、扩、迁建工程时,应当把提升建筑物耐火等级、扩大建筑间距作为首要任务。引导村民使用不燃、难燃建筑材料代替易燃的木质、竹质材料,引导村民在修建房屋时合理选址,逐步实现密集居住向分散居住转变。在特色民居保护中,在不影响建筑特色、功能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用不燃、难燃材料取代易燃、可燃材料,涂刷防火涂料,增设防火山墙、消防水池、水缸等方式,提升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

3.加快农村道路改造。进一步加快农村交通道路改造,确保乡际公路和通村公路的宽度不小于4 m,在各个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应建设可供大型消防车操作的回车坪,通村公路在村寨主要路口附近应增设转弯半径不小于12 m×12 m的回车道,并保障道路的抗压性满足规范要求。同步加快村寨改造,拓宽村寨内主要道路的宽度,使其不小于3 m,以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

4.转变农村用火方式。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池建设,推广电能、太阳能、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逐步转变湘西农村以木柴稻草为主的传统用火方式。在新能源推广使用的同时,大力加强农村“灶改”工程的实施,引导农民群众使用沼气灶、燃气灶等新型灶具,并对灶台、烟囱、烟道、火炕等实施改造,使其耐火等级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5.加快农村消防水源建设。逐步推进覆盖农村的消防供水管网建设,在建制镇和有条件的乡镇按照120 m的间距,在农村村寨按60 m的间距安装市政消火栓。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寨应在高地设置总容量不小于120 m3的消防水池;取水条件差的农村乡镇、村寨应利用河流、溪河增设取水码头和消防水泵房,配置扬程不低于40 m的消防机动泵。

(三)加快农村消防基础建设

1.对区域内农村消防工作进行合理规划。立足于区域内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和发展现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将农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微型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力量等重点内容纳入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同规划、同实施、同保障。

2.加快政府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以湘西州为例,要在湘西自治州城镇布局的“一星七核三十极”中的30个中心小城镇,按照小型消防站的标准,建立辐射周边的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1台小型消防车,合同制消防员15人。在70个重点镇,按微型消防站的标准,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1台轻型车,搭载消防机泵2台,配备合同制消防员8人。65个普通乡镇建立消防室,配备消防摩托车1台,搭载消防机动泵1台,配备合同制消防员4人。合同制消防员纳入到政府事业编制,消防装备纳入到地方财政予以解决。

3.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的配备。采取政府财政解决、村办企业出资、村民自筹等多种方式,解决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在50户以上的农村村寨大力开展组建一支农民义务消防队、建立一个报警点、修建一座消防水池、配备一台消防机动泵、每个家庭配备一具干粉灭火器的“五个一工程”,并逐步向广大农村村寨进行推广。

(四)不断增强消防工作向农村覆盖的能力

1.建立覆盖城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到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乡镇为“大网格”,行政村为“中网格”,村寨、村组为“小网格”,建立网格管理的基础台账;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驻村企业、村民委员会、安监站为主体的网格化管理主体,明确职责,量化任务,对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管理。

2.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当突出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棚户区、“四小”场所等重点区域、场所,严格落实刚性执法措施,加大对农村的火灾排查整治力度。乡镇应当在春节、清明、农忙、收割季节等重要时段组成专门力量深入辖区内的农村村寨开展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村委会要明确专门的人员负责本村寨的防火巡查工作,及时纠正村民在用火用电和农业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

3.全力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乡村夜校、文化站、宣传栏、乡村广播等传统宣传阵地和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加强村支两委成员的农村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育农村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要以农村学校为宣传阵地,加强中小学生消防素质教育,达到以一校带一乡、以一班带一村、以一生带一户的宣传效果。

4.构建全覆盖的应急救援体系。公安消防部队也应当提升面向农村的应急救援能力。要根据辖区内农村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科学可行的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积极争取专项经费,配备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移动水炮等适应山区作战的器材装备;要加强对农村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指导,使其在短时间内形成战斗力,成为农村灭火抢险的重要作战力量。

[1]GA/T 998-2012,乡镇消防队标准[S].

[2]GB 50039-2010,农村防火规范[S].

[3]湖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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